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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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7、热量计:热量计;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9、天平:天平;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12、轨道衡:轨道衡;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16、游体量提:游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计:乳汁计;22、煤气表:煤气表;23、水表:水表;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32、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录电度表;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35、场强计:场强计;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39、活度计:活度计;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声级计;43、听力计:听力计;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53、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56、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57、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58、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59、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解析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解析
49
用于贸易结算:气体流量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医用氧气瓶氧气流量的测量
蒸气流量计
50
用于贸易结算:蒸气流量的测量
25
压力表
压力表
51
用于安全防护: 1.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分的测量 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3.发电机、汽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4.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5.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6.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的测量 7.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21
乳汁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乳汁计
45
用于贸易结算:乳汁浓度和密度的测量
22
煤气表
工业用煤气表 生活用煤气表
46
用于贸易结算:煤气(天然气)用量的测量
23
水表
工业用水表 生活用水表
47
用于贸易结算:用水量的测量(如:冷水表、热水表)
24
流量计
液体流量计
48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流量的测量 用于环境监测:排放污水的监测
气体流量计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地秤
21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皮带秤
22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吊秤
23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电子秤
24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轮载、轴载的称重用于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 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的称重
行李秤
25
用于贸易结算:包裹、行李的称重
邮政秤
26
用于贸易结算:信函、包裹的称重
2
面积计
皮革面积计
6
用于贸易结算:皮革面积的测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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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的各种计量器具及其强检范围和说明。

其中包括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面积计、玻璃液体温度计、体温计、石油闪点温度计、谷物水分测定仪、热量计、砝码、链码、增砣、定量砣、天平和杆秤等。

这些计量器具都有着不同的用途和周期检定要求。

竹木直尺只作首次强制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商品长度的测量。

使用中的竹木直尺不得有裂纹、弯曲,两端包头必须牢固紧附尺身,刻线应清晰,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套管尺和钢卷尺都需要周期检定。

套管尺用于贸易结算计量罐容积的测量,钢卷尺用于安全防护安全距离的测量。

玻璃液体温度计只作首次强制检定。

使用中的玻璃液体温度计汞柱显像应清楚鲜明,刻线应清晰,汞柱不应中断,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玻璃液体温度计用于医疗卫生婴儿保温箱、消毒柜、血库等温度的测量,以及安全防护易燃、易爆工艺过程中温度的测量。

体温计有多种类型,需要周期检定。

使用中的体温计汞柱不应中断,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体温计用于医疗卫生人体温度的测量。

石油闪点温度计、谷物水分测定仪和热量计都需要周期检定。

石油闪点温度计用于安全防护石油产品闪点温度的测量,谷物水分测定仪用于贸易结算谷物水分的测量,热量计用于贸易结算燃料发热量的测量。

砝码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质量的测量,以及环境监测环境样品质量的测量。

链码、增砣和定量砣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以及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和安全防护有害物质样品质量的测量。

天平和杆秤都需要周期检定。

天平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质量的测量,以及环境监测环境样品质量的测量。

杆秤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在使用时必须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

5年,使用中应定期检定。

用于食品加工:油脂、酒精等成分的测量。

用于实验室:物质密度的测量。

用于食品加工:糖度的测量。

用于食品加工:乳制品的脂肪含量的测量。

工业用煤气表只需进行首次强制检定,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使用中应定期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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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量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7.05.28•【文号】•【施行日期】198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

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具体项目为: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7.热量计:热量计;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9.天平:天平;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12.轨道衡:轨道衡;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计:乳汁计;22.煤气表:煤气表;23.水表:水表;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32.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度电度表;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测量仪;35.场强计:场强计;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39.活度计:活度计;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声级计;43.听力计:听力计;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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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87年5月28日国家计量局[1987]量局法字第188号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

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具体项目为: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7.热量计:热量计;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9.天平:天平;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12.轨道衡:轨道衡;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计;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记:乳汁记;22.煤气表:煤气表;23.水表:水表;24.流量计:液体流量法、气体流量计、蒸汽流量计;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31.测振仪:振奋动监测仪;32.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度电度表;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议;35.场强计:场强计;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39.活度计:活度计;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声级计;43.听力计:听力计;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47.测汞仪:汞蒸汽测定仪;48.火焰光度计:光焰光度计;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萤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萤光光电比色计;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浴氧测定仪;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

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

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

本目录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具体项目为: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7、热量计:热量计;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9、天平:天平;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12、轨道衡:轨道衡;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16、游体量提:游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计:乳汁计;22、煤气表:煤气表;23、水表:水表;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已取消,依据文件:关于将汽车里程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取消的通知(国质检发〔2002〕386号)。

