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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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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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二○一六年五月编制人员北安市人民政府刘晓彤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袁伟光姜桂萍孙照学谭龙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主管副院长孙同亮总工程师袁韬项目负责人王笃信编制人员孙焕波张雪香李宛泽侯牧青潘一飞目录第一章概述 (1)1.1城市情况简介 (1)1.2城市总体规划概述 (4)1.3规划的范围和规划期限 (6)1.4规划编制依据 (7)1.5编制原则 (7)第二章供热现状与热负荷 (9)2.1供热现状 (9)2.2规划采暖热负荷 (9)第三章热源的现状与规划 (18)3.1热源现状 (18)3.2热源规划 (20)第四章热力网规划 (23)4.1概述 (23)4.2第一供热分区 (23)4.3第二供热分区 (27)4.4第三供热分区 (28)4.5热力站 (29)4.6热网联网运行 (29)第五章投资估算 (31)5.1投资估算内容 (31)第六章环境评述 (32)6.1编制依据 (32)6.2环境保护 (32)第七章实现供热规划 (34)7.1组织机构 (34)7.2工程实施 (35)7.3最终实现供热专项规划的年限 (35)7.4建设资金来源 (35)第八章结论及存在问题 (37)8.1结论 (37)8.2建议 (39)附表:01-08第一章概述1.1 城市情况简介1.1.1 城市概况(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北安市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西南麓,地处松嫩平原的边缘地带,市域北部与五大连池市相毗邻,西与克东、拜泉两县接壤,南与海伦县隔通垦河相望,东与逊克、绥棱两县以小兴安岭岭脊为界。

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26°16′~127°53′,北纬47°53′~48°33′。

行政隶属黑河市管辖,市域面积7194平方公里,市辖6个街道办事处,9个乡镇,10个农林牧场,42个中省黑河市直单位,是黑龙江省北部地区的现代化新兴城市和交通枢纽。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 2030年-2019年文档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 2030年-2019年文档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9 2030年《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9-2030年)》一、规划指导思想(一)实事求是总结上版规划实施以来亳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的成就与问题,根据国家政策,在深入调查分析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把握城市发展方向和制定相应的策略与对策。

(二)发挥亳州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效应,依托交通、资源优势和已有的设施优势,进一步突出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布局结构。

(三)将现实条件与长远发展的需求与可能性相结合,应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使规划更适应经济体制转型的客观要求和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强规划的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二、规划修编重点1、明确城市定位,强化中心城市的职能,制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根据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和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要求,把握亳州市的特点,合理确定亳州市城市未来的发展定位,研究城市合理的发展规模,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确定今后一段时间的城市发展目标。

2、从资源、生态环境和城市特色保护出发,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自然、人文资源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划定禁建、适建、限建区,确定城市生态网络和合理的土地开发规模、开发策略。

3、强化城市空间形态变迁的研究,预测城市形态未来演变的趋势。

4、确定城市空间结构以及各功能分区的功能定位,合理进行城市用地布局。

结合城市特点,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趋势判断、资源环境承载力、远景城市发展用地需求、空间拓展模式、用地空间拓展的引导性和控制性因素以及行政区划等,合理确定规划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5、处理好城市内外交通,构架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对亳州市高速公路、铁路枢纽的形成与构建给予特别的、充分的关注,统筹考虑,做出科学、超前的安排;对机场建设提出规划建议,为今后亳州市大跨越、大发展预留出足够的空间。

并在合理确定城市布局结构的基础上,着重考虑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的结构和布局。

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5年修改文本磐石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规划项目名称: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5年修改项目设计编号:规设2015-02-06规划委托单位:磐石市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编制单位法人代码:资质证书编号:规划出图专用章:院长:李越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总规划师:王斯伟研究员注册城市规划师所长:殷鹏龙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所主任规划师:张春雨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项目负责人:赵怀石殷鹏龙其他参编人员:吴爽赵龙王程陈岩苗畅武刘思歧张春雨张芳张巨兴修改说明《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简称10版《总规》)于2010年编制完成,2012年获吉林省政府审批,对磐石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0版总规批准实施后,磐石市城市发展面临新形势与新变化:一是国家“新常态”与新型城镇化对城市发展提出新要求;二是“十三五”期间磐石市对自身发展新定位与新思考;三是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对城乡用地布局的影响;四是吉林省、吉林市创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的新要求。

b5E2RGbCAP为更好应对以上问题与挑战,2015年4月磐石市人民政府委托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进行实施评估。

