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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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醒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

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专人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6、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

7、每两年对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并进行建档管理。

8、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特殊困难,应给予特殊劳动保护。

9、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执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方针,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待遇,不得隐瞒或欺骗。

2、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应与职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3、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和建议及时如实告知职工。

4、在本单位醒目地点设立公示栏,公布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监测、评价结果。

5、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应急处理措施。

6、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1、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8篇)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8篇)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2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6.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____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篇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为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禁留长指甲,上班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摘除手套后应当清洁双手后,再进行其他操作。

二、临床科室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门诊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感应式。

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三、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建议采用液体皂或医用洗手液。

四、可选用纸巾、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

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一用一消毒。

五、洗手指征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5、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六、洗手时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拇指、腕部,时间不少于10—15秒,流动水洗净。

七、手消毒指征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者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八、外科刷手应用刷子蘸洗涤剂将指甲内污物刷净,并洗净双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剂刷手或泡手。

刷手或泡手时间必须符合要求。

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九、外科洗手后使用无菌巾擦手,盛装无菌巾的容器应当干燥、灭菌。

十、用于刷手的海绵、毛刷及指甲刀等用具应当一用一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洗手池应当每日清洁。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爱岗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较新13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一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二(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采取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醒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

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专人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6、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

7、每两年对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并进行建档管理。

8、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特殊困难,应给予特殊劳动保护。

9、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执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方针,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待遇,不得隐瞒或欺骗。

2、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应与职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3、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和建议及时如实告知职工。

4、在本单位醒目地点设立公示栏,公布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监测、评价结果。

5、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应急处理措施。

6、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1、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了在生产过程中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证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和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匹配及资质1)公司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设立相应的劳动卫生管理组织和专(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

2)公司任命管理职业健康人员,应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2、医疗、健康设施与服务1)依据风险评价在工作场所设置足够的急救箱,并对现场急救箱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2)工作现场设置相应的卫生设施,在生活区设立垃圾筒,且定期清理垃圾,同时为员工发放香皂盒毛巾等卫生用品。

3)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可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应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4)定期对职业卫生设施、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与校验,保证职业卫生服务,卫生设施充分且有效。

3、药物及相关物品的控制1)配备必要的满足许可制度要求的药物及相关物品。

2)药物的派发与使用按照标准进行控制与检查,不得经非专业人员滥用药物。

3)过期药物应及时进行处理。

4、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1)加强员工体检制度,发现患伤寒、痢疾等传染病时要及时调离、治疗。

2)加强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加强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3)保证必要的营养供给,合理安排生活作息制度,有计划的进行预防接种。

5、员工职业卫生的管理1)新职工岗前、职工退休前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健康检查结果存入职工卫生档案。

2)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工作人员在换岗前应进行体检,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并将健康检查结果归入职工卫生档案,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对不符合特种工序身体要求的,要及时调换工种。

4)建立健全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7篇)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7篇)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质量,使健康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范围适用于重庆市卫生局批准本中心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三、职责1.门诊部负责临床项目的检查诊断工作;2检验部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检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督。

四、程序(一)检测、检查方法1.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己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文献的方法;2.使用的技术标准应现行有效;(二)检测、检查质量控制1.仪器设备质量控制(1)制定全年仪器设备检测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2)与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由具有检测资格的计量部门检测和或按自校规程自校;(3)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要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4)应有明确的标识表明每一台仪器所处的校准状态;(5)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2.检测工作质量控制(1)采样应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使采集的样品能在数量、时间上正确反映被测样品浓度的水平;(2)样品采集完成后,按样品保存要求;(3)检验部检测工作按国家有关流程有效进行;(4)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

方法、仪器故障、停水、停电等),应立即停止检测。

(5)检验结果的复检,由检验人员说明理由,查找原因,经检验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必要时,科主任可指定他人进行复检。

(6)定期参加市级及国家检验科室间质评,以保障检测质量。

3.检查工作质量控制(1)健康检查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检查人员应依据健康检查标准,结合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3)检查应规范,如实记录,并由检查医生签名;(4)为鉴别诊断或其他原因需将患者转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者直接转至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5)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5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

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职责和管理要求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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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____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____,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生产和资金计划,提留____,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给予资____证。

3、加强防尘措施。

采取密闭、通风、防尘的办法减少和杜绝作业员工接触粉尘的机会,加强对维修车间的防护,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

4、为员工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为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5、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要制定本公司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7、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8、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9、公司在录用有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方提供指定的____部门出具的体检证明,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检查。

