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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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第三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计量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体学生实行统一的学分制度,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二)弹性灵活原则:根据学生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质量保障原则: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分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学分制度,使其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二章学分制度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的计量单位,每门课程均设定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学分分为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一)必修课学分: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

(二)选修课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学习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要,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

(三)实践环节学分: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通过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

第七条学分计算方法:(一)课程学分:以课程学时为依据,每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环节学分:根据实践活动的内容、时间、成果等因素,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第八条学分绩点:(一)学分绩点是指学生在某一学期或某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所获得的绩点。

(二)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之和。

第三章学分要求第九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条本科生毕业学分要求:(一)总学分要求: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本科生毕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50学分。

(二)课程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80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50学分。

河西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河西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河西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的管理。

三、为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我校实行弹性学制。

第二章目的实施学分制的目的:一、提高学生素质并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知识的要求。

二、引导学生自我设计和选择成才方向,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三、调动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充分利用我校的各类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章学制与学期一、学制: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

学生取得学籍后,在3--6年学习年限内修业,可提前至3年毕业,也可延长至6年毕业,累计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年。

具有学籍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8年。

二、每学年为两个学期,共40周,其中教学时间36周(每学期18周),考试时间4周(每学期2周),并在适当时间安排入学教育、军事训练、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四章课程设置与学分一、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我校各专业的课程结构设置分为三个平台:校级平台课程、系级平台课程和专业平台课程。

二、学分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多少的单位,以成绩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优劣的指标,以取得必要最低学分作为毕业标准。

各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最低总学分为160-170学分(具体学分要求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三、各类课程学分分配的原则要求如下:(一)校级平台课程校级平台课程是大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培养中的基础部分,它包括:1、思想理论课程模块:必修16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4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

2、体育健康教育课程模块:必修6学分,并完成大学生体能测试。

3、计算机基础课程模块:文史类4.5学分,理工类6学分。

4、大学外语课程模块:必修12学分。

高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高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高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摘要在高中教育中,学分管理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教育管理方式。

通过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能够对学生的学业表现进行量化评估,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资源支持。

本文将介绍高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分析学分的计算方法和使用方式,并探讨学分管理制度对学生学业发展的影响。

1. 背景学分管理制度是由高中教育管理部门制定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评估学生的学习表现,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分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还能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积极参与课外活动。

2. 学分的计算方法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估,通常根据学科的难度、课程的内容和学生的学习表现进行计算。

主要的计算方法包括:2.1 课程学分针对每个学科的课程,学校会规定相应的学分。

通常,一门学科的学分会根据该学科的教学内容、学时和难度进行评估。

例如,数学和物理等学科的学分常常较高,而体育和音乐等学科的学分较低。

2.2 学业成绩学分学校会根据学生在每门学科的学业成绩来计算学分。

通常,学生的成绩越好,获得的学分也会相应增加。

例如,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更多的学分,而成绩较差的学生则会获得较少的学分。

2.3 课外活动学分学校还会对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给予学分奖励。

通过参与课外活动,学生能够培养综合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因此课外活动学分的获得也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 学分的使用方式学分不仅仅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评估,还可以用来指导学生选择课程和参加课外活动。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提供适合学生个体差异的学习资源和课程安排。

3.1 学业发展指导学分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辅导和指导。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和兴趣爱好,推荐适合的选修课程和参加课外活动,帮助学生充分发展自己的优势和特长。

3.2 提高学习动力学分管理制度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

学分制度

学分制度

宿州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厚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做好实行学分制后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管理模式,包括实施学分制培养方案、选课制、弹性学制等各项制度。

第二章课程分类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均设置一定的学分。

学生修读课程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第四条必修课。

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

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

第五条选修课。

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专业方向课程,和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由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专业方向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三种类型。

其中,公共选修课程按人文社会科学系列、经济与管理系列、科学技术系列、艺术素养系列、教师教育系列等五个系列设置。

第三章学时与学分计算办法第六条每学年设置两个学期,每个学期一般为18-20周;暑假可以另设置小学期(4-6周),由各教学单位酌情安排专业辅修、重修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第七条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独立设课)每16-18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上机(课内):每32学时计算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按每1周计1学分;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折合成周数后计算学分;课外上机不计入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工程教育、应用理科各专业16周,计12学分;应用文科各专业12周,计10学分。

第八条入学教育和专业导论计1学分、军事训练(含国防教育)计3学分,专业见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教学活动各计1学分。

