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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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一、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应由经管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经管医生须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

二、《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送医院感染管理科,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接表后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归档。

三、发现在同一病区3例以上的相同感染病例,应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发生爆发流行,对不及时报告与隔离的个人与科室按规定处理。

四、疑为医院感染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送检,已留标本者,在转科后标本报告阳性,并确诊为院内感染者,由转出科室补填登记表。

五、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进行漏报调查,漏报与隐瞒不报,每例扣50元。

六、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统计、分析,并作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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