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嘉兴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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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因意外事故或者职业病导致的伤害,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赔偿标准是衡量农民工受到工伤损害程度的重要依据。

下面是关于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国家农民工工伤赔偿制度概述国家对于工伤的赔偿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方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成。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可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二、农民工工伤赔偿的基本内容农民工工伤赔偿包括两部分:一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因工伤治疗的费用;二是伤残赔偿金,用以补偿农民工因工伤导致的伤残程度。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农民工工伤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自付基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情况下,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报销,并根据不同等级的医院进行限额报销。

2. 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农民工的伤残程度、工资以及工龄等因素进行计算,以补偿农民工因工伤导致的伤残损失。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一般按照国家的伤残鉴定标准和相应的补偿比例进行,确保农民工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三、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适时对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调整。

目前,一般的调整方式是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调整,确保农民工获得公平合理的赔偿。

四、相对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保障农民工权益,逐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主要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支付,并由社会保险基金来承担。

这种制度的建立为农民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使他们在发生工伤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总结:农民工是我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是社会的应尽责任。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实施和调整要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农民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够获得充分的赔偿,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和管理,提高农民工的权益意识和法律意识,为他们提供更好的保护与服务。

农民工工伤保险计算规则

农民工工伤保险计算规则

农民工工伤保险计算规则主要依据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而定。

这些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依据实际支出确定。

2.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依据社平工资的30%到50%计算。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根据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如下: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7%;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3%;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1%;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8%;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6%;七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3%;八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1%;九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十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

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5.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依据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6.劳动能力鉴定费依据实际支出确定。

此外,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的计算公式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文档模板一、前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以匡助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且在发生工伤时知晓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金额。

二、什么是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雇主需要支付给农民工受到工伤所致的医疗费、伤残津贴金、抚恤金等费用的金额标准。

三、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规,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内容:1. 医疗费:包括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等直接与伤情相关的医疗费用。

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不设上限。

2. 伤残津贴金:伤残程度评定高于3级的农民工,可以获得由社会保险基金提供的伤残津贴金。

津贴标准为基础养老金的60%。

严重伤残还可以享受月度生活津贴金。

3. 抚恤金:对于因工致残或者死亡的农民工,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数额为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至30倍不等。

四、如何计算农民工工伤赔偿金额农民工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1. 医疗费:雇主按照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支付,不设上限。

2. 伤残津贴金:由社会保险基金提供,津贴标准为基础养老金的60%。

3. 抚恤金:一次性支付,数额为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至30倍不等。

五、注意事项1.在发生工伤时,及时报告公司并寻求及时医疗救援。

2. 雇主应向工伤人员及其家属介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匡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如有争议,可以向有关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六、总结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 农民工:指在农村从事非农业劳动的人员。

2.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发布的法规,制定了工伤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或者由劳动者提供的在用人单位处从事工作的协议。

2. 伤残津贴金:由社会保险基金提供的,对因工致残的职工进行补偿的一种福利。

农民工工伤赔付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付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付标准中国的农民工工伤赔付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来规定的,按照这个标准,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意外,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下面是农民工工伤赔付标准的详细介绍。

首先是工伤医疗费。

农民工在工作遭受意外伤害后,工伤保险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

按照规定,农民工因工致残或者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并且支付的比例在60%到90%之间,具体比例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

其次是工伤失能抚恤金。

对于因工致残的农民工,工伤保险会给予一次性失能抚恤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失能抚恤金的金额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工伤程度,农民工的失能程度越高,获得的抚恤金越多;二是基础应待遇,该待遇由当地人社部门根据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标准确定,不同地区的基础应待遇有所差异。

再次是工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对于因工死亡的农民工,工伤保险会给予一次性工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用。

工亡抚恤金的金额也是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工伤程度,工伤越重,获得的抚恤金越多;二是基础应待遇,同样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

丧葬费用则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文化习俗来确定。

最后是伤残津贴。

对于因工致残的农民工,在治疗期满后,如果尚有劳动能力,但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获得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的具体数额由当地人社部门根据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标准和伤残程度来确定。

综上所述,中国的农民工工伤赔付标准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失能抚恤金、工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以及伤残津贴。

这些标准的具体金额由当地人社部门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来确定,以保障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意外时的合法权益。

浙江农民工工伤标准

浙江农民工工伤标准

浙江农民工工伤标准浙江农民工工伤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伤认定条件、工伤待遇和补偿标准。

一、工伤认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遇到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工伤:1. 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或者患职业病;2. 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突发疾病需要医疗期间;3. 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突发因公疾病需要治疗期间;4. 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公事故需要护理期间。

二、工伤待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享受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1. 工伤医疗费用补偿:按照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偿,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2. 工伤先行支付: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或其支付途径先行垫付一定比例的工伤待遇;3. 工伤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和所受工伤工种确定,核定为月人员工资的60%至100%不等;4. 工伤死亡补助金:根据死亡原因、扶养关系等因素确定,核定为月人员工资的30%至60%不等;5. 丧葬费: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6. 工伤康复费用:提供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康复服务。

