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高标准农田施工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xxxx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第1节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团风县人民政府《关于团风县2017-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团政函【2017】53号)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

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年月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保证开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总日历工期: 120 日历天。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第六条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沟、渠、路、塘以及土地平整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竣工结算办法。

1、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执行。

2、竣工结算以业主签批的中标合同内的工程联系单、变更通知书及工程增补通知单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为依据。对擅自变更及增减工程量部分不予结算,减少工程量不予补量。

3、工程增减竣工验收按变更通知单和乙方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进行决算。

4、合同内的增减工程量决算按招标时投标人的综合单价计价和本合同中的第十九条第二项技术规定执行。

5、合同外的增加工程决算按乙方投标时同类工程的综合单价结算,缺项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按甲方标底结合投标时下浮比率进行结算。

6、所有工程量套价完毕后,一律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的下浮比例进行结算。

7、在本标段工程实施期内,所有的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及费用不予调整。

第八条付款方式。本标段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50%后,预付工程款30%,县级验收合格后付到总工程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后壹年内无任何质量事故予以付清。如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金的付款时间顺延。

第九条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标段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团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团政府办发【2017】3号文第九条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甲乙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三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甲方委托该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全权监理。

第十五条甲方工作。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或田面基准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

4、对乙方项目经理、“五大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第十六条乙方代表(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不得易人,特殊情况易人(不可抗力),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上岗,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七条乙方工作。乙方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

1、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施工手续和外劳、暂住、工商、税务登记及相关费用、税收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能按时交纳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国家标准全额代收代缴。

2、向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按旬、月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施工期间,应综合考虑项目区及周边的自然条件和人居环境、习俗等因素,充分预见各种可能的发生,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因此而发生的经济赔偿、人身伤害及其它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加强安全宣传与安全措施,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4、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要求,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有关方面的罚款。

5、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承担在国家和省正式验收合格前不论什么原因发生损坏工程的修复和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等会议。

7、按甲方要求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原件,交甲方备查。

8、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安全施工与文明教育,切实加强场地材料、设备安全检查和保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9、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工人工资。乙方应按照团风县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后,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乙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岗不得少于4小时,并书面承诺,交纳保证金,如未达到要求,中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11、按要求参加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监理例会。

第十八条材料供应

1、清单内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树木和机电设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另行招标统一采购。

2、乙方应按照甲方设计规范的要求购买优质材料,在材料到货24 小时后通知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理现场人员验收签证。对按规定应抽样检测的材料应经甲方代表、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于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按要求的时间搬出施工现场,重新购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成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工期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和责任

1、项目工程施工要求:

1)严格按图纸(图纸确需变更的,按批准变更程序和变更说明及“补充说明”)施工。

2)未经业主纸质文书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变更设计。

3)乙方必须全面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对未经批准而擅自取消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按对应工程造价的三倍进行扣款。

4)乙方施工必须按程序施工,先报监理审验、下达施工许可,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否则,因不当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不予计量、不予验收、不予结算。

2、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力争达到优良工程等级。

3、乙方必须成立项目施工专班。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全面负责组织施工。

4、确定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本工程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包。

5、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监理人员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人员复工令后方可复工,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检验程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标准,采取正确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进行合同段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控制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执行下列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1)在规定的项目开工前,报送“开工申请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报送“工序交验单”,并附上按规范进行的全部自检资料(自检必须合格才允许报验);

(3)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对报验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质量验收单”,本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

(4)工程达到规定的阶段填报“中间交工证书”(附上所有被包括工序的质检资料),作为乙方工程计量、支付依据。

7、隐蔽验收。需要覆盖隐蔽的工程项目,乙方都必须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并在隐蔽工程检验单上签认后再予以覆盖隐蔽。对未经检验签认而擅自覆盖者,乙方必须清除覆盖,经检验合格重新覆盖。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在接到乙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检查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8、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标准时,乙方必须迅速返工,采取补救措施建设,达到合格标准,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9、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要求按照《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安全达不到上述标准时,若属施工方的责任,则施工方须支付给建设方计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违约金。

10、中标单位承担本工程的环保、环卫、检测、建筑材料和砼结构检测、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11、乙方负责处理周边各项关系且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处理周边关系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施工技术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甲方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2、乙方提交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1)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为施工所需要的图纸和文件,经业主批准后执行。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主要内容有:工程施工总进度横道图、工程施工总布置图及说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与措施、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目标与质量控制措施、测量成果及用于本合同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及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图纸和文件的审核和审批

