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2018春季合同法
18秋川农《合同法(本科)》18年12月作业考核

【奥鹏】[四川农业大学]《合同法(本科)》18年12月作业考核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第1题,无效合同的双方都有过错,对返还财产后的损失赔偿,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所谓"相应责任"是指()A、平均分担损失B、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C、协商承担责任D、按责任主次、轻重来分别承担责任第2题,个体工商户超越营业执照允许的范围签订的以限制流通物为标的的合同,其性质属于()。
A、内容违法的无效合同B、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无效合同C、主体不合格的无效合同D、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第3题,甲要购买德国制造的照相机,1999年10月2日,甲在乙店的柜台中发现一架照相机,柜台的标签上产地一栏注明的是"德国制造",甲向乙店售货员丙询问产地时,丙明确告知该照相机的产地是"德国制造",甲遂购买。
1999年10月7月,甲在修理该相机时请照相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该相机系美国制造,2000年10月10日,甲持检测中心的检测证明要求乙店退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A、乙店必须办理退货,因为乙店的行为构成欺诈B、乙店有权不退货C、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换货D、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折价处理第4题,处理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争议,适用()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B、被诉方国家的法律C、中外双方当事人选择适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D、处理合同争议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定的国家的法律第5题,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
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第6题,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经济合同的,定金应当()。
奥鹏南开大学《主干课1-合同法》2020春主干课考试

甲食用油制造公司向乙酒店发出要约,愿以每公斤X元价格出售花生油500公斤,乙答复愿以要约所示价格购买100公斤花生油。
对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的答复属于承诺B.合同成立,合同内容以乙的承诺为准C.乙的答复属于新要约D.合同成立,合同内容以甲的要约为准【正确答案】:D在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
A.解除合同B.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C.将标的物提存D.请求撤销合同【正确答案】:D甲将自己的电脑送到乙维修部修理,双方约定:乙为甲修理电脑,甲支付给乙200元修理费。
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
A.委托合同B.承揽合同C.雇佣合同D.行纪合同【正确答案】:A甲将自己的住房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期1年。
两个月后,双方因租赁期限发生争议。
依据合同法,该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
A.为 6个月B.为 1年C.为 20年D.视为不定期【正确答案】:D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A.借用合同B.运输合同C.保管合同D.赠与合同【正确答案】:B有关债权让与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权让与属于债的内容变更B.所有的债权都可以让与C.债权让与必须征得债务人同意D.债权让与应当通知债务人【正确答案】:C甲在某商场看中一辆“飞翔”牌自行车,意欲买下,但未带够钱,遂与商场约定明天带钱取车,双方在该车上作了记号。
当晚,商场失窃,该车也被盗。
后商场要求甲付款,甲拒付。
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应付款,因为双方买卖合同已经成立B.甲应付款,因为在车上作标记视为交付,风险已由甲承担C.甲不应付款,因为该车尚未交付,风险由商场承担D.根据公平原则,双方各负担一定的损失【正确答案】:A张某将组装电视机谎称原装出售给李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依据合同法,张某与李某的买卖合同属于()。
A.可撤销合同B.无效合同C.无权处分合同D.效力待定合同【正确答案】: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合同法试题

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合同法》大作业学生姓名姜冰冰专业法学层次年级专升本学号JD17090302065 学习中心牡丹江大学奥鹏学习中心[38]成绩年月日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总分40分)1、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实践合同的对称。
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
4、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5、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6、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7、主合同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
8、从合同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
9、单务合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
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10、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称。
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
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
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二、简答题(每题5分,总分40分)1、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2)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3)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4)格式合同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5)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就特定的要约而言,总是要约人以订立特定的合同为目的才发出的,发出要约就是为了让对方承诺要,要约在客观上必须能够予以确定,只有这样,相对人才能够对其作出承诺。
2020年奥鹏中石油华东《合同法学》2020年春季学期在线作业(三)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2020年春季学期在线作业(三)
参考答案
相关题目如下
1.合同法不适用于( )
【选项】:
A出版合同
B收养合同
C土地使用权合同
D质押合同
【答案】:B
2.下列不属于要约失效的原因是()
【选项】:
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B要约有效期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C某甲可以拒绝支付驴款,因为标的物所有权属于某乙,风险应由某乙承担
D某乙可以要求某甲支付驴款,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某乙,风险应该由某乙承担
【答案】:B
9.债务承担成立的要件之一是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拒绝同意债务承担时,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承担合同()
【选项】:
A效力待定
A条文中作了履行抗辩权的规定
B条文中作了解除权的规定
C条文中作了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规定
D条文中作了不履行违约金的规定
【答案】:
18.下列选项中,属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特征有()
D丙需向乙就它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需向甲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丙需就他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15.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拒绝接收货物
B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选项】:
A 2007年5月6日
B 2007年8月1日
C 2007年10月31日
D 2007年12月31日
【答案】:D
8.设在某甲交付驴款之前,有一天晚上,驴子在牲口圈中被雷击中死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吉大18年9月《合同法》作业考核试题

【奥鹏】[吉林大学]吉大18年9月《合同法》作业考核试题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第1题,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
A、承担责任B、不承担责任C、承担连带责任D、赔偿责任第2题,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
提高服务标准的,()。
