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6.20•【字号】合安监[2013]115号•【施行日期】2013.06.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安监〔2013〕115号)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通知》(合政办秘〔2013〕53号)等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合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6月20日合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及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化工行业)的单位。
(二)烟花爆竹企业。
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和零售)的单位。
三、重点检查内容(一)危险化学品企业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隐患监控、隐患治理、隐患上报等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不安全使用和管理措施不到位,容易造成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事故。
为了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旨在全面加强对这些物品的监管,减少事故发生,提升公共安全水平。
二、行动的基本原则1.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加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
2.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
3.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行动的主要内容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生产和使用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生产、销售、使用的三级许可制度,并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和审查。
3.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存储和运输管理,建立安全存储和运输标准,完善监控机制,确保危化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安全运输。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生产和使用的安全。
5.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巡查和整治力度。
6.加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事故应对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推动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监测和监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事故预警和监管能力。
四、行动的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
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
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张文富副组长:王浩成员:罗凤张雁鸣陈再禄杨立衡詹永洋刘天贵王乾峰各村(社)总支书记三、重点整治範围和内容(一)整治範围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採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1、生产企业(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準化建设并按期达标;(2)**监控系统运**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溼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机械装置接地、电气装置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4)是否有******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爆竹用于经营行为;(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準的烟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缴的非法商品混存;(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8)库区範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安全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装置;(9)职工着装是否规範,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2)周边50米範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3)有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誌,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5.25•【字号】津安监管三〔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关于印发天津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见附件)精神,市安监局制定了《天津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天津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制定下发的《天津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内容(一)危险化学品领域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2.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3.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5.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6.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7.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9.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10.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11.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12.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二)烟花爆竹行业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量、超范围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一证多厂”的;5.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6.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7.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9.操作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10.监控设施、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四篇)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四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之一:一、目标和任务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旨在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内容和措施1. 摸清底数: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单位进行排查,建立详细的台账,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风险评估:对排查出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整治工作的优先顺序。
3. 安全培训:组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提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 安全设施改造:对存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督促其进行安全设施的改造,包括防火设施、防爆设施等,确保生产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5. 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制度,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6. 应急演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降低损失。
三、组织保障1. 组织领导:设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
2. 加强宣传:通过媒体、广播、电视等渠道,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3. 资金保障:争取相关行政部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总之,本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主要是通过充分摸清底数、风险评估、安全培训、安全设施改造、安全监督和应急演练等措施,提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全社会的安全生产环境。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方案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方案一、制定依据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专项治理方案。
二、治理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治理范围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区和领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废旧厂房等重点区域;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活动;违规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四、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公安、消防、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参与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措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排查整治。
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强化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秩序。
严格监管执法。
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篇一: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广丰建设,根据全国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综治办、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工信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爆炸案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检查整治重点(一)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涉爆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对单位治安防范设施是否开展经常性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民爆物品储存库的建筑结构、安全距离等硬件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存放情况;民爆物品装卸、出入库、流向登记台帐是否规范;民爆物品警示登记标识、流向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如实将本单位购买、运输、储存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运输车辆是否是封闭式民爆器材专用运输车,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质和资格。
(二)爆破作业单位。
是否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小型民爆物品储存库建筑结构、安全距离等硬件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反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作业的现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是否持证上岗,涉爆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私藏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爆破作业现场是否有带班负责人、安全员、保管员,民爆物品发放、领用、消耗、清退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爆破作业记录上是否有爆破员、安全员、作业现场负责人三方签字;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设专人管理、看护,是否配备专用保险箱(柜),当日剩余的民爆物品是否当日清退入库,手续完备,临时储存库是否存在隔夜储存民爆物品问题;是否存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及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民爆物品现象。
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生产发展理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基础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途径,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在全乡开展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企业工作的基础,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的关键,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必须将实现沙拉托新发展战略目标,构建和谐沙拉托,产生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工作目标2009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工作。
2010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争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或做好达标验收准备工作。
2011年底前,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必须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相关要求;2012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四、工作范围和内容依照国家安监局《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09】124号)、《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09】77号)、《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通知》(元安监管【2009】113号)和《XX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工作的通知》(元安监【2009】46号)精神,沙拉托乡辖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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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近年来,由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问题频频引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国政府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目标
本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主要任务
1.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
2.加强技术支撑,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认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4.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5.加强执法监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四、工作措施
1.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管理。
2.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科技支撑,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5.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6.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五、实施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协调合作,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4.公众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六、工作效果评估
本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将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反思,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同时,将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政策法规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得到长期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