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中数字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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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国家技术监督局)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在涉及数字(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和数字代码)时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体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新闻报刊、普及性读物和专业性社会人文科学出版物。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出版物亦使用本标准,并可制订专业性细则。

本标准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 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1—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 8170—87数值修约规则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物理量physical quantity用于定量地描述物理现象的量,即科学技术领域里使用的表示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和发光强度的量。

使用的单位应是法定计量单位。

非物理量non-physical quantity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量,使用的是一般量词,如30元、45天、67根等。

4.一般原则4.1 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选择是唯一而确定的。

417■财务文书写作与管理制度范本4.1.1 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示例:48 302 -125.03 34.05%63%~68%1/4 2/5 1∶5004.1.2 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词、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示例:一律一方面十滴水二倍体三叶虫星期五四氧化三铁一○五九(农药内吸磷)八国联军二○九师二万五千里长征四书五经五四运动九三学社十月十七日同盟路易十六十月革命“八五”计划五省一市五局三胜制二八年华二十挂零零点方案零岁教育白发三千丈七上八下不管三七二十一相差十万八千里第一书记第二轻工业局一机部三所第三季度第四方面军十三届四中全会4.2 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如年月日、物理量、非物理量、代码、代号中的数字,目前体例尚不统一。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在出版物上使用数字的用法有许多规定。

数字的正确使用可以提高阅读的准确性,同时也能增强出版物的专业性。

以下是一些关于数字用法的规定:1. 一般原则:通常情况下,由零到九的数字应该以文字的形式出现,而大于九的数字则可以使用数字表示。

例如,“三个苹果”和“12个橙子”。

然而,对于特殊情况(如时间、日期、正式文件或科学文献中的实验结果),数字可以在合适的情况下使用。

2. 开头的数字:在句子的开头,所有的数字都应该用文字表示。

例如,“三百人参加了活动”。

3. 数字序列:当数字在同一句话或同一段落中出现时,应该保持统一的格式。

例如,如果一个数字是用数字表示,那么其他数字应该继续使用数字。

同样,如果数字是用文字表示的,其他数字也应该用文字表示。

例如,“我们买了3个苹果、8个橙子和十个香蕉”。

4. 小数和百分数:小数和百分数应该用数字表示。

例如,“该商品的折扣率为10%”。

5. 排名和次序:排名和次序应该使用序数词来表示。

“他在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

6. 长数字:对于长数字,可以在适当的位置使用逗号进行分隔。

例如,“这栋大楼有1,234个房间”。

7. 单位:单位前面应该使用数字,而不是文字。

例如,“本月的销售额为5万元”。

总的来说,合理使用数字可以使出版物更加准确和规范。

对于不同的出版物,其数字用法也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撰写出版物时,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数字用法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在出版物上使用数字的规定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准确性,还可以增加出版物的专业性和可读性。

以下是关于数字用法的更多规定和注意事项,帮助作者正确运用数字来传递信息。

8. 时间和日期:在时间和日期的表示中,数字通常被广泛使用。

例如,“会议将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9点开始”。

但在叙述或描述中,时间和日期可以使用文字来替代,以增加可读性。

“我们将在五月中旬召开会议”。

9. 百分比和比率:百分比和比率表示比例或比较时,通常使用数字。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标准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标准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的用法规定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编辑规范,它对于确保出版物的一致性和可读性至关重要。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规定标准,以帮助编辑人员在出版物中正确使用数字。

1. 数字表示方式1.1. 阿拉伯数字出版物中常用的数字表示方式是阿拉伯数字(即0-9)。

阿拉伯数字在正文中的使用规范如下:•一般情况下,0-9的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而非汉字。

例子:正确:我们发现了3个错误。

错误:我们发现了三个错误。

1.2. 数字的单位在出版物中,数字的单位也需遵循一定的规定标准。

•温度单位一般使用摄氏度(℃)和华氏度(℉)。

例子:正确:今天的气温为25℃。

错误:今天的气温为25度。

•时间单位一般使用小时(h)、分钟(min)和秒(s)。

例子:正确:会议将在30分钟后开始。

错误:会议将在30分后开始。

2. 数字的书写方式2.1. 大写与小写对于大于或等于10的数字,我们应使用大写字母表示。

对于小于10的数字,我们应使用小写字母表示。

例子:正确:我有15个苹果。

错误:我有十五个苹果。

2.2. 小数点的使用•当数字包含小数时,小数点前后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子:正确:他的身高是1.75米。

