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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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会计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入。我国的会计改革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就是会计标准的变化,即由原来适用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制度,逐步转为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同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

2006年财政部推出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2008年底以前,所有非上市金融企业、非上市中央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9年1月1日起,《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农村信用社和全国大部分省( 区、市)的国有企业;到2010年左右,基本实现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目标。

2011年,财政部推出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实施。至此,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已基本建立,它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本准则,它是起“纲”的作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第二个层次是《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它们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本文就小企业及其会计核算特点作些探讨。

一、小企业的范围

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这些的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以上才可以上市发行股票,超出小企业的范围。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这类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现代企业的高级组织形式,是以一个或多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若干个在资产、资本、技术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单位为外围层,通过产权安排、人事控制、商务协作等纽带所形成的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织。

目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是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

针对小企业经济业务,《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方法。有些方法既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又不同于原有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需要准确把握,正确运用。

(一)资产确认、计量方面

对小企业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任何资产减值准备,待实际发生资产损失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的核算增加了农业类小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小企业的存货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对于存货发出时的核算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对于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单设“周转材料”科目进行核算。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面,一是取消了权益法,所有长期股权投资均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二是增加了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长期股权投的核算,并规定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固定资产核算方面,一是规定取得固定资产应当按成本进行计量,还特别规定“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二是明确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如确需加速折旧的,也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同时还规定小企业应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三是未使用“后续支出”的概念,而是分别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支出和改建支出的相关规定;四是增加了生产性生物资产,即农业类小企业的“有生命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无形资产核算的方面,一是增加了“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的规定;二是增加了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并增加了“研发支出”科目进行相关核算;三是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面,《准则》规定“本准则所界定的小企业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二)负债确认、计量方面

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概念,明确指出小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简化了长期借款资本化的会计处理。

(三)收入、费用和利润方面

在收入核算方面,一是删除了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相关内容;二是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是根据结算方式和销售方式规定了七种情况,不再强调风险和报酬转移等原则性规定。在费用核算方面,只是修改了有些项目的名称,如营业费用改为“销售费用”。在利润

核算方面,主要是将利润计算的四个层次调整为三个层次(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四)所有者权益方面

明确提出资本公积是“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接受捐赠和外币折算差额不再形成资本公积,小企业收到的外币投资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时即期汇率折算,不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并且规定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对于盈余公积的核算取消了法定公益金,增加了外商投资小企业按规定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储量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核算。

(五)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方面

《准则》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4个组成部分,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丰富、扩展和修改了附注的内容,如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内容都以表格的形式体现在附注中;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变更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也有相应的调整。

三、小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方法

针对小企业经济业务,《准则》规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方法。有些方法既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又不同于原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需要准确把握,正确运用。

(一)有关会计科目问题

财务会计是以其特有的会计语言通过会计核算向有关各方提供会计信息的管理活动,会计核算离不开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分类核算的项目,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化,是最基本的会计语言单位。新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原有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不同点之一就是有关会计科目的变化,有些会计科目不再使用,如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产品、待摊费用、存货跌价准备、预提费用、其他应交款、待转资产价值等。有些科目名称和内容都发生了变化,如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被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取代,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被应交税费科目取代,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材料科目改为原材料,同时还增设了部分新的会计科目,如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累计摊销、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时,应使用新的会计科目,以确保会计信息的一致性。

(二)几个会计要素项目的核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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