2015年6月,报告经省住建厅审查后,住建厅以《关于印发<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实施评估审查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吉建函[2015]359号)函复磐石市人民政府、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意磐石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以下简称“修改”)工作。

p1EanqFDPw本次修改是在对10版《总规》实施评估基础上,按照国家、吉林省、吉林市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要求,调整发展思路,统筹考虑“增量”与“存量”,优化空间资源,强化设施配套,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在保持现行城市性质与规模、用地布局、路网框架等重大原则性问题不变的前提下,对其中不适应今后发展需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修改条文涉及四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各类指标修改,第二方面是技术更新,第三方面是优化用地布局,第四方面是吉林省和磐石市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要求,增补和修正各类规划内容(具体修改内容见修改报告与修改文本),修改后的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

2016-2030年河北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6-2030年河北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

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一、总则(1)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市域、都市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层次。

包括两区两市六县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国土面积为6429平方公里。

都市区层次。

包括广阳区、安次区、固安县、永清县行政辖区,国土面积247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层次。

中心城区包括广阳区的爱民东道街办、新开路街办、银河北路街办、解放道街办、新源道街办、万庄镇、九州镇、南尖塔镇、北旺乡;安次区的光明西道街办、永华道街办、银河南路街办、北史家务乡以及仇庄乡的西永丰村、东永丰村、肖辛庄村、黄道务村、普照营村、南宫庄村、高圈村、小王务村、石各庄村、祝马房村、熊营村、大王务村和杨税务乡的东风村、民主村、建设村、和平村、大垡村、南王庄村、后南庄村、前南庄村、小茨乡村、大北市村、柴家务村、西固城村、东固城村、小麻村、大麻村、前南昌村、后南昌村、于常甫村、北小营村,国土面积约485.8平方公里。

二、发展目标与策略(1)区域目标定位。

到2030年,将廊坊建设成为京津冀城市群的重要节点,京津冀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基地、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河北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和创新驱动经济强市。

(2)总体策略。

实施“中心提质、两翼并驱,服务带动、工业支撑,分区统筹、区域联动”的总体发展策略,把廊坊市建设为经济发达、功能高端、环境优美、品质一流、特色鲜明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市域空间结构。

本规划确定廊坊市域空间发展结构为“一主、两副、三区、四轴、多点”。

“一主”指中心城区,“两副”指三河、霸州。

“四轴”指京津发展主轴、津石发展轴、京唐发展轴、大广发展轴。

“三区”指北三县、都市区、南三县三大发展分区。

“多点”指香河、大厂、固安、永清、大城、文安、燕郊、胜芳、码头9个区域发展节点。

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年) 2015 年修改 文本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4 月
I / 72
规划项目名称:磐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年) 2015 年修改 项目设计编号:规设 2015-02-06 规划委托单位:磐石市人民政府 规划编制单位: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编制单位法人代码: 资质证书编号:
50 2MiJTy0dTT
第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50gIiSpiue7A 第二节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规划
51 uEh0U1Yfmh
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53IAg9qLsgBX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设想
54WwghWvVhPE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54asfpsfpi4k
第十六章附则 55ooeyYZTj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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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
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统筹兼顾城
乡建设,协调区域均衡发展;优化城区布局结构, 加强新型智慧技术创新; 提升城乡环境质
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220YujCfmUCw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24eUts8ZQVRd
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4sQsAEJkW5T
第一节总体规划布局 24GMsIasNXkA
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25TIrRGchYzg
第三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267EqZcWLZNX
第四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27lzq7IGf02E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工业园总体规划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工业园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基础分析 ......................................................................................................................................... - 1 - 第二章规划原则、目标与依据................................................................................................................. - 5 - 第三章规划期限、定位与规模................................................................................................................. - 6 - 第四章总体发展战略 ................................................................................................................................. - 8 - 第五章总体规划布局 ................................................................................................................................. - 9 - 第六章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 23 - 第七章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 29 -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32 - 第九章卫生与环境保护规划................................................................................................................... - 42 - 第十章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 44 - 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 - 48 - 第十二章规划控制 ....................................................................................................................................... - 53 -第一章基础分析一、规划背景1.全球经济一体化全球化意味着各国经济都在走向开放、走向市场化,世界经济趋向某种程度的一体化,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的程度大幅度提高。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黑龙江省)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黑龙江省)

