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八 建设工程监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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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客观地、全面地、系统地监督建设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和经济性等方面要求的综合性工程管理环节。

建设工程监理是全过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保证。

据统计,建设工程监理发挥的作用在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节能等方面具有很大的提升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主要包括工程规划、工程投资、土方开挖及填筑、地基基础和结构工程、资料准备、施工组织、技术支持等。

一、工程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政策,为完成建设工程的目的而制定的规划,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和开发状态的反映。

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工程规划应当涵盖建设工程的基本行为、施工技术方案、工期、施工安全和质量要求、工程组织管理计划等。

同时,还应当考虑地质条件、环境保护措施和工程经济性。

二、工程投资建设工程投资是指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特定类型的投资。

根据经济理论,工程投资是一种无风险投资,通常用来衡量投资项目的各种费用。

工程投资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类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工程规划而制定。

三、土方开挖及填筑土方开挖及填筑是指在建设工程中,运用机械设备从地下或地面将土方开挖或凿填筑,以满足建筑结构、设备安装和管线布置所需要的。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建设工程中,土方开挖及填筑部分的质量应当符合《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实施质量检测,并依据质量检测结果给出改正方案,以确保质量稳定。

四、地基基础和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和结构工程是指地基基础工程和结构工程,分别是施工阶段下的一系列地基基础建设和结构工程建设。

地基基础工程是指建设工程的主要基础,其主要任务是用地面工程、压实工程、桩基工程、支护工程等技术措施,改善建筑物的地面状况,为建筑物的结构、安装、特种设备等提供牢固的基础。

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

9.3 与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文件解读
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标准化管 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2000)。是国家 强制性标准,包括八个部分 总则 术语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 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
9.3 与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文件解读
工程监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建筑法
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
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人员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 业改正。
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
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
9.3 与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文件解读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
法律法 规
我国参加或与外国签订的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公约 和双边条约,还有国际惯例、国际上通用的建筑技 术规程都属于建筑法规的范畴,都应当遵守与实施 。
9.2 我国的建设监理法规体系
法律法 规
9.2 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文件
序号 类别 文件名称 《建筑法》 一 法律 《合同法》 《招标投标法》 二 三 行政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部门 规章 颁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令第279号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关系的限制性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的, 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3) 监理依据和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 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 量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建设监理法规

工程建设监理法规

工程建设监理法规第一条缘由甲方是一家工程承包商,拟承揽乙方委托的工程项目,并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建设监理。

乙方具备相关的工程监理资质,并同意接受乙方的监理服务。

第二条定义1.工程建设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建设监理的特定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地址和规模等详细信息将另行协商确定。

2.工程建设监理:指乙方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评定等全过程的工作。

第三条服务内容1.乙方在工程建设监理范围内,将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质量合规性、工期等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2.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与工程建设监理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意见,负责与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并及时报告工程建设项目的任何风险和问题。

3.在工程建设监理期间,乙方将制定并执行监理计划、报告制度和进度报告等相关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服务期限1.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期限自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日期为止。

第五条服务报酬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报酬将根据双方在另行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中确定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

第六条保密义务1.双方接受本协议约束,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保密信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使得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1.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中国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生效和变更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署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以上内容为工程建设监理法规的主体文档,供参考使用。

附件列表1.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和服务报酬等具体约定。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2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二十
八次会议经过
202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 自2023年
2月1日起施行) •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旳
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题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
原则。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觉存在安全事故
刑事责任;造成损失旳,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旳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题施
工方案进行审查旳;

(二)发觉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
临时停止施工旳;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断止施工,未及时向有
关主管部门报告旳;

(四)未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实施监
理旳。
202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专题施工方案审查应涉及下列基本内容: 1 编审程序应符合有关要求。 2 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
• 5.5.4 专题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旳要求填写 。
• 5.5.5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验危险性较大旳分部分项工程 专题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觉末按专题施工方案实施时,应 签发监理告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题施工方案实施。
5 安全生产管理旳监理工作
• 5.5.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原 则,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旳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 生产管理旳监理工作内容、措施和措施纳人监理规划及监 理实施细则。
• 5.5.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旳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旳资格,同步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旳安全许可验收 手续。

