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秦皇岛市2011年度建筑工程秦建协〔2011〕4号

合集下载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优秀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通知-冀建城[2008]204号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优秀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通知-冀建城[2008]204号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优秀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优秀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通知(冀建城〔2008〕204号)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经各市主管部门初审、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复查和评审,2007年度河北省优秀市政公用建设工程评选工作已经结束。

共评选出22项省优样板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名单附后)。

为促进我省市政公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鼓励获奖企业和个人,决定对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和项目经理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整体素质水平,创出更多精品市政工程。

附件:河北省2007年度省优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名单二○○八年四月十日附件:河北省2007年度省优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名单序号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路大修及裕华路地道下穿京广铁路工程石家庄城市交通项目办石家庄市道桥建设总公司贾锁忙上海建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2石家庄市体育大街建设工程石家庄城市交通项目办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付建章上海建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3石家庄市赵县永通路改造工程B标段赵县城建投机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赵智安河北深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保定市富昌路道路工程保定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集团保定市市政维护管理处车宝强保定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张家口市中心区环路西线(平门路)改造工程张家口市城建开发总公司河北省正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张贵平张家口市正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中心区环路东线(建国路)改造工程第一、二标段张家口市城建开发总公司河北省正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杨万峰张家口市正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市远大工程有限公司孙富强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陈利7唐山市河西路(利民桥-北新道)工程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唐山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杨沛庭唐山市菲迪工程建设建立有限公司(续前页)序号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8唐山市滦南友谊路翻修改造工程滦南县建设局唐山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安士宏河北天鸿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长宁道支干线工程A标段供热工程唐山市热力总公司唐山市热力工程公司刘金义河北天鸿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唐山市友谊路主干线(四)C标段供热工程唐山市热力总公司唐山市热力工程公司刘金义唐山方圆工程建设建立有限责任公司11廊坊市和平路道路改造工程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廊坊市交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薛彦林廊坊市置恒建设监理公司邢台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唐耀广12廊坊市爱民西道道路排水工程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廊坊市双龙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韩俊岐张家口市正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3三河市洵河新桥工程三河市水务局河北大庆道桥工程有限公司石金顿天津市国腾公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4沧州市西二环排水工程沧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沧州市市政工程公司王志勇、李晓鹏、沈宏利、吕振勇河北四方公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沧州市千童大道道路工程沧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沧州市市政工程公司张新河北四方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邢台市新华南路道路排水工程邢台市城市管理局邢台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杜贵堂河北新三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续前页)序号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17邢台市梁庄路道路改造工程邢台市城市管理局邢台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霍建军河北燕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8邯郸市主污水干管加强-东邯郸市市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邯郸市市政公司胡子良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究院中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9邯郸市人民路改造工程(铁西大街--前进大街)邯郸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邯郸市市政公司张国旺邯郸市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邯郸市恒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谷为民、郭少平20邯郸市村村通(东尚壁-燕庄、邯临路-东鸭池)道路工程C标段邯郸市合兴经贸有限公司河北众邦建设有限公司武树杰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究院中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1秦皇岛市海阳路道路改造工程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秦皇岛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焦晓辉秦皇岛市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2秦皇岛市大汤河带状公园东岸土建、河岸栈道及规划路工程秦皇岛市园林局秦皇岛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金勇秦皇岛市秦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结束——。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提出优秀建议代表的决定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提出优秀建议代表的决定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提出优秀建议代表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4.27•【字号】•【施行日期】2010.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提出优秀建议代表的决定换届以来,全体市人大代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社会、深入生活、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倾听民声,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就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有见解、有分析、有措施、有价值的建议,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协助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的规定,经代表小组和选举单位推荐、评选委员会审定,从2008-2009年度280件代表建议中评选出30件优秀代表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提出优秀建议的代表予以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全体市人大代表要向提出优秀建议的代表学习,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积极谏言献策,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2009年度优秀代表建议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2008--2009年度优秀代表建议1、关于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培养新农村建设者的建议(冯晓红)2、关于取消秦青收费站的建议(史东杰等12名代表)3、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建议(赵会良等4名代表)4、关于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建议(王卫东等6名代表)5、关于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铁选厂废料整治力度的建议(唱荣稳)6、关于加强煤尘粉尘烟尘污染治理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质量的建议(沈广等5名代表)7、关于加强青龙河、洋河、石河、饮马河上游污染防治,确保我市饮用水质安全,为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环境的建议(沈广等5名代表)8、关于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建议(薛宝)9、关于加大黑车、报废车、无照车上路打击力度的建议(马云)10、关于清理取缔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迎接奥运会的建议(朱大田等12名代表)11、关于以民为本,尽快解决农村建房用地问题的建议(陈德耀等11名代表)12、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规范管理的建议(李集周)13、关于实行大村庄制试点的建议(刘志新、龚秀峰)14、关于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步伐的建议(李家庚等18名代表)15、关于整治垃圾围城、垃圾围村工作的几点建议(周倩、郑泉)16、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唐波)17、关于规范交警支队电子警察严格执法的建议(未淑云、田新华)18、关于建设安全放心网吧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的建议(薛丽梅)19、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应修建好烈士陵园的建议(刘江华等17名代表)20、关于全面实施便民早餐工程,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建议(杨立宏)21、关于将潮河纳入全市市区“六河”治理工程的建议(郑涛)22、关于加快石河生态防洪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郭庆田)23、关于加强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邓洪生)24、关于加强秦皇岛新机场规划建设的建议(夏友军等10名代表)25、关于加强青龙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王佐琴等22名代表)26、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建议(赵荣娟)27、关于努力提升旅游业整体水平,全力打造宜游城市的建议(金春梅等10名代表)28、关于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蔡守怡等15名代表)29、关于对秦皇岛市海岸湿地开发保护的建议(程淑颖)30、关于细化社区工作内容的建议(孙爱静)。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秦政办[2006]33号
【发布部门】秦皇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3.21
【实施日期】2006.03.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安排
意见》的通知
(秦政办[2006]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安排意见
2006年是确保如期完成三年清欠工作目标任务的关键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清欠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清欠工作实际,现就我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2006年清欠工作目标
2006年清欠工作要实现工作重心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工作方式由大规模集中清理向强化日常监管转变,工作手段由行政主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主要工作目标是:
1、200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申报拖欠工程款项目的清理工作;
2、年底前全面完成拖欠工程款案件的投诉处理工作;
3、健全和完善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认真抓好已出台的清欠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长效措施,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拖欠。