按合同规定须经甲方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通过监理机构后再由监理部上报甲方审核签章后方能施工(乙方自行设计图纸、擅自施工,一律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先斩后奏,否则,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

4、施工协调会议与报表

(1)乙方项目经理应及时参加监理机构和驻现场代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和专题会议,接受检查乙方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2)乙方应在每周或每月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每月在25日前报送),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前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本周(或月)实

际完成的工程量统计及工程形象进度;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工程质量情况(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5、现场临时设施

(1)乙方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全部临时工程设施的建造、管理和维修。

(2)场内施工道路

乙方负责修建、维护和管理场内施工进出道路。

(3)施工用电

本工程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解决。

(4)供水、排水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内提供充分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水工程自行解决。

(5)照明

乙方应自行解决施工工区和生活区的全部照明系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6)通信

乙方应与当地电信部门协商,解决工地的电信服务设施,项目经理要有与甲方和监理机构联系的电话。乙方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人员电话必须保证畅通。

(7)临时生活设施

乙方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和维护全部临时生活设施。

6、现场施工测量

(1)测量基准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测量所需的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测量基本数据后,应校测其基本控制点和基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乙方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甲方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

(2)施工测量

乙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负责设计施工所需要的全部施工放线工作。

乙方应将测量成果资料报甲方审核,必要时甲方可直接监督复核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应编写入竣工资料。

乙方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本控制点,使之容易进入和通视。乙方应对测量控制点的后缺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

7、质量管理

(1)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2)所有取样(含材料、试块、土料)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见证取样。

(3)试样的试验应在监理机构批准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机构。

(4)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现场试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核验,如需要应免费提供给监理机构使用。

(5)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机构检查复验。

(6)经监理人员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7)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质量检查资料,报监理机构,作为整个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8)未经批准,乙方擅自更变图纸或超出实物工程量,发包方一律不予计量。由此,引起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乙方自负。

(9)本标段工程实行的是总承包方式,无论工程量额差异、运距远近、施工条件、生产环境等甲方未加以考虑的相关因素(除不可预见的天灾外)一切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8、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1)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负责,同时应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也应在工程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

(3)乙方应负责辖区内的消防、防汛和抗灾以及材料防盗保管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乙方应对工程及其管辖区内的人员和所进场材料自行保管,如出现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等)污染土地、河流。在施工时要控制噪声,防止扰民。若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被要求赔偿,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

(3)在全部工程完工后,除已经得监理机构的同意外,乙方必须拆除一切必须拆除的临时施工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甲方决定保留的设施,应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处理办法。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建筑物及遗址、国家保护的动植物以及地下建筑物和军、民用设施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妥善解决,并承担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一切后果。

10、计量要求

(1)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量,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2)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技术条款有关章节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计量,并保证计量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

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流程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示乙方或批准乙方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进行施工。

二、技术规定

(一)土地平整工程

1、本施工技术根据农田水利工程行业技术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编制技术条款TD/T1011-1013-2000。

2、土地平整的平整度应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土地平整首先进行表层土转移,确保耕作层回填,平整后的水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水田田面高差不超过±3cm,旱地耕作层厚度不得小于20cm,旱地坡比不得超过1:500。

3、田埂、坎及格田划分形状应达到设计要求。

4、平整后的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成方成块,便于机械耕作。

5、平整范围内的一切杂物由施工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6、单元工程完工后,土地平整以设计田块编号为单元工程,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甲方的驻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检查复验。

7、经监理人员检查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整理全部施工资料,分类汇编装订成册后报监理机构和甲方,准备竣工验收。

9、实物工程量经监理人员和甲方的驻现场代表共同签字以后在甲方指定工程量中作为支付的依据。

(二)水工建筑物工程

1、本施工技术根据 GB5202-2002《建筑物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砖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TJ041-2000《砼桥涵施工技术规范》5D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建筑物几何尺寸、轴线、高程放线必须精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进场的砂、石、水泥、预制件、钢筋等材料必须经过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并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外购预制构件必须有生产资质的企业出厂合格证方可安装使用。

