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猜猜我是谁”无孔不入给谁敲响警钟

合集下载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向学生请假的教师,为学生传递互敬之韵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向学生请假的教师,为学生传递互敬之韵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向学生请假的教师,为学生传递互敬之韵学生因故无法按时到校上课,得向老师请假;若老师不能如期为学生授课,该咋办?近日,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刘建龙老师,因突发脑出血住院治疗,无法上课,便发微博向学生请假。

看到老师的“请假条”,学生们纷纷送上祝福,愿老师早日康复。

(11月27日《郑州晚报》)在教育思维定势中,学生向老师请假,是天经地义;而老师向学生请假,则是多此一举。

以至于,对于副教授因病向学生请假,有网友认为是在“作秀”。

殊不知,副教授因病向学生请假,是老师对学生的一种尊重,体现了学生与教师权利的平等。

特别是,学教权利平等,是学生权利和发展的必需,细节之处体现教育的本质,教育的人性进步,就是强化教育者的责任,保障学生的更多权利。

副教授因病向学生请假,首先维护了学生的知情权。

按时给学生授课,是老师的职责和义务,老师因故不能如期为学生授课,除了要向学校请假之外,还应该向学生尽到告知义务,让学生知道老师不能授课的原因,并取得学生的理解。

同时,副教授因病向学生请假,也维护了学生的平等权。

众所周知,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

在学校管理中,学生与老师,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

比如,学生应向老师请假,老师也应该向学生请假。

可见,维护学生权利,是教育平等的前提。

然而,在一些教育者的潜意识中,学校和学生、教师和学生是不能平等的,学校和教师是神圣的,学生只能尊重和服从,这是天经地义的,否则就不是好学生。

学校和教师往往是以居高临下的方式从事管理和教学,缺乏以平等地位、民主方式、双向互动等方式与学生进行沟通;由此,规章制度经常是学校制定,学生无条件执行,学生参与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权重也较低。

因此,副教授因病向学生请假,打破了“教本位”的思维模式。

教师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所从事的职业,决定了教师在保护学生,尊重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法律赋予教师应尽的职责。

厦门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治污不能“戳一戳动一动”

厦门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治污不能“戳一戳动一动”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治污不能“戳一戳动一动”环境污染大多是日积月累,治理起来也需要常态化的措施,点名整改、突击整改虽然效果明显,却绝非长久之计。

如果没有常态化的措施,污染治理就变成了应付上级检查的表面文章。

“安APEC会议召开前夕,环保部派出的第16督导组在河南安阳进行现场督导。

阳空气质量在河南全省排名倒数第一,安钢‘功不可没’。

”11月3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华北督查中心副主任黄滨辉对安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润生说。

被环保部点名后,安钢已决定“立即更换煤车内导套,调整电除尘器二次电压、二次电流等运行参数,确保除尘器运行在最佳状态,并立即采取限产措施”。

相信在一系列举措之下,当地空气质量会得到改善,但风头一过会不会故态复萌,着实令人担忧。

毕竟,安钢的污染绝非一天两天,当地群众也早有反映,但问题却始终没能解决。

事实上,像安钢这样的排污企业在全国还有不少,老百姓身边的很多污染问题,都是因此而生。

正如督导组在安钢厂区所看到的,“生产区没有任何遮盖设施,煤灰全部露天堆放,到处是扬尘。

”对此,受害的群众不可能没有怨言、没有反映,当地政府也应该心知肚明。

然而,类似问题往往是反映和举报后不了了之,远不及“点名”治理带来的效应立竿见影。

要知道,全国的企业这么多,能够享受“点名”待遇的毕竟是极少数,靠这种方式整治污染无疑是“杯水车薪”。

不仅如此,环境污染大多是日积月累,治理起来也需要常态化的措施,点名整改、突击整改虽然效果明显,却绝非长久之计。

要想真正解决问题,离不开企业的主动作为以及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同时还需要建立起畅通的民情反馈渠道。

如果没有这些常态化的措施,污染治理就变成了应付上级检查的表面文章,即便在被“点名”、被批评后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最终的结果仍然可想而知。

