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改善律师依法执业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 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构建和谐社会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党中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和谐社会的内涵要比法治社会的内涵广,但法治社会应该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律师作为法治社会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如何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律师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我国律师业得到迅猛发展。
律师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展现,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进程更是功不可没。
当前,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是律师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理论和实践问题。
笔者就此问题结合工作的实践作一探讨,以求与大家交流共磋。
; 一、优化律师执业的价值探讨; 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优化律师业内环境,重点还要优化律师执业的外环境,主要有法制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司法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
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是律师业良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律师业良性发展又可以反过来影响和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二者互为因果、互为促进。
因此,在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中,无论是过程或结果,其意义都十分深远。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或者是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外部环境,出现了种种不利于律师执业的环境桎梏。
从古代的讼师到现代律师,律师走过了一条从制度性排斥到制度性认可的漫长之旅,在这漫长、曲折的过程中,对律师的评价、态度各不相同,当事人对律师的不信任自不待言,就是决策机关也把律师视为异己力量,与公检法的公权力相比显得比较无能为力,律师同时遭遇着来自当事人不信任和公权力侵害,面临着生存的压力,承受着无奈、落寞的心灵重负。
因此,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价值成为了亟需探讨的课题。
; ——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政治文明的需要。
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进而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律师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一支特殊队伍,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对于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实现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一、背景介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维护法律正义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一环。
然而,在实践中,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需改进和完善。
本篇文档将就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工作打算。
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存在的问题1. 落实法律保障不力:尽管有相关法律法规为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保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明显不足,导致律师执业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 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针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无法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3. 律师执业环境欠佳:当前律师执业环境存在诸多问题,如办案机关不当干预、会见难、取证难等,严重影响了律师正常开展业务。
4. 权利保障制度不健全:律师权利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遭遇侵权时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
三、工作打算1. 强化法律实施: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级司法机关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法律意识,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2.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专员,负责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3. 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减少不当干预,保障律师会见、取证等基本执业权利。
同时,加大对律师执业环境的整治力度,严惩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
4. 完善权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律师权利保障制度,完善律师维权机制,为律师提供多元化的救济途径。
此外,还应加强对律师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发挥律师协会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的作用。
5.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效率和透明度,例如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6. 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通过开展培训、交流等活动,提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自我保护的能力。
