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纲要
非政府组织中“慈善机构”等机构的模式、发展

非政府组织中“慈善机构”等机构的模式、发展"非政府"慈善机构捐助的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以向受助者捐款捐物为主,也是中国大陆地区目前大多数慈善机构所采用的模式;而另一种为现金捐助和提供培训为主要方式的慈善行为。
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政府一直努力的目标,随着相关部门的建立、法律的完善以及全国各地群众和海外华人的热心公益,中国的慈善事业在快速发展。
然而在运作模式方面,中国大陆比起其他国家仍然有很大差距。
笔者从商业模式角度,以现金捐助和社会服务两种模式为例,探讨了二者的区别及在大陆实施的可行性。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中指出,要“在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建立各类慈善组织,在社区普遍设置慈善服务网点。
”“建立以国家举办的福利机构为示范、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网点为依托的福利服务体系。
”纲要明确指出,要将社会服务作为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密集的社会服务网络。
1、顾客需求分析慈善机构捐助的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以向受助者捐款捐物为主,也是中国大陆地区目前大多数慈善机构所采用的模式;而另一种为现金捐助和提供培训、看护、医疗、保健等服务并行,且其影响在日益扩大,香港地区影响最大的就是这种模式。
调查显示,最值得同情的人群有:失学孩子、孤儿、灾民、老人、没钱治病的人、残疾人、流浪儿童、贫穷农民、下岗工人等。
这些弱势群体需要什么?对失学孩子和暂时性的灾民来说,需要现金支持。
而对下岗工人而言,他们更需要社会为他们提供的再就业培训,帮助他们学会某种技能,自食其力。
对无人照顾的老人,社区看护更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因此,从顾客需求角度出发,社会服务这种模式显然更符合长远发展的要求。
2、受助群体覆盖面分析大陆地区影响最大的慈善机构有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这些慈善机构最常用的方式是凭借自己的社会影响力进行募捐,再向受助者发放善款、衣物、食品等,即本文提到的第一种模式。
当代中国慈善助学理念与实践论文

当代中国慈善助学理念与实践【摘要】本文从理论上、思想上全方位分析当代中国慈善助学理念的形成,认真研究新形势当代中国慈善助学理念与和谐社会的内在统一,结合时代特点,探索培育富有中国特色的当代慈善助学理念。
【关键词】培育慈善助学和谐社会2004年9月19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全党“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决定》还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是我党首次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的完整表述,也是首次将社会救助、慈善事业与和谐社会建设联系起来进行表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我们党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关注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
这为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当前慈善助学理念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当代慈善理念与和谐社会的内在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构建对教育进行资助的体系上做了不少探索。
这一过程也正好是我国当代慈善助学理念逐步形成的过程。
20世纪90年代,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不断深入,我国当代慈善助学理念的培育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
因此,从当前所蕴涵的社会意义来看,二者是内在统一的。
培育当代慈善助学理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
当代慈善助学理念的基本意义在于让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得到社会群体、个人慈善捐助的形式得到极为广泛的理解和认可,为这些学生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提供文化氛围上的保障。
这同国家在奖、贷、勤、免、补等方面的资助最根本目的是一样的,即寻求社会公正。
现代慈善助学是要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不公正、不平等现象,对既有利益分配上的弱者实施救助,为其发展提供一个较好的平台。
因此,培育当代慈善助学理念的最基本出发点就是社会公正,或者准确地说,是教育公平。
公益慈善发展史

[公益历程]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历史08-12-12 作者:编辑:点滴公益在我国传统的慈善活动中,主要有四类施善团体起着主要的济贫帮困作用,它们是家族、宗教组织、政府以及社会团体。
虽然这四种慈善类型并不表现为单一形态的依次更替,在同一时期处于并存状态,但大致上还是看得出其历史变迁的逻辑:宗族慈善、宗教慈善、国家慈善和社会慈善。
宗族慈善中国的宗族慈善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当时分散在各个家族中的祭田、族田、贡士庄等已经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宗族慈善到了宋朝有显著的发展。
当时社会贫富贵贱之分日显频繁,由贱入贵的士大夫或经过漫长的卧薪尝胆,或经过数代人乃至众乡亲的节俭共助,他们早已深感入仕的来之不易,故多怀有对家族或乡井的报恩之念。
因此,宋代的许多大家族发展出了多种宗族慈善的形式,如义庄、义田、义塾等。
他们通过此类义举,在“睦族敬宗”的旗号下,对族内成员在生养、学业、贫病和婚丧嫁娶等方面遭遇困难时加以救济。
宗教慈善宗教团体济贫是古今中外社会所常见的。
西方古时代的济贫医院主要由基督教教会主办,至于修道院、寺院等收容穷人、残废人、被遗弃的妇女,发散食物衣服给地方的贫户等救济活动,更是不胜枚举。
论及中国古代的慈善活动,无论国外汉学者还是国内研究中国文化、中国传统的学者,都常强调中国宗族的重要性异于西方,西方教会的重要性异于中国。
但与这种“有宗族而无宗教”的“中国特色”观成为鲜明对比的是:从社会公益角度看,宗教组织的作用实比宗族组织更大。
诚如中国经济史专家指出:中古时期中国的寺院“实兼宗教与慈善团体于一身,其所兴办之慈善公益事业,对当时、以后之社会民生,均有极大之贡献”。
政府慈善在中国传统的政治观念中,很早就出现政府应是社会福利的主要、甚至是惟一的提供者的想法。
这一观念在早期的儒家传统中已可见,子路在卫国出私财救贫,孔子止之,说:“汝之民饿也,何不白于君,发癝仓以赈之?而私以尔食馈之,是汝明君之无惠,而见己之德美矣。
2024年慈善总会全年工作计划范文(2篇)