二、主要工作
(一)完成网上申报拖欠项目的清理工作
目前,按照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统计,我市尚欠工程项目147项,尚。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2•【字号】秦政办[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秦政办〔201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市政府系统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比情况通报如下:2011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全国政协提案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63件,市政协提案364件。

各承办单位紧紧围绕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办理”的原则,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谐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办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解决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按时办复率和答复函规范化率均达到100%;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承办单位已经制定解决措施、正在实施的达到96%以上;当面征求意见或走访率均达到99%;代表委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对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根据《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省政府第125号令)和《秦皇岛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有关规定,经认真考核并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管部门对74个单位进行联评,共评选出优秀承办单位55个、良好承办单位12个、中等承办单位7个(名单附后)。

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承办工作,为推进“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滨海名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秦皇岛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秦皇岛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秦皇岛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正文: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修改《秦皇岛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修改《秦皇岛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秦政办规〔2017〕6号,以下简称《办法》)。

现将具体修改情况通知如下:
一、《办法》第二条修改为:“各类具有建筑业资质企业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的相关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二、《办法》第十一条一款六项修改为:“(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如人民法院删除失信信息或出具执行完毕证明材料,则信用评价黑名单同时取消)。


三、《办法》第二十条后增加“法律法规已有相关规定或上级政府、部门有新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办法》附件《秦皇岛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2.7.1修改为:“未按规定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的,每次。