一旦陷入了“上级戳一戳、下级动一动”的怪圈之中,或是满足于短期内取得效果,污染问题就永无解决之日了。

总而言之,治理污染不是做样子,更不能只图短期内的表面光鲜,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倾听群众的声音,以不拖延的态度,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补齐监督短板,让“禁读令”令行禁止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补齐监督短板,让“禁读令”令行禁止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补齐监督短板,让“禁读令”令行禁止对于“花样百出的培训理由”,应该拨云见日,防范“挂羊头卖狗肉”的手法;对于“培训费预算的报销黑洞”,应该及时对预算和公款培训项目进行调整,不让违规者有机可趁;对于“将培训当福利”的做法,应该正本清源,培训的归培训、福利的归福利,禁止“错配”,禁止通过“技术手段”违规报销;对于“协会组织”之类似乎带有组织决定的项目,也应该从源头上清理,预防培训上的腐败。

据新华社10月26日报道,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7月底下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严禁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各高等学校举办允许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禁读令”颁布近三个月,多地出现官员退学现象,同时,一些高收费社会化培训仍在向受“禁读令”约束的人员招生,部分事业单位、国企领导干部仍在参加多种形式的高收费培训。

动辄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的高收费社会化培训项目,因其招生主体官员化、费用来源公款化、学习内容联谊化而饱受公众诟病和媒体质疑,有关部门为此下发“禁读令”,社会各界期待这样的禁令能够发挥作用。

但是,相关调查给出的图景,让我们认识到“禁读令”实施以来虽然产生了不小的变化,但官员参加的高价培训仍然没有根绝,其中的原因值得剖析。

原因之一,相关制度、机制没有跟上。

比如,预算费用管理没有及时调整。

一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年初都制定了培训预算或者预留了相关的费用,“禁读令”下发后,这些单位或部门并没有及时调整预算安排和费用使用规定,仍然以培训费用列支,给一些人留下了违规的空间。

原因之二,一些人的意识仍然局限于过去的思维框框里,认为“禁读令”没有强制约束力,只是“走过场”,一阵风过去后就算了,并没有把“禁读令”的约束放在眼里。

原因之三,监督存在短板。

2015年福建厦门公务员面试时政热点:作风建设就要“小题大做”

2015年福建厦门公务员面试时政热点:作风建设就要“小题大做”

2015年福建厦门公务员面试时政热点作风建设就要“小题大做”【导语】2015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紧接着就是2015年福建公务员面试。

有把握的同学已经在提前准备着2015年福建公务员面试了,厦门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包子收集整理了2014年到2015年的时事政治热点,希望能在2015年福建省考面试中帮助到广大考生。

这些时事政治热点不仅适用于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还适用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厦门事业单位考试。

在4月1日召开的全省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省长鹿心社对某厅局负责同志迟到一事,当场提出批评:开这么重要的会,为何迟到?倘若是在抢险救灾,这迟到15分钟要耽误多少事啊!省长一席话直截了当,不避不绕,戳到了作风问题的痛处,令人警醒。

(4月3日新华网)事实上,省长批评开会迟到现象,并非小题大做。

可以说,细微之处见精神,细微之处见风气。

会风体现作风,作风反映一个干部对待工作的态度。

一些地方、一些场合,一些党员干部迟到、早退等现象看似“小事”、“小节”,但它对机关形象、对干部形象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不矜细行,必累大德。

”一个人的作风怎么样,往往体现在生活小节、工作细节上。

忽视小事小节,就有可能败坏大事。

“小疏忽”可能酿成安全生产的大事故,“小松懈”可能造成与大项目失之交臂。

作风上的“小问题”有时也会引发“大祸端”,作风上的“小转变”也能迎来“大发展”。

笔者认为,作风建设就要“小题大做”。

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

守住小节是对为官者修养的一个基本要求,为官首先是要讲大节,但绝不能因此而忽视小事小节。

其实,人民群众评价为官者的品行,常常就是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来判断的。

群众最认可“小节”,他们往往不理会干部嘴上是怎么说的,墙上是怎么贴的,而在乎干部的“小节”,以“小节”判断是非,衡量优劣,作为拥护或者反对的理由。

可见,“小节”是联着群众的,千万马虎不得。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2015年福建厦门公务员面试时政热点:文明出游不能仅靠“硬约束”