4、质量要求:水工建筑物工程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准擅自变更设计。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报请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安装工程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并按规定留置试块、材料送检。各建筑物工程的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对不合格的建筑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加固或补强,对拆除重建的重新进行验收。经设计验算可加固补强的按设计提出的方案加固补强,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自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排灌沟渠工程

1、本实施技术要求根据5D23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疏挖沟、渠工程:疏挖沟槽及边坡土方,排除施工期内的明水、暗水、清理沟渠施工范围内的障碍、整理边坡、整理疏挖、开挖堆放的弃土。

(2)硬化沟、渠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理淤泥、夯实边坡基础,排除明水、暗水、清理施工障碍。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放线工作。沟渠线型必须顺直,“三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总的要求是沟渠顺畅、渠成路就,边坡稳定,坡面美观。

(2)硬化(衬砌)沟渠构件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构件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强度标准。构件拼装必须规范。基础浇筑、砌筑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外观质量要求精细美观、边坡稳定。

(3)硬化灌渠:线型顺直,接头止水严密,分水口、过路涵(板)符合设计要求。

4、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报请监理和甲方的驻场代表复验。对不合格沟渠工程乙方无条件返工,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否则,不予计量。

5、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四)田间道路工程

1、本施工技术要求根据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 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GBJ-97-87《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编制。

2、主要工程内容

(1)水泥路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挖填土方、灰土层、路基碾压整平、砼路面施工及砼路面两边路肩培土夯实。

(2)泥结石路面施工用压路机压实、整平、清理边坡余土。

(3)砂砾石道路工程,土路基必须碾压密实、路面要求平整,临田面边坡余土要妥善整理好。临田边坡线要求整齐、顺直。

3、规格与质量要求

(1)水泥路工程:路基宽度、平整度、密实度、路面宽度、厚度、砼强度号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误差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线型顺直美观。

(2)道路工程(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麻骨土路基要求碾压、平整,磨耗层石屑面层宽度、厚度、密实度、均匀度达到设计标准,几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田间路、生产路、修复路表面平整光洁。沟渠余土要求清理整成直线,线型顺直美观。树蔸及建筑垃圾转运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擅自变更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

(4)进场材料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砼施工按规定留置试块并送检。

(5)每道工序应报请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磨耗层石屑必须是直径10mm以上的瓜米石子平铺、满铺、龟背型。

(7)单元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后,提请监理检查复验,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隐蔽。

4、工程计量:纵横断面严格按图纸施工并满足设计功能与要求,对地质和高程的变化,乙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并计入综合单价,在结算中不予调整。

(五)桥、闸等砼工程

1、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2)《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3)《预应力砼用钢绞线》GB5224—85;

(4)《预应力砼用钢丝》GB5223—85;

(5)《预应力砼用热处理钢筋》GB4463—84;

(6)《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97;

(7)《热轧钢筋》GBl499—84;

(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92;

(9)《预制砼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10)《粉煤灰砼应用技术规范》GBJl46—90;

(1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GBJll3—87,

(12)《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87;

(13)《砼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

(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l8—96:

(15)《水工碾压砼施工规范》SL53—94;

(16)《水工碾压砼试验规程》SL48—94;

(17)《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

(18)《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19)《水工砼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100-1999;

(20)《水工砼试验规程》SDl05—82;

(21)《水工砼硅粉品质标准暂行规定》(水规总院、水电总公司1992年3月);

(22)《水工砼掺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6—96。

2、模板

(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钢筋砼或砼等模板材料。

(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本章第6.3节的有关规定。

3、钢筋和锚筋

(1)钢筋砼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

(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

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的重量不大于60kg;

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中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含屈服点,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验,如一组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监理人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

(3)水工结构非预应力砼中,不得使用冷拉钢筋。

4、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砼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

1)每一构件或块体逐月的砼浇筑数量、累计浇筑数量;

2)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3)不同部位的砼等级和配合比;

4)月浇筑计划中各构件和块体实施浇筑起迄时间;

5)砼的冷却、保温、养护和表面保护的作业记录;

6)浇筑时的气温、砼出机口和浇筑点的浇筑温度;

7)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

8)钢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及块体实际钢筋用量;

9)砼试件的试验成果;

lO)砼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

5、完工验收资料

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各项砼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1)各种砼工程建筑物竣工图;

2)砼工程建筑物成型复测成果;

