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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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移民的养老福利介绍

德国移民的养老福利介绍

【导语】德国作为⼀个⼗分出众的福利社会,国内的社会福利待遇是⾮常受各国⼈员的欢迎的。

⽽如今的养⽼⾦问题也成为了德国的重点关注问题,德国养⽼福利也有了很明显的变化。

下⾯就给⼤家介绍下德国移民的养⽼福利,欢迎阅读!德国移民的养⽼福利 ⽬前德国的标准年龄限制为65岁零6个⽉,但开始年龄逐渐提⾼:2024年⾄66岁,2031年⾄67岁。

这对男⼈和⼥⼈都适⽤。

德国延迟退休的背景: 1950年代中期出⽣的德国⼈⼀般从⼗七⼋岁就开始⼯作并⽀付养⽼保险,这样,这⼀代⼈到退休的时候平均已经⼯作了45年。

如今的年代,德国⼈参加⼯作要晚于上⼀辈,若维持相同的退休年龄,德国⼈的⼯龄仅有35年;与此同时,德国⼈的预期寿命却延长。

从2012年到2029年,德国法定退休年龄将从65岁延迟⾄67岁。

计算⽅法如下:1947年以后出⽣的⼈,从2012年起每年延迟⼀个⽉,从2024年起每年延迟两个⽉。

1964年以后出⽣的⼈,法定退休年龄均为67岁。

当然也可以选择提前退休,不过就不能领取全额退休⾦了。

例外的情况: ⼯龄特别长63岁退休 对于⼯龄特别长的德国⼈,⾃2012年起有了规定,即年满65岁并缴纳45年养⽼保险后,即可退休。

2014年7⽉1⽇⼜有了新的规定:缴纳法定养⽼保险满45年的德国⼈可以63岁就领取全额退休⾦。

1953年以后出⽣的⼈则实⾏渐进式延迟退休机制。

1964年以后出⽣的⼈则仍维持65岁退休。

重度残障⼈⼠ 重度残障⼈⼠若在1952年以后出⽣,其退休年龄也按照渐进⽅式从63岁延迟⾄65岁。

常年井下⼯作的矿⼯ 1951年12⽉31⽇以后出⽣的⼈,若常年从事井下⼯作,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62岁。

除此以外,还有⼀些其它的细分规定。

在法定"德国退休保险"机构的页上,输⼊年龄、性别等信息,即可计算您的退休年龄。

假如您是⼀位80后,那么,不⽤计算也可以知道,按照⽬前的法律,您应在67岁告别⼯作岗位,⽽且没有男⼥差别。

德国 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德国 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德国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德国的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是德国社会政策的核心。

它是一种以保险制度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旨在为德国公民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德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包括五个主要领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护理保险。

这些保险制度基于强制性参与,即所有在德国工作的人都必须参加这些保险计划,并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费。

同时,雇主也需要为雇员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养老保险是德国社会保险体系的核心。

根据这一制度,工人在退休时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养老金,这样可以确保他们在老年时有足够的经济来源。

医疗保险则为公民提供了医疗保障,无论是住院治疗还是购买药物,都可以得到一定的医疗保险报销。

失业保险是为那些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经济援助的保险制度。

一旦失业,他们可以领取一定的失业救济金,以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间。

工伤保险则是为在工作中受伤的人提供保险保障,包括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

护理保险则是为那些需要长期护理的人提供支持,无论是在家庭护理还是在专业机构护理,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补贴。

德国的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有助于减轻个人和家庭的负担,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

通过这种模式,德国公民可以获得充足的退休金、医疗保障、失业救济和工伤赔偿等福利,确保他们在生活中有
足够的保障和安全感。

总的来说,德国的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是一种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德国公民提供了全面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它是德国社会政策的核心,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和保障,使他们在生活中更加安心和放心。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以德国为代表的保险型保障制度德国是世界上社会保险制度最完善、最复杂的国家之一。

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出生率持续下降,失业率和失业总人数持续上升,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不同程度地入不敷出,这给德国的财政平衡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与此同时,由于雇主必须承担的社会保险的工资附加成本逐年增加,再加上劳动力的高工资水平,大量德国企业继续迁往劳动力成本低的国家,这给德国经济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失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联邦政府发起的\议程\改革计划主要旨在解决德国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经济发展。

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复杂。

本文仅简要介绍其核心内容。

一、德国社保制度的历史沿革德国是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源地。

十九世纪中后期,随着现代机械工业的兴起和工业工人的急剧增加,德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急剧变化,社会保障的广泛需求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威廉一世皇帝于1881年颁布了《诏书》,承认人民对物质保障的要求,并考虑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一词至今仍在使用。