律师行业的政策环境与发展机遇

律师行业的政策环境与发展机遇近年来,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律师行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这个发展机遇面前,律师事务所要积极适应政策环境,迎接挑战,全力推动行业发展。
一、政策环境的变迁近几年,司法改革成为了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中国司法体系的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推进。
比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公正和司法便民,深化改革开放,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国,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化机制,推进多元化司法解决机制等。
同时,各级政府对法律服务业的支持与鼓励也在不断增强,着力推进政策扶持、服务便捷化、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为律师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政策环境下的机遇1.企业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强劲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企业法律服务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一环,并呈现出需求强劲的特点。
面对市场需求,律师事务所需要积极推进服务模式的创新,提供更高水平、更优质的服务,满足企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
2.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政策是发展的动力,以司法体制改革为牵引下的多项业务政策各级政府也不断鼓励律师事务所创新服务、降低经营成本等,扶持政策的力度逐步加大。
3.法律服务业务多样化,市场需求空间巨大优秀律师事务所依托高规格、多元化的法律师资体系,积极开拓各项法律服务领域,抢占市场,为企业社会发展提供更加齐全、全面、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开发服务业务的多元化方向。
三、应对策略在政策环境变革与行业机遇并存的局面下,律师行业如何应对,迎接挑战,实现快速发展呢?1.注重团队建设,并加强业务发展律师事务所需要建设专业的团队,培养全面的律师能力。
同时,加强业务发展,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2.开发多元化服务业务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律师行业需要开发多元化服务业务,符合不同客户需求的服务,提供领域覆盖面更广、服务水平更优质的综合性和专业型法律服务。
3.与政策密切结合律师事务所需要与司法、法律法规等领域的政策密切结合,全面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提早预判走势,并及时调整业务发展。
论律师执业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所 以伴 随着环境 污染背 后 为 无物 , 这 些也 导致 了普通老 百姓 对法 律 的不信 任 , 甚 至对 法律 时候环 境污染 问题是 一个长 期的过程 ,
完全 丧失 了信心 , 原 告和被 告往往 会反过 来 的, 有 了关系 , 原告变 的一 系列诉 讼也 会变 得越来 越复 杂 , 律师 取证 太难 , 政府 还会 还
不 是人为 的制造 假证 据 , 就 应该确 保律 师本 身 的合 法权 益 。 ( 三) 非律 师人 员从 事 法律服 务行 业的 问题 在《 律 师法》 中我们 知道 的是没有 律师 执业证 的人 不能 冒充
歪 曲事 实践 踏法 律 的荒 唐判 决 的行 为 。法 官本 身 就 是一个 不懂 法 律滥 用法 律的 人 , 让 这样 的人 当 了法官之 后 , 怎么 能使 普通 公
被告, 被 告变 原 告的事 时有 发生 。 而 在这 些执 法 官本 身上 也存在 会无 视上 诉 的民众 ,这也 早成 了政 府没 有站 在 民众 的 角度想 问
着 很多 问题 , 有 时 听起 来就 让人 不寒 而栗 , 诸 如 中华 网上披 露 的 题 , 总 是提 出各种 理 由来 回绝 民众 , 如 工厂 的环评 手续 未齐全 等 律师 受挫现 象层 出不 穷 , 查 询一个 本 因公开 的工商 登记 就会 广 西防 城港 法院 枉法 裁判 的 “ 三盲 法官 ” ( 文盲, 法盲 , 流氓 ) 。防 等 。 及时你 慎之 又慎还 是会 把 自己拖下 水 。 所 以如 果 城港 中院审 理 ( 2 0 0 8 ) 防 市 民一初字 第 9号案 和该 案 重审 案的法 难倒 一片 律师 , 官, 却 荒唐 的认 定盛 柏公 司为 工程 施工 人 。法官 这是 胆大 妄 为,
律师行业中的痛点和整改方案

律师行业中的痛点和整改方案一、律师行业中存在的痛点律师作为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承担着维护公正、保护权益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律师行业也面临着一些困扰和挑战。
以下将列举并分析当前律师行业存在的三个主要痛点。
1. 司法不公导致信任危机在一些案件中,司法裁决令人疑惑或出现明显的偏袒。
这种司法不公对于律师执业产生了负面影响,丧失民众对于该职业的信任与尊重。
特别是在一些敏感领域,如刑事案件和政治敏感案件等,律师遇到诸多限制和干预,无法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2. 低收入与高工作压力虽然部分知名大律所收入较高,但大部分普通刑事或民事案件价格较低,导致许多律师收入水平相对较低。
然而,在处理案件时需要付出大量时间与精力,甚至需要接手多个案件才能维持生活。
这导致律师普遍面临高工作压力,影响其专业发展与执业动力。
3. 缺乏行业规范与评价体系律师行业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与评价体系,使得从业者难以达到统一的职业水准。
同时,没有科学公正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评级体系给民众提供了准确的选择。
客观的评价标准对于整个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二、整改方案为解决上述问题并改进律师行业现状,以下将介绍可行的整改方案。
1. 提升司法公正度为了增强司法公正度,应该加强对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与监督,并建立独立审查机构来调查和纠正司法不当行为。
此外,呼吁政府制定更加透明、公平且互动性强的司法程序。
只有在司法真正做到公正透明后,律师才能够在案件中充分发挥作用,并使社会恢复对律师职业的信任。
2. 提高律师收入水平与待遇为了解决律师普遍低收入的问题,建议政府提供补贴和奖励以吸引更多有才华和潜力的年轻人从事律师职业。
此外,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规与政策来保护律师合法权益,例如提高律师报酬标准、加强对违法拖欠律师费用行为的打击等。
这些措施将减轻律师压力,改善其工作环境,并为从业者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3. 建立行业规范与评价体系为了提高整个行业的职业水准,建议设立独立的律师管理机构,以制定并监督执行统一的行业规范。
律师服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整改落实情况