第九条以课外时间为主进行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及其成果均折算成一定的学分。

长春师范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长春师范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长春师范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同时,注意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院的实际,自2003年下半年开始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体制。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学分作为学习量计算单位来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决定学生的毕业不以学年为限,而以修满规定的学分为准。

学分制的实行要达到以下几个目的:(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改善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

(二)建立起多向、跨学科的选课体系,有利于因材施教,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通过学生的选课,建立起教学激励机制,以调动起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学习年限和提前毕业要求第三条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学生在校时间自入学注册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年(含休学时间)。

第四条实行绩点学分制。

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修读各门课程并通过考核合格而取得的学分,长期有效,当绩点数达到毕业所要求的总学分数,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合格的准予毕业。

第五条为减少延长学制学生的数量,学院自第五学期期末起清查学生所得学分。

总学分数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来确定。

第六条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含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130学分,达到规定的学分绩点≧3.5,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合格者可提前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

自愿提前毕业的学生可由本人在第四学期(三年毕业)开学前内,向所在分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在校期间各学期成绩和最后一年的选课计划,经所在分院审查,教务处复查,院务会同意,学分和学分绩点合格后,允许提前毕业。

三、课程设置和分类第七条学生在校修读的全部课程分为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四大类,教师教育专业增加教育课程,除实践课程、活动课程以外的每类课程均设必修课和选修课。

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

(一)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教育理论与职业技能课、实践课,学生必须修读培养方案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学校学分制管理制度

学校学分制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了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学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分制管理制度概述1. 学分制是以学分计量学生学习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包括选课制、学分绩点制、主辅修制等。

2. 学分制管理分为完全学分制和学年学分制,我校实行学年学分制。

3. 学年学分制是指在规定年限内,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规划,自主选择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后,取得相应学位。

三、学分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选课制(1)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专业要求和社会需求,在规定范围内选择课程。

(2)选课时间、方式由学校统一安排。

(3)选课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课程设置、学分要求等规定。

2. 学分绩点制(1)学分绩点制以学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计算,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指标。

(2)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3)学分绩点用于评估学生学业水平,作为奖学金、优秀学生评选等的重要依据。

3. 主辅修制(1)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规划,申请主辅修。

(2)主修专业为主课程,辅修专业为辅课程。

(3)主辅修课程学分分别计入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

4. 补考重修制(1)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可申请补考。

(2)学生考试不及格,可申请重修。

(3)补考和重修课程学分不计入原课程学分。

四、学分制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学院(部)负责学分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课程设置、选课安排、成绩评定等。

2. 学校教务处负责学分制管理的监督和协调,确保学分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学分制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五、结语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多样化的学习机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全体师生应共同努力,确保学分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对学分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步骤的详细说明。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包括学分的定义和计算、学分的获取途径、学分的转换和认定、学分的管理和监控、以及学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

一、学分的定义和计算:1.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表示,通常以学时为单位,代表学生完成某一课程或者项目所需的学习时间和努力程度。

1.2 学分的计算方法:学分可以根据学时来计算,普通规定1学时等于1周的学习时间,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和自主学习等。

1.3 学分的分值:学分的分值可以根据课程的难度和重要程度来确定,普通分为1、2、3、4等级,高级别的课程分值更高。

二、学分的获取途径:2.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修读正式课程来获取学分,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要求,学生需要达到要求才干获得相应的学分。

2.2 实践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实践活动来获取学分,如实习、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这些活动需要与学校或者教师进行确认和评估,学生完成后才干获取相应的学分。

2.3 自主学习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来获取学分,如独立完成研究项目、参加学术竞赛等,学生需要提交相应的学习成果和评估报告,经过学校或者教师的审核后才干获取学分。

三、学分的转换和认定:3.1 学分的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校或者不同学科之间转学或者转专业时,学分可以进行转换,普通由学校的学分转换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转换方式和比例。

3.2 学分的认定:学生在完成学分后,需要由学校或者教师进行学分的认定,确认学生是否达到了相应的学分要求,认定后学生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学分的管理和监控:4.1 学分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制度,包括学分的登记、查询和统计等,确保学分的准确记录和管理。

4.2 学分监控机制:学校应建立学分监控机制,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学分管理中的问题,确保学分制度的顺利实施。

大学中每门课的学分规则一样吗?

大学中每门课的学分规则一样吗?

