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管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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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文件

东风精铸司发〔2008〕3号

关于下发《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中高管人员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现将《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中高管人员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六日

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规范公司中高管人员的管理,结合公司KPI 运行管理和管理行为考核评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东风有限统一管理的高管从其规定。

第二章评价原则

第三条绩效评价体现公正、公平原则;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与日常行为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评价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个人综合评价结果决定绩效评价分类,年度评价分类结果应用于个人职务升降、培养计划制定、薪资分配等方面。

第五条个人综合评价分业绩(KPI)评价和行为评价,上半年及年终各评价一次,评价内容及权重如下:

个人综合评价得分=业绩评价得分×70%+行为评价得分×30%

=业绩评价得分×70%+纪律评价得分×10%+沟通协作评价得分×10%+执行力评价得分×10%

第六条 业绩评价

采取自下而上的评价方式进行:

业绩评价分值=∑预实评价分值×60%+∑相对评价分值×40%

=∑必达目标值实际完成值×100×60%+∑上年同期值实际完成值

×100×40%

对单项目标值与上年同期无可比性的,其相对评价分值按100分计。 第七条 行为评价

(一)纪律评价:由被评价人直接领导对应中高管人员日常行为准则(东风精铸司发[2005]14号)进行评分,满分120分。

(二)沟通协作评价:满分100分,个人得分为中高管人员互评平均得分。 (三)执行力评价:

1、执行力评价得分=部门执行力得分×60%+个人管理行为评价得分×40% ⑴部门执行力得分=被评价人所在部门当期执行力累计完成率×100 ⑵个人管理行为评价得分=个人管理行为评价原始得分×系统平衡系数 管理行为评价原始得分=100±∑被评价人月度加扣分

考虑不同的系统在管理行为评价上存在一定差异,采取回归平衡法来对评价结果进行平衡。选择基准得分为100,个人评价分值以此为基准回归,系统平衡系数的计算为:

系统平衡系数=100÷本系统内所有被评价人管理行为评价原始得分的平均值

⑶部门执行力评价及个人管理行为评价得分均以综合管理部数据为准。

第八条为全面评价中高管年度工作,对年度KPI设置时未涵盖的工作完成情况,采取在个人综合得分基础上加扣分的方式进行评价。加扣分由公司分管领导和考评组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加扣分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个人综合评价最终得分=综合评价得分±∑加扣分

第九条中高管年度评价依据个人综合评价最终得分情况分五类,年度个人综合评价为A、D、E者,须由总经理办公会最终讨论确认。

第十条中高管个人年度综合评价分类是年度岗位薪资结算的依据,计算方法如下:

年度岗位薪资结算额=岗位薪资基额×年度岗位薪资结算系数(M)×业绩系数(K)-年度岗位薪资累计预支额±日常行为考核

年度岗位薪资结算系数(M)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经营绩效每年确定一次。

第十一条中高管人员的评价结果应作为其下一阶段KPI计划的制订依据。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条中高管人员的业绩评价应严格按规定标准打分;按统一的表样填报,评价人和被评价人应在相关表格中指定的位置签名。

第十三条评价结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入个人业绩档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07年度考核评价开始试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中高管人员绩效评价表

2、中高管沟通协作互评表

3、中高管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2008年1月6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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