律师服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整改落实情况律师服务是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机制,然而在实践中,律师服务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影响了公众对律师服务质量的认可和信任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也逐渐得到了落实。
首先,律师行业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信息不透明。
公众对于律师的背景、经验和专业能力了解有限,无法准确评估律师的可信度和能力。
这导致了一些消费者选择律师时盲目,难以获得优质的服务和专业的法律意见。
为解决这个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例如,推出了律师事务所的信用评价制度,公众可以通过查询律师事务所的信用等级,获得对律师事务所可信度的参考。
此外,一些律师事务所也积极主动公示律师的工作经验、资质和专业背景,提高了信息透明度。
其次,律师服务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价格不透明。
律师费用的确定常常缺乏标准和依据,容易引发争议。
尤其对于一些刑事案件或有争议的民事案件,律师费用可能过高,超出公众的承受能力。
为解决价格不透明的问题,相关部门制定了律师费用的指导标准,并要求律师事务所公示费用明细。
公众可以通过查询律师费用的指导标准,了解合理的律师费用范围。
此外,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律师费用咨询服务平台,公众可以咨询相关费用标准和解决争议,提高了律师费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再次,一些律师存在职业道德问题,如律师服务质量差、违规行为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众的信任感,也损害了整个律师行业的声誉。
为解决这个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律师的监管和评估。
律师事务所普遍建立了内部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律师的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进行评估。
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律师,将被追责并受到处罚。
此外,一些地方还推行了律师职业操守教育和培训项目,以提升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
最后,律师服务的覆盖范围有限,特别是对于一些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律师服务普遍欠缺。
针对这个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加大对基层律师服务能力的培养和支持力度。
首先,通过建立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机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律权益。
律师执业环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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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律师执业环境概述 • 律师执业环境的法律法规 • 律师执业环境的经济和社会因素 • 律师执业环境的实践问题 • 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建议和展望
01
律师执业环境概述
律师执业环境的定义
律师执业环境是指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包括法 律法规、政策制度、市场竞争、社会认知等多个方面。
律师执业中的法庭技巧和辩论艺术问题
要点一
法庭技巧运用不熟练
要点二
辩论艺术水平待提高
在法庭上,律师需要熟练运用各种法庭技巧,如交叉 询问、直接询问等,而这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各种问 题。
在诉讼中,律师需要运用各种辩论艺术,如逻辑推理 、情感渲染等,而这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各种问题。
05
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建 议和展望
媒体是传播信息和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工具,对 律师行业的报道和评价影响着公众对律师的认知 和印象。
一些媒体和舆论存在着对律师行业的误解和偏见 ,夸大负面事件的影响,给律师执业环境带来了 一定的负面影响。
04
律师执业环境的实践问 题
律师执业中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问题
法律援助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律师在提供法律援助时的质量往往参差不齐,有些律师可能无法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 。
02
律师执业环境的法律法 规
律师执业资格的获取
01
02
03
学历要求
在中国,成为一名律师需 要具备法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
资格考试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格考试是获取律师执业资 格的必要条件。
实习和培训
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后 ,还需要完成至少一年的 律师事务所实习和培训。
深化改革,优化律师工作环境——2023年度律师岗位总结

深化改革,优化律师工作环境——2023年度律师岗位总结2023年,我国的法律环境得到了深刻的改革和完善。
在这样的环境下,律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不仅需要为自己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还需要在法律制度的改革中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为整个社会带来积极的改变。
改革深化,律师工作环境得到优化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的法律环境也在逐步向世界前沿水平靠近。
在这样的环境下,律师们的工作环境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
新的律师法取代了原有的“律师条例”,为律师行业的发展打下了更加清晰、完善的法律基础。
此外,随着社会发展,律师行业在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战略眼光和口碑营销等多个方面亟待加强。
通过对整个律师行业的深入研究,国内相关机构将律师的标准和评价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整个行业创造了更加健康的竞争环境。
律师行业对全社会的积极影响律师作为法律实践的中流砥柱,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
在这样的背景下,律师行业对全社会的积极影响也变得越来越明显。
