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通用20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一、医改背景随着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医疗资源的不足,中国医疗系统面临诸多挑战。
为此,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在2018年得以发布。
二、公立医院改革制度1.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推进医院法人治理,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2.综合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引入医疗服务总额控制机制,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3.医院考核机制优化:实行以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1.分级诊疗制度:推行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导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3.医疗技术保障机制:强化医疗技术支持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医生培养机制改革1.培养高素质医生:优化医学教育体系,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医生的综合素质。
2.医生职称评审改革:通过改进医生职称评审机制,激励医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1.医疗科技创新激励:加强医疗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提高医学研究和创新成果转化率。
2.药品审评审批改革: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六、医疗保障体系建设1.全民医保覆盖: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医保覆盖。
2.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七、医疗监管机制加强1.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和执业标准。
2.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护医疗纠纷当事人权益。
八、医疗信息化应用1.电子病历建设:推进电子病历建设,提高医疗信息的可管理性和共享性。
2.健康档案共享: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共享平台,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个性化。
九、医疗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1.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制定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一、医院管理制度1. 招募与培训制度2. 人员编制与管理制度3. 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4. 患者投诉处理制度5. 质量管理与监控制度6. 资产管理与维护制度二、医务人员管理制度1. 招聘与聘任制度2. 职称评定制度3. 工时管理制度4. 岗位职责与权限制度5. 医疗纪律与执业规范制度6.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标准制度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医疗工作质量评估制度2. 医疗巡查与监督制度3. 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5. 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四、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制度2. 医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度3. 医院安全检查与巡视制度4. 院内暴力事件处理制度5. 职业暴露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五、医疗信息管理制度1. 医疗信息采集与统计制度2. 医疗信息交流与共享制度3. 医疗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4. 医疗信息技术应用与维护制度六、药品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制度2. 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3. 药品配送与使用管理制度4.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5. 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七、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 医疗设备购置与验收制度2. 医疗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3. 医疗设备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4. 医疗设备质量评估制度八、病案管理制度1. 病案记录与归档制度2. 病案质量核查与评估制度3. 病案保密与保管制度4. 病案统计与分析制度九、护理管理制度1.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2. 护理岗位责任制度3. 护理过程管理制度4. 护理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十、门急诊服务管理制度1. 预约与挂号管理制度2. 门急诊疾病诊疗管理制度3. 门急诊患者信息管理制度4. 门急诊医疗卫生废弃物管理制度十一、住院服务管理制度1. 住院费用预交与管理制度2. 住院患者医疗护理管理制度3. 住院医疗巡回与查房制度4. 住院病人出院与转院管理制度十二、手术室管理制度1. 手术前准备与术前讨论制度2. 手术室手术操作规范制度3. 手术室无菌操作与消毒管理制度十三、急诊抢救管理制度1. 急诊抢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2. 急诊抢救设备与药品配备制度3. 急诊抢救工作协调与沟通制度十四、感染管理制度1. 医院感染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2.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3. 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十五、放射诊疗管理制度1. 放射诊疗设备使用与检修制度2. 放射诊疗剂量监测与记录制度3.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制度十六、临床路径管理制度1. 临床路径制定与评价制度2. 临床路径协作与实施制度3. 临床路径效果监测与改进制度十七、医患权益保护制度1. 医患沟通与知情同意制度2. 医疗纠纷调解与赔偿制度3. 医务人员权益保护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2. 信息系统日常维护与管理制度3. 信息系统故障与灾备处理制度附件:1. 医院管理制度范本2.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范本3.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范本4.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范本6. 药品管理制度范本7.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范本8. 病案管理制度范本9. 护理管理制度范本10. 门急诊服务管理制度范本11. 住院服务管理制度范本12. 手术室管理制度范本13. 急诊抢救管理制度范本14. 感染管理制度范本15.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范本16.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范本17. 医患权益保护制度范本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机构职业人员行为规范:指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在职业行为中应遵守的规范和道德准则。
十八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医疗核心制度1. 患者安全制度- 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 强化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
-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2.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 制定和执行医疗质量标准。
- 定期进行医疗质量监测和评审。
3. 医疗伦理制度- 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和隐私权。
- 强化医疗伦理教育和培训。
- 建立伦理审查和监督机制。
4.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 保障患者医疗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 规范医疗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传输。