10、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业。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害岗位员工和从有害岗位调到一般岗位的员工,在终止合同或调离前要进行有害岗位离岗前健康检查。

12、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和相关资料由各公司建档保管,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员工。

13、在设备大、中修时,要同时将改进和检修劳动防护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列入各项设备检修之中。

14、公司要定期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记录结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职业卫生监测的同时要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检查纪录。

15、公司职业病防治专职或兼职人员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定期与认证的职业____部门取得联系,____人员进行体检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16、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休或调离职业危害岗位员工的健康监护档案要封存保管,保存期限一年。

17、职工在离岗或退职后,有权索取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管理人要如实提供。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二)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建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____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卫生管理各部门职责:3.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项目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经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3劳资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5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内容与要求4.1总则____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在业务上纳入公司安全部管理。

4.1.2安全部需配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进入生产现场了解情况,索取有关资料,生产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真相。

4.1.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充分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保护女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健康。

4.1.4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必须就地组织抢救治疗,并在事故发生的七十二小时(重大急性中毒事故应在二十四小时,重大急性中毒事故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或急性中毒三人以上的事故)内向所在地劳动卫生监督机构及企业主管部门及当地劳动部门报告4.1.5确保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评价、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相关费用。

4.1.6患职业病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4.2职业健康监护4.2.1职业健康体检(1)按结合生产实际对职工实行上岗前、换岗前、退休前及有关特定体检,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职工的体检由安全部、医院会同劳资部、公司工会结合用工安排协同制定体检计划。

(3)上岗前体检。

新上岗的员工需上岗前进行体检。

(4)换岗前体检。

因工作需要进行换岗的员工需进行体检。

(5)退休前体检。

到年龄退休的员工需进行体检。

(6)特定的体检。

司机,接触粉尘、噪声和危险物品处理人员需定期体检。

(7)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室,保管保存相关档案资料。

____公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放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____公司对接触有毒有害工种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危害严重的应每年检查一次,疑似放射损伤的人员或诊断为放射性疾病的员工,每年须检查一次,并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或由职工医院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职业健康体检。

4.2.5员工在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外出检查、应按出差处理。

检查者如需进一步住院治疗,需有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防治研究所出具住院证明,住院期间,不在享受出差待遇,住院天数超过三十天(含),停发住院期间奖金。

4.2.6员工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后,公司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职业病待遇。

____公司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定期轮换。

____公司一旦发现传染病例,必须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及时通报公司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使得病情在最小范围内得到有效的控制;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4.3职业危害检测4.3.1粉尘、毒物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有害物质强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每六个月测定一次,经验收认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强度未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一年测定一次。

4.3.2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进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四级"检查制度。

4.3.3对职业危害检测出的异常指标进行分析,找出产生的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努力降低和减少职业危害的产生。

____公司安全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辐射、水污染等职业危害的检测工作,并做好数据存档。

4.4职业危害控制4.4.1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工业设计卫生标准,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2防尘技术措施。

4.4.2.1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mg/m3以下),严禁干式作业。

4.4.2.2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加强对通风除尘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并建立操作、维护、检修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未经公司安全部同意不得停止运行或拆除防尘设施。

4.4.2.3凡进入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4.4.2.4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防尘知识教育,对新上岗职工需从事粉尘作业的,公司各级安全教育必须要有防尘知识内容,并经考试合格后可从事粉尘作业。

4.4.2.5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当实行清洁生产,经常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地面润湿,以减少二次扬尘。

4.4.2.6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10mg/m3的产尘点或职工个体呼吸粉浓度超过5mg/m3时,由单位主管生产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并将分析报告报公司安全部。

4.4.3防毒技术措施4.4.3.1依靠科学技术,改革工艺,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禁止使用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加强通风。

4.4.3.2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防错误操作,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4.3.3消除或减少铅毒发生源,降低生产环境空气中铅烟浓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0.03mg/m3以下。

4.4.3.4在那些通风不良的电焊作业场所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等措施,使空气中锰烟浓度降低到0.2mg/m立方以下,有锰烟作业场所内严禁吸烟,喝水,进食。

4.4.3.5喷漆时,用采用密闭的操作或局部抽风排毒等综合性预防措施,使苯在空气中的浓度下降到国家卫生标准(40mg/m3)以下(甲苯、二甲苯为100mg/m3)。

4.4.3.6在进入密闭的场所,如地下室、油罐等环境工作时,应戴防毒面具。

4.4.3.7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有害物质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放射不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害大与毒害小的应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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