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行为
政府采购分包协议书

政府采购分包协议书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政府采购项目需要,需要将部分采购任务分包给乙方完成,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分包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述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3.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4. 项目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分包内容及要求1. 分包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分包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甲方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条价格及支付方式1. 分包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分包款项:-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支付总价的____%;- (2)进度款: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尾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验收1. 乙方应保证分包项目的质量符合甲方及国家相关标准。
2.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____天内组织验收。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分包任务或分包项目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分包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采购与分包管理制度规范

采购与分包管理制度规范一、引言随着企业业务的发展,采购和分包管理在企业运作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规范和优化采购和分包流程,提高效率和控制风险,制定一套采购与分包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企业的采购和分包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采购管理制度2.1 采购决策流程1.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并经过内部沟通和审核确认。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制定供应商选择标准,进行供应商的筛选与评估。
3.报价与谈判:与供应商沟通并获取报价,进行价格谈判和合同条款的协商。
4.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合同的归档备案。
5.供货验收:采购部门接收货物并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质量要求并与合同一致。
6.付款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和付款计划审核采购款项,并进行付款。
2.2 供应商评估和管理1.供应商注册:采购部门维护供应商注册表,包括供应商基本信息、资质认证和历史绩效等。
2.供应商评估:采购部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供货能力、质量控制、交货准时性等方面。
3.供应商优选: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商库,并优选稳定的供应商合作关系。
2.3 采购合同管理1.合同模板:制定标准的采购合同模板,明确合同各方的权责和义务。
2.合同审批: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审批流程。
3.合同执行:采购部门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和产品。
4.合同变更:需经过正式的变更程序,确保合同变更符合法规和内部规定。
三、分包管理制度3.1 分包策略与选择1.分包策略:根据项目需求和公司资源情况,制定合理的分包策略,明确分包的范围和方式。
2.分包评估:对潜在分包商进行评估,包括企业资质、绩效、安全环保能力等方面。
3.分包选择:综合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分包商进行合作,并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2 分包合同管理1.分包合同审批:项目部门负责起草和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审批流程。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行为的通知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8.26•【字号】银财函发〔2022〕232号•【施行日期】2022.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行为的通知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政府采购领域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规范采购当事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行为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政府采购项目分包行为规范(一)采购人要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明确采购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
采购项目划分采购包的,要分别确定每个采购包的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规则和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定价方式等相关合同订立、管理安排。
(二)采购人在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时,如有分包意向,应同时公开。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采购文件应明确具体分包意向和分包方案。
分包项目应在采购文件明确不允许再次分包及转包。
采购人应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三)政府采购项目分包方案内容包括:分包数量及分包预算,每包采购标的数量,每包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每包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每包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等。
(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如需分包可事先明确采购项目分包规定,包括: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验收标准等。
(五)确定分包供应商的方式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确定,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定比例的工作内容,约定部分工作内容不得分包。
采购与分包管理制度内容

采购与分包管理制度内容一、背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和分包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和优化采购和分包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交付,制定本采购与分包管理制度。
二、采购管理1. 采购目的和原则•采购目的:确保项目所需的物资和服务能够按时供应,满足项目的需求。
•采购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
2. 采购组织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并指派相关团队成员负责实施和监督采购流程。
3. 采购流程•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和预算,项目经理根据优先级和紧急程度编制采购计划,包括物资清单、采购数量和采购时间等信息。
•招标发布:项目团队负责根据采购计划,向合适的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的标准和要求。
•招标评审:项目团队负责组织招标评审,根据招标标准和要求,评审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
•合同签署:项目经理负责与中标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执行:项目团队监督和管理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物资和服务按时交付,并进行验收。
•采购支付: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采购款项。
4. 采购管理的监督和审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采购管理流程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采购流程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三、分包管理1. 分包目的和原则•分包目的:分包管理是为了满足项目质量和进度要求,将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可控制的工作包,由不同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实施。
•分包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分包工作的质量和合理性。
2. 分包组织项目经理负责编制分包计划,确定分包工作的范围、时间和人力资源需求,并指派相关团队成员负责实施和监督分包工作。
3. 分包流程•编制分包计划:根据项目的需求和进度,项目经理编制分包计划,明确分包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等信息。
•招标发布:项目团队负责向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的标准和要求。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二、工程分包管理的措施
1.招投标程序的规范化:在分包前,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明确投标人资格,拟定评标方法和标底,确保投标程序的规范和透明。
2.合理确定分包范围: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合理划分分包范围。将工程按照专业和工序划分,确保分包商的分工明确,及时衔接。
3.合同管理的规范:分包商与业主或总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程质量、工期、价格等相关内容,并注明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监理工作的加强:工程监理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一、工程分包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工程分包应符合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规法规定的招投标程序,必须公开、公正、透明。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分包商,确保合同的签订实现公平公正。
2.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在进行工程分包前应对分包商进行筛选,选择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分包商。分包商需要具备相关资质,经验丰富,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3.确保质量:分包商应在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的达到合同要求。工程监理需要对分包商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
4.合理分工:将工程按照合理的专业分类和施工顺序划分为若干个专业或若干个环节,确保各个分包商负责的施工任务的衔接和协调。同时,合理的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按质的完成。
三、工程分包管理的重要性
政府分包采购中的控制问题与规范