附件:秦皇岛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7日
——结束——。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命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命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命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年度“十佳文明服务窗口”、“十佳文明物业管理小区”、“道德模范”和“百名服务标兵”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冀建政[2012]276号【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04.25【实施日期】2012.04.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命名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年度“十佳文明服务窗口”、“十佳文明物业管理小区”、“道德模范”和“百名服务标兵”的通知(冀建政〔2012〕27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2010年以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镇建设上水平、行业文明上台阶的要求,以强化队伍素质、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的,全面推动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涌现了一大批甘于奉献、作风过硬、争创一流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提升文明行业创建水平,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命名石家庄市12319便民服务中心等10个集体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年度十佳文明服务窗口”称号;命名石家庄市石门小区等10个小区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年度十佳文明物业管理小区”称号;命名杨彦朝等8名同志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年度道德模范”称号;命名杨天祥等100名同志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年度百名服务标兵”称号。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紧迫感,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农业劳动模范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农业劳动模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1•【字号】秦政[2010]178号•【施行日期】2010.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农业劳动模范的通知(秦政〔2010〕1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这是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9-2010年度农业劳动模范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农业劳模评选限于本市农民身份的劳动者和经营者,包括村干部、农民、地处农村并接受乡村管理的企业的厂长(经理)、打工者。

全市拟评选30名农业劳模。

综合考虑各县区人口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具体分配指标是:昌黎县6名,抚宁县6名,卢龙县5名,青龙满族自治县5名,海港区3名,山海关区2名,北戴河区2名,开发区1名。

在总名额中,按行业分,从事粮油菜种植、林果、牧业、水产养殖、水利等基础产业的入选人数占70%,从事企业经营的入选人数占30%;按身份分,生产第一线的农民和乡镇企业工人不低于50%,村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超过50%,并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劳模。

二、评选条件必须坚决拥护和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对国家和集体贡献大;坚持勤劳致富,热心帮助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关心公益事业,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同时,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种植业生产中,注重技术和物质投入,产业化程度高,带领周围农民靠科学致富。

秦职改办[XXXX]97号关于做好XXXX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秦职改办[2011]97号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职改办,中、省属驻秦各有关单位职改部门: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推荐工作质量,圆满完成我市2011年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推荐原则申报推荐工作中,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严格落实申报推荐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通过个人申请,职改部门审查,民主评议,综合测评,择优产生推荐人选。

二、申报推荐方法1、各单位要将今年全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秦职改[2011]1号)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全面地传达给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现行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员资格,通过综合测评择优产生推荐人选。

中学和小学教师两个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1]2号)开展综合测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1]3号)开展综合测评,其他专业(系列)仍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办法〉的通知》(秦职改[1999]第3号)开展综合测评。

3、各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全方位监督。

各单位在报卷时,需提供本单位的公示报告(要求:写清公示范围、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结果)。

4、各部门各单位在上报推荐材料时,要同时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和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上报,否则不予参评。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2011]90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2011〕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强化支出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政〔2010〕138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秦皇岛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优化支出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冀政〔2010〕138号)中有关绩效评价的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秦皇岛市2007年度“十佳”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十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决定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秦皇岛市2007年度“十佳”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十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9•【字号】秦政[2008]59号•【施行日期】2008.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秦皇岛市2007年度“十佳”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十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决定(秦政[2008]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2007年全市开放工作再上新台阶,引进战略投资者取得了重大突破,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合作进一步加强,涌现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纳税额高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鼓励先进,更好地调动企业参与我市发展建设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十佳”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等“十强”外商投资企业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站位新高度,瞄准新目标,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拼搏进取,为建设以实力、活力、魅力、竞争力为标志的沿海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秦皇岛市2007年度“十佳”纳税外商投资企业2、秦皇岛市2007年度“十强”外商投资企业二○○八年四月十九日附件1秦皇岛市2007年度“十佳”纳税外商投资企业排名企业名称纳税总额(万元)1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65552秦皇岛首钢板材有限公司84873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81814旭硝子汽车安全玻璃(中国)有限公司64015秦皇岛浅野水泥有限公司39766中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35507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29848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18229乐金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176710秦皇岛奥格玻璃有限公司1476附件2秦皇岛市2007年度“十强”外商投资企业(按销售收入排序)序号企业名称销售收入(万元)1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8882772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7039063中信戴卡轮毂制造股份有限公司3886634秦皇岛首钢板材有限公司3811055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763106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192671 7秦皇岛永晖石油有限公司1610008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1240529美铝渤海铝业有限公司10485510旭硝子汽车安全玻璃(中国)有限公司99027。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秦建协…2011‟4号
关于评选秦皇岛市2011年度建筑工程
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建协(或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关于在市优工程的基础上”评选2011年度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评选2011年度秦皇岛市建筑工程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参评的工程应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的工程。