错误:他的身高是一点七五米。

2.3. 百分号的使用•百分比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并以百分号“%”结尾。

例子:正确:我们的成绩提高了10%。

错误:我们的成绩提高了十个百分点。

3. 数字的排版规定3.1. 数字的间隔在出版物中,数字与其他字符之间一般需要保留适当的间隔,以提高可读性。

一般情况下,数字与单位之间需要空一格。

例子:正确:这本书的价格是 50 元。

错误:这本书的价格是50元。

3.2. 四位数及以上的逗号规定在表示四位数及以上的数字时,通常需要在千位之间插入逗号,以方便读者阅读。

例子:正确:这辆汽车售价为1,200,000元。

错误:这辆汽车售价为1200000元。

4. 示例以下是一些数字用法规定标准的示例:•正确示例:–2008年奥运会是中国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2011代替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eneral rules for writing numerals in publications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835-1990《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与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原标准在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中,明显倾向于使用阿拉伯数字。

本标准不再强调这种倾向性。

——在继承原标准中关于数字用法应遵循“得体原则”和“局部体例一致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措辞上的适当调整,以及更为具体的规定和示例,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操作规范。

——将原标准的平级罗列式行文结构改为层级分类式行文结构。

——删除了原标准的基本术语“物理量”与“非物理量”,增补了“计量”“编号”“概数”作为基本术语。

本标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卫东、覃士娟、曾石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上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出版物(文艺类出版物和重排古籍除外)。

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公文,以及教育、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用法,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08-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计量measuring将数字用于加、减、乘、除等数学运算3.2编号numbering将数字用于为事物命名或排序,但不用于数学运算3.3概数approximate number用于模糊计量的数字。

图书中常见的数字用法归纳及分析

图书中常见的数字用法归纳及分析

图书中常见的数字用法归纳及分析数字在图书中的应用非常广泛,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专业性图书,数字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数字的使用可以丰富文本内容,也可以提供具体的信息并增强说服力。

下面我们将对图书中常见的数字用法进行归纳和分析,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数字。

一、数字的基本表示方式1. 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是最常见的数字表示方式,包括0到9这10个数字。

它们的应用非常普遍,无论是表示数量、年代还是其他具体的数字信息,都可以直接使用阿拉伯数字。

2. 中文数字在中国的图书中,中文数字也是常见的表示方式。

中文数字包括一、二、三等基本数字,以及十、百、千、万等单位。

中文数字在文学作品中常用于表示时间、数量、年代等概念,也可以用于排列顺序、记事编号等。

3. 罗马数字罗马数字是古罗马人使用的一种数字记录方式,包括I、V、X、L、C、D、M等符号,它们分别代表1、5、10、50、100、500、1000。

在现代图书中,罗马数字通常用于表示章节、卷数、序号等,赋予文本一种古典的气息。

二、数字的修饰和增强1. 数字的大写和小写在图书中,作者会根据需要选择数字的大小写形式。

一般来说,正式的数量、金额和年代等会采用大写数字,而非具体数量、概念等会采用小写数字。

2. 数字的修饰语为了增强表达的力度和准确度,数字通常会加上修饰语。

"大约"、"将近"、"不到"等修饰语可以使数字表示更加具体和准确。

数字也可能被修饰为"几十"、"数百"、"上千"等,以便更好地表达数量概念。

3. 数字的比喻和象征在许多文学作品中,数字不仅用于表示具体的数量,也常常被用作比喻和象征。

"三国演义"中的三国就代表了战争、政治和历史的复杂纠葛,数字在这里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

三、数字的应用场景及特点1. 表示数量数字最基本的应用就是表示数量。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在出版物中,数字使用方法有非常多样和谨慎的要求。

这些规范主要用于出版物,已经被广泛采用,用于定义统一的数字使用方法,以便保持一致性,在出版物中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和混乱。

本文将介绍出版物上数字使用方法的基本规则和一些专业术语,以供读者参考。

首先,出版物上数字使用方法的基本规则是,在文本中,所有的十进制数字都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100”表示百,而不是“一百”。

除了此外,一些常见的日期和时间也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2020年4月29日”,“2020年4月29日中午12点”。