应 商就采购项 目和分包项 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
项 目承担责任。
二 、 府 分 包 采 购 中的 控 制 问 题 政
1 .分包 后的责任 关系问题 。 采购人 和分 包商 的关 系与采购 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的关系有着本质上 的区别 。三者关系如
政府分 包采 购当事人关 系图。
同范 围内一项 或若 干项专业 内容分包出去 , 主合 同相似 , 与 它对
分包商具有主合同所定 义的采购人 的责任和权力 ,由于分包合
倍功半的不 良后果 。 例如某部 委在一次涉及采购金额 10 00多万元的器械采购 中, 没有进行合理分包便开始了操作 。 招标公告发 出后不久便遭 到了质疑 。 供应商质疑称 , 中有一个 10多万元 的医疗器械在 其 0 国内只有惟 一生 产商 , 存在指定供应商的嫌疑 , 于是这整个 大项 目的采购都不得不停 下来 。 事后 , 经办人才悔当初没把只有惟一
须 是分 给具 备相应资质条件 的单位 ;四是 中标供应商 只能将 中
标 项 目的部分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给具有相应 资质条件 的单位 , 不得将主体工作分包 出去 ; 五是 中标供应 商必须在投标
文件 中载 明是否分包 ; 六是政府 采购分包履 行的 , 中标 、 成交供
、
政 府分 包采 购 的 界 定
分包 在一 定 程 度 上 是一 个 专 业性 很 强 的 术 语 ,其 最 初 是 从
建筑业衍生而来 的 ,世界各地 的建筑业都 非常依赖 分包程序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分包 管理办法 》 将分包界
定为 “ 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
中 的专业工 程或者劳 务作业发 包 给其他 建筑 业企 业完 成 的活
采购合同分包

