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腐败表现及防治对策
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一、引言腐败问题作为社会问题中的高发问题之一,一直以来都屡见不鲜。
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更是严重。
本文将对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力求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1. 腐败问题的定义腐败问题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权获取私利或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它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对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2. 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特点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1)贪污行为普遍存在:贪污是基层群众身边最常见也最直接的腐败行为。
公职人员往往通过侵吞公款、挪用资金等手段获取私利。
(2)权力寻租现象严重:基层政府的权力相对较小,但是往往也是权力寻租的主要对象。
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比较普遍。
(3)不作为与乱作为并存:一方面,有部分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提供公共服务,导致了基层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一些公职人员乱作为、搞形式主义,严重干扰了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3. 影响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原因(1)体制机制不完善: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有关。
一方面,基层政府的资源有限,公职人员的工作条件较差,容易引发腐败问题;另一方面,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2)工作环境与社会风气的影响: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也与工作环境和社会风气的影响有关。
一方面,基层公职人员经济收入相对较低,工作压力大,容易受到利益的诱惑;另一方面,社会风气的不正之风、价值观的扭曲也使得腐败问题易发生。
4. 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危害(1)损害民众利益:腐败行为导致公共资源被侵占和浪费,使得民众的利益无法得到实质性保障。
(2)打击经济发展:贪污腐败等行为不仅使得公共财政损失惨重,而且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基层干部违反党纪国法、利用
职权谋取私利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风廉
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本文就基层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
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规收礼、红包、消费卡等物品。
一些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红包等,存在不正之风。
2.挥霍公款。
一些干部利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消费,
挥霍公款,损害公共利益。
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一些单位干部配备的公务用车过多,存在私人使用、违规使用等问题。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
一些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存在腐败行为。
二、整治方案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需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入手。
1.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在下步工作中,总结基层腐败治理工作的典型做法

在下步工作中,总结基层腐败治理工作的典型做法在下步工作中,总结基层腐败治理工作的典型做法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腐败治理一直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特别是在基层单位,腐败问题更为突出和复杂。
总结基层腐败治理工作的典型做法,对于有效防范和打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基层腐败治理工作的典型做法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在基层腐败治理工作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执政能力,从根本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基层党组织不够健全,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淡薄,导致了一些腐败问题的出现。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修养和管理能力,是治理基层腐败的重要途径。
二、强化基层监督,建立有效问责机制在基层单位,腐败问题往往藏污纳垢、黑暗无光,需要加强基层监督,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
只有通过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才能有效地治理基层腐败。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查,对于发现和制止腐败行为至关重要。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于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依纪问责,形成震慑。
