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销毁处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毁形、回收制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毁形、回收制度
一、凡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袋、分装袋,用后剪下针头,放入黄色塑料袋内,针头放入锐气盒内,由专职人员回收处理。
二、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将针头分离后放入医疗废物桶内,针头放入锐器盒内,由专职人员回收处理。
三、一次性使用针头,用后放入锐气盒内,由专职人员回收处理。
四、一次性使用窥阴器用后放入黄色医疗废物袋内,由专职人员回收处理。
五、医疗废物转运专职人员每日到科室回收1—2次,并做好记录签字。
相关科室必须认真做好登记记录,医院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公司集中处理,各科不得自行处理,不得随意出售,禁止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六、回收物品时,应将物品分类放置,及时运送,防止移失和污染环境。
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制度篇一: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1、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医院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接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验证是否具备省级以上卫生或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进口产品还要有国务院卫生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接收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时,认真检查每批产品外包装是否严密、清洁、有无破损、污渍、霉变、潮湿;检查每箱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灭菌标识和失效期,检查后建账登记。
每批产品需由生产厂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家红色公章。
4、设备科或供应室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批次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生产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供需双方经办人签名等。
5、要求有计划申购,不可挤压太多太久,储存于专用库房内,放置在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天花板50cm 的货架上。
室内保持洁净、干燥、通风。
6、建立质量登记本。
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时,必须停止使用,详细记录时间、种类、事件经过、结果、涉及的单位、批号,汇报护士长和相关部门;及时封存取样送检,不得擅自处理。
篇二:一次性医疗用品安全使用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安全使用制度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二、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
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三、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
否则,禁止使用。
四、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规定暂存、转运和最终处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市场。
一次性医疗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
(1)一次性医疗用品如:阴道窥镜、肛镜必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后,由总务科回收,集中分类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医疗市场。
任何个人及医疗单位不得私自买卖。
(2)消毒供应室按科室请领及时下送,并建立发放记录。
(3)对受到病人血液和体液严重污染的高危险废弃物,输血管、采血使用的注射器及一次性静脉采血试管,一次性检验采血针头,一次性吸管,用后可放入黄色医疗废弃物专用收集袋,封闭运送直接焚烧。
(4)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使用后,先剪下针头部分投入锐器收集箱内或选用1000 毫克/升有效氯浸泡消毒 60分钟以上,采用专人回收。
对未受污染的输液器由总务科统一回收,负责无害化处理。
(5)明确没有污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输液袋、加药注射器、包装破损的注射器实施毁形后,即可收回。
(6)受到病人体液污染的注射器要严格执行消毒毁形管理制度,使用后选用1000 毫克/升有效氯浸泡 60分钟以上;没有接触人体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毁形后即可回收,放入黄色专用塑料袋内,由总务科使用封闭物品回收车,统一回收,集中消毒毁形处理。
手术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手术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手术中产生的废弃物应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1.严格实行分类收集。
手术使用的一次性手术器械、医用耗材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各种导管等、各种敷料及患者产生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体液、引流物等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手术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标本、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等病理性医疗废物应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医用针头、缝合针、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硬质、防渗漏、耐刺专用锐器盒内。
2.放入垃圾袋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各种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则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混入医疗垃圾,标签上要注明。
5.隔离传染患者或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6.收集的医疗废物放规定场所有盖容器内并注明科室、日期、内容,每日与转运人员分类秤重、双签名交接,防止丢失。
7.在处理医疗废物时要注意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手套。
8.剖宫产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
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9.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医疗垃圾管理制度_医疗垃圾管理制度条例

医疗垃圾管理制度_医疗垃圾管理制度条例医疗垃圾管理制度_医疗垃圾管理制度条例医疗垃圾管理制度篇1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垃圾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垃圾、病理性垃圾、损伤性垃圾、药物性垃圾及化学性垃圾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垃圾可以混入感染性垃圾,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垃圾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垃圾,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垃圾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垃圾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垃圾;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垃圾或将医疗垃圾混入其他垃圾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垃圾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垃圾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垃圾,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垃圾。
医院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

