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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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是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性制度,对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其他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律师事务所主任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知晓。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与员工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主任班子为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机构,依据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统筹、决策和管理。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和其他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会议讨论,以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明确案件分工、审批程序、文件归档等工作流程,确保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配套的信息系统,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机制,确保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制度。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管理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主任班子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根据业务需要和人员配置,设立合理的部门和岗位,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合理的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律师和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人事任免制度,确保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会计、财务和税法等专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规范和合规。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为了确保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有序、高效,并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组织架构律师事务所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所长和各部门主管律师组成。

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监督和协调事务所的各项工作。

2. 职责分工(1)所长: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运营律师事务所,制定并实施发展战略和运营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2)部门主管律师:负责领导和管理所在部门的律师团队,组织协调部门的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3)律师:承担客户案件的咨询、代理和诉讼工作,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三、内部流程管理1. 案件管理(1)接案:律师根据客户需求和能力分配情况接受案件,并签署委托协议,明确案件代理范围和义务。

(2)案件登记: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案件管理系统,对每个案件进行登记,并记录案件的基本信息和进展情况。

(3)案件分工:根据案件类型和律师专长,事务所进行案件分工,确保合理配备律师团队,并明确各律师的责任和工作分工。

(4)案件进展监控:事务所应设立案件进展监控机制,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确保案件按时、高质量完成。

2. 费用管理(1)价格确定:律师事务所应根据案件特点和律师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与客户签订收费协议。

(2)费用预估:律师在接案后应向客户提供合理的费用预估,明确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3)费用记账: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对律师费用进行核算和记账,确保财务清晰透明。

3. 工作协作(1)协作平台: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协作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律师团队的工作协作,便于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

(2)会议组织:律师事务所应定期组织会议,以交流工作情况、解决问题和提升团队合作效率。

(3)文档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文档管理制度,规范存档和归档流程,确保文件安全和便捷查阅。

四、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培训(1)招聘要求:律师事务所应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明确的岗位招聘要求,并通过多渠道招聘合适的人才。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是指律师事务所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律师事务所的正常秩序、保障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内部管理规范。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主任对本所内部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内部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内容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二)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三)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四)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五)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六)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七)律师事务所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制度;(八)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督和考核制度;(九)其他应当纳入内部规章制度的事项。

第六条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律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二)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公正、客观、全面地提供法律服务;(三)律师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律师应当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五)律师应当遵守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和分支机构的管理;(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三)律师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退出机制;(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第八条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律师执业许可和执业证书的管理;(二)律师代理业务的承接和办理;(三)律师收费和财务管理;(四)律师出庭和文书制作;(五)律师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针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行为,保证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经营。

二、职业道德管理1. 安排律师参加职业道德考试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应当安排律师进行职业道德考试。

考试通过后,才能担任律师,行使职业职责。

2. 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如果律师在职业道德方面出现违规行为,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的制度进行处理。

如果需要向外界公布律师事务所的处理结果,需要经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会计管理1. 会计核算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假如有涉及到律师、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都须进行详实的记录,核算。

2. 费用审批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费用审批制度。

在工作人员或者律师需要申请费用报销时,需要进行审批。

管理层需要进行审批,方可进行报销。

3. 税务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务法律法规,建立规范化的税务管理制度。

针对涉及到的纳税申报、发票管理、预缴税款等事项,都应当建立规范。

四、律师执业管理1. 工作权限分配律师事务所应当合理安排人员工作职责和权限,按照从事培训、律师业务等方面能力进行安排工作。

2. 工作纪律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的工作纪律进行管理。

如果有违反事项,应当进行批评、训诫、罚款等处理。

3. 文件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的文件管理制度。

需要存档的相关文件,必须明确标记,并存储在规定的柜子内。

4. 财务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律师事务所的资产、收支等方面,都应当建立明确的记录。

五、安全管理1. 电脑文件备份对于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电脑文件资料,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备份制度。

避免因为电脑文件损坏而无法对外开展业务。

2. 正常的工作环境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环境。

保证工作人员和律师能够在正常舒适的环境下进行工作。

3. 安全防范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安全防范措施。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严格内部管理,依法保障律师和事务所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本所经本所合伙人会议和全体律师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所执业律师及事务所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体制第一节合伙人及合伙人会议第三条:本所是由合伙人依法共同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按照有关规章和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本所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是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对内主持全面工作。

合伙人有权进行监督。

第四条: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决策机构。

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本所财务预算、结算及收益分配方案、重大开支事项。

二、修改章程和合伙协议。

三、撤销、纠正日常管理机构违法、不当的行为。

四、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除名,推选主任。

五、制定本所的财务、业务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七、决定本所的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

八、决定本所的其他重大事务。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议事规则和程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