2015年福建厦门公务员面试时政热点:文明出游不能仅靠“硬约束”

2015年福建厦门公务员面试时政热点文明出游不能仅靠“硬约束”【导语】2015年福建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紧接着就是2015年福建公务员面试。

有把握的同学已经在提前准备着2015年福建公务员面试了,厦门公务员考试网小编包子收集整理了2014年到2015年的时事政治热点,希望能在2015年福建省考面试中帮助到广大考生。

这些时事政治热点不仅适用于福建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还适用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厦门事业单位考试。

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

(4月8日光明网)步入3月,春意渐浓,又到一年出游踏青好时节,然而就在这期间,类似武汉大学内有人爬到樱花树摇“花雨”制造人工“樱花雨”、北京地坛庙会上百年历史文物古迹遭到踩踏、山东数万游客樱花山踏春致垃圾遍地、湖南张家界保洁人员绝壁清理垃圾等关于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新闻屡见报端。

回首这些层出不穷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不光毁了大多数人旅游的“好心情”,平白给出游添堵,也暴露出一些人文明素养的缺失。

并且,这不仅只关乎其个人修养,迈出国门,更与国家形象息息相关。

这些一再发生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表明提升国人文明旅游素质刻不容缓,当然也绝非朝夕之功。

为提高国人文明旅游素养,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各地每逢重大节点还会专门发出文明旅游倡议,不过,总的说来,我们对于不文明行为,多数是停留在提醒、劝导、教育上。

从实践来看,单靠这样苦口婆心的教育引导,而没有刚性约束力的法治规范,难以让一些国人彻底摒弃那些不文明旅游的劣习。

法律可以为人的行为设立规则和界限,文明旅游理所应当纳入“法治”轨道——以制度化、刚性化的法律规范来约束和矫正国人的不文明旅游行为。

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将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案并进行有效的惩戒,不文明旅游行为势必会受到“法律性终结”。

通过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国人能够更为清楚文明行为的界定、不文明行为将受的处罚等等,这样就可以充分增强文明旅游的紧迫感,提升国人旅游的文明意识,约束国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而形成“文明旅游光荣,不文明旅游羞耻”的公共认知。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拒绝“临时工”回归依法行政本义!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拒绝“临时工”回归依法行政本义!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拒绝“临时工”回归依法行政本义!作者陈默刚闭幕的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其中明确提出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人民法院报》) 行政执法拒绝“临时工”,绝对是依法行政的法治“好声音”!近年来,“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捅出的漏子,可谓不胜枚举,不仅使“临时工”名誉扫地,也严重消减着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据媒体报道,北京现有临时执法者20多万,是正式人员的3倍;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城管队伍中临时工是正式人员的8倍。

这类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有的甚至连行政法律常识都不懂,加上没有财政供养,相关用人单位往往“以罚代养”,导致执法过程简单粗暴现象时有发生。

更为糟糕的是,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本属于违法。

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行为只能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对此,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可是,基于种种原因,清理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效果寥寥。

毫无疑问,利用立法手段对行政执法中的临时工问题进行禁止,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这无疑是个法治好声音。

首先,此举让行政执法回归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

行政执法既要有合法的主体执法资格,更要有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这是应然的状态。

若行政执法人员本身就是“冒牌货”“临时工”,名不正言不顺,如此知法犯法何以执法,何以服众?何以树立政府公信力?因此,拒绝“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是保证行政执法能够“依法”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有利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柏拉图说:“如果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安置一个不称职的官吏,去执行那些制定得良好的法律,那么这些法律的价值便被剥夺了,并使得荒谬的事情大大增多,而且最严重的政治破坏和恶行也会从中滋长。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养老改革,别让先行者吃亏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养老改革,别让先行者吃亏当地政府部门不能以改革的合理性,来回避教师的合理化要求,只有同时在公务员群体尽快进行养老保险改革,才有助于消除教师怨气,让改革顺利推进。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前不久,黑龙江肇东市数千名教师停课讨薪事件刚刚平息,黑龙江多地又出现或大或小范围内的教师维权事件。