——《诏书》决定了社会保险的发展方向。

为了缓解社会紧张局势和维持统治,铁血总理俾斯麦着手建立广泛、统一和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体系。

俾斯麦于1883年、1884年和1889年颁布了三部适用于工人和部分雇员的强制性保险法,建立了法定疾病保险、法定意外伤害保险和残疾保险。

这就是时堪称世界典范的社会保险制度,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旨在为劳动者提供保障的法律文件。

近代德国社会保险法是在俾斯麦时期社会立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

上述三项规定于1911年被总结为《帝国保险条例》(RVO)。

1911年,第一部关于雇员保险的法规《雇员保险法》(AVG)颁布,并于1924年修订。

1927年魏玛共和国时期,《就业介绍和失业保险条例》(avavg)生效,德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二战以后,联邦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得到了恢复和重建,社会保障和福利国家等作为基本原则理念被写入了宪法。

浅谈德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浅谈德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政经视点
浅 谈德 国农 村 养老 保 险制度对 中国的启 示
张 嵩
( 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 南 昆明 6 03 ) 云 云 50 1
【 摘
要】 老敬 老是 中华 民族 的传统美德 , 尊 但是在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的今天, 如何妥善解决好 占未 来总人 口 3 % ̄ : 0 XJ 老 -
就 是指所 有的农业和林业企业 主, 包括葡萄酒 、 水果、 蔬菜和 园 失 劳 动 能 力 养 老 金 应 累 计 缴 费 大 于 等 于 6 0个 月 。 只 有 在 达 到
林 以及 养 鱼 业 企 业 主 。他 们 所 劳 作 的 农 业 企业 规模 必须 大 于 等 法 定退 休 年 龄 时领 取 养 老 金 才 能得 到全 额 给 付 。 于 四公顷, 除此 之 外 , 了持 久 分 居 的 情 况 外 , 场 主 夫 妇 都 被 除 农 视 作 农 场 主 处 理 改 革 法 规 定 , 保 人 夫 妻 在 投 保 前 必 须 先 确 投 ( 管理 机 构 四)

正常运作 , 么农村养老保 险机构可 以提供 劳务来维持农场的 那 正常运营 , 不得不 说, 这种多样化的给付方式 , 在保 障了农 民基
本 生 活 的 同 时 , 创造 了工 作 岗位 , 大 了就 业 。 种 政 策 的实 也 扩 各

德 国农 村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 概 况

必看德国社会保障制度课件

必看德国社会保障制度课件
促进社会公平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注重促进社会公平,保障所有 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中国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的过程中,也应该注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 公平。
强化政府责任
德国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承担着制定政策、监管和财政支持等责任。中国 政府也应该加强在社会保障领域的责任,加大对 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
THANKS
感谢观看
贫困问题
虽然中国经济持续发展,但贫困 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完善社会救 助制度,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 活。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涵盖了养老、医疗、失业、 社会救助等多个方面,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生活需 求。中国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建立更加完善的 社会保障体系。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动因与目标
动因
人口老龄化、经济全球化、财政压力增大等。
目标
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公平性和适应性,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措施与效果
措施
提高社保缴费率、调整社保待遇、加强 社保监管等。
VS
效果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 高,财政压力得到缓解,同时也促进了经 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制度
德国医疗保险包括法定医疗保险和 私人医疗保险两种形式,覆盖全体公 民和合法居民。
医疗费用与保障
参保人可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和药品 费用报销,报销比例根据保险类型和 医院级别有所不同。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制度
德国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者基本 生活和帮助其再就业而建立的制度。
保险费用与待遇

第三章_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章_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现行的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是“付多少,用 多少”的模式,即由年轻人出钱,老年人享用的 一种方式。但是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不断降低和老 龄化趋势的增强,由年轻人提供的这笔资金已经 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需要政府拿出一部分钱 来弥补其差额。 因此,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一种不断消耗公共资 源的模式,并且由于中央政府对这个模式的投入 严重不足,致使大部分退休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 保护。

救济原则
三、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 社会赔偿 社会促进 社会救济
社会保险制度
德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 的核心领域,它包括医疗保险、护理 保险、养老保险、事故保险和失业保 险5个子项目。
德国社会保险的管理层次:
1.联邦政府部门