三、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反腐意识在基层腐败治理工作中,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反腐意识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通过深入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才能够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的反腐合力。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反腐意识,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氛围。
这样可以形成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有效治理基层腐败。
总结回顾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基层腐败治理工作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做法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积极推进这些工作,才能够有效治理基层腐败,保持党的纯洁性,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行政执法领域是指所有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行政部门。
近年来,尽管各级对行政执法领域的腐败现象的治理力度日益加大,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一、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行政执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执法过程腐败。
这是由于一些执法部门和人员为了单位或个人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因主观故意而产生的一种腐败现象。
表现为:1、执法不严。
一些执法人员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有利害关系的人执法较松,办“人情案”,不能做到对同样的违法行为用同一尺度执法,特别是对一些政府单位的违法行为,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处理。
还有的不按照法定程序执法、随意性大。
2、执法不公。
一是对多个违法行为的处罚该并罚的不并罚,或只处罚一种违法行为;二是定性不准,处罚不当。
如对某些违法行为本应适用此类行政处罚而用彼类行政处罚,或不能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该从重的不从重,该从轻的不从轻,该免除的不免除;三是滥用自由裁量权,对罚款的幅度把握不准。
这些都使得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不公平。
3、以罚代法。
当前一些执法单位特别是基层执法单位,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单位经费得不到保障,这样,一些执法单位的执法目的就是为了收费和罚款,多数情况通过罚款代替执法,通过罚款一了百了。
4、大案小办。
领导干部或执法人员为了各种利益,故意将大案件化小或是不移送,或把一般程序的案件当做简易程序案件来办;对涉案金额大的案件,以及复杂疑难的案件不做深入调查,以查无实据来敷衍;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按法律程序及时移送,或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5、行政不作为。
一些执法者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敢管理,以及对相对人寻求权益保障的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等。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逐渐加大,但问题依然存在。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政府的决策实施、民生保障、社会稳定都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治。
本文将针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出一些可行的整治方案。
一、加强制度建设1.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定期对基层治理体系进行评估,完善基层工作机构设置,细化职责和权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强化社区自治。
2.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基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制度,建立警示教育和问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岗位责任追究。
3. 加强公开透明:加强政务公开,建立基层信息公开平台,保证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做到政府信息透明。
二、加强教育培训1. 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加强基层干部人才培养,培养素质更高、实操能力更强的干部,特别是注重基层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的依法办事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其行为合法合规。
3. 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他们的廉洁自律自我约束意识,加强责任担当和服务意识。
三、加强联防联控1. 加强部门合作: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防止各部门之间的漏洞,加强工作检查和反馈机制。
2. 强化群众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监督,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加强群众举报和反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3. 建立网络监管:逐步建立基层工作的IT管理平台,建立远程监管机制,监测基层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加强惩治力度1. 加大惩治力度: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决惩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惩治机制,提高惩治力度和效果。