教师们公开发表维权书,提出了提高工资待遇,停缴养老保险等要求。

据悉,目前黑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已经组成了工作组,表示争取尽快解决教师们的合理诉求。

与此同时,当地政府也表示,教师们的诉求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比如停缴养老保险。

对于教师的合理诉求部分,需要追问的是,为何教师的合法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迫使老师采取停课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有关部门这个时候才引起重视?而对于政府部门认为的“不合理诉求”,也不能认为就是教师的问题,而需要反思政府的责任。

1994年颁布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可是,时过20年之后,教师的待遇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据媒体报道,此前肇东市有教师到手的月工资不足千元,这连黑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没达到——根据黑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7760元。

这样的薪酬标准实在太低。

如果地方政府没有依法保障教师待遇、拖欠工资,理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发生在黑龙江多地的教师维权事件,应该由上级政府部门追究地方政府责任,问责地方官员,事情的解决,不能止于补偿欠薪。

至于政府部门认为的教师“不合理诉求”——停缴养老保险金,从改革角度看,打破养老保险金双轨制是大势所趋,黑龙江作为改革的首批试点,要求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本无可厚非。

可教师为何提出这“不合理”的诉求,一方面是因为工资待遇低,在这么低的待遇基础上还要缴纳养老保险,教师觉得不实惠。

2015年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从个体角度审视改革效果应成共识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从个体角度审视改革效果应成共识医改五年来,政府医疗卫生支出每年增加超过20%。

不过从统计数据看,政府对医疗卫生的巨大投入并未减轻个人的直接负担,个人绝对卫生支出仍在逐年上涨。

对此专家认为,民众一直抱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缓解。

如果医院运行机制、补偿机制没有变,医药费用增长不能有效遏制,那么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依然有限。

这一次,专家的表现让人有些暖心。

以往,专家总给人以“砖家”的印象,他们似乎生活在真空中,没有任何生活经验,总是习惯“语不惊人死不休”。

虽然,这样的“砖家”会被舆论所唾弃,但是因为这种倾向性发言背后通常有着利益交换,所以那些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专家们并不在乎。

他们真正在乎的是名和利。

只要名利双收,即便被冠之以“砖家”的称谓,又如何?所以,当这一次专家能够俯下身去,实事求是地对医疗改革做一个客观评价时,当然值得点赞。

其实,对于医疗改革,专家完全可以按照以前的惯性,作出一个比较简单的判断,他们可以大言不惭地纸上谈兵: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在目前基础上再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这将大大减轻人们看病贵的压力,并有效改善人们的就医环境。

这是一种偷懒但又似正确的推理。

因为,所有的数据都是真实的,医疗投入的确每年都在增加,而且增加幅度达到20%以上。

可问题是,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纸面上的推演在现实中可能遇见种种问题,所以最终的结论就不能只来自逻辑推理,还需要辅以现实调查。

这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

这一点,有时也只有专家能够做到。

所以,看到医疗投入增加的新闻,一般人会得出居民将直接受益的结论,但专家不能浮皮潦草,他们必须以各种视角对问题作更深入的分析。

幸运的是,在《医改蓝皮书: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2014-2015)》中,专家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关键问题:医疗投入的资金并没有完全惠及到居民头上,在其落实过程中,医院、药企成为了分得蛋糕最大的人。

2015年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深化改革容不得“庸官懒政”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深化改革容不得“庸官懒政”杨诗哲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庸官懒政绝迹就应该是新常态之一在中央以雷霆手段整肃吏治和全面贯彻“八项规定”的当下,贪腐乱象和不正之风得以明显遏止,但在一些地方,“庸官懒政”现象却在高压线下、灰色地带间绵延。