管理德国社会保险的联邦政府部门主要有三个,即 德国联邦卫生部、劳动社会事务部和劳动(就业) 部。 卫生部负责医疗和护理保险(政策制定和业务协调) 劳动社会事务部负责养老和事故保险 德国联邦劳动(就业)部负责失业保险 每个部都下设专门的管理办公室或执行委员会负责 具体社会保险的业务管理。各州(有的几个州合起 来只设一个局)、地方政府也设立相应的局(或办 公室)负责执行。 2.经办执行机构即公共保险公司和私人保险公司。
社会促进

家庭促进:提供子女津贴、养育津贴和养育假
教育促进 :在免除中小学和高等学校大量费用的 情况下,如果在校学生生活费和教育所必需的费 用没有保障,他们可以申请教育促进法上规定的 教育促进

住房促进 :住房津贴 、福利性公共住宅 、住房 储蓄 、房租管制 、购建房税收政策
社会赔偿

战争受损害者供养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 界大战中的受损害者和士兵,由于战争影响或者由 于服兵役而使身体受到损害时有权获得供养; 因暴力行为受损害赔偿 :自1976年5月15日起,战 争致损害赔偿法对因暴力行为受损害者和他们的家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社会保障制度1.引言德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全面覆盖社会福利的保障体系,旨在为德国公民提供基本的人身和经济安全。

该制度涵盖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方面。

2.医疗保险德国的医疗保险是由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制度。

所有的工作人员和大多数的自由职业者必须参加医疗保险计划。

该制度通过社会保险基金来资助,包括雇主和雇员的财政贡献。

2.1 医疗保险福利医疗保险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一般诊所和专科诊所、住院治疗、药品和药材、医疗器械和设备等。

个人需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和自付额,但费用水平相对合理。

2.2 医疗保险法律名称及注释- Sozialgesetzbuch (SGB) Fünftes Buch (V)(社会法典第五册)- Selbstverwaltung in der gesetzlichen Krankenversicherung (社会医疗保险的自管)- Krankenkassen (医疗保险基金)- Versicherungspflicht (保险义务)3.养老保险德国的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参保者提供退休金和其他养老福利。

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计划,包括自由职业者设置个人退休金计划。

3.1 养老保险福利养老保险提供退休金、无偿资助养老院费用、老年健康服务等福利。

退休金的计算基于个人的工作年限和缴费额,通常与平均收入有关。

3.2 养老保险法律名称及注释- Sozialgesetzbuch (SGB) Sechstes Buch (VI) (社会法典第六册)- Rentenversicherung (养老保险)- Rentenanwartschaft (养老金预期)4.失业保险德国的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机会。

失业保险由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险金筹资,同时也接受的财政支持。

4.1 失业保险福利失业保险提供失业金、职业培训和求职辅导等福利。

德国老年发展的现状及其养老照顾模式

德国老年发展的现状及其养老照顾模式

德国老年发展的现状及其养老照顾模式德国老年发展的现状及其养老照顾模式【提要】1. 德国的老年发展概况:人口老龄化严重,老年人口比例持续上升。

2. 德国养老照顾模式的主要特点:社会化养老模式,政府、社会组织和家庭共同承担养老责任。

3. 德国养老照顾模式的运作机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医疗服务和长期护理服务的协同发展。

4. 德国养老照顾模式存在的挑战与改进措施:面临人力短缺、成本上升等问题,需加强人力培养和创新养老服务。

【正文】德国作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口比例持续上升。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德国建立了一套成熟的养老照顾模式。

本文将从德国老年发展的现状入手,探讨德国养老照顾模式的特点、运作机制、以及面临的挑战与改进措施。

1. 德国的老年发展概况根据德国联邦统计局的数据,德国老年人口目前占总人口比例持续上升。

据预测,到2030年,65岁以上的人口将占到德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

这种老年化趋势对社会、经济和政府构成了巨大的挑战。

然而,德国也因此创造了一个充满机遇和活力的养老照顾市场。

2. 德国养老照顾模式的主要特点德国的养老照顾模式主要以社会化养老为基础,由政府、社会组织和家庭共同承担养老责任。

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医疗和社会支持。

社会组织则通过提供各类养老服务和活动,帮助老年人保持社交和精神健康。

家庭作为基本的养老单位,也承担着照料和照顾老人的重任。

3. 德国养老照顾模式的运作机制德国的养老照顾模式主要通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医疗服务和长期护理服务的协同发展来保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德国养老金制度的核心,通过职工和雇主的缴纳,为工人提供退休金和基本抚养金。

