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范文
当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范文篇一:对法律服务纠纷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一、目前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不
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公民需要而且也愿意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的法律服务事业
也就随之蓬勃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法律服务行业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为我国
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法律服务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因之而引发的纠纷也
为数不少,其中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纵观一些法律服务纠纷案件,其中存在以下几个主要
问题:(一)诉讼代理费收取标准目前,在法律服务领域,代理费都是由双方自愿在代理
合同中约定。由于法律服务本身属于一种无形的智力付出,很难具体量化。这就容易出现两
个问题,一是双方自愿约定的代理费是否体现公平,是否与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实际付出等
价?二是在双方对代理费的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参照何种标准来确定?在
一起案件中,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指派律
师代理一起二审案件,收取
5000元。之后,当事人认为律师仅参加了一次庭审且没有尽到代理职责、律师事务所收费显
然不合理,起诉要求退回2000元。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有效,律师事务所已
经指派律师出庭并履行的相关义务,当事人所述律师未尽代理职责、律师事务所收费不合理
没有依据,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要求。在另一起案件中,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双方签订的委托协
议原件写明代理费为18万元,但当事人所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复印件写明代理费为1千元。经
鉴定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原件中的代理费“18万”字迹被修改过。律师事务所认为虽有修改,
但双方已经在协议最后盖章确认,应为有效,起诉要求支付代理费18万元以及违约金。法院
认为,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上约定的“1000”元显然不足为证;诉讼委托代理虽然是平
等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但双方对代理合同的认知水平、专业熟悉程度实际是不同的;在签
订代理合同时,如何对自己有利,作为受托人的律师事务所是轻而易举的,而委托人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