溪浪河五 溪浪河五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常市开发 常市农业
利用区 用水区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嫩江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第二松花
江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流 松花江干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松花江(三岔口以下) 三岔口至哈尔滨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吉林省、黑 延边朝鲜族自
龙江省 治州、牡丹江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呼兰河绥 化市、呼 兰区开发 呼兰河绥 化市、呼 兰区开发 利用区 呼兰河绥 化市、呼 兰区开发 呼兰河绥 化市、呼 兰区开发 通肯河海 伦市源头 水保护区 通肯河海 伦市开发 利用区 通肯河望 奎县保留 蚂蚁河尚 志市源头 水保护区 蚂蚁河尚 志市开发 利用区 蚂蚁河尚 志市开发 利用区 蚂蚁河尚 志市开发 利用区 蚂蚁河尚 志市开发 利用区 蚂蚁河延 寿县保留 蚂蚁河方 正县开发 利用区
讷谟尔河 五大连池 市农业、 工业用水 讷谟尔河 五大连池 市排污控 讷谟尔河 五大连池 市过渡区 讷谟尔河 讷河市农 业用水区
诺敏河蒙 黑缓冲区

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第一章规划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适应天长市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5)住建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1)(6)《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3);(7)《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DB34/T1950-2013)》(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编《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函;《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批复意见;(9)《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11)《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12)《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13)《南京都市圈区域规划(2012—2020年)》;(14)《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15)《天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6)《天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文件。

(18)天长市已编制的相关规划、研究;周边城市相关规划。

第3条规划原则本规划坚持“资源保护、公平发展、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事权明晰”等原则。

第4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年—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4年—2020 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

第5条规划层次与范围1、市域镇村体系规划规划范围为天长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14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市域总面积1751平方公里。

2、规划区规划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东至高邮湖、西至宁淮铁路往西100米,南至宿扬高速、G345以南100米,北抵白塔河以北100米、永丰镇北部边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2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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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年修订)文本讷河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审批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审查机构:黑龙江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机关: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政府编制单位: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目录第一篇总则 (1)第二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第一章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4)第二章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4)第三章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7)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3)第五章市域交通发展策略与组织 (15)第六章市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6)第七章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9)第八章市域旅游布局规划 (21)第九章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3)第十章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6)第三篇中心城区规划 (30)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 (30)第二章城市规模 (30)第三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 (31)第四章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 (31)第五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 (34)第六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42)第七章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规划 (46)第八章中心城区景观风貌特色规划 (52)第九章中心城区四线控制规划 (54)第十章中心城区旧区改建规划 (59)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60)第十二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62)第十三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67)第十四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69)第十五章低碳规划 (79)第四篇城市规划的实施措施 (82)第五篇附则 (85)第六篇附表 (86)附表一讷河市城乡用地汇总表 (86)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87)附表三规划道路一览表 (88)第一篇总则第一条编制情况说明本规划是对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修订。

在本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及城市总体规划以下各层次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编制目的《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实施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城乡统筹发展、东北老工业振兴等国家战略,新的规划理念及方法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讷河市人民政府特委托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在对《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进行了系统评估的基础上,编制《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2016年修订),对原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第三条主要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4.《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8.《城市蓝线管理办法》9.《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11.《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12.《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DB23/T984—2005)13.《黑龙江省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规范》(DB23/T1014-2005)14.《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15.《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16.国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讷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1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第四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2年—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12年—2015年,中期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0年。

第五条规划层次范围与概念说明1.规划层次讷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分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

2.市域市域是指讷河市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6659.9km2,包括1个中心城区、11个建制镇、4个乡、以及9个国营农场。

3.规划区本规划所称规划区,指因讷河市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本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为讷河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6659.9km2。

4. 中心城区讷河市中心城区范围是东至G231高速,南至讷莫尔河新防洪堤,西至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总面积4448.20hm2。

第六条规划文本中黑体字为强制性内容。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修改需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章区域协调发展策略第七条区域协调战略加强与齐齐哈尔市的协调,以齐齐哈尔市为核心,并采用差别化发展的策略,做好齐齐哈尔市域副中心和市域发展的重要支撑。