2.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基层公职人员黑名单制度,建立相互惩戒机制,形成制约和震慑效果。
3. 重视刑事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法犯罪的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其刑事责任。
多措并举防治结合大力加强基层“微腐败”问题治理——营山县脱贫攻坚工作调查报告

多措并举防治结合大力加强基层“微腐败”问题治理——营山县脱贫攻坚工作调查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今年7月至 10月,我局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全员出动,在全县大力开展了2018 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审计调查,对全县53 个乡镇、20 多个县级部门和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计调查,深入揭示脱贫攻坚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扶贫领域基层“微腐败”, 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力度,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纪律作风整顿,保障了扶贫资金安全。
一、脱贫领域基层“微腐败”的主要表现脱贫领域“微腐败”涉及脱贫攻坚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比较典型的主要有骗(套)取扶贫资金、虚报冒领、公款私存、优亲厚友等形式。
(一)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一是骗(套)取扶贫资金。
个别村在苗木采购过程中,通过编造虚假资料、违规操作、虚高价格、虚假验收、无依据付款等手段,骗取国家扶贫资金;个别村用同一份发票列支不同的项目支出,虚列支出套取扶贫资金。
二是违规占用小额信贷资金及存款利息。
个别村干部及家属代贫困户申请小额信贷资金后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均据为已有。
三是违规使用扶贫资金。
个别贫困户脱贫后,继续占用公益性岗位,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个别贫困村利用“三边资金”替帮扶人员支付坝坝宴费用。
(二)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
一是违规发包工程。
调查发现,普遍存在对项目承包人资质审查不严格、向无资质的自然人发包工程、指定工程承包人、拆分项目规避比选或竞争性谈判等问题。
二是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部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和管理费用,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个别单位不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图纸施工,不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项目进行整改。
三是工程不验收或验收不真实。
普遍存在工程项目不验收即按合同价款支付工程款,或在验收过程中走过场、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导致多支工程款。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积极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但总体而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监督工作存在“盲区”。
从目前党内监督的现状看,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乡镇基层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成为一个“看得见的监督不了,监督得了的看不见”的监督“盲区”。
中央和省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并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巡视工作,而县市以下的巡视工作大部分都是由临时性的检查所代替,比如每年开展的治理“节日病”的巡视检查,没有一种稳定的、规范的、权威的制度,更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目标,巡视督察效果很难显现。
2、党风廉政教育经费不足。
中央纪委提出的“大宣教”格局的形成在基层很难实现。
主要是由于党风廉政教育的对象的年龄、层次不同,社会经历、文化素养不同,是一个庞大社会群体,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必须寓教寓乐,制作公益难开展工作。
5、群众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党章》、《劳动法》、《工会法》以及《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等都有关于“权利”的规定。
但这些由法律和法规赋予的政治权利或民主权利,在基层单位尚未得到很好的尊重和保护,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自上而下的“侵权”行为。
基层单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着“重义务”“轻权利”的倾向,无论“红头文件”还是“领导讲话”,绝大部分篇幅都是要求干部职工如何履行义务的,很少强调如何行使权利。
二是自下而上的“弃权”行为。
有相当数量干部职工的政治权利意识和民主权利意识还处在“朦胧”状态,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在政治上享有哪些利,也不珍惜这些权利的存在。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

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微腐败”实际人数不少,潜在数额不低,危害严重,查处不易,就更需引起足够重视。
对基层干部和党员的纪律教育要到位,让他们自觉保持清醒头脑,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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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对策一近年来,万载县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
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
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漠视群众“高高在上”。