必要时由主任召集或三分之二的执业律师提议,可临时召开。

合伙人会议按章程规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节民主管理、监督机制第六条:本所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执业律师必须符合《律师法》规定的条件,其他人员的聘用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第七条:本所依法保障执业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劳动报酬和福利、保险待遇。

第八条:执业律师有权参加本所律师会议,对律师所的分配制度,业务管理以及对律师的奖励或处分等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

对律师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第三章执业管理基本制度第一节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九条:本所律师必须符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到: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律师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是律师事务所内部行政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律师事务所成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成员。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具体组织结构和职责由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保密、依法行政、规范办事、提高质量的原则。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制度,对于律师事务所成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于内部管理制度的认识。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明确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确保每个律师成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结构包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事务组、律师、行政人员。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是律师事务所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组成,对于律师事务所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是律师事务所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的决策。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事务组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为客户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力量,是具备执业资格并受雇于律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是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流程和制度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事务所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的运营管理程序和流程。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沟通协调制度,确保律师事务所内部的信息畅通、协同工作。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稳定和合规经营。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制度,保障律师事务所的知识储备和传承。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事务所内部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客户利益,促进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事务所所有律师和员工。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入职管理1. 招聘2. 入职安排及培训3. 试用期管理三、工作管理1. 工作时间和加班2. 工作计划和分配3. 工作安排和沟通4. 工作质量控制5. 项目管理四、绩效考核1. 考核指标2. 考核流程3. 薪酬管理五、团队合作1. 团队建设2. 团队协作3. 团队沟通六、业务开展1. 业务拓展2. 业务开展流程3. 业务合作与项目管理4. 业务流程改进七、客户关系管理1. 客户接待2. 客户需求分析3. 客户关系维护八、信息管理1. 文件管理与归档2. 电子数据管理3. 信息安全管理九、财务管理1. 费用管理2. 财务报表3. 预算管理十、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2. 风险预防和控制3. 事故和纠纷处理十一、督察与纪律1. 督察制度2. 纪律处分十二、保密制度1. 机密信息保护2. 不正当竞争和商业道德十三、员工福利与权益1. 薪酬福利2. 培训和职业发展3. 工作环境和健康安全结语本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事务所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权益保障,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所有律师和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以适应事务所的发展需求。

通过健全的内部管理,我们相信事务所将能够取得更为辉煌的成就。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2)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事务所内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事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事务所的人力资源管理正规有效。

3. 工作流程和流程标准化:明确事务所内各项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化要求,确保工作高效、规范。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 引言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代理服务。

为了保障客户利益、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律师行为,律师事务所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 组织架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应该清晰明确,确保各部门、岗位职责明确,便于协同工作。

主要包括:- 执行合伙人:- 职责1:监督事务所的整体运营和管理- 职责2:决策事务所的战略规划和重大问题- 部门经理:- 职责1: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职责2:对部门成员进行考核和培训- 律师:- 职责1:履行法律职责,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职责2:按照规定和流程办理案件,确保质量和时效性- 行政人员:- 职责1:负责事务所的行政事务,如人力资源、财务等- 职责2:支持律师和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3. 工作流程为了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

具体包括:1. 客户接待和需求确认:- 首次接触客户,了解其需求和问题- 根据需求和问题,判断是否有合作的基础- 记录客户信息,并安排相应的律师负责2. 案件分配和负责律师确定:- 根据律师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将案件分配给合适的律师 - 负责律师了解案件背景和细节,开始着手准备工作3. 案件准备和调查:- 负责律师进行相关法律研究和案件背景调查- 收集证据和其他相关文件,准备诉讼材料或法律意见书4. 审查和审核:- 对律师准备的诉讼材料或法律意见书进行审查和审核- 确保材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避免错误和疏漏5. 客户沟通和更新:- 负责律师与客户进行沟通,及时更新案件进展- 回答客户的问题和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6. 案件代理和诉讼阶段:-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代理客户进行法律诉讼- 出庭辩护、提交证据、进行调解等7. 结案和归档:- 案件结束后,整理案件材料并进行归档- 相关文件和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后续查阅4. 工作纪律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律师和行政人员的行为符合法律、行业和律师事务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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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律师执业六禁止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

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接待投诉范围(一)代理工作不尽职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投诉人为公民个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投诉书及内容如下:(1)投诉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被投诉的律师姓名;(2)投诉请求;(3)投诉事实与理由。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收费票据。

4、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诉人能够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如相关的裁决书、判决书)。

(二)投诉人为单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投诉书及内容如下:(1)投诉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2)被投诉的律师姓名;(3)投诉请求;(4)投诉事实与理由;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收费票据。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投诉的,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其他证据材料(如相关的裁决书、判决书)。

注:上述投诉材料如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在投诉书中说明原因。

三、投诉的处理1、投诉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由主任经过调查核实后予以受理并进行查处;2、投诉材料不齐全的,投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

