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桩(冲击钻)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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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DBT04-2008-

碧桂路德胜路立交工程

钻孔桩(冲击钻)劳务分包合同

中铁电化局西铁建设公司顺德碧桂路项目经理部

二00八年七月

钻孔桩施工合同

甲方:中铁电化局西铁建设公司顺德碧桂路项目经理部

乙方:浙江山水建设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顺德公路4标段桥梁钻孔桩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顺德公路BT项目碧桂路、德胜路立交桥梁桩基工程

1.2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碧桂路、德胜路立交

1.3工程内容:钻孔灌注桩施工

1.4工程范围:根据甲方施工计划统筹安排

1.5工作内容:

①钢筋笼吊装,井口焊接(不含吊车及费用)。

②人工配合桩基检测。

③成孔灌桩:钻机进出场、埋护筒、钻孔、清孔、机械调遣费、临时驻地、下试笼、下导管、灌注混凝土、泥浆外运,碴土合理规范堆放以确保工地文明施工等,钻孔桩成桩的一切机械、材料、人工费用均在合同包价内(不含吊车)。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2008年07月20 日;完工日期:2009年1月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个月

2.2合同工期只是指明本合同工期总的日历天数,开工和完工日期为拟定。具体开工日期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进场开工。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确保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2一类桩95%以上,杜绝三类桩。

3.3满足业主对工程质量的其它要求。

第四条安全目标

4.1安全目标:消灭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消灭重大和一般安全事故。

4.2乙方应对自己的全部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前甲方技术人员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乙方及乙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3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照安全技

术交底施工,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在施工期间无条件接受甲方正常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乙方应及时整改。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合同价款内容:

双方议标协商的项目综合单价,包含了本项目施工中所需的设备费、劳务费、材料费(钢筋、混凝土除外)、安装费、维护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和本工程中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以及施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2合同价款清单

1、φ1.2成孔灌注桩,单价449 元/米;

2、φ1.5成孔灌注桩,单价619 元/米;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包括了乙方为完成第一条(1.5)所列全部工作内容,单价内不含税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6.1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6.1.1在整个工程实施期间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有指挥和管理权。

6.1.2负责施工图的审核及技术交底。

6.1.3负责申报设计变更和对业主的验工计价。

6.1.4指导施工项目间的工序衔接。

6.1.5对乙方驻工地代表在施工期间中组织不力,影响工程建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驻地代表。

6.1.6由于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人员、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检查工程师有权拒绝收方计量和验工计价。

6.1.7甲方负责桩位放样、交桩、定期复测。

6.1.8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归档、保存。

6.1.9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进行奖罚。

6.1.10由于乙方组织不力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对甲方总工期有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1.1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主便道,工程大电的布置,乙方负责从拉线挂表计量(Ⅱ级箱距现场不大于100米),电费单价以当月供电局收费单价为准,从乙方施工结算中扣除。施工用水甲方就近提供水源(距现场不大于100米),乙方自行解决(抽水电费甲方承担)。

6.1.12 甲方负责地面障碍物和地下管线的拆除和迁移。

6.2乙方责任和权利

6.2.1签订合同后,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具、材料进场。

钻机总数量不得少于8台,根据甲方计划分期分批到场。

6.2.2按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及施工图(含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规范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监察工程师及甲方人员的指令,全面保质量、保安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乙方对合同工程的质量、安全、验收负全面责任。

6.2.3自觉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的施工统一指挥和管理,自觉处理好与业主驻地代表及监理的关系。接受甲方现场指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代表对现场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6.2.4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林木和环境。

6.2.5钻机进场后,达到开钻条件,甲方5日内不能安排乙方施工,双方协商后乙方可以撤走部分机械设备,撤走后,如需再上机械,二次进场的机械设备运费由甲方承担。

6.2.6乙方必须配备技术人员,在甲方交桩后完成桩位控制和一般标高测量;负责施工中钻孔记录的填写,制作施工涉及的钢筋试件并进行送检,每台钻机至少配备一名技术人员和一名试验人员。随时测定泥浆的各项指标,确保正常施工。

6.2.7乙方配合施工中的测量放线、交接桩,配合布置护桩,并进行保护,协助甲方进行控制点复测及监控量测工作。乙方技术人员配合甲方技术人员完成其它相关技术工作。

6.2.8 乙方必须在正式合同签订同时提交总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交纳给甲方。机械、人员进场后,能满足甲方正常施工生产后,一个月后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标准

7.1全部工程必须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组织施工。

7.2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及验收标准,且合格率达到100%,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凡不按“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甲方责令其停工处理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作调整。

7.3 其他技术要求

7.3.1根据地质条件在不违背甲方统一安排布置的前提下自行安排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7.3.2钻孔灌注桩所用相关辅助材料,需报相关质量证明材料及进场材料试验合格证明,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场。

7.3.3 钻孔灌注桩成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桩沉渣厚度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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