2.评选范围及申报资料的填写均按《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1.各申报单位务于5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建协。

2.6月份市建协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复查。

三、评选要求:
在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基础上,推荐2011年度河北省建筑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参评工程。

联系电话:3418533
附:1.秦皇岛市建筑工程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秦皇岛市建筑工程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筑优质工程评选通知
秦皇岛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2001年4月26日印发
秦皇岛市建筑工程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业、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多创优质工程,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在全行业开展创秦皇岛市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秦皇岛市建筑工程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

(以下简称港城杯奖)
第二条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是我市建筑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三条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在市建设局的指导下、由秦皇岛市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要遵守由建安施工企业自愿申报,专家组现场复查,评委会评审,并经社会公示的程序。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评选工程应是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扩)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大中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中的主要建筑工程(含设备安装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含建筑工程)。

(二)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000M2及其以上的公建工程。

(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M2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四)同一承建单位建设的三栋及其以上,总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五)构筑物、市政工程、大型管线安装、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等,其建安工作量在6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

(六)个别工程规模不够,但风格独特,科技含量较高,具有重大政治影响或纪念意义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保密工程。

(二)已经参加过港城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二)符合法定建设程序、通过施工图审查。

(三)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四)工业和交通工程项目,除符合本条1-3款各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市内领先水平。

(五)住宅小区及组团除符合本条1-3款要求外。

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小区总体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和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2、公共配套设施均已完善并投入使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必须在秦皇岛行政区域内。

承建工程的企业必须是在秦皇岛市注册、且取得施工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第九条申报工程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十条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申报程序:
(一)秦皇岛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申报受理和评选工作。

(二)申报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由承建企业审查后将其填入《港城杯奖申报表》中一同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内容:
1、《港城杯奖申报表》一份;
2、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复印件一份;
3、承建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件复印件一份;
(二)对申报资料的要求:
1、港城杯奖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
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3、申报资料准确、真实,如有变更,建设单位应出具变更证明。

第五章审查与评审
第十二条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5-7人,对申报的工程进行逐项审查和评审。

专家评审组的人员从专家网中抽选。

第十三条市建筑业协会组成由协会成员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

第十四条专家评审组的主要工作是: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质量情况的简要介绍以及用户意见。

(二)对申报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住宅工程的复查重点是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

(三)审查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四)专家评审组在审查工程的基础上,逐项提出工程质量优缺点,写出综合报告,提交评审委员会。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组综合意见,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后初步确定评选结果。

第十六条初步评审结果公示三天,如无异议,最后确定评选结果。

对荣获港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颁发获奖证书
和“港城杯”。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获奖资格。

第十八条复查、评审人员要遵守法纪、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评委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秦皇岛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的评定市级优良工程的有关办法同时废止。

秦皇岛市建筑工程港城杯奖
(市优质工程)
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章):
二O一年月
秦皇岛市建筑业协会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承建单位填写。

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文字清楚。

2、填写的工程名称、单位名称必须与承包合同中的名称一致。

3、工程规模一栏,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类,填写建筑面积,其他工程类按建安工作量填写。

4、结构类型一栏,按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轻钢结构等结构类型填写。

承建单位简介
监理及主要参建单位简介
申报工程概况
工程申报理由
工程申报理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