大学中每门课的学分规则一样吗?大学中每门课的学分规则不一样。

每门课的学分是固定的。

一、什么是学分制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课程管理制度。

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二、学分如何计算部分大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数,每学期必须如此,如果达不到,会得到成绩警告。

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同时,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经批准如有超选,超选部分按有关规定加收超选费。

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学分制分类:1、完全学分制完全学分制是一种把必须取得的毕业总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要求按照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中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各类课程的比例,以及准予学生毕业的最低总学分。

2、绩点学分制绩点学分制是在学分制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能用以显示学生每门课程的学习成绩的质量,以及学年和毕业总成绩质量的教学管理制度,其计算公式为: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

3、加权学分制加权学分制也是在学分制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能用以显示学生对某些重点课程的学习质量,以区分学生专业水平高低的教学管理制度。

实行加权学分,将教学计划中的学分,根据课程类别,修业成绩差异等分别确定不同的权重系数,计划学分乘以权重系数,得出加权学分,以区分学生学习成绩优劣,并做为选拔尖子生、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4、附加学分制附加学分制是在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修满课外附加学分才能毕业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一般说来,课外附加学分可根据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思想品德与社会工作、文体活动与公益活动的情况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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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对应用型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学年制已不能适应培养人才的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已成必然趋势。

在实施学分制时,应解决好课程模式、评价体系、学籍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问题。

【关键词】学分制;中等职业教育;解决的问题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从2001年新学年开始,省部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的通知》,积极开展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的试点工作。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树立现代教育教学观念,改革教学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评价模式,创造与弹性学习制度相适应的办学环境,为受教育者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为当前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吹响了号角。

一、实行学分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学分制起源于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高等学校,是伴随选课制度的出现而产生的。

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为毕业标准的教育管理制度。

20世纪以来,学分制作为弹性选课的配套手段,为众多采用,经过100多年的探索,学分制在不断完善。

在这一过程中,多人认为,有两类学校不宜实行学分制:一是以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为主,行业针对性强,专业向窄的专门化学校;二是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管理水平较低的院校。

很显然,第一类学校的选课余地很小,第二类学校不具备学分制运作的基本保障条件,因此上述结论是有充分根据的。

我国的职业学校是以培养顶岗适用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无疑是“专门化学校”,并且绝大多数学校起步较晚,无论是教育观念还是办学条件,与普通高等学校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因而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职业学校对学分制都是绕道而行的。

但近年来,情况有了根本性变化,除了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外,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客观需求也发生了巨大改变。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和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应用型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人才素质的标准更高了。

不但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而且还要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身心素质以及较强的职业综合能力、岗位复合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是人才的规格多样化了。

过去人们习以为常的千人一面的培养模式需要彻底改变,要求职业学校培养能满足各行各业需要的、有个性特长的、不同规格的人才。

三是人才培养式更加灵活。

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速度的加快和层出不穷的行业热点,要求职业学校能非常灵活地培养人才,特别需要更加灵活地设置专业和课程。

2、随着高中阶段教育的逐步普及,学生入学条件和年龄限制在不断放宽,学生的文化基础差异愈来愈大;随着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学生缴费上学和自主择业创业,已逐渐取代了统招统分,学生在入学和就业上的自主意识和竞争观念日益增强,在学什么和怎样学面希望有更大的选择权和自主权;随着学生就业和发展向呈现多元化趋势,岗位就业、自主创业、入学深造已成为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的多种选择,学习需求更加多样化。

3、长期以来,我国各类教育之间条块分割重,界限鲜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之间,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的技工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的局面被逐渐打破,构建人才立交桥,建立终身教育制度和学习化社会已渐成潮流。

如打通不同类型学校和教育之间的通道,淡化中等职业教育几类学校的界限,从而全面提高办学效益,成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解决的紧迫课题。

上述几面的变化,所趋。

教育行政部门对实行学分制采取了相当谨慎的法,自上而下不断推进学分制的实施。

1994年教委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首次提出试行学分制的设想,并在1995年颁发的《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重申了试行学分制的意见。

在1999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出台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实行弹性的学习制度,放宽招生和入学的年龄限制,允分阶段完成学业。

”2000年3月,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展学分制的试验,改革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条件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

”2001年5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研讨会,会上讨论了教育部即将印发的《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原则意见》和《关于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意见》两个重要文件。

至此,可以说在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宏观政策环境已初步形成二、实行学分制是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由之路。

1、学分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高新技术的发展,终身教育体系的确立,职业教育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具有灵活的课程结构,主动适应市场的供求变化,以确保毕业生具有适应就业市场变化需求的素质。

学分制的弹性选课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强化专业向,使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占据主动地位。

2、能使学生扬长避短地得到发展。

让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扬长避短地发展自己,是职业学校素质教育的真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有长处也有短处,社会经济发展也需要多种类型、多种层次的人才和劳动者。