律师行业的发展促进了法律服务的市场化,使得普通人也能够获得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的精湛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带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他们的努力和贡献也加速了全社会对法制的普及和深入理解。
由于律师作为公正第三方的角色,他们的工作还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未来展望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律师行业也将在许多方面发生重大的变革。
AI 和机器学习等新技术将会逐渐为律师提供更加精细化和智能化的服务,例如能够帮助预测诉讼结果和优化诉讼策略等。
但是,与此同时,律师行业也面临着许多的挑战。
例如,经济全球化和法制化的加速,将加大行业内竞争和客户服务压力;知识产权和网络安全等新问题的涌现,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新挑战律师的专业能力。
综合来看,律师行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法律应用和创新,加强其在整个社会中的有效角色,并愿意接纳新技术的运用,以更好地为公民权利和社会稳定创造合理和可持续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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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华东律师论坛”论文 浅谈如何改善律师依法执业的环境问题 江西中律律师事务所 刘文武
内容提要:我国律师依法执业的环境已严重阻碍着律师业的发展,已到了 非改革不可的程度,因而,我国律师执业环境主要存在哪些问题?需作怎 样的改善?本文就此期望对我国的诸多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并轨, 以改善律师执业的市场环境;期望对现行的《律师法》和三大诉讼法进行 修改修订,以解决律师执业的诉讼业务的垄断性、诉讼中的权力分配、执 业中的困难和防范律师诉讼风险,以改善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期望减轻 律师税负,工商、房地产、银行等向律师开放调查取证,专利、商标、婚 姻关系解除等业务统归律师事务所办理,以改善律师执业的政策环境;期望 弘扬律师主旋律,大力宣传律师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以改善律师执业的 社会舆论环境。 关键词:改善执业环境 垄断业务 修订修改法律 权力分配
年初,中央领导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批示,胡锦涛总书记在批示中指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要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结合起来;吴邦国委员长在批示中指出:律师法的修改虽未列入五年规划,但若急需,可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可按立法法有关规定提出,人大将予支持。中央领导的批示不仅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而且对于律师业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时机,我们应抓住这一历史契机,改善我国律师依法执业的环境问题。因为,我国律师依法执业的环境已严重阻碍着律师业的发展,到了非改革不可的程度了。那么,我国律师执业的环境主要存在哪些问题?需作怎样的改革改善?笔者试就此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谈几点粗浅的看法和期望性的建议: 一、我国律师依法执业的环境主要存在着哪些问题 我国律师依法执业存在诸多影响律师执业的环境问题,但在诸多环境问题中,有以下几个律师执业环境方面的问题及现象是不容忽视,也是困扰着律师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是我国律师执业的市场环境紊乱无序。 在我国,从事法律服务的部门、单位、人员繁杂,在社会上不仅有占据法律服务业半壁江山的基层(乡镇)法律服务所在从事着有偿的法律服务,还有活跃在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人员,甚至所谓咨询调查事务所、普通公民也挤入法律服务的领域进行有偿的法律服务,现在司法部又在搞公职、公司律师制度的试点工作。由此严重地扰乱了律师执业的正常的市场秩序,律师的正常业务受到严重损害。 二是我国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未健全完善。 由于我国的三大诉讼法及律师法的不完善,使得我国执业律师在办理诉讼业务中,普遍感到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难;特别是我国刑法第306条的不恰当规定,给律师增大了执业的风险,由于律师执业法制环境的不完善,导致2003年委托律师担任刑事辩护和民事诉讼代理的案件只占法院审理案件中的30%和50%;2003-2004年,并先后有百余名律师在执业中受到刑事追究……,使得律师从事刑事辩护诚惶诚恐,有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索性就不受理刑事辩护业务。 三是我国律师执业的政策环境未能配套跟进。 目前,困扰律师最为头痛的政策环境差有两个方面:一是律师事务所的税负偏重问题未予得到很好的协调解决,我国税收政策未能充分考虑律师的行业性质和特点。在同为国家法制建设贡献力量的公检法律队伍中,唯一没有国家财政拨款,要靠自收自支解决生存的就是律师,而国家税务机构却并未考虑到这一特性,仍按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征收税款,使得律师事务所对此不堪重负;二是律师到工商、房管、土管、银行等部门调查困难重重,造成律师的执业困难;三是有些该属于律师承办的专利、商标、婚姻解除等业务尚未转由律师事务所办理。 四是我国律师执业的舆论环境令人堪忧。 在社会上,人们普遍认为律师业是富得流油、收入颇丰的富豪阶层,还有部分不了解律师行业的人甚至认为律师是油嘴滑舌,专为坏人说话的群体,使得律师形象在社会中的舆论环境处于不佳状态。但实际上,中国执业律师的年平均收入也仅为6万元左右,尚不及出租车司机的平均年收入,更不如一个高速公路上的收费员(据悉高速公路收费员月薪为8000元)。 当然,我国律师依法执业的环境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但上述律师执业的不良环境直接影响到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据了解,中国律师发展了近二十年,但中国现有的执业律师却仅为10.2万人,平均我国一万人里面还没有一个律师,离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在20世纪末要达到30万律师的期望相距甚远,更为甚者,目前我国还尚有206个县没有律师事务所,没有执业律师,这与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所不相称的,因而,要对我国律师的执业环境进行彻底的改革。 二、对我国律师执业环境的几点期盼性改革建议 针对上述我国律师依法执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期望能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改善: (一)对社会上的诸多法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并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以完善律师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首先,要加大对“黑律师”的查处力度。