2024年慈善总会全年工作计划范文一、引言慈善工作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总会制定了2024年全年工作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发挥慈善总会的整合资源、组织公益活动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推动社会慈善工作的蓬勃发展。
二、总体目标1. 提高社会慈善意识和参与度:通过开展慈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提高社会慈善意识和参与度。
2. 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提升慈善组织的综合素质和运行效能。
3. 促进慈善项目开展:推动慈善项目的落地实施,推动慈善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提升慈善事业的广度和深度。
三、具体工作计划1. 慈善宣传和教育(1) 开展慈善主题宣传活动,包括举办慈善日、慈善展览等,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了解和关注度。
(2) 发布慈善宣传资讯,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传播慈善知识和经验,培养公众的慈善意识。
(3) 在学校、社区等地开展慈善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 慈善组织建设(1) 完善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组织运行效能。
(2) 培训和选拔优秀慈善人才,提高慈善组织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3) 加强慈善组织间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探讨和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
3. 慈善项目开展(1) 落实慈善项目筹备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2) 提供慈善项目的申请指南和评审标准,加强慈善项目申请和评审流程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3) 监督和评估慈善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推动项目的有效实施。
4. 慈善资源整合和管理(1) 建立慈善资源库,整合和管理慈善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益。
(2) 积极拓展慈善捐赠渠道,增加慈善资源的来源和规模。
(3) 完善慈善捐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四、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计划的各项任务能够按时落地实施。
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透明度分析

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透明度分析作者:李瑞敏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15期摘要:社会慈善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慈善组织在进行利益分配、削减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慈善组织要想有一个长远的发展,进行信息披露是一个必然选择。
但目前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透明度普遍不高,本文针对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透明度进行分析,并对其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信息披露壹基金透明度一、引言近年来,我国一些主要公益慈善机构遭遇种种负面新闻如:郭美美炫富事件、壹基金风波等让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降到了冰点。
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平台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自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大幅降低。
2014年,红十字会接收捐赠26.43亿元,占比2.5%,根据去年此时发布的报告,红十字会2013年社会捐赠收入共计32.02亿元,可以看出,红十字会系统接受的捐赠减少了5.59亿元,同比下降17.4%,降幅近两成;而通过壹基金2014-2015年两年年报信息披露显示:壹基金2014年接受社会捐赠168,181,333.51元,2015年接受社会捐赠148,057,007.65元,同比下降约12%。
红十字会和壹基金在我国众多慈善组织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由于其信息披露的不透明不及时仍导致了大众对其公信度的质疑。
不难看出缺乏透明度必然导致慈善组织公信力受损,最终会阻碍慈善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规章制度慈善组织是以慈善为目的对他人进行帮助的非营利组织。
因此慈善组织因遵循《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并且早在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二条就曾规定受赠人应公开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同时还应接受社会监督。
慈善文化的困境与出路