但在数字量词之后,应用中文表示,例如“一万元”,“两百人”,“三千公里”等。

其次,在出版物上,数字的使用还有一些更具体的要求:首先,小数点后只需指定小数点附近的几位数字,例如,“4.2”表示4点二,而不是4点二零。

但复数要指定每一位数字,例如,“3.14”表示3点一四,而不是3点一。

其次,多位数字分组时,每三位数字一组,两个数字之间用一个半角逗号隔开,例如,“123,456”表示一百二十三千四百五十六,而不是一二三四五六。

此外,对于大量数字,出版物上还有一些数字使用方法的专业术语,可以简化数字的表达,而无需一一写出每一位数字,例如,“M”表示1000,“Mm”表示百万,“MMM”表示千万,“Gb”表示十亿等等。

最后,出版物上的数字使用方法在不同的语境中有所不同。

其中,对于数学公式,最常用的是数学字母表示,例如,“x + y = z”表示x加y等于z。

而体育文章中,则作者常用一种特殊的格式来表示比分,例如,“3:2”表示3比2。

以上就是关于出版物上数字使用方法的基本规则和一些专业术语的介绍。

需要指出的是,在出版物上使用数字时,首先要掌握上述基本规则,然后再根据各个不同的语境适当应用不同的表达方法,以避免混乱和错误的表达。

最后,希望读者日后在出版物上能够正确使用数字,从而提高出版物的质量和可读性。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介绍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介绍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介绍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介绍《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规定了出版物上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适用于各类出版物(文艺类出版物和重排古籍除外)。

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公文,以及教育、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用法,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选用阿拉伯数字一、用于计量的数字在使用数字进行计量的场合,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例:—125.0334.05% 63%~68% 1∶50097/108当数值伴随有计量单位时,如:长度、容积、体积、质量、温度、经纬度、音量、频率等等,特别是当计量单位以字母表达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例:523.56km(千米)346.87L (升) 5.34m2(平方米)567mm3(立方毫米)605g(克)100~150kg(千克)34~39(摄氏度)北纬40°(度)120dB(分贝)二、用于编号的数字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如:电话号码、邮政编码、通信地址、汽车号码、公交车号、公路编码、公文编号、图书编号、期刊编号、章节编号、产品型号、产品序列号、单位注册号、行政许可登记号等等。

三、已定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事物、现象、事件,其名称的书写形式中包含阿拉伯数字,已经广泛使用而稳定下来,应采用阿拉伯数字。

例:3G手机MP3播放器G8峰会维生素B12 97号汽油“527”事件“125”枪击案选用汉字数字一、非公历纪年干支纪年、农历月日,历史朝代纪年及其他传统上采用汉字形式的非公历纪年等等,应采用汉字数字。

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庚辰年八月五日腊月二十三正月初五八月十五中秋秦文公四十四年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日本庆应三年二、概数数字连用表示概数、含“几”的概数,应采用汉字数字。

例:三四个月一二十岁四十五六岁五六万套五六十年前几千二十几一百几十几万分之一三、已定型的含汉字数字的词语汉语中长期使用已稳定下来的包含汉字数字形成的词语,应采用汉字数字。

出版物数字的标准用法(写文章的时候要注意的汉字书写规范)

出版物数字的标准用法(写文章的时候要注意的汉字书写规范)

国家语言文字委、国家出版总署、国家标准局等部门颁布:出版物上数字标准用法的规定这是我以前当多年编辑时,看的国家出版总署下的有关详细规定,同时上海商务书局出版的《咬文嚼字》也刊登过更详细的规定。

《咬文嚼字》很权威,专逮大刊物大媒体的错,并登出来曝光,早先报社给每个编辑都订了此刊,以后我一直自费在买合订本,学了不少小知识。

我整理的《出版物数字标准用法的规定》,只是把最常见最常用的列了些出来,让一些年轻作者引起注意,文学作品不是新闻报道,所以好多人跟到电视、报纸在学,现在四五十岁以下的媒体编辑都懂不起,包括一些出版社的编辑。

很多时候,我看一个人的文字水平如何?只要发现他(她)在数字用法上一无所知,就晓得此人争火欠炭,不怕此人再不得了的了不得。

老作家(真正的名作家)不会犯这些低级错误,很正规的出版社的编辑也不会犯这种错,一旦某人学会了这些最基本的常识,并运得体,也至少让自己上了一个档次。

时间1、年月日的标记,如:2009年6月5日,也可作2209-6-5。

不可写成:09年或O九年。

2、时、分、秒的标记:如:04:00或4时,15:20或15点20分。

干支纪年和夏历:如:丙寅年十月十五日、民国十二年三月十四日、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不能写成:丙寅年10月15日、民国12年3月14日、光绪32年26日;民国以前的XX年,怕读者不懂,可加括号注(1912年),或(1948年)。