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克扣截留,套取资金。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但是,个别地方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
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手段翻新,消费隐蔽。
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组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在公车使用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以权谋私,作风腐化。
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
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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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腐败表现及防治对策基层政府腐败表现及防治对策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各方面都有与时俱进的变化,但是腐败问题始终未能根绝,特别是基层政府腐败,表现尤为突出。
腐败分子利用政策、法规的漏洞,徇私舞弊、贪污贿赂;或是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任人唯亲;或是占着“山高皇帝远”的优势,过着极度奢侈、浪费的生活。
因而严重破坏了党在老百姓心中的威望、损坏了政府自身形象;同时也抑制了基层经济发展、造就社会不正之风。
这些表现形式和后果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基层领导干部缺乏理想信念、法治观念淡薄;人事制度存在漏洞;有效监督难以实施;工资偏低、福利待遇不全;政府内外缺乏良好的文化气氛。
为此,应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防治,首先,对基层官员定期培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对官员的选聘、考评、培训制度;其次,建立独立反贪组织,强化监督力度;建立工资与福利待遇的配套机制;最后,营造良好的文化气氛(建立基层新闻联合社,搞好各种宣传工作,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以行政道德为准则,选拔企业高层人员参政入职;加大对基层政府官员及村民的教育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关键词:基层政府腐败基层新闻联合社反贪组织引言:腐败是全国人民不懈努力而又难以解决的“绝症”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被腐败侵蚀,形成贪官比比皆是而清官则凤毛麟角的普遍现象。
腐败能侵蚀一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使国家不能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时,也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形成严峻的政治挑战。
据法制日报报道【1】:2009年腐败现象呈现出一大特点:向两头发展的趋势,一方面,涉案人员级别升高、涉案金额增大、‘群蛀’现象严重;另一方面,向基层渗透、向非领导干部人员渗透。
依据此种现象,文章就追随腐败现象向基层渗透、向非领导干部人员渗透的线索,顺藤摸瓜,分析基层政府腐败的表现形式及原因,最后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一、基层政府腐败的表现形式(一)在利用政策、法规上,徇私舞弊、贪污贿赂随着改革的深入,在徇私舞弊上,基层政府腐败活动往往借“改革”之名滋长蔓延,具有很大的迷惑性。
表现出各种形式,有包庇犯罪的、有维护职务的、也有谋取私利的。
在包庇犯罪事实上,1993年1月至4月,宁乡县检察院在市院的参与指导下,迅速查清县公安机关侦查大队副队长刘腊明,在任职期间,处理周红兵强奸案过程中,就有包庇犯罪事实、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立案后,人民法院以徇私舞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2年【2】。
在维护职务不合理现象上,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薛庄镇白马峪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时,鉴于农民大部分不识字的情况,由镇政府领导班子“代劳”执笔,最后竟出现被选举人还是原村委干部(不是集体所期望的人选),出现明目张胆的维护地方官职务的现象。
在谋取私利上,四川省平昌县某乡某村的“村官”集体享受“农村低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引起了当地村民强烈不满,乡镇官员也坐视不管、睁一只眼,不一只眼、得过且过。
法律规定,有关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利用职权庇护非法活动的,因给予行政记过和降级处分,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可近年来,这种行为在基层政府屡见不鲜,而且比往年更为突出、恶劣(法制频道报道)。
随着改革的深入,在贪污贿赂上,依据“2009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防御职务犯罪的工作会上,最高人民检察检察院反贪贿赂总局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贪污贿赂作为一种典型职务犯罪,现很少‘单兵作战’,而且以‘滚雪球’方式加速发展”(法制频道报道)。
由此可见,腐败分子是越来越多,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数字也会越来越大。
在基层政府,腐败分子既有高官作案的手段,也有自身的特点。
占着中央对地方一种“手长衣袖短”的优势、或是占着“有层层领导撑腰”的条件,搞出各式各样的贪污贿赂,有利用地方改造建设措施的、有生硬剥脱款项的、也有为了名利受贿的等等。
在利用地方改造建设措施的上,据《六和县18名镇村干部骗拆迁、大官小官窝串贪立案处理》【3】一文谈到全省开展‘万顷良田’工程对农村分款居住、占地较多的破旧房屋进行拆迁后提供新楼房给村民居住,整治荒芜杂乱地块,大幅度提高农田面积。
这本应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好事,然而在南京六合区竹镇镇金磁村的一些干部却把它当成谋财敛财的门路,多次采用虚报集体资产、编造假坟头、假青苗补偿等方式套取工程拆迁补偿80余万。
之后立案处理18人,追缴资金470万元,取消规章置放30套,造价760万元。