慈善文化的困境与出路【摘要】慈善文化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构建适应现代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的慈善文化。
本文在阐述慈善文化的内涵之后,分析了我国慈善文化发展所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培育与传播我国慈善文化的一般途径。
【关键词】慈善事业;慈善文化;现代慈善理念在2008年12月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见慈善代表时指出“要求各级慈善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传播慈善文化。
”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中强调:“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慈善文化,吸收国际先进的慈善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丰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统一,与人道主义精神、现代财富观、社会责任感等相融合的现代慈善文化”;“慈善文化广泛传播、公民的慈善理念、企业的社会责任普遍增强,慈善潜能得到激发,普遍认同并参与慈善活动,基本形成慈善事业的高尚社会氛围。
”由此可见,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慈善文化的建设。
因此,在借鉴西方优秀慈善文化的基础上,从我们的传统继承和精神建设出发来解构和重构适合自己的慈善文化,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慈善文化的内涵慈善文化内涵的界定是研究慈善文化的理论基础,然而慈善文化内涵到底是什么,目前理论界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但是已形成比较典型的看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慈善文化是慈善行为和慈善事业长期发展的结果。
如陈东利提到:“在词源学中,‘慈善’既指人与人之间的关心、爱护和帮助的行为,又指人对人的同情心、恻隐心和怜悯心。
当人对人的关心、爱护与同情由个别人发展到全社会的共同行为和共同心理时,慈善就具有了社会心理、伦理和行为意义,而发展成为慈善文化”。
[1]第二种观点认为,慈善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社会要和谐,贫富差距就不能太大,为缩小贫富差距,需要发挥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而慈善文化有助于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发挥。
如张维提到“慈善文化是基于对和谐、美好生话的追求和向往,注重社会道义,强调社会责在,更多地考虑社会分配的公正性,把从社会得来的利益,再回报给社会。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广泛开展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捐赠资产和劳动,为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支教助学等慈善事业奉献爱心的活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现小康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于组织调动社会资源,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公民素质,增强社会责任;营造团结友爱、和谐相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为顺应社会各界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全面发展,开创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慈善事业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总体要求我国慈善事业正处于一个关键发展时期,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发展慈善事业已经具备了重要的经济、物质、文化和社会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初步形成,慈善组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慈善活动和志源服务日趋活跃,参与慈善捐赠的公民和法人不断增加,慈善捐赠款物呈逐渐增加趋势,受益人群的范围不断扩大,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日显突出,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的慈善意识、慈善规模、慈善组织、捐赠机制、法律制度等方面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和完善。
发展慈善事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民众参与、慈善组织实施,形成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合力,全面激活慈善事业的生命力。
《我国慈善组织政府监管问题研究》