3、再如:腊月二十三、正月初五、八月十五中秋节,不能写成:腊月23、正月初5、8月15中秋节。

4、七七事变、一二九运动、五卅运动、八一建军节、九一三事件、二万五千里长征……不能写成:7.7事变、12.9运动、5.30运动、8.1建军节……25000里长征。

定型词如:一律、一方面、十滴水、星期五、四边形、四月份、四书五经、八国联军、十月革命、七上八下、白发三千尺、五十步笑百步、半斤八两、二八年华、五省一市、四中全会、二十挂零……必须用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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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用法规范一、常用规范1.世纪、年代必须改为阿拉伯数字。

2.年份、月份、日期应表示为下述两种形式之一:1)用半字线连接,如1998-07-15;2)不用连接直接写完,如19980715,年份不能简写,如,把1998写成98或'98,1996~1998不能为1996~89,更不能把1998年写成1998a。

3.时刻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如,可用18时6分25秒,或18:06:25表示,后者分割号为冒号“:”,而不是比号“:”,更不能用18h6min25s,把计量与时刻混淆。

4. 年、月、日与每日时间的组合表示方法是:年-月-日T时-分-秒,1998-07-15T18-06-05,或为199807l5T180605。

5. 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

6. 计数单位前的2必须使用数字,不能再用“二”和“两”,读时可读“两”。

7. “1”的使用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一”都可换成“1”,判别规则是:用“一”以外的数字代替“一”合情合理时,则可用“1”,不合理时,必须用“一”。

8. 计数的所有数字,不管在什么地方出现都要有阿拉伯数字。

9.元件、仪器型号、样品编号、标准代号及其他序号都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10. 文后参考文献(古籍除外)著录中的数字都用阿拉伯数字。

11. 附带单位的量值相乘表示面积、体积的书写方法应不省略量值后面的单位。

如“30μm ×40μm”不应写“30×40μm”,20cm×5cm×4cm”不应写作“20×5×4cm”或“20×5×4cm3”。

12. 一组计量单位相同的量值,可以只在最末一个量值后写出单位,各量值间的点号可用“,”,也可用“、”,但全书应一致。

这里还需指出的是,应该注意正确使用数值前后表示概数的词。

“约”、“近”、“左右”、“上下”等词不能并用,即“约为……左右”,“大致……上下”;“最大”和“最小”……不应与概数连用,如“一般不宜超过200~300字”,最高气温“36~38T”等。

二、使用汉字数字的场合1)固定词语中作语素的数字,如二元一次方程,十二指肠等;2)表示概数或带有几字的概数的数字,如七八十岁等(但两个数字之间不加顿号“、”),“十几”,“几十万分之一”。

要注意的是,两个数字若表示确定数时应加顿号,如“获一、二等奖的期刊分别为100种和300种;气温高的月份是6、7月”(月份数字应该用阿拉伯数字);3)非公历纪年(除中国干支纪年和农历月日外)应用括号注明公历,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五日(1860年11月7日)等;4)含有日月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特定含义的词组中的数字。

(例如,九一八事件),数字加不加引号,可视其知名度,高则不加,反之加; 5)古籍参考文献标注中的数字应与所据的版本一致。

三、阿拉伯数字的规范书写1)3位以上数字要采用三位分节法,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分成一组,组间留空隙1/4~1/2个汉字位,不能用千分撇“,”;2)纯小数小数点前的“0”不能省略;3)多位数不能断开转行;4)阿拉伯数字不能与除万、亿及SI词头中文符号外的汉字数词连用,如不能用“百”,“千”等(这里千、百不是词头,而是数词);5)写全有效位数,不要怕“0”多;6)尾数有多个“0”的整数和小数点后面有多个“0”的纯小数,可以改写为“×10n”(n 为正、负数)形式。

四、数值范围采用浪纹号“~”表示1)百分数范围中每个“%”号都要写出;如30% ~40%。

2)用万和亿表示的数值范围,每个数值中的万或亿不能省略。

例如,“3万~10万”不应写作“3~10万”;3)具有相同幂次的数值范围,每个数值中的幂次都要写出。

例如,“3×102~6×102”不能写作“3~6×102”,这样会使数值范围扩大;4)单位相同的量值范围,前一个量值的单位可省略,只需在后一个量值上写出单位。

例如,10mol/L~l5mol/L可写为10~15mol/L,两种写法按规定都可以;5)书写单位不完全相同的量值范围,每个量值的单位应全部写出。

如“3'~3'30〃”不得写作“3~3'30”。

五、夏历月日误用阿拉伯数字如:8月15,圆月当空。

天上月圆,地上人圆。

让我们为团圆举杯……“8月15”应为“八月十五”。

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为了准确地反映历史面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均应使用汉字。