否则,视为未投诉;3、如被投诉律师没有违规行为,向投诉人说明处理结果;4、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告知投诉人武汉市司法局投诉电话:市律协投诉电话:可向本所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5、被投诉律师有违法行为或本所对该投诉不能解决的其他违法行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或告之投诉人依法通过其它正当途径解决。

5.收案收费制度一、律师事务所严格实行统一立案、统一收费,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指派律师办案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收案要认真登记,在收案登记薄中应载明:收案日期、案由、类别、当事人姓名及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其他人审批意见等内容。

二、律师事务所收费要出具统一税务收费发票。

根据案情,需要向当事人收取交通、通讯、差旅、打印等费用的,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出具办案费用收据。

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当事人收取金钱、财物,违反者视为私自收费。

三、律师接收案件后,由承办律师填写一式三份《委托代理合同》,在委托人签约后,承办律师报所主任审批,再由当事人到财务部门缴纳代理费、办案费用。

内勤根据主任审批意见,并在核实按规定收足代理费、办案费用后,方能盖章、发放相关文书及公函。

四、委托人交纳部分代理费或者协议风险办案收费的,承办律师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在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并由承办律师报本所主任审批后,到内勤人员处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及发放相关文书、公函。

五、法律援助的案件,根据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书,由本所统一受理,并由主任指派律师承办。

代理律师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主任审批减、免代理费后,由内勤人员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及发放相关文书、公函。

六、律师承办案件中途解除合同的,根据《委托代理合同》和双方协商的情况,签订《解除代理协议书》。

如需要退费(含部分退费),经主任审批后,由当事人提交原发票原件,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费(含部分退费)手续。

所涉案件有关证据移交时,本所应留复印件,移交中应由承办律师和委托人共同签收移交单,其移交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所留存备档。

6.服务质量监督制度一、为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二、对本所律师实行当事人、社会、本所、本人全面监督;三、向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反馈卡",告知案件监督内容;四、审批案件时,再次向当事人提示监督内容及监督后果;五、定期电话或其他方式回访案件当事人,寻求监督意见;六、当事人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查实违纪更换律师;七、本所欢迎法官、仲裁员以及其他人员对本所律师监督;八、本所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对本所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九、主任、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所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十、客观、主动查找自身的不足,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7.重大疑难案件研究讨论制度一、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律师办案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

案件由承办律师提出,主任主持并组织律师参加实施。

三、承办律师必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重大疑难案件上报集体研究讨论。

四、下列案件为应当提交讨论的重大、疑难案件:1、拟改变定性、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2、案件任何一方十人以上的民事案件;3、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经济案件;4、当事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案件;5、其他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案件;6、主任、副主任提交讨论的各类案件。

五、下列案件为可以提交讨论的疑难案件:1、已经被新闻媒体关注报道的各类案件;2、市、县行政区域内有影响的各类案件;3、部门专业负责人认为需要讨论的案件;4、承办律师认为有必要讨论的其他案件。

六、案件研究讨论在承办律师提出后3日内进行,其研究讨论意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七、承办律师可将本人意见及讨论结果通报当事人,参考当事人意见。

八、承办律师不同意研究讨论结果,也不同意当事人意见,由主任最终确定。

九、主任最终确定案件办理意见后,承办律师仍然坚持个人意见的可另行指派律师。

十、案件需要其他专业律师参与研究讨论的,其他专业律师均有义务配合。

8.利益冲突审查制度一、律师事务所成立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小组。

其职责是负责审查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案件第三人是否存在执业利益冲突。

二、承办律师在与当事人商讨代理事务阶段,必须将代理意向、对方当事人委托人基本情况、有可能涉及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提交审查小组审查,经批准通过后,方可就委托合同的条款进一步商谈。

三、委托合同签订之前,承办律师应将主要证据、案情摘要以及承办律师确认与该案无执业利益冲突的承诺提交审查小组,经审查小组审核无误后,方可签订委托合同,进行正常工作。

四、在业务活动中,承办律师或本所其他律师发现该项代理业务与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存在执业利益冲突时,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视情况作出补救措施。

五、在业务活动中,如承办律师因执业利益冲突问题隐瞒事实情况,在执业活动中采取非法手段致使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失,除承担其赔偿责任外,并视情节解除其聘用合同关系。

9.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一、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负责。

二、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

诉讼类包括刑事辩护(含附带民事代理和刑事自诉)、民事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

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

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三、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归档。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再办结年立卷。

四、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五、对已提交给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六、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别保管。

七、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

八、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九、律师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十、案卷装订一律使用棉线绳,三孔钉牢,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姓名章。

十一、律师业务文书材料应在结案或事务办结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

装订成册后由承办人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保管期限,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审阅盖章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时应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立卷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立卷人重新整理,待全部合格后,方能办理移交手续。

十三、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律师业务案卷均应列为密卷,在归档时应在档案封面右上角加盖密卷章。

十四、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磁带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档案编号、录制人、录制时间等,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10.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一、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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