3)各砼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其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4)各砼工程建筑物永久观测设施的竣工图和施工观测资料;

5)各砼工程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6)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

6、计量和支付

1)砼以立方米(m3)为单位,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签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砼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

示边线以外超挖部分的回填砼及其它砼,以及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费用,均包括在每立方米砼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止水、止浆、伸缩缝所用的各种材料的供应和制作安装,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由乙方和监理方计量,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砼表面的修整费用不予单列,应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单价中。

第二十一条工程验收交付

1、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对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2、项目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部分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项目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材料(包括乙方竣工工程的工程量、工程价款结算书,竣工工程分布图,监理相关签证以及监理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和监理方验收报告后,应在15天内组织设计和监理单位以及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并按验收标准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整改损失。

4、乙方(承包人)整改达标后,向监理方提出申请复验,甲方根据监理复验报告,组织中介审计机构通知乙方进行审计验收决算。

5、项目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开出使用通知书后,乙方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二条保修

1、项目工程经国家验收后,其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2、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重修或重建,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加强已建和在建工程的保护,对在国家验收前发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毁,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超过乙方最后提出的竣工验收期限验收,承认乙方的竣工日期。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单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除负责无偿重建、返工或修缮外,处以重建、返工、修缮部分价款10%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

2、甲方在施工监管中若发现设计错误,如因乙方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整改,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无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要求赔偿。

3、乙方要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除责令乙方无偿返工、重建、修缮外,处以返工、重建、修缮部分总额10%的罚款,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发生人员伤亡和一切事故,乙方要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工程如延期竣工,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处以罚金500元付给甲方逾期竣工违约金。

6、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如发生工程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转包工程造价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由于资金和技术上困难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的,除赔偿停止施工标段合同价款外,还支付甲方停止标段工程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奖励措施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按每提前一天奖励乙方500元。

第二十五条工程变更

(一)设计变更

1、设计图纸与说明、会审纪要等有关资料是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2、因设计与实际有差异需要修改的,提出方应在该项目施工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批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是乙方新的施工依据,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

3、对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包括各项目区增加或减少工程),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方式结算。

4、塘堰工程及塘涵管按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参数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不得变更。

(二)现场签证

1、所有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甲方现场代表初审后报业主指挥部审核并经领导批准盖章认可后生效,原件一式三份,作为工程量变更增减和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2、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予签证。

3、维修浆砌石渠中的“浆砌石修补”项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按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

4、各标段的涵管、下田埠及盖板涵等田间配套工程的工程量是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按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

5、各标段的水泥制品涵管、U型槽及预制压顶砼由乙方按照县政府采购定点的政府采购企业采购,按照实际需要施工,据实结算。水泵水管及机电设备、闸门及启闭机设备、植树等按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控制,由甲方招标统一集中采购,分标段施工。设备安装运行到位,树木保栽保活。

(三)工程调整条件

发生承包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并增加了工程量的,甲方有权调整。

第二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现场联系人员:

开户银行:电话:

账号: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账号:

邮政编码:

第2节工程廉政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和有关法规。确保工程甲、乙双方秉公行事,自愿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庆典活动。

二、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应予拒绝和检举。经乙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实的,依法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吃、玩或向甲方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如有违反,对乙方处以建设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四、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甲乙双方领导干部或法人代表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如有违反,对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要依法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此《工程廉政合同》与《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八、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4. 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5.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个月(自发布开工会之日起,工期包含恶劣气候条件)。

9. 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施工合同模板(标准版)

第2章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2014年黄州区陈策楼镇叶家畈、堵城镇叶路洲高标准 农田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方:黄冈市黄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道路、沟、渠、泵站、桥、涵、闸、、晒场、塘堰等农田水利工程。 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保证开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总日历工期:120日历天。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第六条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 款为人民币元(大

写)。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道路、沟、渠、泵站、桥、涵、闸、、晒场、塘堰等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竣工结算办法。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执行。 1、竣工结算以本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具体结算以监理工程师核准和业主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和招标文件单价为依据。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增加的工程量和提高建设标准的部分一律不予计价结算。 2、所有工程量套价完毕后,按总价 %予以下浮,其中按招标人所列主要材料价格不再下浮。 3、在本标段工程实施期内,所有的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及费用不予调整。 第八条付款方式。本标段工程开工后,并经区农发办现场确认,预付工程款 %;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时付到总工程价款的 %,余下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壹年内无任何质量事故予以付清。如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保证金付款时间顺延。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投标保证金元(¥元)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工程完成 %工程量即返还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各项竣工资料齐全后,甲方返还乙方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高标准农田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xxxx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第1节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团风县人民政府《关于团风县2017-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团政函【2017】53号)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