“八月十五”即中秋节,这是按夏历计算的,故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大年三十”当然也不能写成“大年30”。

同样,按照这条规定,“丁丑年三月十二日”,这是中国干支纪年,也不能写成“丁丑年3月12日”。

六、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误用阿拉伯数字如:秦文公16年,秦国终于击败了西戎,收复了西戎人占领的周王室的土地。

“秦文公16年”应为“秦文公十六年”。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中国清代和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均不应与公历混用,也就是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可以按传统体例即用汉字表述,并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秦文公十六年(公元前750年)。

七、年份随意缩略如:早在92年前,此事便已提上议事日程,但提而不决,至今还是八字未见一撇。

“92年前”应为“1992年前”。

否则,容易产生歧义,因为“92年前”也可理解为“九十二年前”。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年份一般不用简写。

如:1990年不能简作“九○年”或“90年”。

上引“92年前”显然不合这一规定。

八、定型的词或词组中的数字误用阿拉伯数字如:影片上侵略者长驱直入,一路只见残垣断壁,荒草野径,你怎能不感到8国联军铁蹄的疯狂?怎能不感到这一页历史的沉重?“8国联军”应为“八国联军”。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八国联军”是一个定型词组,不是临时组合,因此不能写作“8国联军”。

同理,“第三世界”不能写作“第3世界”,“十月革命”不能写作“10月革命”,“二万五千里长征”不能写作“25 000里长征”……九、“星期计日”误用阿拉伯数字如:直到星期2,车还没到,全厂的人都伸长了脖子。

星期计日使用汉字。

“星期2”应为“星期二”,因为这是一个完整的概念。

在英语中,“星期二”是一个单词“tuesday”,不是“星期”和“二”的组合。

也就是说,“二”是一个语素。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十、世纪和年代误用汉字如:①十九世纪末期,一个叫秋田柳吉的人,从大孤来到东京。

②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有声电影兴起,无声电影开始走下坡路。

“十九世纪”应改为“19世纪”,“二十年代”应改为“20年代”。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指出,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以及时、分、秒,均应用阿拉伯数字。

十一、数量单位使用不合规范如: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短短一周内,便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4万3千5百元的捐款……“4万3千5百元”,可以写作“43 500元”,也可以写作“4.35万元”。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在非科技出版物中,一般可以“亿”“万”作单位;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 作单位。

但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为单位,更不能如上文“万、千、百”同时使用。

十二、概数误用阿拉伯数字如:别看她才7、8岁,还没跨过校门,可那一脸的机灵,实在讨人喜欢。

“7、8岁”应为“七八岁”。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

十三、约数用阿拉伯数字如:挖了半天,也不过10几斤。

芳芳嘟着嘴,挎着篮子沿着小路走了过来。

“10几斤”应为“十几斤”。

约数有两种情况:凡是带“几”字的,必须用汉字;其他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则必须视上下文而定,以局部体例的统一为原则,一般情况下,也以用汉字为宜。

十四、文学作品误用阿拉伯数字《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因此,文学作品没有特殊需要,是不必把汉字改为阿拉伯数字的。

如:“白发三千丈”改为“白发3 000丈”,这只能说是笑话。

十五、“二、两、俩”的区分现代“二”“两”的用法区别如下:1.当做数字或在数学中,用“二”不用“两”。

如:“一加一等于二”“一元二次方程”2.序数、小数、分数中用“二”不用“两”。

如:“第二”“二哥”“零点二”“二分之一”。

3.在一般量词前个位数用“两”不用“二”,多位数中的个位数用“二”不用“两”。

如:“两个人”“去了十二次”“去了两次”。

4.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通用,只是在质量单位“两”前用“二”不用“两”。

如:“二(两)尺布”“二两油”(不说“两两油”)。

5.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千位以上多用“两”,但首位以后的百、千、万前多用“二”。

如:“二百二十二”“两千元”“两亿人口”“三万二千二百人”“俩”读“lia”时,《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解释有两层意思,一为表示两个,如“你俩,我俩,他俩”;二为表示概数“不多,几个”的意思,如“就这俩人”,“有俩钱”……但“俩”字后不能跟“个”字或其他量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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