- 建立医疗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5.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 定期进行医疗设备的检查和校准。
- 建立医疗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标准操作程序。
6.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
- 强化医疗废物处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 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的记录和监督机制。
7. 医疗事故处理制度- 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分类和报告程序。
- 建立医疗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
- 制定医疗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
8.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 明确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和责任。
- 强化医疗纠纷预防和控制措施。
9. 医疗人员管理制度- 规范医疗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
- 建立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 强化医疗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
10. 医疗药品管理制度- 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控。
-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
- 强化药品使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11. 医疗护理制度- 规范护理服务的标准和流程。
- 强化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 建立护理质量监控和改进机制。
12. 医疗紧急救援制度- 建立医疗紧急救援预案和流程。
- 强化紧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 确保紧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充足和有效。
13. 医疗健康教育制度-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和内容。
- 强化健康教育的普及和实施。
- 建立健康教育效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2023范文免修改)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引言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完善医疗体系而实行的一系列基本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的需求变化,医疗核心制度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最新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分别从医疗资源配置、医疗保障、医疗服务等方面进行阐述。
1.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1.1 医疗人才培养制度国家加大对医疗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高校和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培养更多的医疗专业人才,满足人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1.2 医疗设备配置制度政府加大对医疗设备的投入和更新力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医疗需求,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2. 医疗保障制度2.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公民,保障人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权益。
2.2 大病保险制度针对重大疾病,国家设立大病保险制度,提供更全面、更高额度的保障,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经济压力。
2.3 医疗救助制度国家设立医疗救助制度,对贫困人口提供医疗费用补助,确保其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医疗救助。
3. 医疗服务制度3.1 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制度,推广健康体检,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引导人民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
3.2 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国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管,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公平合理,防止过度收费和虚高价格。
3.3 医患关系调和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4.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4.1 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国家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审,审核医疗机构的资质,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
4.2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患者权益不受损害。
4.3 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国家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结论随着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医疗核心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对于人民健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一、医疗核心制度概述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医疗机构管理、医务人员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保障医疗机构合法运行、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提高医疗水平和效率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核心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1〕23号),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制定了18项医疗核心制度,分别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医务人员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医疗服务规范与流程制度●医疗服务收费与结算制度●医疗服务监督与评价制度●医患沟通与协商制度●医患纠纷预防与化解制度●医患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医患纠纷诉讼与执行制度●医患信任建设与维护制度●医患权益保障与救助制度●医患合作与共治制度二、医疗核心制度的作用和意义●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和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沟通和协商,化解和预防医患纠纷。
●增强医患信任和合作,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推动社会共治。
三、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和落实需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医疗核心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增强执行力和自律性。
●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给予表彰和奖励或批评和处罚。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医疗核心制度的数据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加强社会参与,鼓励公众监督和反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和回应公众关切。