德国的医疗服务也极为发达,老年人享受到的医疗保障非常全面。

德国还设立了专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和照料服务。

4. 德国养老照顾模式存在的挑战与改进措施尽管德国的养老照顾模式相对完善,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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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次课件的内容如下:覆盖范围、基金来源及筹集、给付条件、养老保险管理和监管机制以及改革方向。

加上后面的总结吧。

1.德国养老保险体系: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自愿保险等多种形式组成。

德国的养老保险较全面地规定了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资金来源、缴费标准和筹集方法等2.覆盖范围:由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自愿保险、特定群体的养老保险等多种形式组成。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工人和职员都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目前,法定养老保险覆盖了从业人员的90%,是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干。

自愿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医生、牙医、药剂师、律师、艺术工作者等。

公务员和法官是国家终身雇佣人员,不参加法定养老保险,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适用《联邦公务员社会保险法》。

自谋职业的农业人员有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

3.基金来源及筹集:法定养老保险为强制性保险,所有的投保人都有义务依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个是雇主和雇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这是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另一个是国家财政补贴。

每年获得国家财政补贴的数额占养老保险费的五分之一。

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

德国政府计划,到2030年法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将由目前的19.5%提高至22%,到2020年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占工资的比例由现在的平均53%降为46%,到2030年进一步降至43%。

(德国的法定养老保险起源于俾斯麦时期的“自助资助”模式。

规定养老保险费由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并主要由雇主和雇员承担,国家只作一定的补贴。

这一模式是典型的收入关联年金计划。

在这种年金计划下,缴费和津贴的多少与个人的工资水平直接相关,通常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就业年限、交费期限、收入替代率及调节系数等基本要素确定,并侧重体现收入关联和收入再分配的特征。

此外,德国对缴费基金采取统筹和共济的方式进行筹集和分配,从而使工资收入水平不同的人在退休后所享受的养老金差别较小,使社会公平目标相对得以实现筹资模式:从完全积累到现收现付。

从1957年开始,基金积累制向现收现付制转变,到1969年彻底实现。

现收现付制模式一直保持到现在。

)4.给付条件:被保险人必须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和达到缴纳保险费的期限,才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

采用这种办法的国家有法国、德国和美国等。

德国规定享受养老金的条件为年满63岁、投保35年或年满65岁、投保15年;养老保险的给付资格与条件。

通常各国普遍规定两个基本要求:(1)缴费满15年;(2)达到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

5.如投保者者死亡,其家属可得到一定百分比的养老金。

通常年满65岁者即可领取养老金。

在某些前提条件下,年满60岁或63岁即可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数额原则上与投保人的劳动工资、交纳时间长短相挂钩。

目前,法定养老保险覆盖了从业人员的90%,是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干。

覆盖范围包括了除公务员和法官以外所有蓝领和白领的人员,可分为工人养老保险和职员养老保险两大分支。

此外还包括按照行业设置的海员、铁路工人和矿工养老保险。

6.养老保险管理和监督机制:自治性越来越强。

在养老保险领域,遵循国家立法和国家自治相结合的原则。

经选举产生的雇员和雇主代表对养老保险实行自治管理。

自治结构是游离于政府之外的,所有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德国养老保险机关联合会(VDR)。

这种将政府从直接的管理责任中脱离出来的自治管理模式还形成了有效的、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外部监督机构是政府,内部监督机构是自治机构,从而有力地保障养老保险制度的日常运行。

自治组织的管理能力也是在不断的实践中变得越来越强大。

7.改革方向::制度改革: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和居高不下的失业率,使德国现收现付的养老金运行模式(现收现付制即社会保障完全靠当前的收入满足当前的支出,不为以后年度的保险支出作资金储备)已经面临危机,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

为了缓解这种状况,德国政府对养老保险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改革内容包括:提高退休年龄。

德国现行养老保险法律是2005年新修订的《老年和伤残保险法》,决定从2012年起开始逐步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高至67岁。

(附录:提高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由65岁提高到67岁,退休年龄由实际平均6O岁提高到63岁,以保证2O3O年退休金交纳不超过工资的22%。

这一措施在欧洲具有普遍性,法国已把退休前最低工作时间从37.5年提高到了4O年,意大利则考虑把最低工作年限提高5年。

)●适当提高养老保险费率,降低过高的养老金水平。

德国养老保险费率从1995年的18.6%增长到1999年的19.5%,2009年又增长到19.9%。

鼓励多种渠道发展养老保险。

2002年德国开始实施“里斯特”法案,即德国公民只要同保险公司、银行或基金签订私人退休养老金合同,就可以得到国家的补助,而且补助金额每年都会增加。

养老形式:在德国,进入“专业护理老人院”是老人们最普遍的一种选择。

这些养老院拥有世界一流的硬件设备和人员管理方式。

●不过近年来,德国兴起了一种名为“老年之家”的互助养老方式。

一些害怕孤独又不愿意去养老院的老人们自发组建自己的小天地,在“老年之家”中,成员共同分担家务,互相帮助,一起参加社会活动,让老人们远离了孤独,也体会到了家的温馨。