“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心态,在不同地域和领域都有体现。

有一些“庸官”“懒官”“太平官”,不敢迎难而上,不愿直面矛盾,只想占着位子“混日子”。

究其实,无外乎德不配位、不敢担责,或才不配位、无法任事。

这种“只求平稳着陆,不求干事创业”的懒政心态,值得高度警惕——如果说公权滥用是急性病,庸碌无为就是慢性病,养痈遗患,将导致结构性、全局性的政策机体失调、执行机能失衡,极易酿成严重后果。

庸官懒政会破坏改革氛围。

历史上勇于任事之人,但凡要推行改革,都会遇到掣肘和物议。

掣肘是既得利益集团阻挠,而物议则是尸位素餐者对勇于任事者的非议。

掣肘者要震慑,尸位素餐者也要惩治,不能任由站着说话的人对俯身做事的人横加指责,更不能形成“多做多得咎,少做少得咎,不做不得咎”的氛围,否则就会出现“逆淘汰”的不良生态和错误风向。

庸官懒政会贻误改革时机。

现代公共管理中的“政策之窗”理论认为,只有当迫切问题、政策方案与政治形势三流汇合,才能开启政策之窗,为议程设置和改革推进营造机会。

但是,这个窗口期很短,如果懒散不动就会错失时机。

要等多年之后,同一议题的窗口期才会再来。

此外,庸官懒政还会浪费公共资源,徒增沉没成本,使潜在的社会效益被耗散,优化资源配置和良善治理皆无从谈起。

所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既是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期许,也是与官员身份“绑定”的责任。

公共治理者身系公众的委托与期望,其一人之无为,牵连的是万千百姓的问题得不到改善、一地一域得不到善治。

当今之世,全球竞争、区域竞争陷入白热化,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进得不够快也是退。

厦门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学区房不该是优质教育的“出入证”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学区房不该是优质教育的“出入证”各地房价出现环比下降态势,而一些地方的学区房却逆势上涨,甚至供不应求。

北京、广州等地,有人甚至花135万买个4.4平方米的房子,根本不能住,只为给上学买个进门证,且仍一“坑”难求。

(11月10日新华网)4.4平方米的房子卖135万,约合1平方米卖到30多万元。

这样的学区房贵不贵?贵!买这个房子蠢不蠢?蠢!你若有钱的话买不买?买!如果说房地产有泡沫,那么学区房则是泡沫中的泡沫,而大部分学生家长面对学区房时,又是如此纠结和矛盾。

在学生家长眼中,学区房有两个作用。

第一,购买了学区房,基本就具备了择校入学的资格,不需要七大姑八大姨地去托关系了。

尽管有人说,学区房也是拼爹,但它至少扩大了拼爹范围,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局限于权贵的小圈子。

第二,学区房能保值升值,是不错的投资方式。

因为优质教育资源很难退化,其他学区要想赶上来还得若干年时间,其他人还会接盘。

在这场击鼓传花的投资中,人们不相信自己会成为最后的埋单者,所以连“期房”都争着要,有了房子就有了“出入证”。

作为一种教育投资,如果家庭有很好的经济条件,在购买学区房之后,仍旧可以为儿女的成长提供多元的环境,例如培养兴趣爱好和旅游玩耍,只能算是次优选择。

如果集全家之力才能借助学区房将孩子送入名校,那么就不值得了,是最差的选择。

因为,学区房榨取了孩子的教育资金,他们很难再花钱培养提升其他爱好,哪怕和教育有关。

而且,进入名校并不等于孩子一定就能学习好、就能考上名校,小概率事件摊到谁身上就是百分百失败,不富裕的家庭很难承受这种挫折。

更重要的是,全社会都认为当前的教育模式和教学内容存在严重不足,家长却争着花高价钱将孩子送进去搞强化培训,最后所谓成才的那一个人,家长接受吗,孩子喜欢吗,都未可知。