●加强调研和评估,及时收集和分析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意见等信息,为修订和更新提供依据。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是指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他们负责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在接诊时,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于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则应在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对于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对于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对于危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对于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至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首诊医生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在处理患者时,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医院建立了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在查房前,医生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资料、各项相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在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情摘要,上级医师查房要认真检查患者,分析病情,并提出明确的诊治意见。住院医师应实行24小时负责制,早晚查房,对所管患者要进行系统查房。对于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急诊入院患者要立即予以诊治。医生需要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辅助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并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医生还需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睡眠及心理情况。 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都是为了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3.5 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护人员应该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应该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十八项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2)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4)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6)四、会诊制度 (7)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0)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七、术前讨论制度 (18)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0)九、查对制度 (22)十、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31)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31)十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31)十三、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33)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39)十五、分级护理制度 (41)十六、危急值报告制度 (44)十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52)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3)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医疗文书。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危重或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七、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范文(2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范文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中,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和提升医疗水平而实施的一系列重要制度。
以下是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范文:1. 全民参保制度:建立全民医保制度,使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
2. 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保证医疗服务的均等化和公平性。
3. 医疗服务定价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保证医疗费用合理、透明。
4.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5. 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防止药品过度定价。
6. 医疗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保护患者权益。
7. 医疗纠纷解决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快速解决医患纠纷。
8. 医学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医学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
9. 创新药物研发制度:建立鼓励药物创新研发的政策,推动医药科技进步。
10. 中医药保护制度: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优化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模式。
11. 年轻医生培养制度:加强年轻医生培养,提升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
12. 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确保特殊群体和贫困患者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
13. 政府责任制度:落实政府对医疗事业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推动医疗改革进程。
14. 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15. 农村医疗服务制度: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16. 综合医院发展制度:鼓励综合医院的发展,提供更全面、综合的医疗服务。
17. 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18. 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评价机制,促进医疗机构的竞争和提高服务质量。
这些医疗核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有助于提升医疗水平,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范文(二)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一系列制度体系。
下面是一个包含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范本,旨在为各国的医疗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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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通用20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篇1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需具体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和帮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和处理,并仔细书写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病人应准时抢救治疗或提出处理看法;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及平安治疗的同时,准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和专科医师会诊。