)28、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29、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30、测振仪:振动监测仪;31、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录电度表;32、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3、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34、场强计:场强计;35、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36、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37、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38、活度计:活度计;39、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40、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41、声级计:声级计;42、听力计:听力计;43、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44、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5、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46、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47、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48、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49、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50、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51、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52、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3、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54、屈光度计:屈光度计;55、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新增,依据文件: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1999〕15号))56、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新增,依据文件: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1999〕15号))57、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新增,依据文件: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1999〕15号))58、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5.石油闪点温度计
24.流量计
43.听力计
6.谷物水分测定仪
25.压力表
44.有害气体分析仪
7.热量计
26.血压计
45.酸度计
8.砝码
27.眼压计
46.瓦斯计
9.天平
28.汽车里程表
47.测汞仪
10.秤
29.出程汽车里程计价表
48.火焰光度计
11.定量包装机
30.测速仪
49.分光光度计
12.轨道衡
31.测振仪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1.尺
20.糖量计
39.活度计
2.面积计
21.乳汁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
3.玻璃液体温度计
22.煤气表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4.体温计
23.水表
42.声级计
50.比色计
13.容重器
32.电度表
51.烟尘,粉尘测量仪
14.计量罐、计量罐车
33.测量互感器
52.水质污染监测仪
15.燃油加油机
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16.液体量提
35.场强计
54.血球计数器
17.食用油售油器
36.心、脑电图仪
55用辐射源)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最全)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最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87年5月28日国家计量局[1987]量局法字第188号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

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具体项目为: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4.体温计:体温计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6.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7.热量计:热量计;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9.天平:天平;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12.轨道衡:轨道衡;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计;16.液体量提:液体量提;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18.酒精计:酒精计;19.密度计:密度计;20.糖量计:糖量计;21.乳汁记:乳汁记;22.煤气表:煤气表;23.水表:水表;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汽流量计;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27.眼压计:眼压计;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已取消,依据文件:关于将汽车里程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取消的通知(国质检发〔2002〕386号)。

28.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29.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30.测振仪:振奋动监测仪;31.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度电度表;32.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33.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议;34.场强计:场强计;35.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36.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37.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38.活度计:活度计;39.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40.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41.声级计:声级计;42.听力计:听力计;43.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44.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5.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46.测汞仪:汞蒸汽测定仪;47.火焰光度计:光焰光度计;48.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萤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49.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萤光光电比色计;50.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51.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浴氧测定仪;52.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53.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54.屈光度计:屈光度计;55、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新增,依据文件: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1999〕15号))56、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新增,依据文件: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1999〕15号))57、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新增,依据文件: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1999〕15号))58、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新增,依据文件: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法〔1999〕15号))59、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新增,依据文件: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量[2001]162号))60、热能表:热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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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表
55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压的测量
27
眼压计
眼压计
56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眼压的测量
29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58
用于贸易结算:汽车计价里程的测量
30
测速仪
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59
用于安全防护:机动车行驶速度的检测
31
测振仪
振动监测仪
60
用于安全防护:用于环境监测:机械、电器等设备和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振源的监测
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91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气酸碱平衡的分析
46
瓦斯计
瓦斯报警器
92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如:瓦斯报警器、可燃性气体报警器)
瓦斯测定仪
93
用于安全防护:可燃气体含量的测量
47
测汞仪
汞蒸气测定仪
94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汞蒸气含量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汞蒸气含量的测量
15
燃油加油机
燃油加油机
39
用于贸易结算:成品油容积的测量
16
液体量提
液体量提
40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商品容积的测量
17
食用油售油器
食用油售油器
41
用于贸易结算:食品油的称重
18
酒精计
酒精计
42
用于贸易结算:酒精含量的测量
19
密度计
密度计
43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密度的测量
20
糖量计
糖量计
44
用于贸易结算:制糖原料含糖量的测量
21
乳汁计
乳汁计
45
用于贸易结算:乳汁浓度和密度的测量
22
煤气表
工业用煤气表生活用煤气表
46
用于贸易结算:煤气(天然气)用量的测量
23
水表
工业用水表生活用水表
47
用于贸易结算:用水量的测量(如:冷水表、热水表)
24
流量计
液体流量计
48
用于贸易结算:液体流量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排放污水的监测
气体流量计
5
石油闪点温度计
石油闪点温度计
9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用于安全防护:石油产品闪点温度的测量
6
谷物水分测定仪
烘干法谷物水分测定仪
10
用于贸易结算:谷物水分的测量
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
7
热量计
热量计
11
用于贸易结算:燃料发热量的测量
8
砝码
砝码
12
见天平项
链码
13
见皮带秤项
增铊
14
见台秤、案秤项
定量铊
15
见杆秤、戥秤项
9
天平
天平
16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及涉及商品定等定价质量的测量用于安全防护:有害物质样品质量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质量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质量的测量
10