A、应当退票B、应当减收票款C、应当加收票款D、不应加收票款第3题,甲公司对外负债200万元,另有50万元的货款未予追回(欠款人为丁公司).1997年3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为乙、丙两个公司,由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变更登记与公告。
同年4月,乙、丙签订一协议,约定原由甲公司对丁公司的50万元债权由丙享有。
同年5月,丙向法院起诉丁,要求归还50万元贷款。
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A、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丁应向丙偿还50万元贷款B、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C、乙丙之间的协议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丙无权向丁追索贷款D、乙丙之间的协议无效,但丁有权选择向乙或丙履行义务第4题,张三的单位盖了新房。
张三预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购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入新居时使用,但张三没有分到房屋。
张三购买地毯的行为是()A、有效行为。
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B、可撤销行为。
因为张三对于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有效行为。
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重大D、无效行为。
因为张三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第5题,应合同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其法律效力()。
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无效B、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时起无效C、自合同订立时起无效D、自该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无效第6题,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下述哪种行为属于承诺性质? ( )A、投标B、拆标C、竞标D、中标第7题,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A、出租人不承担责任B、承租人不承担责任C、出卖人不承担责任D、承租人、出卖人承担连带责任第8题,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某保险责任免除条款解释发生争议的,其后果为()A、保险合同无效B、该条款不产生效力C、对该条款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D、可以减少投保人的保险费第9题,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18春在线作业2答案1

合同法18春在线作业2-0003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正确答案:B
2.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在第三人拒绝接受的情况下,该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享有。
A.由主管部门
B.仍由第三人
C.由订约人自己
D.由对方当事人
正确答案:C
3.下列不受合同法调整的是()
A.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B.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C.有关收养的协议
D.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合同关系
正确答案:C
4.下列不属于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A.等价有偿原则
B.鼓励交易原则
C.合同严守原则
D.合法性原则
正确答案:A
5.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住所地
B.主要机构所在地
C.居住地
D.主营业地
正确答案:D。
奥鹏17春地大《合同法》在线作业二 满分 (2)
地大《合同法》在线作业二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40 分。
)
1.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A. 10%
B. 20%
C. 50%
D. 30%更多试题及答案+扣二九七九一三九六八四$
正确答案:B
2.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A. 居间人自行承担
B. 委托人承担
C. 当事人按照约定承担
D. 当事人平均分担
正确答案:A
3. 在确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首先应考虑适用( )
A. 合同法的一般规则
B. 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
C. 买卖合同的一般规则
D. 交易习惯
正确答案:A
4.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 )生效。
A. 借款合同签订时
B. 借款合同公证时
C. 贷款人提供借款时
D. 贷款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时
正确答案:C
5. 根据符合合同目的解释原则,如果合同条款相互矛盾有使合同有效与无效两种解释,那么应从使合同( )的解释。
A. 有效
B. 无效
C. 不成立
D. 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6. 无效合同自()起没有法律约束力。
奥鹏南开20春学期(1509、1603、1609、1703)《合同法》在线作业 随机.doc
1.李某从某商场购得一电饭锅,后因质量问题电饭锅爆炸,炸伤李某。
李某可请求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____A.仅可请求违约责任B.仅可请求侵权责任C.有权请求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D.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中,二者择一【参考答案】: D2.下列各合同中,一般情况下合同解除可以发生溯及力的是____A.甲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B.甲与乙之间的租赁合同C.甲与乙之间的雇佣合同D.甲购买乙的一辆汽车的合同【参考答案】: D3.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造纪念手表两千只,每只售价2万元。
销售柜台上方的横幅上面写着:纪念表为金表,表内镶有进口钻石。
后经检验,该纪念表为镀金表,所镶钻石为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900元。
为此,消费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
该纠纷应如何处理?____A.按合同无效处理,理由为欺诈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D.按有效合同处理【参考答案】: B4.某贸易公司与服装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贸易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服装公司签字、盖章。
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A.服装公司签字、盖章时B.贸易公司签字、盖章时C.贸易公司将合同交付邮寄时D.双方口头协商一致时【参考答案】: A5.在双方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若一方违约,对于这两种责任形式,未违约方 ()A.仅可请求违约金B.仅可请求定金C.可同时请求违约金和定金D.只能在违约金和定金中二者择一【参考答案】: D6.甲被乙胁迫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后甲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合同的请求,该合同____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B.自合同订立时不发生法律效力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D.自合同约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参考答案】: B7.甲、乙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出租人的儿子今年七月底毕业分回本地工作,则合同即终止效力。
该合同属于____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B.附生效条件的合同C.附终止期限的合同D.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参考答案】: A8.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得行使不安抗辨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____A.经营状况恶化B.丧失商业信誉C.更换董事会成员D.更换法定代表人【参考答案】: B9.属于实践合同的是()A.保管合同B.租赁合同C.买卖合同D.赠与合同10.甲与乙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收货后付款。
奥鹏6月-9月东财《合同法》单元作业二_3.doc
1.应合同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其法律效力()。
