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监控查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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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看监控管理制度

学校看监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学校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使用监控系统的场所,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楼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监控系统的整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2. 监控室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四、监控设备管理1. 监控设备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拆卸、改动。

2. 监控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维护,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监控画面清晰、稳定。

3. 监控设备运行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修复。

五、监控数据管理1. 监控数据应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监控数据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监控数据仅限于学校内部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外传。

六、监控使用规定1. 监控人员应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流程,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2. 监控人员应严格遵守监控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画面。

3. 监控人员应保持监控室内卫生,不得在监控室内吸烟、饮酒、吃东西等。

4. 监控人员应做好监控记录,包括监控时间、监控区域、监控内容等。

5. 监控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七、监控权限1. 学校安全保卫处有权对监控数据进行查询、分析。

2.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查询本部门监控数据。

3.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查询、复制、传播监控数据。

八、监控使用监督1. 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对监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监控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不得隐瞒、阻挠。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校将更好地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校内部监控查阅管理制度

学校内部监控查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内部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资料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内部监控系统的查阅、使用、保存及销毁等工作。

三、监控资料的管理1. 监控资料的收集与保存(1)监控资料包括:学校内部公共场所、教室、宿舍、食堂等区域的监控录像。

(2)监控资料应按照时间、地点、事件进行分类整理,并妥善保存。

(3)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如需延长保存期限,需经学校负责人批准。

2. 监控资料的查阅(1)查阅监控资料需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并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

(2)查阅人应遵守以下规定:a. 不得泄露监控资料内容;b. 不得擅自复制、传播监控资料;c. 不得将监控资料用于非法用途。

3. 监控资料的保存与销毁(1)监控资料保存期间,应定期检查,确保资料完整、完好。

(2)监控资料保存期满后,需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四、监控人员的职责1. 监控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 监控人员应负责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及查阅等工作。

3. 监控人员应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监控人员应妥善保管监控资料,防止资料丢失、损坏。

五、违反本制度的规定1. 未经批准查阅监控资料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泄露监控资料内容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擅自复制、传播监控资料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监控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监控巡查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校园内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学校监控巡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监控巡查范围第四条监控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校园内教学、生活、办公场所;2. 校园内道路、绿化带、停车场等公共区域;3. 校园内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设施;4. 校园内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教学设施;5. 校园周边环境。

第三章监控巡查内容第五条监控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校园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2. 校园环境:如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等;3. 校园秩序:如校园内交通秩序、车辆停放秩序、治安秩序等;4. 校园安全隐患:如电线线路、燃气管道、建筑物等;5. 师生行为:如课堂纪律、宿舍管理、校园欺凌等;6. 校园周边环境:如周边治安状况、商业经营活动等。

第四章监控巡查制度第六条学校成立监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监控巡查工作。

第七条监控巡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2. 熟悉校园安全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能力;3.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处理突发事件。

第八条监控巡查人员职责:1. 定期对校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 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3. 对校园秩序进行维护,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4. 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监控,确保校园周边安全;5. 对师生行为进行监督,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第五章监控巡查措施第九条学校设立监控巡查记录本,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监控巡查报告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学校监控调取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学校监控调取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调取、保管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监控调取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第四条学校监控系统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确保监控设备质量可靠、运行稳定。

第五条学校监控系统的安装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监控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监控系统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紧急救援等方面;(二)监控系统的使用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三)监控系统的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第三章监控资料的调取第七条监控资料的调取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调取监控资料应当有明确的目的和理由,经学校负责人批准;(二)调取监控资料应当填写《监控资料调取申请表》,详细说明调取目的、范围和用途;(三)调取监控资料应当由学校监控室工作人员负责,不得私自调取;(四)调取监控资料应当在监控室进行,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者泄露监控资料。

第八条监控资料的调取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调取监控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填写《监控资料调取申请表》;(二)学校监控室工作人员审核申请表,确认调取目的、范围和用途的合法性;(三)学校负责人批准调取监控资料;(四)学校监控室工作人员根据批准意见,提供监控资料。

第四章监控资料的保管和销毁第九条监控资料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监控资料应当由学校监控室负责保管,确保监控资料的安全、完整;(二)监控资料应当分类存放,按照时间、事件等进行整理;(三)监控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条监控资料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监控资料达到保管期限后,应当进行销毁;(二)销毁监控资料应当由学校监控室负责,确保销毁过程的合法性、安全性;(三)销毁监控资料后,应当将销毁情况记录备案。

学校调取监控管理制度

学校调取监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校园监控、宿舍监控、食堂监控等。

三、监控设备的使用1. 学校监控设备的使用,由学校保卫处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2. 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监控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必要性原则: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限于维护学校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必要范围内。

(3)保密性原则:监控设备的使用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监控信息。

3. 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监控设备的使用范围、时间、地点等,由保卫处统一安排。

(2)监控设备的使用,需提前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监控设备的使用,应确保监控画面清晰、完整,不得人为破坏或篡改。

四、监控设备的管理1. 学校监控设备的管理,由保卫处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操作、维修或拆卸。

2. 监控设备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监控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监控设备的数据存储、传输和使用,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

(3)监控设备的维修、更换,需由保卫处负责,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4)监控设备的报废,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五、监控信息的查询和使用1. 监控信息的查询,由保卫处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

2. 监控信息的查询和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查询监控信息,需提前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