再如:据《宁夏一系列窝串贪14名村镇干部涉嫌贪污贿赂被查》【4】一文得知在银川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涉农事务犯罪专项活动中,灵武市永宁县共有14名村镇干部因在马家滩退耕还林任务、改造地方环境项目及拆迁居民补偿等各项活动上‘动手脚’进行贪污受贿,贿赂、介绍贿赂,涉嫌资金数十万,牵涉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巨大。
在生硬剥脱款项上,四川省平昌县某乡为了打造“新农村建设”,提出对村道路全面泥化,由市政府拨款,村民出力修建,从村民那里得知,这次拨款是足以修好每一条路段的,可最后还要人均900元修路款,这件事引起当地群众强烈不满,造成集体上访。
在为了名利收受贿赂上,有不少基层官员为了升职道路畅通无阻,不惜用金钱层层“开路”,这种现象在基层表现尤为突出,从而严重的挫伤了地方基层广大学子的学习激情和奋斗精神。
(二)在利用职权上,以权谋私、任人唯亲基层政府官员虽权力不大,但都有具体职务,或是管事、或是管钱,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在新形势条件下,基层政府官员在以权谋私上,表现出多种形式,有损公肥私的、也有贪赃枉法的。
为了谋取私利,在损公肥私上,基层政府官员表现得更加明目张胆、无所顾忌。
2008年沭阳县政府原副主任陈新中在任职期间,利用工作上便利,私自扣押并擅自处理园区内业务,以故意拖延为手段,接受他人钱物为目的,还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违法金额巨大,后立案处理【5】。
在贪赃枉法上,据《楚天日报》【6】报道湖北省监利县由苏兆新一案牵出的县委书记杜在新,在任职期间,违纪金额达80余万(含物质),在2002年,为了给妻子治病,利用职权接受贿赂就达37余万。
在基层政府中,人事部门领导官员在利用职权任人唯亲上,从不考虑是否需要按章办事、是否符合人才选用标准、是否会引起公众不满,只要符合自身要求、自我满意,那就是一名合格的入选人,出现严重“一人堂”现象。
有些地方基层在选聘过程中,“暗箱操作”严重,出现有钱有势的轻而易举的列入入选名单,而无权无势、有点本事的却被拒之门外,只有守候下一次入选时机,盼望着有平等的竞选机会。
2009年四川省平昌县,就出现村“两委”干部成员,就只需要乡镇领导“一句话”就可以按期入职;还有一个现象是,与县级政府有关系的村民,轻而一举的成为党员,诚心学习想入党的,却被拒之门外。
(三)在个人道德素质上,极度美化、奢侈浪费在新形势条件下,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基层官员的奢侈浪费的腐败行为未通过法制形式的严密规范,具有易发性、疯狂性。
表现出多种形式,他们利用学习、开会之机,相互宴请;或是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或是到下属单位报销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是以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行;或是以赊账形式进行公款吃喝等等。
据有关数据表明【7】,中国行政开支,仅公款吃喝、公费出国考察、公车费出国考察的“三公”就接近9000亿人民币,以600万公务员与13亿中国人口来算,平均每个公务员“三公”消费就达15万,全国每个人平均要承担692.3元,再加上公务员平均年薪3000元,等于百姓供养一个公务员一年需要18万。
重庆市沙区西永镇一名政府领导丁某,被提审时还大言不惭的说道:‘1000以下的鞋我认为是垃圾,我的西装没有1万以下的’,如此肆无忌惮的行为,简直到了向公众挑战的地步【8】。
二、基层政府腐败产生的原因依据基层政府腐败呈现出的智能化、隐蔽化、多样化、迷惑性、易发性、疯狂性等特点。
分析其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主观原因是理想信念的丧失和法制观念的淡薄;客观原因是人事制度存在漏洞、有效监督难以实施、官员工资偏低,福利待遇不全、政府内外缺乏良好的文化气氛。
下面针对这些原因进行依依分析。
(一)基层领导干部缺乏理想信念、法治观念淡薄基层有些领导官员思想守旧、工作方式方法落伍、精神涣散,严重缺乏创新,没有责任感、纪律心。
他们往往是两眼向上,整日在领导面前奉承拍马、欺上瞒下,对群众事务从不关心、流于形式;严重恶化了官民关系,导致地方群众集体上访的现象时常发生;从而严重的威胁到地方治安稳定,极大地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重庆市奉节县岩湾乡,群众集体到县政府上访,对办理养老保险实务上,乡政府徇私枉法、欺上瞒下。
基层有些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手段粗暴。
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不主动学习、深研;对地方实际情况不胜了解、漠不关心,错误的按章办事。
他们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儿戏”,每当立案处理时,才临时“抱佛脚”,而且处理结果常常是出乎预料的,这些结果中有包庇犯罪事实的、也有执法手段粗暴的,形成一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严重不尊重人权的现象。
(二)人事制度存在漏洞现阶段我国越来越重视人事管理,对人才的选聘、考评、培训都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在对于基层政府人事部门及官员时,他们却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出现了另一番景象,在选聘、考评、培训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一人堂”、“潜规则”等不良现象,这些都严重影响地方基层人才的进入,人才的合理流动、人才素质的提高。
同时,在人事选聘上,选聘范围狭隘、方式老化、方法陈旧,难以形成竞争机制;在人事考评上,考评内容、方式、结果不协调,缺乏针对性;在人事培训上,官员以培训为由肆意奢侈浪费,严重缺乏自律、自强意识,对培训内容从不关心、对培训结果也是淡然视之,从而造成思想守旧、理想信念丧失、法制观念淡薄的普遍现象。
(三)有效监督难以实施基层政府监督部门和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对违法违纪行为坐视不管、放任自流,他们或是因为素质缺乏、或是因为人际关系的影响、或是无利可图等等,造成政府内部监察岗位,出现一种“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的现象。
同时,基层监察机关的设置,也行同虚设,他们当中的一些执法人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知法犯法、助纣为虐,形成与政府腐败分子一种“猫鼠联姻”关系,导致一些政府官员胆大妄为、无所顾忌。
如山西省原平市长梁沟镇,在老板私挖浅层煤这件事上,监察机关到现场临检时,由于国土所所长的原因,造成检查机关与老板之间玩起“猫抓老鼠”的游戏,无功而返。
(四)官员工资偏低、福利待遇不全随着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基层政府领导干部的工资收入不断提升,但与其他行业相比,他们的工资水平却有些偏低。
在基层政府中,领导干部收入低微已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