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范本
科技类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描述,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由[股东人数]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
第九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期限缴纳出资。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相应的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应当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临时会议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召开:(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性质1.1 公司名称: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一家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从事相关业务。
第二条注册资本2.1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由股东按照法定方式分期认缴。
2.2股东认缴款项:股东应于公司设立60日内将其认缴款项全额付至指定账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3.1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具体以公司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为准。
3.2 公司扩大经营范围或变更经营业务的决策权归董事会。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议第四条股东总则4.1 股东权益:本公司股东享有与其持有的股份相应的权益。
4.2 股东责任: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股东会议5.1召开方式:股东会议应由董事会召集,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
5.2召开程序:董事会应提前XX天发布股东会议通知,并在公司总部设立方便股东参会的场所。
5.3决议表决: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经过股东投票表决,以法定比例通过。
第三章:董事及董事会第六条董事总则6.1董事数量:本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人数应不少于XX人,不超过XX人。
6.2 董事任期:董事任期为X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董事会职权7.1董事会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决定融资行为、审议和决定重大合同等。
7.2董事会决策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第四章:监事及监事会第八条监事总则8.1监事数量:本公司设有监事会,监事人数应不少于XX人,不超过XX人。
8.2 监事任期:监事任期为X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监事会职权9.1监事会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监督董事会的决策等。
9.2 监事会应定期向股东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并提出必要建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条财务管理10.1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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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祝某某出资,设立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条住宅:****工业区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加工、销售;设备销售;道路一般货物运输;服装加工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打算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打算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打算;(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打算;(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打算;(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打算,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打算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打算是否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打算;(三)审订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打算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打算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酬劳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打算聘任或者解聘。
电商科技公司章程模板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公司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明确公司宗旨、组织形式、权利义务等基本事项,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地址]第四条公司性质:[公司性质,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五条公司宗旨:[公司宗旨,如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等]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六条公司股东为[股东人数]人,包括[股东名称]。
第七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分配公司利润;3. 获取公司分红;4. 股权转让;5. 股东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缴纳出资;2. 遵守公司章程;3. 维护公司利益;4. 承担公司亏损;5. 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决策和执行。
第四章经营范围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如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技术等]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依法纳税。
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章劳动与人事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规,支付员工工资、福利和保险。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股东会表决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标准版)

提示1.本范本仅供参考,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2.范本中有下划线的,应当填写;3.制作章程时,斜杠部分需公司自行选择一项,如“执行董事/董事会”需选择一个。
可以根据本范本中“注”的内容修改相关条款,并应当删除“注”的内容。
4.范本中需要章程自行规定的内容,请公司在制作章程时自行规定。
5.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作相应修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符合党组织设立条件时,应当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党组织应当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所:申报的经营场所:第二条公司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具体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注:经营范围由市场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第三条公司设立方式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以本公司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发起人、股份与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旨在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运营,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设在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依法设立,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列举公司经营业务)。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决策、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权益。
第七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1/3以上。
第九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公司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章财务与审计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末向股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审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每三年进行一次外部审计。
第六章员工第十四条员工权益公司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招聘与解聘公司通过公正的招聘程序选拔员工,解聘员工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章变更与终止第十六条公司变更公司变更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公司终止公司终止运营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章程生效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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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参考范本)

股份章程 (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股份。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 元整。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质本公司的注册地质为:[注册地质]第五条业务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业务范围描述]第二章股东第六条股东资格1. 股东应当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 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股东的权益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的权益1. 股东享有按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2.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
3. 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择并决定董事会成员。
第八条股东的义务1. 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缴纳资本金。
2. 股东有义务履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董事会第九条董事会职责1.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2. 董事会应当根据股东的选择和公司利益,选聘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董事会成员1.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并遵守公司规定。
第十一条董事会决策1. 董事会的决策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董事会的决策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原则,并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的权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报告1. 公司应当定期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盈余分配1. 公司的盈余分配应当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
2. 股东应当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受盈余分配。
第五章解散与清算第十四条解散与清算程序1. 公司解散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程序。
2. 公司清算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资产分配。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其他事项1. 公司的其他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公司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程序。
大富科技:公司章程(XXXX年10月)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二〇一〇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第三章股份 (2)第一节股份发行 (2)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3)第三节股份转让 (4)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5)第一节股东 (5)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0)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2)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第五章董事会 (20)第一节董事 (20)第二节董事会 (23)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第七章监事会 (28)第一节监事 (28)第二节监事会 (28)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0)第二节内部审计 (31)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2)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32)第一节通知 (32)第二节公告 (33)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3)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4)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36)第十二章附则 (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深圳市大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6503320365号)。
第三条公司于2010年9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2010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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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范本科技股份公司章程如何制定?下面是特地为大家收集的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科技股份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 * 公司法》、《xx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市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花园x栋xx室第四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xxxx,xx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贰个。
1甲方:张xx * 号码:xxxxxxxxxxxxxxxxx地址:xx省xx县xx镇xx村x组2乙方:周xx * 号码:xxxxxxxxxxxxxxxxx地址:xx市xx区xx镇xx街x号xx号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 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 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 * 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解出资比例出资形式张xx 出资人民币xx万元占注册资金xx% 货币资金刘xx 出资人民币xx万元占注册资金xx% 货币资金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纳足,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
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执行董事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
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一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
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