制定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各级各类人员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菌种、毒株的保藏和管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设立《微生物实验室菌种登记表》,其内容包括:菌种编号、菌种名称、菌种来源、保存日期、数量、保存条件、存放位置、保管人。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使用后毁形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使用后毁形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使用后毁形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使用后毁形管理。
2:定义2.1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指经过一次性使用后即需进行处理的医疗器械,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手术刀片等。
2.2 使用后:指医疗器械在医疗过程中完成任务后,不再具备重复使用的条件。
2.3 毁形:指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必要的处理,使其无法再次使用。
3:管理要求3.1 购进环节3.1.1 在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时,需向供应商了解产品的使用后毁形方式和技术参数,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1.2 购进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需有产品标识,便于进行管理和追溯。
3.2 使用环节3.2.1 医务人员在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前,应仔细查看器械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3.2.2 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相关规范进行正确使用,避免造成损坏或浪费。
3.2.3 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需按照医疗机构制定的使用后毁形方式进行处理,确保彻底毁形。
3.3 毁形管理环节3.3.1 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立即收集,并妥善存放在指定的容器中,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3.3.2 指定的容器需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无菌状态。
3.3.3 定期组织对指定容器内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进行集中毁形处理,确保毁形的彻底性。
毁形的具体方式可使用焚烧、破碎等方式,确保器械无法再次使用。
4:相关责任人4.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
4.2 医务人员:负责正确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并按照规定进行毁形处理。
4.3 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理和消毒指定的容器,并协助进行集中毁形处理。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器械管理办法:为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对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管理。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保证患者安全、减少感染风险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理论层面对这一制度进行探讨,并对其实施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分析。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概念及特点1.1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定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是指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过程中,直接用于患者的皮肤或黏膜接触的、无菌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如手术器械、敷料、注射器等。
这类产品在使用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废弃处理,以防止病原体的传播和交叉感染。
1.2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特点(1)无菌性: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在使用前已经过严格的灭菌处理,确保其无菌状态,从而降低患者感染的风险。
(2)一次性: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使用一次,使用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废弃处理,不能再次使用。
(3)专一性: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是为特定的医疗操作设计的,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2.1 保证患者安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严格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的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减少因医疗操作不当导致的并发症和二次感染的发生。
2.3 降低医疗成本合理采购和管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可以降低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细节问题3.1 制度建设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2 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并对采购的产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质量把关。
要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产品的有效期和数量符合要求。
3.3 储存管理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库房存放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库房的环境干净、整洁、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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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销毁处理制度
1、接种单位应有专人负责一次性注射器消毒毁形工作。
2、建立一次性注射器调拨或购入、使用、销毁记录,记录应完整记录,帐物相符。
3、预防接种应使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也可选择规格为1.0ml或2.0ml,针头为5号至7号的标准一次性注射器。
一次性注射器必须是有批准文号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建议首选0.5ml一次性自毁式注射器。
4、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预防接种,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销毁”制度。
5、基层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时,应检查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包装已破损或已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
6、完成接种时,应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放入由坚固材料制成的防刺破的安全收集容器(安全盒)内,并在下次接种前一并上交处理。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7、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可用毁形器进行毁形,或采用手工毁形将针头、针筒分离后,针头可直接放入防刺容器或用钳子夹弯90度以上,注射器用钳子夹断乳头,用含有效氯1000mg/L 的消毒液浸泡60分钟以上。
8、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应集中在乡(镇)卫生院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方法包括焚烧、毁型消毒、焚烧后深埋。
使用安全盒焚烧时,温度应达到800°C以上,以减少空气污染;如无安全盒,也可使用温度(300°C~400°C)较低的焚烧器。
无毁型机和焚烧器的地区,可以采用焚烧后深埋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