6、承包围:本标段施工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年月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保证开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总日历工期: 120 日历天。 第三条工程容及工程量 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第六条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沟、渠、路、塘以及土地平整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竣工结算办法。 1、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执行。 2、竣工结算以业主签批的中标合同的工程联系单、变更通知书及工程增补通知单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为依据。对擅自变更及增减工程量部分不予结算,减少工程量不予补量。

耕地使用协议书

耕地使用协议书 使用人(甲方): 拥有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土地范围及用途 甲方暂用乙方位于镇安县木王镇栗扎村四组基本耕地用于公路修补临时施工用地,用途:路基修补等。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使用期限从施工起至路基修补完成。 第三条:租赁费用 甲方一次性付清使用费用2000元,包括用地、树木、药材等。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使用期间,由甲方承担土地设施的清除,恢复平整地面,并在地面铺层泥土。如有地貌改变属正常现象。 2、甲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重新协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费用,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对土地的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甲方正常经营。 2、乙方应积极支持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占或损害行

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甲方完工退场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甲方退场。 3、乙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土地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施工生产。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使用场地的交还,使用期满后乙方应将场地临时建筑物、设备等清除平整交还乙方,合同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该使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及群众投劳筹资。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1年月日; 竣工日期:2012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组织施工预算中“投劳折资”部分的投工投劳的兑现,协调好投工投劳与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 (2)搞好土地占用、青苗补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3)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提供施工场地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5)组织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 2、承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要清理现场; (4)接受发包方质量监督小组、乡人民政府、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组织质量监督小组,汇同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部门参加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

补充耕地项目施工合同

补充耕地项目施工合同 篇一:补充耕地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五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络图 第六章、成本控制措施 第七章、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备计划 第八章、施工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配备 第九章、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第一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测量 根据本工程特点,制订本工程测量方案。 一、工程现场交桩: 施工队进场后,由负责人会同业主、监理等单位进行现

场交桩。每交一处应及时加固布控、引桩工作,记录有关的地形地貌及数据,并妥善保护交桩的坐标闭合控制点、水准闭合控制点等数据成果资料。 二、对工程坐标水准控制基点的复核: 工程开工前对交接的桩号进行复核,在开始测量前1~2天通知监理工程师,如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测量,施工方应积极配合并一起纳入测量工作计划内。在复核中发现所交的桩实测成果与提交的成果数据对比有差异并超过规范闭合值时,要及时将测设成果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加以确认和处理。 三、测量标准: 测量放样应遵守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工程施工前对业主提供的控制成果进复核,标准为: 1、水准点闭合差:±20mm(式中L为水准点间水平距离,单位为KM)。 秒(式中N为测站数)。 2、导线方位角闭合差:±40 3、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1/3000,直接丈量测距两次较差1/10000。在复核中应将桩的实测成果记录与提交的成果数据对比合格后才可使用。 四、设置临时水准点及座标三角: 只有经复核认可后,才能有效,依据控制进行施工临时布控点的工作,临时水准点应设置在稳固地段和便于观测的位置,设置的临时水准点,必须经过复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及群众投劳筹资。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组织施工预算中“投劳折资”部分的投工投劳的兑现,协调好投工投劳与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 (2)搞好土地占用、青苗补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3)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提供施工场地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5)组织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 2、承包人一般权利和义务 (1)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要清理现场; (4)接受发包方质量监督小组、乡人民政府、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组织质量监督小组,汇同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水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各部门参加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

基本农田租赁合同(合同范本)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农田租赁合同(合同范本)

基本农田租赁合同(合同范本)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

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完整版高标准农田施工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xxxx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第1节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团风县人民政府《关于团风县2017-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团政函【2017】53号)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 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年月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保证开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总日历工期: 120 日历天。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