《我国慈善组织政府监管问题研究》摘要。
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
改革开放以来,慈善组织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截至xx年底,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由xx年底的31万个增加到44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从975个增加到2200个,①其中许多社会组织都将慈善作为其服务宗旨。
慈善组织在协调社会发展、社会救济、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使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程度大幅度降低,同时也暴露了慈善组织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希望为构建一种科学合理的慈善组织政府监管模式提供一点思路上的借鉴。
关键词:政府监管慈善组织监管机制一、政府监管概述监管一词源于英文单词regulation,在国内通常被译作“管制”、“监管”和“规制”。
在学术界,普遍使用的是监管,也有学者倾向于使用“规制”一词,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无论使用“管制”或是“监管”还是“规制”,这三个词语的本质意思都是相同的,本文统一使用“监管”一词。
②国内外学术界每个学者都有对政府监管的概念作出自己的阐释和定义,综合考察这些概念和定义,我们可以发现监管至少要包含以下要素,首先包含监管的主体即谁来监管的问题,监管者通常被认为是政府机关,监管者通过立法或者其他形式来获得监管权利;其次包含监管的客体即监管谁的问题,监管对象即被监管者通常是在市场经济中运行的各种经济主体和社会组织;最后是监管手段即怎样监管的问题,在政府监管过程中主要是依赖各种法律法规或制度,通过这些法律条文明确限定监管客体的各种市场行为,同时规定监管客体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的惩罚。
王俊豪认为监管即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管制者(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③现代意义上的政府监管起源于19世纪的美国,18xx美国成立洲际商业委员会以解决铁路运费的问题,这标志着现代政府监管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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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15日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今日在京发布,全文如下:慈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对于新形势下调节利益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对于提高公民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
为指导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回顾与“十二五”时期面临形势“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
党的十七大明确了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扶持力度,慈善事业组织体系进一步发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加强了慈善事业法规政策建设。
《公益事业捐赠法》得到有效贯彻;《慈善事业法(草案)》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已纳入国家立法规划;志愿服务立法工作已经启动,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颁布实施了志愿服务条例或办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提高了企业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更加明晰。
相关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法规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慈善事业发展。
社会捐赠数额大幅上升。
2006年社会捐赠总额首次突破100亿元,以后逐年上升,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大。
2008年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汶川特大地震引发捐赠热潮,社会捐赠总额突破1000亿元,创历史之最,有力支援了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公益慈善组织快速发展。
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由2005年底的31万个增加到44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从975个增加到2200个,其中许多社会组织将慈善作为服务宗旨。
全国已建立3.1万个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初步形成了多种类型、分工协作的社会捐赠网络。
公益慈善组织已成为吸纳就业、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
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
志愿服务组织大量涌现,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
上百万志愿者参加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众多志愿者埋头苦干在汶川特大地震、玉树特大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抗灾救灾一线,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示了志愿者的良好风貌。
慈善理论研究与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
开展了对慈善事业地位、作用、发展规律、推进措施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形成了专门的慈善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
表彰和宣传了大批“中华慈善奖”获得者和先进慈善人物,促进了慈善文化的普及。
各地创建了形式多样的慈善日、慈善活动周等平台,举办了大量慈善活动,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扩大了慈善的社会影响与人们的参与度。
慈善事业服务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2008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规定,民政部成立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基层民政部门增设或明确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能机构。
各地采取公益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建设公益慈善组织孵化器、推进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资金支持和项目扶持、创新慈善募捐载体等多种方式,加强了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持与管理。
五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帮扶困难群众、支持社会发展的显著成绩,积累了培育发展慈善事业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宝贵经验,形成了“十二五”时期更好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基础。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慈善捐赠总量与人均捐赠数量仍相对较少,慈善法规政策与慈善事业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公益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与承担的社会责任仍不相适应,慈善事业专业人才与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需求仍不相适应。
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部队官兵的共同愿望。
“十二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面临十分有利的环境:其一,党中央国务院将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十二五”时期的总体部署,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落实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其二,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慈善意识更加普及,许多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爱心、有能力参与慈善事业,国际慈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条件。
其三,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居民、受灾群众、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服务,加快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社会公共事业,为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开辟了广阔空间。
其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睦、乐于奉献的社会风气,为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增强了思想道德基础、营造了舆论氛围。
“十二五”时期慈善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把握机遇、迎难而上,进一步发挥慈善事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动“十二五”时期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民间运作、行业发展、制度规范、全民参与的发展方针,逐步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政府对各类慈善事业主体的指导、支持和监管,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大力推进社会志愿服务,不断创新慈善载体形式,广泛传播慈善文化,加快普及慈善意识,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形成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开创公众普遍参与、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显著增长、公益慈善组织运作高效公开透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慈善捐助者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
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
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
2.公开透明原则。
慈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评估等信息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有关捐赠信息的公开,尊重捐赠人意愿。
3.鼓励创新原则。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领域和区域差异较大,鼓励各地各领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募集慈善资源、加强慈善捐助管理与监督、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机制、新方式。
4.依法推进原则。
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政府推动制定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培育监管公益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
公益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募捐和资源调配等活动,充分发挥运作主体作用。
(三)主要目标。
1.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得到落实,慈善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慈善文化全面普及,慈善理念广泛传播,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慈善活动,慈善逐步成为社会风尚和人们的生活方式。
3.公益慈善组织稳步发展,资源募集使用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明显提高,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分工明确、管理完善、公开透明、自主高效的现代公益慈善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慈善服务网点全面覆盖城乡社区。
4.专兼职结合的慈善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显著提高,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吸纳社会就业、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
5.政府监管、民间运作、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慈善事业推动主体和运作主体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
推动慈善事业逐步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与人民群众需要相适应。
三、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重点任务(一)完善慈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
推动出台慈善事业法、社会募捐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与实施,鼓励各地积极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地方法规政策,形成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多层次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和落实社会募捐和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解决公益慈善组织登记难、募捐资格不明确、募捐行为不规范、信息披露与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对于境外向公益慈善组织捐赠的用于慈善事业的物资,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发展。
推进公益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和支持公益慈善机构加快发展,发挥公益慈善组织动员慈善资源的主体作用,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公平、有序竞争。
推进公益慈善组织依据章程行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财务公开、阳光运作、规范管理,增强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透明度。
推动公益慈善组织联合制定行业规则和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完善公益慈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制度,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社会作用。
扩大慈善超市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覆盖范围,改革运营机制,方便广大群众捐赠款物和提供服务。
(三)加强慈善事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加快慈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公益慈善组织,加快培养慈善事业发展急需的理论研究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运作人才、专业服务人才、宣传推广人才等。
大力推动慈善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加强规范化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设置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丰富慈善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推动完善专职慈善工作者的人事、福利、薪酬和社会保险政策,增强公益慈善事业从业的吸引力,不断壮大慈善工作队伍。
推动制定慈善行业从业标准和职称评定标准,提升慈善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大力支持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学校、机关、企业与公益慈善组织合作,鼓励各界人士参与社区和各领域的慈善活动,促进志愿服务经常化、普遍化。
健全志愿者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志愿者的注册管理、教育培训、时间积累、绩效评估、奖励表彰等相关制度,推动志愿服务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四)不断拓展慈善资源。
建立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拓展购买服务的领域,形成多元参与、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慈善服务供给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