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无效B.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时起无效C.自合同订立时起无效 D.自该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无效【参考答案】: C2.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A.买卖合同B.承揽合同C.委托合同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参考答案】: D3.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技术转让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参考答案】: A4.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A.融资租赁合同B.行纪合同C.租赁合同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参考答案】: D5.根据传统民法理论,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保管合同D.雇佣合同【参考答案】: C6.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台电脑。
乙与丙签订合同,购买了10台电脑。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甲应当向丙付款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C.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 D.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参考答案】: C7.单方解除合同要依据法定或事先约定的原因,这种解除权属于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物权【参考答案】: C8.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
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
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应如何处理?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 A9.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
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A.终止合同B.中止履行C.及时通知定作人D.解除合同【参考答案】: C10.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A.发信主义B.到达主义C.了解主义D.以上答案都不对【参考答案】: B11.赵文和周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将其出租给郑流。
在租赁期间,周成欲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
南开18春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答案
【奥鹏】[南开大学(本部)]18春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第1题,在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可采取下列哪个措施,以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A、混同B、清偿C、提存D、免除正确答案:C第2题,根据合同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可以将合同区分为()A、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B、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C、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D、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正确答案:B第3题,自债权人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____A、1年B、2年C、4年D、5年正确答案:A第4题,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造纪念手表两千只,每只售价2万元。
销售柜台上方的横幅上面写着:纪念表为金表,表内镶有进口钻石。
后经检验,该纪念表为镀金表,所镶钻石为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900元。
为此,消费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
该纠纷应如何处理?____A、按合同无效处理,理由为欺诈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D、按有效合同处理正确答案:B第5题,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钢材。
出现下列哪种情况,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____A、乙方正在进行某项技术改造,无法按期发货B、乙方因遭遇大雨,暂时无法发货C、乙方迟延交货,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乙方正在办理与丙公司的合并事宜,无暇顾及该合同的履行正确答案:C第6题,某贸易公司与服装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贸易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服装公司签字、盖章。
该合同于____A、服装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B、贸易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C、贸易公司将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D、双方口头协商一致时成立正确答案:A第7题,甲在某商场看中一辆“飞翔”牌自行车,意欲买下,但未带钱,遂与商场约定明天带钱取车,双方并在该车上作了记号。
当晚,商场失窃,该车也被盗。
商场要求甲付款,被甲拒绝,双方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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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合同法》姓名:学号:专业:法学学习中心:辽宁彰武电大奥鹏中心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
2.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3.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4.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
5.合同的保全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6.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撤销权的构成条件。
(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债务人在债权成立之后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具体包括:①放弃到期债权。
②无偿翟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予给他人。
③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在债权。
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二)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恶意。
2. 国家对已成立的合同的不同态度,可将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类?国家对已成立的合同的不同态度,可将合同的效力(广义)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合同生效。
如果法律未对生效要件有特别要求,当事人也无特别约定,并且合同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一般要件,则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合同无效。
如果已成立的合同欠缺根本性生效要件,则合同自始、确定、永远不能发生效力。
(3)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能否生效尚不确定,需取决于有关当事人的态度,如法定代理人、本人、权利人的追认或撤销。
(4)合同可撤销。
合同效力的可撤销是指合同已经生效,但效力存在瑕疵,如果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则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
(5)合同未生效。
已经成立的合同尚未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生效要件而需要等待相应生效要件满足与否才能确定其生效与否。
3.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
因此,合同是否成立,是判定是否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关键。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合同义务。
违反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
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
信赖利益的损害既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积极损失),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履约收益、因此丧失的商机)。
但不包括精神损失。
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
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此处的“过错”既包括过失,也包括故意。
该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不生效或者被撤销。
4. 合同转让的特征。
(1)转让前的合同内容与转让后的合同内容的一致性。
合同转让,只是改变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并不改变原订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后的权利人或义务人所享有的权利或义务仍是原合同约定的,因此,转让合同并不引起合同内容的变更,其内容应与原合同内容一致。