杆秤
17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戥秤
18
用于贸易结算:用于医疗卫生:商品的称重
案秤
19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台秤
20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微波辐射与泄露测量仪
116
用于医疗卫生用于环境检测
60
燃气加气机
燃气加气机
117
用于贸易结算
61
热能表
热能表
118
用于贸易结算
备注:编号为28的汽车里程表已按照国质检发(2002)386号文件要求从强检目录中取消。
40
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
激光能量计
78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能量的测量
激光功率计
79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功率的测量
医用激光源
80
用于医疗卫生:激光源对人体进行诊断和治疗
41
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超声功率计
81
用于医疗卫生:医用超声波诊断、治疗机输出的总超声功率的测量
医用超声源
82
用于医疗卫生:对人体超声诊断和治疗,(如:超声诊断仪超声源,超声治疗机超声源,多普勒超声治疗诊断仪)
37
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照射量计
71
用于安全防护:用于医疗卫生:用于环境监测:电离辐射照射量的测量
医用辐射源
72
用于医疗卫生:对人体进行辐射诊断和治疗(如:医用高能电子束辐射源、X辐射源、γ辐射源)
38
电离辐射防护仪
射线监测仪
73
用于安全防护:用于环境监测:射线剂量的测量(如γ、x、β辐射防护仪,环境监测用x、γ空气吸收剂量仪,环境监测用热释光剂量计)
42
声级计
声级计
83
用于安全防护:用于环境监测:噪声的测量
43
听力计
听力计
84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听力的测量
44
有害气体分析仪
CO分析仪
85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CO含量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CO含量的测量
CO2分析仪
86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中CO2含量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CO2含量的测量
51
烟尘、粉尘测量仪
烟尘测量仪
103
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烟尘含量的测量
粉尘测量仪
104
用于安全防护:工作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粉尘含量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大气中粉尘含量的测量
52
水质污染监测仪
水质监测仪
105
用于医疗卫生:用于环境检测:工业水和饮用水中镉、汞等元素含量的测量(如:氨自动监测仪,硝酸根自动监测仪,钠离子监测仪,测砷仪,氧化物测定仪,余氯测定仪,总有机碳测定仪,氟化物测定仪,水质采样器,需氧量测定仪)
50
比色计
滤光光电比色计
101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荧光光电比色计
102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地秤
21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皮带秤
22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吊秤
23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电子秤
24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用于安全防护:车辆轮载、轴载的称重用于医疗卫生:药品的称重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的称重
行李秤
25
用于贸易结算:包裹、行李的称重
邮政秤
26
用于贸易结算:信函、包裹的称重
计价收费专用秤
2
面积计
皮革面积计
6
用于贸易结算:皮革面积的测量
3
玻璃液体温度计
玻璃液体温度计
7
用于贸易结算:以液体容积结算时进行的温度的测量用于安全防护:易燃、易爆工艺过程中温度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婴儿保温箱、消毒柜、血库等温度的测量
4
体温计
玻璃体温计
8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温度的测量
其他体温计
8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温度的测量
紫外分光光度计
97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红外分光光度计
98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27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的称重
售粮机
28
用于贸易结算:粮食的称重
11
定量包装机
定量包装机
29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定量包装量值的测量
定量灌装机
30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定量灌装量值的测量
12
轨道衡
轨道衡
31
用于贸易结算:商品的称重
13
容重器
谷物容重器
32
用于贸易结算:谷物收购时定等定价每升重量的测量
风压表
52
用于安全防护: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氧气表
53
用于安全防护:1.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2.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26
血压计和血压表
血压计
54
用于医疗卫生:人体血压的测量
49
用于贸易结算:气体流量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医用氧气瓶氧气流量的测量
蒸气流量计
50
用于贸易结算:蒸气流量的测量
25
压力表
压力表
51
用于安全防护:1.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分的测量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3.发电机、汽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4.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5.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6.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的测量7.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48
火焰光度计
火焰光度计
95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49
分光光度计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96
用于贸易结算:涉及商品定等定价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医疗卫生:临床分析及药品、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用于环境监测:环境样品中化学成分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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