(2)查询监控信息,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信息。

(3)查询监控信息,应限于维护学校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等必要范围内。

(4)查询监控信息,应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六、责任与处罚1. 保卫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对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学校监控录像调取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录像调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监控录像的调取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录像的调取范围1. 涉及学校安全事件、治安案件、突发事件等需要调取监控录像的;2. 学校内部管理需要查看监控录像的;3. 应上级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要求,需要提供监控录像的。

三、监控录像的调取程序1. 调取监控录像应填写《学校监控录像调取申请表》,明确调取原因、时间、范围等;2. 申请调取监控录像的单位或个人应将申请表提交至学校监控管理部门;3. 监控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申请要求进行调取;4. 调取监控录像时,应确保申请调取的单位或个人身份合法,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5. 监控录像调取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泄露监控录像内容。

四、监控录像的使用1. 监控录像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安全事件调查、治安案件处理等合法用途;2. 使用监控录像时,应确保保密,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3. 监控录像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4. 监控录像的使用期限为一年,过期后应删除。

五、监控录像的保管1. 学校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录像的保管工作;2. 监控录像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场所,确保监控录像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 监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监控录像的存储设备,确保监控录像的存储质量。

六、监控录像的调取权限1. 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等具有监控录像调取权限;2. 监控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监控录像调取申请,并按规定调取监控录像;3. 监控录像调取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监控录像调取范围。

七、监控录像的保密1. 监控录像内容涉及师生员工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2. 监控录像调取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监控录像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3. 监控录像的调取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泄露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并依法承担责任。

学校录像监控管理制度

学校录像监控管理制度

学校录像监控管理制度学校录像监控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保证校区内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长室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对监控室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第三条:学校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简单的维护和保养。

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并协调处理。

第四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第五条: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电视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保持监控设备及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七条:不得在监控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方可查阅。

第九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十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一条: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报告。

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学校录像监控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监控系统是指在学校内设置的用于监控和记录学校内各个区域的摄像设备及相关设备和软件。

第三条学校监控系统的管理负责人由学校确定,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学校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摄像设备及相关设备和软件的安装、维护和使用。

第二章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五条学校监控系统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品质和稳定性。

设备的安装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第六条学校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厂商提供的说明书和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并及时修复故障。

学校视频监控查阅管理制度(2篇)

学校视频监控查阅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范围内所有视频监控系统的查阅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视频监控查阅行为,确保视频监控资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高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效率。

第二章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与维护第四条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确保监控范围覆盖学校主要区域。

第五条视频监控系统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安装、调试和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六条视频监控系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系统被非法侵入或破坏。

第三章视频监控查阅权限与程序第七条视频监控查阅权限分为以下几类:(一)学校领导:有权查阅全校范围内的视频监控资料。

(二)学校安全管理员:有权查阅学校公共区域和特定区域的视频监控资料。

(三)相关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视频监控资料。

(四)教师:有权查阅本班级教室、宿舍等生活区域的视频监控资料。

(五)学生:在特定情况下,经学校批准,可查阅涉及自身权益的视频监控资料。

第八条视频监控查阅程序:(一)申请查阅:需查阅视频监控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学校安全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批准:安全管理员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理由合法、合理后,报请学校领导批准。

(三)查阅实施:经批准后,安全管理员协助申请查阅者查阅相关视频监控资料。

(四)查阅记录:查阅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等信息。

第四章视频监控资料管理第九条视频监控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保密性: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泄露视频监控资料。

(二)完整性:确保视频监控资料的完整、准确,不得随意删除、修改。

(三)可用性:确保视频监控资料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

第十条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一)学校公共区域和特定区域的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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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监控系统查询管理制度
校园监控系统在保障校园安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
也存在一定的使用风险,为了充分发挥校园监控系统功能、
落实职责,严控风险,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我校监控系统是数字数字监控系统,覆盖了全校的公
共区域。校长管理监控的权限分配,取得监控客户权限需要
得到校长的同意。
2.总务处负责学校监控系统的设备的常规运行及维护
工作,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注:监控的存储期限为45
天,超过45天系统记录被自动覆盖,无法查询,停电、停
网都会影响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
3.学校总务处负责日常监控的查询。对于老师查询需要
提出纸质申请,并写清楚查询的起止时间及查询原因,由处
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查询,查询过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查询
监控视频全程不得拷贝、录像(包括手机拍摄)、拍照。对
于家长查询校园监控视频,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清楚查
询的起止时间及查询原因,由校长签字后方可查询,查询过
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查询监控视频全程不得拷贝、录像、
拍照。校园监控录像仅供识别学生身份及安全管理使用。
4.校园监控录像原则上仅为公安机关在校园案件查处
时使用。如必须拷贝录像资料须持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
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调阅,同时,拷
2

贝人员对录像资料负保密责任。
5.学校总务处需要记录调取监控视频的申请人员,查询
时间及查询结果,每学期汇总提交主管校领导审阅。
6.德育处落实,班级管理。要求班主任对学生说明,教
室的环境全部处于监控的范围之内。监控是为了保护大家,
要教导学生保护监控系统,遮蔽、扭转摄像头等影响监控系
统正常运行的都属于违纪行为,查出后需要给予校记处分。
7.总务处需要对物业、食堂、门卫等学校工作人员进行
说明,告知权利、保护设备。
8.校外行政执法部门调取校内监控需要校长同意才能
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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