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电子版(九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电子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____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例文(四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责任由场所经营者承担,同时应当设置专门的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和操作。
第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预防措施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和垃圾处理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应当注重群众参与,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素养。
第二章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洗手台、卫生间、垃圾桶等,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根据场所特点和经营规模合理配置卫生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需求。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配备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卫生设施管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定期检查卫生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应当提供充足的清洁用品和消毒用品,并设置明显的使用指南,引导人民群众正确使用和保养卫生设施。
第三章卫生操作规范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手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范。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体检并接受培训,提高卫生操作规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做好个人卫生,保持整洁和互相协作,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上岗。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应当使用合格的清洁用品和消毒用品,确保卫生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 一般规定1.1 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办公楼、学校、医院、酒店等各类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1.2 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卫生知识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
1.3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2. 环境卫生2.1 公共场所的环境清洁应当保持良好。
定期对地面、墙壁、天花板等进行清洁,并及时清除垃圾。
2.2 公共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并及时清理垃圾。
2.3 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空气流通,定期进行通风和空气清洁。
3. 卫生设施3.1 公共场所应当提供足够的洗手间,并保持洗手间的卫生清洁。
3.2 公共场所的洗手间应当配备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并保持常备充足。
3.3 公共场所的洗手间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卫生。
4. 食品卫生4.1 公共场所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2 公共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食品储存设施,并按时清理和消毒。
4.3 公共场所的食品操作人员应当持有健康证明,并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4.4 公共场所的食品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洗手、佩戴工作帽、工作服等。
5. 宣传教育5.1 公共场所应当张贴卫生宣传标语和海报,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卫生意识。
5.2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卫生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
以上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符合相关标准,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健康与安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酒店、餐厅、影院、图书馆、学校、工厂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给公众使用。
第四条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重视卫生管理,制定和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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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正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87]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模版一、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其经营场所的卫生安全负首要责任。
二、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卫生知识的教育训练。
在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及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进行岗位工作。
同时,他们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需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和帽子。
三、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微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用品用具需实行一人一换一消毒的制度。
四、公共场所的经营者需根据其规模和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设施及公共卫生间,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消毒间应独立密闭设置,配备充足的消毒设施和设备,且需保证其正常运行。
消毒过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保持消毒记录的及时和规范。
六、公共场所必须配备有效的防蚊、蝇、蟑螂、鼠及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专门的废弃物存放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在采购公共卫生用品如清洁用品、消毒产品时,公共场所经营者需索取相关检验合格证明,并建立详细的台账记录。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需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的应急响应预案。
在发生影响健康的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烟警示语和标识,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行为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需在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模版(二)一、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其经营场所的卫生安全负首要责任。
二、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卫生知识的教育训练。
在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及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进行岗位工作。
同时,他们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需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和帽子。
三、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微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公共用品用具需实行一人一换一消毒的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官方版(十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官方版一、负责人(业主)职责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 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自觉接受卫生监督;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 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2.完成负责人(业主)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 无卫生死角, 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 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场内严禁吸烟, 须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3、经营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 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 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
4、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止岗;保持经营性个人卫生, 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 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官方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 预防疾病, 保障人体健康,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由____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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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体育场馆的卫生管理,确保场馆环境清洁卫生,保障运动员和观众的健康安全。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体育场馆,包括室内和室外场馆。
3. 责任
- 场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指定相关人员
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 相关人员负责卫生设施和设备的日常清洁和维护。
4. 卫生设施和设备
- 场馆内应设立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如洗手间、洗手台等,
以满足观众和运动员的需求。
- 卫生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 使用清洁剂和消毒剂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稀释和使用,避免
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 场地清洁
- 每天清晨前、赛事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洁,包括桥梁、看台、赛道等。
- 场地清洁包括清除垃圾、杂物,清洗灰尘和污迹等。
- 针对不同场地材质和设施,可采用相应的清洁方法和工具。
6. 垃圾处理
- 场馆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并及时清理垃圾。
- 垃圾分类处理,可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7. 废水处理
- 场馆应合规建设废水处理系统,确保废水得到合理处理和排放。
8. 防疫措施
- 场馆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并根据相关部门的指示和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疫措施。
- 提供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并要求人员使用。
9. 培训和宣传
- 对相关人员进行卫生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正确使用清洁剂和消毒剂的知识。
- 在场馆内宣传卫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引导观众和运动员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10. 监督和检查
- 场馆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卫生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 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情况,要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以上为体育场卫生管理制度的完整版,希望能够有效提升体育场馆的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场馆环境的清洁和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