加强与富裕县、克山县、依安县、五大连池市、嫩江县和莫力达瓦旗等周边县市的协调与联系,在交通等区域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等方面协调发展。

加强与农垦部门和森工部门的关系协调,发挥自身优势,避免同质竞争,实施场县共建、林地共建,促进地区协调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市域内各级城镇之间的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加强各级城镇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市域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第二章市域空间管制规划第八条市域空间管制分区讷河市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嫩江、尼尔基水库、讷莫尔河等河流水体控制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周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尼尔基水库大坝下游沿江低洼地区、嫩江、讷莫尔河等河流滞洪泄洪区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地区。

限制建设区:包括一般农田保护区、经济林、草场区、历史文化古迹周边限制建设区、重大交通廊道周边限制建设区、电力通讯设施廊道、重大微波通道限制建设区、重点旅游景区限建区、重大污染企业周边限建区等。

适宜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

第九条禁止建设区空间管制策略1.禁止建设区域范围内,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保护与管理,禁止与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行为。

禁止建设区内已经存在的城乡建设用地逐步还原为相应功能的用地。

2.自然保护区:讷莫尔河、尼尔基湿地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重点保护典型的生态系统,保护区内的珍贵稀有动植物,维护和促进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在已划定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与保护区无关的土地开发利用活动。

3.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的水土涵养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有污染的种植、养殖业。

4.基本农田保护区:《讷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严格进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区内的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

5.生态功能保护区:讷莫尔河湿地、嫩江干流及其他主要河流、尼尔基水利枢纽保护区、各级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内确保植物培育和生物多样性,并形成有利于水源涵养的植被结构。

6.重大设施控制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周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滞洪泄洪区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地区,严格执行相应的设施管理条例。

第十条限制建设区空间管制策略1.限制建设区内,依据相关要求提出不同类型制建设开发的规模、强度和使用功能。

2.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改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工程,保证河流水质不低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

3.一般农田保护区、经济林区、草场区、历史文化古迹周边限制建设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开发和保护管理。

4.重大设施限建区应分别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限制其他建设活动,保障各项重大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十一条适宜建设区空间管制策略1.适宜建设区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和使用功能等。

2.城镇已建区:区内的建设用地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空闲地、非耕地或劣质耕地、盐碱地等。

3.农村居民点:区内的建设用地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村镇建设必须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推行旧村宅基地复垦工作。

4.独立工矿区:区内用地规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标准定额严格控制,严禁超标占地。

区内因生产建设等造成破坏的废弃工矿用地,应及时复垦,恢复利用,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保护和改善区内土地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组织生产和建设。

第三章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第一节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第十二条市域总人口预测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79.5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82.0万人,2030年市域总人口为84.0万人。

第十三条市域城镇化水平预测2015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38%,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5%,203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6.5%。

第二节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第十四条发展战略1.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宗旨,全面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重点发展中小城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扩大开放为先导,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加快工业新型化、城镇特色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促进区域联合和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建设新兴的工业城市、园林城市、旅游城市和全国特色农畜产品基地为目标,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讷河市。

2.城镇化战略优先发展中心城市,达到中等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镇内部结构,创造具有聚集效益的优化组合空间,加强城市景观塑造,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提升城市竞争力,将讷河市建成齐齐哈尔市北部区域中心城市。

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的布局调整,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和提高城镇整体环境水平。

3.空间发展战略讷河市域城镇体系应发展成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中心镇为重点、一般乡镇为支撑的三级城镇等级体系,形成职能分工明确、规模结构合理、空间地域分布协调、社会经济联系紧密的城镇体系。

整合城乡居民点,加快农村地区城镇化步伐,推进撤乡并镇、村屯合并,使市域城镇体系由放射轴带化向网络化发展,构建高层次的市域城镇体系。

4.生态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进行,发展清洁能源,发展节能建筑,提高环保意识,建设低碳城市,保护好农田、森林、湿地、河湖等自然环境,走人与自然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加强绿化体系建设,改造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第十五条发展目标1.经济发展目标203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达到34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年均增长7.5%,达到15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上涨幅度控制在3%之内。

2.社会发展目标2030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居住指标大于25m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医疗保险达到100%,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小学纯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100%,适龄人口高中和职业教育毛入学率90%以上;建立健全市、镇(乡)、社区(行政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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