3、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对新收病人及重症病人,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值班医师进行病床边交接,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留意事项交接清晰,并仔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重、危症病人,首诊医师应负责实行乐观措施准时实施抢救;若需检查、住院,首诊医师应伴随或支配医务人员伴随检查、护送;经院内会诊因本院诊疗技术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做好护送转院的相关工作支配。
5、门、急诊首诊医师在处理病人尤其是急、危、重症病人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打算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打算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7、首诊科室应建立病人住院档案,严格根据服务工作流程对病人进行诊治,不得推诿病人;对急诊抢救病人应争分夺秒,任何科
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或延迟救治。
8、首诊科室诊治过程中若发觉病人有其他科室专业疾病存在,应履行医院会诊制度,准时明确病人的诊断,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有转科必要的'由会诊科室书面提出看法。
9、首诊科室通过检查发觉病人非本科疾患时,在赐予病人对症处理的同时行必要的帮助检查,准时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会诊并作出书面看法,并告知病人及家属目前病情及转科要求,必需派医务人员护送病人完成转科工作。
10、对未办理入院手续、急诊科留观病人需转上级医院的,由急诊科医生护送转院;首诊科室对新收入院病人,经科内或院内会诊无诊疗处置条件须转上级医院的,由书面提出转院看法的科室派医生护送转院;对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危重病人由首诊科室报医务科(中、夜、节假日报总值班)协调支配相关专业医生护送转院。
11、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当事科室的责任。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篇2
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的主要任务是亲密观看病情变化,在诊疗方案原则下对病情作对症处理,遇到疑难简单问题准时报告上级医师打算,住院医师对全部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住院医师查房应按时进行
(上午、下午各一次),上午查房可以在主治医师的带领下同时进行,下午主要对重点病人查房。
接到护士报告或病人反映,应随时查房。
(2)应重视病人的主诉,并作相应的检诊,不允许不检查病人就处置。
(3)查房发觉的病情变化状况,应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4)落实医嘱执行状况和检查报告单,分析检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看法。
(5)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督促病人协作执行医嘱,如按时服药、卧床休息、相宜运动、饮食要求等。
(6)做好上级医师查房前的预备,备好病历、影像检查胶片、检验报告和所需检查器材,上级医师查房时要报告病情,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准时做好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每日上午带领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一次,接到下级医师或护士报告应随时到场重点查房。
(1)听取住院医师报告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
(2)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和争论,必要时报告主任(副主任)医师或提交科室病例争论。
(3)检查病历并订正其中错误的记录。
(4)检查医嘱执行状况及治疗效果,打算病人出院、转院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每周查房至少2次。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前,主治医师应督促经管医师作好有关预备,查房时经管医师简要报告病情后,作必要的补充。
主任(副主任)医师应仔细听取下级医师的报告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可在病人面前质询、答疑问题,可当场质询或答疑,对下级医师严格要求。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内容包括:
(1)审查新入院、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方案。
(2)解决疑难病例诊疗问题。
(3)打算重大手术及特别检查治疗。
(4)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审查和打算会诊,争论病例。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篇3
会诊是发挥有关专业人员的集体才智,更恰当地解决疑难病例的诊疗,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平安的重要环节。
会诊也是各科室之间或各医院之间协作的重要形式。
1、在病人诊疗过程中,以下状况应准时提出会诊,以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
(1)住院病人住院时间超过7天,经科内三级医师查房后仍未能明确诊断或尚没有相对明确的提示诊断线索者。
(2)病人虽已确诊,但经治疗疗效不佳或在治疗上遇到困难者。
(3)病人住院期间消失其他专业的病情变化或伴发其他专业的疾病者。
(4)病人病情简单,同时伴有多系统症状或多器官功能损害者。
(5)手术时消失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协作者。
(6)门诊或急诊就诊的病人因病情需要其他专业的医师帮助诊疗者。
(7)病人或家属提出要求者。
(8)因其他特别状况,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或医务科认为需会诊者。
2、各级医师应严格把握各类会诊的指征,不应滥用会诊,以免影响其他正常的医疗工作。
更不应流于形式。
3、会诊根据会诊的性质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门(急)诊会诊、手术会诊、院内多科会诊和院外会诊,各类会诊的组织必需严格根据相应的程序。
(1)科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与。
(2)科间会诊:由主管病人治疗组的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
如因本科诊疗设备的限制,在病人病情允许的状况下,可带病人到相应专科检查(如需携带病历的,科室派医务人员携病历一同前往)。
(3)门(急)诊会诊:由首诊医师提出,医生或护士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的医师到指定诊室会诊。
首诊医师须写好门(急)诊病历及初步诊断看法。
(4)手术会诊:是指在手术过程中需要请其他专业医师帮助处理的会诊。
由主刀医师或其上级医师提出,电话通知相应专业的.医师,
应邀者得通知后应马上到场(如因事不能到场应说明缘由,并提出代替人)。
(5)院内多科会诊:是指需要同时邀请3个科或以上的医师进行会诊的状况。
由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提出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并将会诊通知书送医务科,医务科确定参与会诊的科室(部门)人员,并通知有关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参与会诊。
会诊申请书放在病人住院病历的最前面备阅。
会诊的主持人依据病人的详细状况、会诊的参与人员等,可相应确定由病人所在科的科主任、医务科科长或医院领导主持。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专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邀请函》及《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审批同意并存档。
若病情危险,科主任可直接电话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后,马上报医务科,并明确会诊时间、被邀请专家的单位和姓名等信息,再由医务科通知对方医院医务科。
会诊由申请科的专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伴随病员到院外会诊。
但须在医务科备案。
4、会诊(院外会诊除外)依据时限要求分为一般会诊和紧急会诊。
(1)一般会诊在发出会诊邀请后24小时内完成。
(2)紧急会诊须在确定会诊后10分钟内执行,需要紧急会诊时,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组织程序均可简化,责任医师(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首诊医师)应用电话通知被邀请人,之后邀请人应补发会诊申请单给被邀请会诊医师。
(3)属于抢救病人生命的紧急会诊,被邀请人必需在接到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会诊指定地点。
5、会诊邀请科室必需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责任医师要仔细、清晰的填写会诊申请单的每项内容,尤其对通知单中的诊断看法、会诊目的、时间、地点、邀请人员、属一般或紧急会诊、申请时间等。
(2)责任医师要仔细、清晰的填写会诊申请书内容: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