只有让受教育者能扬长避短地发展自己,才能使其真正获得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种类型、多种层次的人才和劳动者。

生源参差不齐、差异显著是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正视的现实,应通过弹性选课予以引导,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地得到发展。

3、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实行学分制,授课教师的收入往往与选听其课的学生多少及讲课次数多少挂钩,可以鼓励教师多开选修课,让学生有选择教师的权利,促进教师发挥业务专长,不断更新教学容,改革教学法,有利于因材施教,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4、有利于学校的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定,改革传统的学习制度,实行弹性的学制,与国际职业教育的模式相接轨,这是当前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学分制的实行符合弹性学制的教学管理要求,能保证弹性学制的顺利运作,能促进学校办学的多元化发展,增强办学的灵活性。

三、实行学分制应解决的几个问题。

1、建立适应学分制的课程模式。

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现代课程模式,特别是适应于学分制的模块式课程和综合化课程的探索和实验,把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课程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构建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

”可见,教育行政部门不但强调课程模式与教学制度创新密切相关,而且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分制的课程结构应该由必修的“宽基础”课程板块和选修的“活模块”课程所构成。

⑴、必修课。

是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必开课程及保证学生培养规格必须修读的课程,它包括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践课程。

⑵、选修课。

是指学生可以有选择地修习的课程,选修课又分必选课和任选课。

必选课是指与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相关,构成专业特色的部分课程组合。

学生根据个人爱好、专业定位、学校开设课程,在限选课组合模块中选修若干课程。

任选课指拓宽学生适应面,培养和发展与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的课程。

学生可依据自身需要、兴趣、爱好、能力等面,自主选修若干课程。

学校应充分重视任选课的设置,提供较多备选课程供学生自由选择。

必修课、必选课、任选课三者之间的学分比例要恰当,必修课约占70%,必选课占20%,任选课占10%。

随着办学条件的完善,应适当加大任选课的比例,让学生有更多选择修读课程的权利,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

2、用学分和学分绩来构建评价体系。

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

计算课程学分一般以16-18课时为1学分,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则以32-36课时为1学分。

三年制毕业生总学分一般要达到150-170学分。

由于学分仅反映学生学习份量的多少,不能完全表示学生学习质量的好坏。

因此,会使学生产生“不求高分,但求及格”、“60分万岁”的想法,为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可采用学分绩来衡量学习质量的好坏。

通常使用的法是用课程成绩对课程学分进行加权计算,加权的式可采用:⑴、百分数加权。

学分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⑵、分等级加权。

将课程的成绩分为五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按下表的加权系数进行计算:成绩等级课程成绩学分绩优秀90-100分1.2×课程学分良好80-89分格60-69分0.6×课程学分不及格60分以下3、建立适合学分制运行的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规定,若不相应改革传统的职业学校学籍制度,就无法使学分制顺利运行。

修订和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必须考虑三个基本原则。

⑴、激励性原则。

取消留级制度,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给予重修机会,这对部分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调动学习积极性能起到较好的作用,不会因一两门课程不及格而放弃学业。

对于在校学习期间修满学分确有困难的学生,肄业离校后允通过参加学校的培训、社会的自学考试获取学分,鼓励其完成学业。

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允选修第二专业课程或提前选修后续课程,修满学分可以缩短学习时间提前毕业⑵、个性发展原则。

要尊重学生的意愿,创造一个自主的、宽松的发展空间,赋予学生具有选择适合自我发展的权利。

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较多的备选课程,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地选择课程。

在确保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前提下,鼓励学生跨学校、跨专业选择适合自己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的选修课程。

建立校际间、相近专业间、校短训和学历教育间学分互认的机制和办法。

⑶、实践性原则。

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重点,也是职业教育办出特色的关键。

实行学分制应改变只重视课程考试成绩,忽视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评价法,重视多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应将获得社会认可的技能等级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的名次,作为奖励学分。

满足有实际需要的学生能够工学交替,分段完成学业。

4、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

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特别是新生,刚刚结束基础教育,对社会了解不多,对职业了解甚少,对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缺乏认真的思考,职业意识、职业理想和正确的择业观有待形成。

多数学生有一种“失败者”的心态,往往心灰意懒,觉得前途无望。

学校管理者应通过选课指导这种既贴近学生实际,又贴近社会、贴近职业的渠道,引导学生了解社会、了解自己,树立信心,根据社会需要、自身特点和学校实际选择学习容,避免选择的盲目性、从众性,为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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