(2)合同转让后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人。
合同转让,只是改变了原合同权利义务履行人主体,其直接结果是原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转让后的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人,自转让成立起,第三人代替原合同关系的一方或加入原合同成为原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人。
(3)合同转让改变了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转让会涉及到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和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尽管合同转让是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是合同转让必然涉及原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合同义务的转让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合同权利的转让应通知原合同债务人。
合同转让后,因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债务人、出让人可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活动。
5. 运输合同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运输方式分类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
这五类运输合同主体的承运人是不同的运输企业,而托运人和旅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个人。
(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根据运送对象,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
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把旅客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旅客运输合同又分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公路旅客运输合同、水路旅客运输合同以及航空旅客运输合同。
与旅客运输相关的行李包裹运输,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运输合同关系,也可以作为旅客运输合同的一个组成形式。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以货物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
根据运送方可以分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多式联运等货物运输合同。
(三)按照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根据是否有涉外因数,运输合同还可以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两类。
国内运输合同是指运输合同当事人是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民、起运地和到达地等都在国内的运输合同。
涉外运输合同是指当事人或者货物的起运地、到达地有一项涉及国外的合同,例如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等。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 试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精髓和指导思想,是合同法基本特征的集中体现,是理解和运用合同法的基本点和出发点。
只有正确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才能正确适用合同法。
下面将逐一试述。
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第一大原则,任何不符合该项原则的民事法律行为均不受合同法的调整和规范。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
该两条法律规定明确了平等、自愿原则的定义。
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合同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这一含义是从客观角度阐述的,即适用合同法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判断标准是法律规定,确切地说,是民事法律规范,因为只有在民事法律规范中,主体才具有平等性。
一般而言,民事法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特殊情况下,国家行政机关也可能成为民事主体。
比如,公安局从企业(法人)采购50台电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合同行为,受合同法的规范和调整,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公安局和企业。
因为此时公安局对外作出的是民事(合同)法律行为,而不是“警察抓小偷”的职责行为。
所以,要想准确判断主体之间是否具有平等性,还要综合考虑主体的法律行为性质。
第二,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须自愿。
这是从当事人主观意识形态上阐述的,即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协议,这样的合同才合法有效。
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存在效力瑕疵。
“自愿”顾名思义:自己的意愿。
但是“自愿”是存在限度的,或者说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自愿”,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如,你给我海洛因,我给你人民币,你我达成协议,均属自愿,那么这种自愿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大家肯定异口同声地说:无效!对,因为这种行为属于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便买卖双方自愿,但这种自愿不受法律保护。
二、公平原则《合同法》第五条规定了公平原则,即:“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般而言,权利和义务作为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要保持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这样才能体现公平原则。
当然,公平原则不仅体现在权利、义务中,还体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肆意加重违约方的责任。
另外,在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导致合同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此时,需按公平原则对合同双方的利益进行调整。
违反了公平原则,合同效力将受到影响。
比如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旦合同撤销,便自始无效。
三、诚实信用原则诚信,不仅是经商之道,也是美德,更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合同的各个阶段,包括缔约前、合同履行中、合同终止后。
比如《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43第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以上三个条款,均从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合同终止后三个阶段,分别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
如果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一旦给对方造成损失,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原则《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条规定,阐述了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原则。
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遵纪守法;二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需要明确一点,遵守的法律规范,不仅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还应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即对此应作广义理解。
因为条文七在阐述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后,进一步说明“尊重社会公德”,可见其立法意图在于“凡是与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法律规范都需遵守,否则就是违背该条原则”。
其实从立法技术层面分析,对该条中的法律作广义理解是符合立法本意的。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并且立法机关在立法时要遵守一条原则: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
但由于下位法的作用在于对上位法的补充和细化,在上位法中未作详细规定的,可能在下位法中作出。
另外,“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条文七明确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属于道德范畴),更何况要求遵守法律规范(法律范畴)了。
因此,无论从我国的立法技术层面分析,还是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分析,均可说明此条规定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应作广义理解,扩大到“与此相关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