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第六条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沟、渠、路、塘以及土地平整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竣工结算办法。 1、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招标文件所列条款执行。 2、竣工结算以业主签批的中标合同内的工程联系单、变更通知书及工程增补通知单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为依据。对擅自变更及增减工程量部分不予结算,减少工程量不予补量。 3、工程增减竣工验收按变更通知单和乙方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进行决算。 4、合同内的增减工程量决算按招标时投标人的综合单价计价和本合同中的第十九条第二项技术规定执行。 5、合同外的增加工程决算按乙方投标时同类工程的综合单价结算,缺项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按甲方标底结合投标时下浮比率进行结算。 6、所有工程量套价完毕后,一律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的下浮比例进行结算。 7、在本标段工程实施期内,所有的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及费用不予调整。 第八条付款方式。本标段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50%后,预付工程款30%,县级验收合格后付到总工程价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后壹年内无任何质量事故予以付清。如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金的付款时间顺延。 第九条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标段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团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团政府办发【2017】3号文第九条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3.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甲乙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 乙方: 鉴于: 1、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促进农业基础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实现精准扶贫,依据内的批复意见, 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PPP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监督。本合同对甲方权利义务的任何约定,均不得排除、妨碍甲方依法履行其监管职责; 3、经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方式择优确定社会资本方。经综合评审,【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与共同在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本项目。其中:甲方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 4、年月日,乙方取得名称为(注册公司名称)的项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经乙方股东会履行内部合规程序,决议一致同意乙方签订本PPP合同;

6、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共同签订《 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本合同: 本合同:指由甲乙双方签订的《 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项目合同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甲方: 政府方出资代表: 政府: 乙方/项目公司:指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名称)为本合同实施之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市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建设投资:指为建设本项目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其金额以项目竣工后财政评审确认的项目竣工决算结果为准。 建设期补助:指内政府为本项目建设所拨付的建设补助资金。本合同中有时也称为政府补助或建设补助。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某库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六日

龙坝库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湖北省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库区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6、工程内容: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等。 7、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 量清单) 第二条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工完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2018 年 11 月 11 日 2、竣工日期: 2019 年 5 月 31 日 3、总日历天数: 200天。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并及时提供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检查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和图纸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第六条合同价款 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单价结算总价中标方式,本合同约定中标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第七条竣工结算办法 按照各单项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验收标准规定和财务决算有关规定执行。竣工结算以本标段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价款为依据。最终结算价款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数为准。 第八条付款方式 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由现场监理部审核下发《项目开工令》。合同内的建设内容,均由施工企业或个人垫资先建,工程款分期分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后除10%的质量保证金外一次性付清 (10%质量保证金在正式验收后半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审计前工程支付应控制在中标合同价款的80%以内。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诚信保证金按中标价格的10%交付,在工程量全部完成后退还,不计利息。 第十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件; 2、洽谈、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资料、技术要求; 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

耕地协议书

耕地协议书 篇一:耕地协议书 耕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连年排水,造成位于乙方所属的*****东水坑不断塌方,造成耕地不断受损,现为保护耕地,就急需将上述水坑东边耕地周围进行护砌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如下: 1、护砌范围、标准、方式:采用混凝土加固的方式进行,由乙方自行安排有相关设计施工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其中加固墙体长160米,宽0.8米,高6米,共计768立方米。(具体地理范围比例图附后)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各种费用共计元用于此次护砌,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4、协议签订后,乙方保证保质保量完成护砌任务,保证工程竣工后其耕地不再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5、协议签订后,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后,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负责所有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因护砌、维护及管理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6、协议签订后,乙方保证甲方矿井今后排水不受任何阻碍和影响且

负责排水不造成其它任何损失,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其补偿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二:耕地承包协议书 耕地承包协议书 甲方:xx市xx镇xx村委会xx村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市xx镇xx村委会xx村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耕地,乙方愿意承包。经甲与乙方研究协商,特定出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把村南片的南坡地租给乙方,总面积为xx亩,租期四年(即从xxxx年x 月x日至xxxx年x月底止)。每亩每年租金x元,共计人民币x元(一次性交清)。 二、甲方所承包给乙方的耕地不准开采、种树及种植香附经济作物,只限于种植农作物, 如番薯、水稻、甘蔗、花生等。 三、甲方所承包给乙方的耕地期满后要保持耕地的原状交付给甲方。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因地权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农田土地租赁合同

农田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2000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08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

