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运土协议书

劳务承包协议书

合同名称:五和大道新建工程道路土石方挖装、弃运合同编号:WH--3 --000

甲方:深圳市恒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2010年月日

土石方挖运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恒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深圳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五和大道新建工程第三合同段道路土石方挖装、弃运施工事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五和大道新建工程第三合同段

二、工程地点:观澜镇樟坑径下围村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道路土石方按设计标准负责放坡,装车、弃运。

三、承包方式:包挖机、运土车辆、油料。包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上述内容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施工工期:总工期10 个月,开工时间由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定。

五、合同价款

1、挖装、运土石方(含放坡)综合单价:/m3元。综合单价费用,即为支付乙方完成规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施工挖运土石方设备及司机人员的安全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再变更。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土石方挖装场地和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2、负责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验工计价及付款。

3、对乙方施工组织不力,工程进度迟缓,拖延工期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罚款;对乙方违章操作,安全措施制度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所必需的挖机和运土车辆,满足施工要求。

2、负责土石方弃运全过程的相关事项,包括挖装、弃运的运距及弃土场地堆放。

3、负责做好运土过程中涉及交警、城管部门的工作,并完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遇到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协调好关系,确保施工期间土石方弃运的正常进行。

3、负责装运土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包括运土车辆及司机人员的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八、工程进度要求

乙方要满足甲方进度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机械、赶进度,不间断施工;如因气候或其他因素影响,乙方要积极自行采取措施,增加设备投入,确保工期、不得延误。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总体进度拖延,则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九、工程量确认与工程款支付:

1、乙方完成工程数量按实际施工标准方数量,经现场测量验收后由甲方签认为准。

2、甲方按乙方承包的综合单价,按甲方签认的已完工程量计付有关工程款并按期支付(半个月内)。

十、其他

1、乙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即向甲方交纳人民币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合同责任义务履行完成后,若无违约一个月内付清。

2、乙方承包本合同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如违反该项约定,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不予计量,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同意按上术约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及款清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任务时终止。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