采购合同分包甲方(采购方)同意乙方(供应商)将其在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转交给第三方(分包商)履行的行为。
2. 分包商的资格乙方必须确保分包商具备履行分包任务所需的资质、经验和能力。
分包商的选择应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分包商都应遵守与乙方相同的合同条款和条件。
3. 分包的范围和限制乙方可以提出分包的建议,但分包的范围必须明确,并且不能影响乙方对甲方的整体履约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中的关键部分或核心义务分包出去。
4. 分包的程序乙方在进行分包之前,应向甲方提交分包计划,包括分包商的详细信息、分包的具体内容、分包的期限和分包的费用等。
甲方有权对分包计划进行审核,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出批准或提出修改建议。
5. 分包的责任乙方对分包商的履行行为负全部责任。
无论分包商是否履行了其义务,乙方都应保证甲方的利益不受影响,并在分包商未能履行义务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分包费用分包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否则分包费用不得增加甲方的采购成本。
7. 分包的变更和终止如有必要对分包内容进行变更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任何变更或终止都不应减轻乙方对甲方的履约责任。
8. 保密义务乙方及分包商必须对本合同及所有相关的商业信息、技术资料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 争议解决与分包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应按照本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10. 适用法律本合同下的分包条款应受到甲方和乙方签订的主合同适用法律的管辖和解释。
本分包条款作为主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任何分包行为均须遵守以上条款,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分散采购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分散采购是指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指导下,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采购对象、数量、价格和供应商等,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在我国政府采购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多样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分散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分散采购进行规范。
本文将从分散采购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分散采购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分散采购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1)第2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第5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第18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可以采用分散采购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分散采购的规定更为详细,主要包括:(1)第6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可以采用分散采购方式。
(2)第7条:分散采购应当符合以下要求: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采购需求,明确采购标准和要求;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合理选择采购方式;采购人应当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分散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1)第3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第4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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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行为
政府采购活动中,“分包”是个既热又冷的课题,说分包热是因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时常会涉及到分包,说分包冷是因为政府采购法律对于分包仅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以致于定包、误包、滥包、暗包、全包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利于良好的政府采购秩序的形成,不利于采购目标的实现,也有害于当事人的利益,因此非常有必要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行为。
一、案例分析
(一)采购人“导演”的定包案例
某招标项目,其中包括A、B、C三个子项目,采购人准备将其中后两个子项目分包给中标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并将是否同意分包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个先决条件,在资格审查时要求准备投标的供应商作出书面承诺,招标结果出来后,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设定B、C两子项目价格并从整体招标项目中剥离,由采购人直接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此例属于典型的由采购人“导演”的定包现象,采购人把“分包”变成一个隐性条款,变成投标的一个限制性条件,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受,并非出于自愿,但不知内情的人根本看不出任何“猫腻”,采购人堂而皇之地搞暗箱操作。
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是否需分包履行不能事先由采购人设定,采购人更不得直接确定分包的具体项目、价格,也不能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二)供应商私下转让的暗包案例
某家具招标项目,项目金额较大,但供货期限较短,因而前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资质条件都很过硬,招标结果的甲供应商中标,随即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
事后,采购人多长了一个“心眼”,身着“便衣”到该供应商处暗访,结果甲供应商的“基地”仅有两间租住屋,根本看不到一个工人或一台设备的踪影。
采购人立即与甲公司的投标代表联系,该代表只得坦言合同早已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甲供应商只是一个“空壳企业”。
此例中的甲供应商由于自身并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设备、技术人员等,但却有一整套完整的资质材料,类似于皮包公司,投标人其实就是“跑江湖的”,其将合同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而采购人全然不知。
二、依法分包有利于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就应当接受合同的约束,按照合同的约
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但是,中标或供应商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对完成其中的某些部分工作不一定具备优势,将该部分工作交给在这方面具有优势的第三人完成,可以使合同得到更加有效的履行,对采购人来说也更加有利。
因此,需要明确政府采购合同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
三、分包中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是责任问题。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对于分包项目不能推卸责任,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意即分包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仍须就整体项目对采购人负全责,分包供应商对分包项目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是分包次数问题。
不能把政府采购合同当作汇票不停地“背书”,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多次分包的,因为多次分包极易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混乱,同进也严重影响采购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是分包商权益问题。
由于不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分包商的权益常常受损,时常受制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最突出的问题是付款难,中标供应商经常会克扣分包商应得的款项。
四是采购人利益保护问题,未依法进行的分包行为经常会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如前述第二案例中标供应商竟然未经得采购人同意转让了合同且是全部转让。
四、分包也要遵循“游戏规则”
(一)分包须经采购人同意,但不能由采购人做主,更不能成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前提条件,采购人不可借故“设局”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取得中标或成交资格,表明其整体条件符合要求,但并不表明对采购项目的所有方面均具有最强优势。
因而可以将自己不具优势的部分采购项目,交给具有更强优势的其他供应商履行。
但是,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进行协商,在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分包,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将自己在合同中的一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供应商,由受让供应商负责履行。
(二)分包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合同,因而分包不等于也不能将应由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封杀“皮包公司”
依法分包,分包履行不等于政府采购合同全部转让。
防止“皮包公司”现象,中标或成交供应商虽可以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项目转让给分包供应商履行。
但是,政府采购合同是根据依法确定的中标或成效结果签订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全部采购项目或采购项目中主体或关键性项目转让给其他供应商。
因此,分包并不等于全部转让。
(三)分包履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无可推卸,分包商不但要向主包商负责,而且要向采购人负责,还要对自己负责
分包履行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必须充分保障采购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分包履行,并不改变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主体资格,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项目的全部包括分包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责任。
同时,分包供应商接受分包项目后,也要接受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的约束,但仅需就此其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分包合同和各项条款应比照主合同签订并报采购人和财政部门备案,保障分包商的合法权益可以顺利地完成采购任务
有关部门应对政府采购分包合同的格式条款作出规范化要求,以方便当事人执行,分包合同签订前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还应送请招标代理机构审核,主合同承包商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尤其是实质性条款分包合同应力求与之一致。
分包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财政部门备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一起存档保管。
采购人还要延伸督促分包合同地履行,以确保整体采购项目的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