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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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528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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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标

准版本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依据电力部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度。

1.3实施细则执行范围为昌西~桃苑、西郊线项

目部全体上岗职工。

1.4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采取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风险株连制,其考核按本制度4.1—4.1.9款有关内容执行。

1.5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项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仍然同时执行。

2.目标

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2避免重伤事故。

2.3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6%以内。

3.管理

3.1项目部财务科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帐户,安全风险抵押金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工资中支

付。

3.2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额为每年每人200元。第一、三季的第一个月交纳100元,分两次交清。

3.3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期为一年,具体工作由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执行。计算方法为:返还金额=年风险抵押金-扣除金额。抵押金被扣除后,被扣人必须立即补齐。被扣除的风险抵押金转入奖励基金。

3.4结合安全风险抵押制度设立安全挂钩季度奖,奖金来源从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和工资含量结余中提取。

3.5安全挂钩季度奖标准为每季每人50元,按本细则

4.2.1—4.2.8款考核。在考核期的下一季度未前发放。计算方法为:

季实际发放额=季标准安全奖-扣除额

4.考核

4.1根据当年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状况考核,对发生事故的施工队、职能部门按事故性质、责任及株连单位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扣除额。

4.1.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扣50元;事故发生队(班)每人扣20元。 4.1.2重轻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每发生1人/次)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任人15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100元、相关职能部门每人50元。

4.1.3人身死亡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除额:事故直接和主要责任人200元;次要责人200元;事故发生队每人200元;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每人100元。

4.1.4重大及特大事故项目部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

4.1.5交通事故中,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1.1—4.1.4款执行。

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扣除责任人风险抵押金额为:重伤事故100元;死亡事故200元;重大及以上事故200元;该类事故不株连。

4.1.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均应追究司机和越岗人员责任。无论事故及责任大小,扣除其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株连按事故性质,不论责任大小,均接直按责任对照4.1.1—4.1.4款执行。

4.1.7发生火灾及设备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1.1—4.1.4款执行。

4.1.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项目部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谁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

除隐瞒者全部风险抵押金,此类情况不株连。

4.1.9以上事故若发生多次,则按上述标准重复计算至风险金全部扣除后不再计算。

4.2安全挂钩季度奖考核

4.2.1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扣发事故责任人当季全部安全奖,事故发生队每人扣当季安全奖罚20元。

4.2.2.重伤事故:扣发事故发生施工队、职能部门当季全部安全奖计算扣除。

4.2.3死亡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

4.2.4重大及以上事故:扣发项目部全体职工当季全部安全奖及停发全年各季安全奖。

4.2.5交通事故凡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按事故性质,对照4.2.1—4.2.4款执行。

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或一定责任的责任人当季安全奖扣发额为:重伤以上事故全扣。此类事故不株连。

4.2.6凡越岗或无证开车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停发责任人司机及越岗人员全年安全奖,并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扣发事故发生单位每人当季安全奖30元。

4.2.7发生火灾及设备等事故,分析事故性质责任后,对照4.2.1—4.2.4款执行。

4.2.8凡发生事故(含严重未遂事故)违反公司有关规定隐瞒不报,采取准隐瞒谁受罚的原则,扣除隐瞒者当季全部安全奖。此类情况不株连。

5发放

安全奖由安全科考核制表,项目部领导审批,由财务科发放到各施工队、职能部门。

6附则

6.1本细则中株连的项目部各职能科室(部门)是指:昌桃线项目部领导、总工、工程技术科、质量安全科、材料供应科、经营计划科、行政涉外科、财务科。

6.2本办法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6.3 本细则解释权属昌桃线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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