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工作方案_bf584d02_7900_4abc_88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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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报道 ●电站信息2009年第1期

不合理、统计不规范,不能反映用户受电端电压的真实情况;部分供电企业对电能质量管理重视不够,供电可靠性统计有误等。

电监会在检查中发现,江西靖安县供电公司电网结构薄弱,仅靠35千伏线路与主网单电源连接,2008年1-6月份10千伏及以上电网事故跳闸274次,69条线路设备累计停电时间44636分钟。湖南浏阳市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农网改造面积仅为63%,难以满足供电质量要求,湖南长沙宁乡电力局供电范围的部分乡村也存在类似情况。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吕梁分公司城网部分10千伏用户受压端的电压合格率为92.51%。吉林延边供电公司电压合格率统计数据与监测点现场实际数据不符。广州花都供电局供电可靠统计性表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数与单线图中不一致,数据统计有误。

电监会在检查发现的供电服务方面问题有37例,涉及受检供电企业34家。主要表现为:部分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不规范,处理故障抢修、投诉等记录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及时等,如陕西西安供电局、宝鸡供电局用户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山西晋城供电分公司办理用户用电申请方案批复超时限;广西大新水利电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佳木斯供电公司伊兰农电局计划检修停电公告时间不符合提前7天通知用户的时限要求;

广西灵山供电公司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公布“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此外,河南、山东个别供电企业也存在此类问题。

《报告》披露的供电企业在供电市场行为方面的问题有15例,涉及受检供电企业15家。突出表现在:部分供电企业从事不正当关联交易,垄断用户受电工程市场。部分供电企业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为多经企业垄断用户工程市场提供条件,指定或变相指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损害用户自主选择权。甘肃嘉峪关供电公司、酒泉供电公司及敦煌市电力局客户服务中心仅选择性公布极少数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名单。河北廊坊固安供电局关联企业参与用户供电方案的制定,主业与关联企业混同经营。部分供电企业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在用户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时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给电力工程带来质量隐患。

电监会要求,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检查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把认真落实电力监管机构整改意见与解决行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作为整改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供电检查整改工作抓实抓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电力监管机构。

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4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促进电力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开展,充分挖掘火电企业节能潜力,提高火电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意义

目前,我国电力消费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42%,其中发电供热用煤占全国煤炭消费量的55%。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仍将长足发展,其中燃煤火电发电量持续占80%以上,在完成能源转换、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资源环境面临巨大压力。做好火电企业节能工作,对电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对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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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发电机组技术协作会

● 特别报道 ●电站信息2009年第1期

会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作用。

电力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有着比较完整的、良好的技术管理基础。长期以来,在国家各项政策基础上,电力行业建立了较为系统的管理规范、标准和体系,并把节能作为规划、建设、生产和经营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调整和优化电力产业结构、加强技术改造以及节能降耗、污染治理、无渗漏企业、上星级、达标、创一流、企业对标等与效益目标相结合的管理手段和目标,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新的形势下,结合国家重点部署和电力发展需要,在行业内深入开展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对于进一步提高火电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技术进步和设备改造升级,对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能源法》为依据,以《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全面提高火电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充分发挥行业节能管理体系的作用,完善行业节能对标范围,形成政府引导推动、行业协会指导协调、企业主体实施的适应市场的工作格局,保障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有序开展。火电行业能效对标工作在全国200MW、300MW、600MW及1000MW等级的发电供热机组范围开展, 通过行业能效水平对标,全面降低火电企业发电煤耗、厂用电率和水耗等主要耗能指标,使机组保持最佳经济运行状态。

三、工作体系和工作方案

(一) 工作体系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组织、指导和监督下,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分工合作、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保障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有序开展。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负责组建能效水平对标工作指导体系,在全国火电机组技术协作网的基础上,规范对标指标体系,健全对标数据库,确定在各类技术边界条件下的能效标杆值和标杆机组(电厂),指导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有效开展。

中央及地方发电(集团)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内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组织机构,明确集团公司和火电企业各自的职责,保证能效水平对标活动顺利开展。

其它行业自备电力企业和独立发电企业建立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组织机构,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

(二) 组织机构

1、成立电力行业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中央及部分地方发电集团公司共同组成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中电联负责节能工作的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节能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有关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部门领导担任。

2、工作指导小组下设电力行业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履行行业相关职能,负责电力行业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

3、办公室负责组建电力行业火电企业能效对标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作为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技术支持,对能效标杆值和标杆机组(电厂)进行评审和专业咨询。各单位应对人选专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4、各发电集团公司成立本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组织机构,由分管节能工作的公司领导负责,明确集团公司和火电企业各自的职责,制定集团公司能效水平对标实施方案。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报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5、各发电集团公司下属电厂及独立发电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及行业能效水平对标工作要求和企业具体情况,落实本企业管理体系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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