监理《法规》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监理《法规》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丰景春监理《法规》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考点一:监理人员与监理机构规定1.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

2.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任职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

◆监理员是指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监理员需要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考点二:监理会议1.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3.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的问题。

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

考点三: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4.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

5.查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6.检查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

7.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建设监理工程监理的法律规范

建设监理工程监理的法律规范

建设监理工程监理的法律规范随着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庞大,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

建设监理工程监理作为建筑工程的第三方独立机构,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为了保证建设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范,并通过监管机构进行监督。

本文将对建设监理工程监理的法律规范进行探讨。

一、法律依据建设监理工程监理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监理制度和建筑监理的职责、权限等内容,并明确了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监理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招标程序和招标方式,要求监理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发挥评审和监督作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同样适用于建设监理工作中的用人关系。

监理单位应当与监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为保证建设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良好运行,相关法律规范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也进行了规定。

一般来说,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与被监理工程相应等级的注册工程师资格。

2.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建筑工程的施工流程和技术标准。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

4.具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本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范进行监理工作。

三、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作为建设监理工程的承办者,其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2.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3.协调各方利益,处理纠纷和争议,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基本方法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分工、监理评估、监理准备等。

通过监理规划、监理分工、监理评估、以及监理准备等流程,能够全面阐明建设工程的监理目的、原则、技术标准、技术措施、建设组织及施工责任等建设工程监理的各种内容。

首先,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实行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完工,保护公众利益。

例如,在工程竣工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验,以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运行期间,必须定期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达到规定质量标准。

其次,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技术标准包括安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等。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确保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更高效节能的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节能;施工单位必须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最后,建设工程监理关于法律规定和技术措施的规定也非常重要。

例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法》、《施工法》和相关行政法规,确保工程施工合法合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的监理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本技术标准和质量把关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本技术标准。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基本方法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分工、监理评估、监理准备等。

而其基本原则是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实行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完工,保护公众利益;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技术标准包括安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等;建设工程监理关于法律规定和技术措施的规定也非常重要。

只有遵守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才能为建设过程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工程的高质量建设,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ppt课件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
颁布部门
法律法 规
颁时间
9.3 与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文件解读
建筑法
一、建筑法
1.建筑法的概念。建筑法是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 范的名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 建造和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9.建筑法的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 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
建筑法
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特殊的中介服务活动,对建设 工程实行强制性监理,对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保 证建设工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以及开拓国际建设
市场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9.3 与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文件解读
建筑法
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特殊的中介服务活动,对建设工 程实行强制性监理,
建设部第86号令(2001年1月)对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 工程范围作出规定: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9.3 与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文件解读
建筑法
工程监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范与调整建筑业的活动
9.1 建设工程法规的表现形式
法律法 规
法律
是指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
于宪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如《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等,还有国家正在积极制定的其他法律。
9.1 建设工程法规的表现形式
建筑管理监测的依据,如预算定额、设计规范、施 工规范、验收规范等。

建设工程监理法规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 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 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条件相对比较优惠。不同贷款国别提供的 贷款资金的项目; 贷款条件不同,比如:日本政府项目贷款转贷期限一般为30—40年,利率
②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6.2.1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 1.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
《监理规范》的适用范围:《监理规范》在工程类别方面适用各类新建、 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00.12.7-2001.5.1实 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由于目前我国的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 施)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 段、勘察设计招标与勘察设计阶段尚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是工程类别,其范围确定为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 在施工招投标方面国家已有比较系统完整的规定和办法,而在施工阶段 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二是工程建设阶段,其范 (包括设备采购与制造和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理工作已经摸索总结出一 围确定为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 套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因而在工程建设阶段方面,本规范适用范围 仅限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阶段,施工招投标与施工阶段(包括设备采购与制造和工程质 量保修期)。
6.2.3 建设监理的内容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如下:
1) 建设前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 (2)参与设计任务书的编制。 2) 设计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 (2)审查设计文件。 (3)审查设计和概(预)算。 3) 施工招标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与招标有关的一系列工作。 (2)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监理《法规》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丰景春监理《法规》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考点一:监理人员与监理机构规定1.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

2.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任职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

◆监理员是指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监理员需要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考点二:监理会议1.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3.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的问题。

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

考点三: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4.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

5.查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6.检查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

7.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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