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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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所谓社区建设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也是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的过程。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努力工作、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已经取得显著成绩,但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社区建设从总体上来说,仍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存在着一些问题:社区缺乏自治;社区管理体制不健全;社区资源存在闲置和供不应求的矛盾;社区建设资金缺乏保证;社区工作队伍薄弱、素质较差。这些问题影响了社区进一步的发展。解决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的对策是:构建新型社区自治体系;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社区队伍的建设力度。

一、我国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首先,社区工作体制机制难以适应社区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一是社区居民与社区中的单位参与意识薄弱。不少居民对于自己所属的单位有着高度的依附性与依赖性、强烈的认同感与安全感,但对于自己的居住地则始终无法形成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认为社区工作仅仅是街道、居委会的事,与己无关。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绝大多数中

青年很少参与社区事务,而离退休的老年居民则更多地参与社区活动。同样,社区的单位,由于单位领导人及其职工社区意识的缺乏,再加上单位还未能与社区利益捆在一起,这就导致这些单位对于社区活动、社区自治仅仅是应付了事,很难自觉地加入社区,自治也就很难实现。因此,社区自治目前仅停留于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层面,还不是我们所说的社区自治。二是存在政社不分的矛盾。说起来社区居委会的性质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居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但实际上,目前我们所处的社区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由政府划定的;

社区居干不是从居民中产生的,而是由政府招聘的;社区资金不是自给自足的,而是由政府财政拨款的。一系列的事实造成了社区具有明显的“行政社区”而不是“公民社区”的色彩。体制界定的不明确,使政府职能部门把服务到社区变成了把任务交到社区,社区干部疲于应付各种会议、统计、报表、检查、汇报,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没法很好发挥。就像有人说的“社区是汉堡包中间的馅,上有政府,下有百姓,最难为”。此外,各类评比活动也牵制了社区大量精力。部门和街道经常向社区下达各种考核指标,目前社区有治安、卫生、环保、妇联、党建、精神文明等各类评比活动10余项,使社区疲于应付。

其次,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在社区里,经常会碰到这个问题:

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到底是什么关系?应该说业主委员会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的管理服务活动,支持物业正当的管理活动,同时听取和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物业管理的关系。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并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而居委会和物业是为居民服务的两个不同的组织机构。在具体运作中,目前存在着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处关系不顺的问题,不利于社区建设的开展。在一个社区中存在着两个独立的机构,没有隶属关系,但工作职能却有很多交叉。如物业管收物管费,卫生费,停车费等,也承担着社区的房屋维修、清洁卫生、治安管理等,但是社区居委会不收费,却也承担着后两项工作,权利与义务的不相等,使社区居委会工作开展存在难度,特别是在居委会办公室和物业办公室同处一个小区的情况下,居民有事总是先找居委会,物业也因为同业主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怕难收费而把事情推给社区居委会。

第三,社区资源开发利用不足,资源闲置和供不应求的矛盾突出。

一方面,共建机制运作难度较大。社区共建虽制定了相关文件,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单位对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不高;一些机关单位与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缺乏制度保障,难以做到经常化;机关、企业等共建单位的人才优势在社区建设工作中也未得到充分利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对生活服务和文体活动的需求也在增加,但目前社会上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数

量有限,供不应求。对于资源共享,社区的积极性很高,但辖区单位由于管理、经费等问题,开放的积极性不是很高,一些企事业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投入建成的设施(如体育场、电影院等)还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

第四,社区建设投资机制不健全,缺少充足的资金保证。社区建设需要有大量的资金,而目前社区建设普遍缺乏资金,其来源不稳定,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开展和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社区建设尚未正式列入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政府投入缺乏计划性和经常性。大部分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着现有财力、物力难于承载,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没有经费的问题。每年下拨给每个社区居委会的经费仅够维持社区居委会的水电费、电话费、日常办公用品的开支。2、在社会职能由单位向社区的大转换中,原先承担职能、拥有相应物力、财力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在卸掉职能的同时又没有相应让出原先职能拥有的财力、物力,而原本无多少财力、物力的社区在接过转来的社会职能后,又往往得不到相应的财力、物力支持。政府部门纷纷把职能任务延伸到社区,社区居委会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又无法拒绝,这便导致社区党建在财力、物力上更加捉襟见肘。3、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以项目投资为主的政府投入外,街道、居委会需要自筹社区建设资金,往往困难较大,且缺乏一套自筹资金的机制与途径。而在社区氛围、社区自治尚未形成的情况下,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福利募捐和个人资助等社会性集资的数量,目前都十分有限,过度依赖政府投资搞社区建设,势必又导致行

政全能主义的趋向,社区自治更加困难。

第五,社区工作者队伍薄弱,文化、专业素质整体水平不高,难以胜任工作专业化的要求。1、目前在街道社区第一线工作的干部职工,多数未经过社区工作的专门培训,许多人还是沿用政府行政管理的手段从事社区管理,难以胜任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新招聘的社区干部缺乏思想工作的经验,把目前的岗位当作是单纯的谋生手段,缺乏敬业意识和奉献精神。2、社区干部队伍稳定性差。目前社区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但社区干部收入与付出不相符合,一些社区干部特别是社区一般干部一有机会就想调动。3、一些街道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随意调动社区干部,也造成了社区干部流动性过大。4、当前社区""责、权、利"的平衡木出现了严重的倾斜,"责"重而"权"少,加上社区工作内容和任务的不断增加,确已突破了社区居委会现有职责难能承受的范围和底线,社区干部队伍难以适应形势和社区建设发展需要。

二、促进社区建设,解决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的对策上述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都不利于社区建设的推进,逐步解决问题,创新社区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构建新型社区自治体系

社区建设是一个深刻的体制创新过程,社区建设的实质是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基层组织自治体制的创新。实行社区自治,创建新的社区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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