金方式全部结清,2010年至2013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是水利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点工程,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该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所有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质量等级: 3、合同价款: 4、承包方式: 5、施工范围:执行《江苏省农田水利配套建筑物施工细则》。 6、图纸提供日期为合同签字当日,提供二套图纸。 二、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详图,施工要求及国 三、(水利部、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与上级 部门有关补充规定办法。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预决算,水利工程按江苏省水利工程预决算定额(94动 态)及相关编制办法,建筑工程按江苏省综合定额编制。工程开工视工程规模预付%工程款,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价款的%,经验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工作 1、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责任为建设单位监理监督工作)。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及完成时间。如征地、占地、拆迁、围堰、供电、通讯、交通道路等。并提供取土区,出土区及排水承区位置。 3、提供工程地质及水准点,施工平面布置。 4、组织设计交底。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提供详细施工平面图。 5、现场的“三通一平”甲方负责所需物品的联系及提供有关资料。 6、协调处理地方关系。 7、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件、批发。 (二)乙方工作 1、任命工地负责人。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农田机井施工合同

农田机井施工合同 篇一:打机井施工合同 打机井施工合同 甲方:盛世国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晋安区柱里景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 在甲方指定范围内,乙方自行勘测选定。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水井壹眼。 2、尺寸要求:井管直径:30CM ; 井出水口径:20CM,护壁5CM。 3、材料选用:护壁为混凝土。 4、技术要求:保证枯水期正常用水,出水量为40立方米/天以上。 5、施工中若遇见大石块、淤泥等特殊地质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 6、按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三、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开挖水井所用的机械设备,包安全防护。 四、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数15天。 五、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人民币整。 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含工程混凝土护壁主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将首付工程款80%给乙方。 2、完成验收交付后甲方试用两个月,若再无问题,再付清剩余20%工程款。 3、工程结算款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 六、其它约定 1、若打水失败(未出水或中途停工)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打井用电由甲方提供。 七、安全责任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自负全责。 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井周围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乙方自负。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基本农田租赁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基本农田租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2000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08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10年至2013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最新农田租赁协议书

农田租赁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租赁给乙方经营。农田共计面积亩,具体位置由甲方现场指认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荒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农田期限为年,(从年月至年月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田地价格为每年每亩元/年,租金的交纳方式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年底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荒地现有林木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砍伐。年底没交清租金本合同作废。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2、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允许乙方租赁范围开路。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该地块进行猪养殖活动。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种植其他作物项目,不得种桉树,不得进行猪养殖。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六、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损失,国家或私人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等赔偿由乙方享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正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段:第二标段工程 合同编号: __________ 发包人:临邑县土地整理中心 承包人:禹城市水利局建筑安装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临邑县土地整理中心 承包人:禹城市水利局建筑安装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你单位为本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双方就临邑县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邑县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 2.工程地点:临邑县宿安乡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德国土资发〔2014〕25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6.工程承包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5年 5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1日。 合同服务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完成质量保修期为止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及承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零三万陆仟玖佰伍拾陆元整(¥5036956.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宋传海。 六、合同文件构成

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施工合同标准版

第2章合同格式 : 合同编号 2014年黄州区陈策楼镇叶家畈、堵城镇叶路洲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方:黄冈市黄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道路、沟、渠、泵站、桥、涵、闸、、晒场、塘堰等农田水利工程。 6、承包范围:本标段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内保证开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总日历工期:120日历天。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标段主要项目工程及数量见工程量表(详见附表) 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规划设计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质量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验收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第六条合同价款:本标段工程项目实行固定价格总承包方式,总承包工程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增减变化的工程量,按现场甲、乙双方的签证及监理工程师和设计院设计变更认可的文书,依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农发办办公会审核下达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道路、沟、渠、泵站、桥、涵、闸、、晒场、塘堰等严格按规划图施工,不得有“无中生有”工程。 第七条竣工结算办法。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办

农田水利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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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上三项工程款合计人民币xxxxxxxxx元整。 三、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xx年11月3日,20xx年12月31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四、乙方要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一半工程量,甲方预付3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待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农田水利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建设内容:XX乡XX渠(XX段)渠道加高工程,加高硬化渠道XXX米。 二、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承包额为人民币X万元(小写X元)。 三、工期本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X年X月X日,竣工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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