此外,德国一些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也探索出了包括“多代屋”在内的多种互助养老模式。

这种方式不仅有助于开发老年人潜力、还有助于促进代际交流。

如里德林根的“乐龄合作社”,不仅老年人可以加入,年轻人也可以加入进来。

参加者可以选择小时工资,也可以把服务小时存在合作社,用以日后获得同样时间的免费服务。

这种做法既鼓励老人互助和自立,也吸引了年轻人参与其中,通过服务老人为自己未来的养老做准备。

●减少养老金领取比例。

养老保险改革的核心是引入可持续发展概念,在统筹考虑交纳人和领取人比例变动的基础上,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调整收支比例以求总体平衡。

为尽可能减小振荡,改革措施从长计议且循序渐进,退休人员养老金占工资比例,2O2O年由现在的53%降为46%,到2O3O年进而降为43%。

●提高养老金缴纳比例。

为解决交纳人与领取人比例不断下降带来的收支失衡问题,既要减少领取比例来“节流”高缴纳比例以“开源”,养老金交纳占工资19.5%的比例从2O3O年起提高为22%,退休人员享受3年大专院校培训的福利待遇将很快被取消。

●扩大私人养老保险。

德大多数人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私人养老保险以往面向自由职业者或高收入群体。

在继续保持法定养老保险的同时,今后将鼓励所有在职员工投保私人养老保险作为附加养老金,投保额逐年增加,投保者可从政府得到相应数额的补贴。

政府有关部门希望,这部分养老金近期占到整个养老金的15%,中远期达到25-3O%,由现在的补充地位逐步提升到与法定养老保险相近的支柱地位。

政府将在养老保险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财政负担要相对稳定。

近期每年拿出7OO亿欧元来补贴养老保险基金,同时把提高的生态税补充到养老基金中。

)7.若干启示通过对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中既有值得学习的经验,也有引以为戒的教训。

(一)经验尽管在实践运行中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在一定程度上,德国作为福利国家的典型和资深代表,还是提供给我们一个追求公平、法制完善和管理透明、规范的养老保险制度典范。

1. 公平的理念。

平等与幸福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德国在社会政策中贯彻的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公平的理念,是与整个人类发展相一致的,其对社会公平的执着和不懈追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2. 完善的。

这是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走上规范、高效的重要保证,许多国家成功的社会保险运行实践都说明了这一点。

法律的完善不仅仅体现在法律的齐全上,还体现在对法律的稳定性和动态性保持一个合理的度上。

如在德国,仅2001年到2005年期间,政府就曾对多项条款进行了几十次的微调,而整体的管理原则又得以保持。

3. 自治的管理。

自治管理是一种透明、民主和有效率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一方面自治管理可以充分吸收社会力量,直接减轻政府的管理责任;另一方面,赋予了劳动者、和工会参与管理的权利,是对劳动者保险权益的最大尊重;而且,自治管理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制度运行的效率。

4. 茁壮的工会。

与过于强大的德国工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中国,工会组织太不完善。

作为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保险制度,往往都是出于政治目的的安排,其制度的出台也往往是不同利益集团相互较量的结果. 如果没有工会这样的组织与企业、政府等其他利益组织形成力量的牵制和制衡,劳动者的权益是很难保障的,在利益多元化、矛盾多元化的社会转型期就更是如此。

(二)教训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水平确定上,要吸收以下教训: 1. 养老保险是多个系统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不是某一单个因素的独立作用,偏执于任何一个单一的因素,不顾其他,制度的发展必然是不可持续的。

因此,要综合考虑经济、政治、文化和等多项因素。

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同一因素对制度所起的决定作用或影响程度也是不同的,对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是必要的。

2. 平等与幸福固然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才是人类社会不断接近这个目标的唯一路径。

只有把蛋糕做大,才能有更多的蛋糕可分,否则促进社会公平的福利制度不仅不能长期存在,还会造成经济的衰退,形成社会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这样一来,终极目标的实现也就无从谈起。

3. 只注重公平而不注重激励劳动者的制度只会增加国民的惰性和依赖性,从而降低经济活力,对经济发展有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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