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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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设备及机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进一加强广播电视台设备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2.台上一切设备属于单位公共财产,由台上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任何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3.建立全台设备管理登记簿和设备使用登记簿,对采、录、制、播设备入帐登记造册,每年定期清点。

4.对违犯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二.设备管理

1. 台上设备分机房固定设备和采访设备两部分。机房设备包括制作机房的非线性编辑线、监视器,录音室话筒,演播室话筒、字幕提示器,播出机房的硬盘播出系统等。采访设备包括摄像机、录音笔、话筒、三角架、充电器、电池、摄像包等。

2.机房内的设备,未经主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拆装、搬迁和移动。

3.借用机房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并到设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后,方可领出。

4.禁止非工作人员上机操作,外来人员如实习需要上机操作,需经过台上主管领导的批准方可进行。

5.不得在机房设备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游戏、上网等)

6.坚持“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使用人必须按使用说明操作设备,保持设备表面清洁卫生。机房内设备要及时填写设备运行日志,采访设备要定期检查,如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维修。

7.采访设备的领取人即为设备使用的责任人,要妥善管理设备、不得私自借用。由于当事人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摄像机及附件(如三角架、话筒、线、灯具、管线、托板、充电机、电池)外观变形,镜头盖等丢失、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新件必须达到台里规定档次。

8.采访设备正常工作日期间由领取人管理,节假日(国庆、春节)除值班人员外统一交回,由台上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如果有事请假应将采访设备交回到分管台长或管理人员处。

三.机房管理

1.工作人员要严格尊守机房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不允许在机房里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未经主管领导允许,利用台上设备做工作以外的事情,一经发现,按照台上制度作以处罚。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广播、电视录音、制作、播出机房,特殊情况经台上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3.要时刻保持机房内卫生干净整洁,禁止吸烟,禁止将食品、易燃品等带进机房。

4.未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在机房电脑上安装其它软件,不得改变设备设置。

5.严格尊守保密制度,机房电脑内的数据资料,软件属于单位,未

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拷贝和外借. 禁止使用未经杀毒的优盘和硬盘等存储设备

6.要做好机房内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四.违章处罚

1.工作人员若有违犯上述管理规定,将处以10至50元处罚。

2.对人为损坏器材和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对于由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经台委会研究后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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