对未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而以律师身份收取钱财,为他人进行诉讼代理的人员应进行彻底地清查。该处以处罚的处以处罚,该追究相关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其次,要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清理并轨。一是要限定基层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范围,只能提供法律咨询和进行调解业务,不得代理刑民诉讼业务和法律顾问业务;二是要将逐步萎缩或将符合律师事务所条件的机构对其进行整顿并轨,转化为律师事务所。 再次,要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律师业务及诉讼业务,另外,恳请司法部停止试行公司律师的试点工作,以免律师的企业法律顾问市场受到萎缩。 (二)对我国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不健全问题,应抓住历史契机,积极呼吁立法机关加快有关法律的立法及修改修订。 首先针对《律师法》,笔者期望能作如下修改: 1.要确立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和律师的性质。以解决目前律师定性不确,方向不明问题。比如律师能不能倡导产业化及企业化管理问题,要有职业性的表述。 2.要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明确将律师法的调查取证权表述为: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情况、收集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对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律师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或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予以直接调查。 3.要赋予律师执业豁免权。在《律师法》中,要有执业豁免权的表述:(1)对律师在刑事辨论中,或民事代理中的发表的言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律师在法庭的发言追究诽谤、侮辱、伪证、包庇等相关法律责任;(2)律师在依法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中,不得受到拘留、逮捕、审讯和起诉;(3)律师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供、出示或引用的证人证言其它证据,虽然失实,但不是律师故意伪造的,不应受法律的追究。 4.要赋予律师更多的会见权和阅卷权。律师有权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讯,在阅卷权方面,应该在起诉阶段就允许律师查阅主要证据材料。 5.要赋予律师在取保候审及申诉方面的相应权利。 6.要明确和增加律师的业务范围(明确写明、但不限于以下业务:(1)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接受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以及有进出口业务和引进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接受中外当事人的聘请,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中外合资、合作、引进设备、技术、金融、保险、房地产、“三来一补”和进出口贸易等项目的谈判、洽商,协助审查、草拟经济合同、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4)接受中外经济、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5)接受国内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协助代办金融、保险、财产转让、拍卖、租赁、抵押、承包、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企业清盘、企业财产转让、核产、股权变更、合同见证等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6)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7)接受中外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听证、诉讼。(8)解答经济、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方面的询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9)代书诉状、仲裁申请书,经济合同或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其他法律文书,代办律师声明。(10)办理国内国际知识产权及当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11)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代理上市公司法律事务。(12)代理招标投标法律事务。) 其次是针对三大诉讼法和刑法,笔者期望作如下修改: 1.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人明确确定为律师,所有一审和二审的三大诉讼案件均应明文规定由律师代理,禁止除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其他人出庭和代理以外,三大诉讼业务的代理均应由律师垄断。也可就二审以上诉讼业务明确确定为只能由律师代理。 2.要调整刑事诉讼法中的权力分配。在刑事诉讼中,应将法院的居中裁决权放置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之初开始,当公安或检察机关不让律师会见,或不让阅卷,或申请司法机关调查不被准许时,可申请法院裁定是否准许,使律师从受理案件的开始就有一个中间裁决机构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等问题。这样,律师就不必为了正常执业而要公安或检察为会见等问题给予“恩赐”。另外,在刑诉法中还应增加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以让律师与公诉人对案件的证据和观点提前知悉,以免律师在庭审中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3.要调整民事诉讼中的律师申请调查权。当律师在调查过程中遇有不配合的,可申请法院下达调查令,法院可根据申请向律师出具责令被调查人依法接受调查的调查令,以解决律师的调查难问题。 4.要彻底废除或修改《刑法》第306条,因为这一条款已经成了律师执业的陷阱条款,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深陷囹圄。对此,应恳请立法机关进行废除或修改。 (三)对律师执业环境的政策不配套问题,应由司法行政机关与相关政府部门取得协调,下达有利于律师执业环境的配套相关政策。 1.对律师税赋过重问题,应协调税务部门针对律师行业和特性出台优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税收政策,或给予统一税率,或给予部分有利于律师事业发展的优惠条件等。 2.对律师到工商、房地产、银行调查、复制相关材料难的问题应协调工商、房地产、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下达律师可进行调查和复制相关材料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