明知道愚蠢,家长还买天价学区房,就是因为当下缺乏更多的教育投资渠道。

例如,民办教育处于被歧视的境地,人们唯恐避之不及。

家庭教育还处于想象阶段,根本没有现实的可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猜猜我是谁”无孔不入给谁敲响警钟公众三天两头与骗术较量、一不留心就可能中招的局面不该继续下去,因电信诈骗每年蒙受高达百亿元损失的情况不能恶化下去,对日益专业化、集团化、产业化的诈骗团伙必须给予严厉打击、震慑。

“猜猜我是谁”、冒充公检法……近期,新一轮诈骗电话泛滥成公害,不少人深受其扰——10月28日,《经济参考报》披露了诈骗团伙产业链,称电信诈骗犯罪呈现产业化、企业化、集团化运作态势;由于用工需求大,一些团伙甚至出现“缺工”现象;严密的组织分工体系向境外延伸,形成跨国犯罪链条,而近10年境外头目几乎无一人落网;不少地方的电信诈骗手法已经形成“品牌”,如福建某地的“冒充公检法”、湖南某地的“PS诈骗”以及广东某地的“猜猜我是谁”等,涉事区县的乡镇已有“被标签化”之势。

电信诈骗,公众对这一存在身边若干年的犯罪活动并不陌生,很多人都经受过这类骗术的“考验”,从传统的“中奖通知”、“缴费通知”,到眼下时兴的“猜猜我是谁”、“二胎补贴”、“东莞被抓”、“涉嫌洗钱”等,可以发现,从以往的“自说自话”,到具备“对话”能力,骗子的“剧本”越来越丰富,“演技”越来越逼真,话题也越来越“与时俱进”,而与之相应的是,公众的智商不断被动接受更高级别的“考验”,花样翻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懵懂中招的总是不乏其人。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3年电话诈骗发案30余万起,近3年来每年涉案金额超百亿元。

公安部门一直重点打击电信诈骗行为,可骗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无孔不入,原因何在?
大批人为赚“快钱”铤而走险,首先是缘自低成本、高收益的诱惑。

抛却这项人所共知的利益因素,还有很多关键环节本不应“助长”这一犯罪。

一是司法打击震慑乏力。

根据公安人员的说法,“现在抓到的人基本上定不了诈骗罪,大多数也就是判一年几个月”。

如此打击力度不但打不痛犯罪分子,连伤其皮毛的程度也很轻微,心无忌惮之下,难怪犯罪分子“前赴后继”,即使被抓,出来后仍会重操旧业。

因为在他们看来,用一两年的自由换上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收入,完全“划得来”。

更令人遗憾的是,报道说,“近10年境
外头目几乎无一人落网”,所抓获的多为处于犯罪链条末端的“取款人”。

擒贼未擒王,就难以撼动犯罪团伙的核心和根基,电信诈骗活动自然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电信运营商难辞其咎。

公安部统计,2013年,使用改号电话软件作案者占90%以上。

诈骗活动“科技含量”高,运营商可以叫屈,“剧本”情节严密完整,运营商可以免责,但改号冒充运营商、银行、公安等行为,等同于在运营商的地盘上撒野,运营商何以无能为力?当眼下很多软件都能识别并标记某电话号码为诈骗电话、骚扰电话时,运营商何以不能识别并直接拦截屏蔽?是不是这些电话的铺天盖地为运营商带来的经济利益,让运营商乐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银行工作人员在转账最后一关“救”下不少轻信者相比,与金融单位群发短信提醒客户注意新型骗术相比,说运营商在防范电信诈骗上不作为、不主动,并不为过。

公众三天两头与骗术较量、一不留心就可能中招的局面不该继续下去,因电信诈骗每年蒙受高达百亿元损失的情况不能恶化下去,对日益专业化、集团化、产业化的诈骗团伙必须给予严厉打击、震慑。

对此,公安、银行、电信运营商除了要及时提醒、普及防诈骗知识之外,也要把自身技术的更新换代当做一回事;从法律层面,有必要针对电信诈骗的特点和难点,对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和细化,使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有可操作的法律依据,使基层打击电信诈骗有法可依。

信息来源:/?wt.mc_id=bk1131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