三、工伤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待遇和补偿标准主要按以下方式确定:1. 医疗费用的补偿标准:根据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偿,参照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价格、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等因素确定;2. 伤残津贴的核定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所受工伤工种确定,核定为月人员工资的60%至100%不等;3. 死亡补助金的核定标准:根据死亡原因、扶养关系等因素确定,核定为月人员工资的30%至60%不等;4. 丧葬费的补偿标准:根据规定的标准进行统一补偿;5. 康复费用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康复机构的费用标准支付康复费用;6. 工伤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根据用人单位职工的工资核定标准和工伤等级、工伤程度等因素确定工伤补偿金的支付金额。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浙江农民工在遭受工伤后可以享受医疗费用补偿、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丧葬费等一系列工伤待遇和补偿。

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

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

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是根据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岗位所受到的伤害程度和伤残程度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受到伤害程度的计算:伤害程度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个人伤害或职业病的程度。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基本标准(试行)》,伤害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个等级。

具体的伤害程度由医疗机构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评估确定。

2. 劳动者伤残程度的计算:伤残程度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永久的、不可逆转的伤残程度。

劳动者伤残程度的计算采用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评定,分为一级至十级,一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十级为轻微伤残。

3. 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工伤赔偿金包括两部分:一是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二是治疗伤病费用。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月平均工资 ×赔偿比例×伤残程度。

其中,月平均工资一般是根据劳动者过去12个月的工资计算得出,也可以根据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实际的工资来确定。

赔偿比例根据伤残程度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各类伤残程度的赔偿比例如下:- 一级伤残:60%;- 二级伤残:50%;- 三级伤残:40%;- 四级伤残:30%;- 五级伤残:25%;- 六级伤残:20%;- 七级伤残:15%;- 八级伤残:10%;- 九级伤残:5%;- 十级伤残:2%。

治疗伤病费用的计算根据劳动者实际的医疗费用来确定,由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医疗机构核定。

以上是对农民工工伤赔偿计算的简要介绍,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还受到地区、行业等因素的影响,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进行具体的计算。

农民工工伤的赔付标准

农民工工伤的赔付标准
农民工是我国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他们为城市的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然而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

那么,一旦发生工伤,农民工应该享有怎样的赔付标准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并且对农民工发生工伤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等。

工伤医疗费包括因工伤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康复和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参加工伤保险,为农民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再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付。

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
定,为农民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总的来说,农民工工伤的赔付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来规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一旦发生工伤,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等。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付。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农民工工伤赔付标准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让工伤赔付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1. 引言农民工是指从事农业劳动的工人,他们在生产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伤害风险。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我国制定了工伤赔偿标准,以确保受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2. 工伤赔偿标准概述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程度和相关损失来确定的。

工伤赔偿标准包括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

下面是对每个具体赔偿项目的详细介绍。

2.1 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和治疗、恢复期间的医疗费用来确定的。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工伤保险日平均工资×工伤治疗、恢复期间的实际天数。

工伤保险日平均工资可以从国家统计局获得。

2.2 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和工人的职业年限来确定的。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伤残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标准×10×职工工资指数×(1+从业年限×0.5%)。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由国家规定。

2.3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是根据工伤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工人的职业年限来确定的。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月金额×240×(1+从业年限×0.3%)。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月金额由国家规定。

2.4 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诊断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等。

3. 附件列表本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工伤保险日平均工资计算标准附件二: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附件三: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月金额表4.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伤保险:指根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其职工购买的保险,旨在保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的合法权益。

2. 职工工资指数:指职工工资的指数,用于计算伤残赔偿金和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伤赔偿标准农民⼯⼯伤赔偿标准有医疗保险待遇和伤残保险待遇两⽅⾯标准。

下⾯店铺⼩编将详细介绍这两⽅⾯标准。

⼀、农民⼯⼯伤赔偿标准有哪些1、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从⼯伤保险基⾦⽀付,该治疗⼯伤所需费⽤需要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伙⾷补助费⼯伤住院期间,本单位因公出差伙⾷补助标准的70%。

(三)⾷宿交通费依据本单位职⼯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伤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要求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因⽇常⽣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其费⽤由⼯伤保险基⾦⽀付。

(六)停⼯留薪⼯资⼯伤停⼯留薪原⼯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付。

停⼯留薪期⼀般不超过12个⽉;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伤职⼯在停⼯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伤医疗待遇。

(七)⽣活护理费(1)标准:完全不能⾃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平均⼯资的50%⼤部分不能⾃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平均⼯资的40%部分不能⾃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平均⼯资的30%(2)要求:在停⼯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活护理的,从⼯伤保险基⾦按⽉⽀付⽣活护理费2、伤残保险待遇(1)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级伤残为27个⽉的本⼈⼯资,⼆级伤残为25个⽉的本⼈⼯资,三级伤残为23个⽉的本⼈⼯资,四级伤残为21个⽉的本⼈⼯资;(⼆)从⼯伤保险基⾦按⽉⽀付伤残津贴,标准为:⼀级伤残为本⼈⼯资的90%,⼆级伤残为本⼈⼯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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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嘉兴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嘉兴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嘉兴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

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

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四、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
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
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
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六、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
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
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八、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
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
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
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
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
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
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2、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伤残就业补助金。

嘉兴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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