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无行贿犯罪证明须知
无行贿犯罪证明

无行贿犯罪证明申请查询事项委托书本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代理人,负责办理事项。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某某某公司年月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某某某某人民检察院:我公司对(招标单位)招标的(项目名称)进行投标,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需向贵院申请查询某某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五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某某某公司年月日注: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人身份证投标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准备材料: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2、公司介绍信3、招标公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项目经理资格证6、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承办人的复印件(注意: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我单位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于将参2022~2022年度梧州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工程的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某、项目经理某某某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某某某公司日期篇1:无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及介绍信申请书致:人民检察院兹因我单位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活动,需提供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特向贵院申请查询办理,望予以办理。
此致敬礼请予以接洽。
)申请人单位:(并盖章)年月日篇2: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到检察院的介绍信)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材料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后附参考样式)3查询申请(后附参考样式)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招标公告或其它招标文件6最好带上公章多谢办理!!!介绍信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兹介绍王军辉同志,前往贵处办理我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宜,请接洽。
此致敬礼北京绿松艺术有限公司2022-5-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我公司将对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收文单位)公开招标的桥东区清水河东岸坝体景观绿化浮雕项目进行投标。
吴振汉刑事判决书

吴振汉刑事判决书(2 0 0 6)二中刑初字第8 5 8号(2010-02-20 00:54:30)分类:判决书标签:法律湖南省高院证言拍卖业务吴振汉杂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 0 0 6)二中刑初字第8 5 8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吴振汉,男,63岁(1942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南省安乡县,大学文化,原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住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2号4栋5 0 4号;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5年1月7日被羁押,同年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公安部秦城监狱。
辩护人贺小电,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
辩护人陈建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京检二分公诉二刑诉[2005]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振汉犯受贿罪,于2006年5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副检察长李连嘉、检察员孙振宇、代理检察员高景惠、徐航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吴振汉及其辩护人贺小电、陈建宏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入吴振汉于1 9 9 8年1月至2 0 0 3年10月,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省高院)院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有关诉讼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法院干部职务晋升、湖南省高院机关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李芝、其子吴剑雄先后三十三次收受了他人给予的人民币8 8 6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38万元的“欧米茄“男士手表一块,其中:十次收受鄢彩宏给予的人民币581万元;六次收受谭昊涯给予的人民币117万元;四次收受李小平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38万元的“欧米茄”男士手表一块;三次收受刘启东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收受李民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两次收受彭文斌给予的人民币18万元;两次收受傅强给予的人民币15万元;三次收受唐吉凯给予的人民币15万元;收受骆汉军给予的人民币 1O万元;收受程恒知给予的人民币l0万元。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杜邈经济犯罪领域的学者型检察官

包括大量账目,合同,股权交易、财务往来凭证等。
如何把这些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理清楚?杜邈介绍,他和办案团队经常用到的一个方法就是“诉讼可视化”。
他们在分析案件时,往往把人物、公司、经济往来和股权结构都画成树状图,通过可视化方式,在汗牛充栋的案卷中,抽丝剥茧、锲而不舍寻找线索。
在法庭上也是如此,为了尽量明了地向法官展示案件情况,他们会用为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全国公诉标兵”。
2017年调到原金融犯罪检察部工作,对他而言是一个新的起点。
谈起部门工作有什么特点?杜邈说,以前办案,“更多的是看人,现在除了看人,还要学会看账”。
这也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另外一个特点——“海量”证据审查。
一个直观的比较是:以往的案件,一个小推车基本就能装下全部卷宗,而在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卷宗往往能装满一卡车,其中就司经营,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
如何判断原审被告人辩解的真实性?杜邈说,这也是检察官的基本技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辩解的情况下,可以马上进行追问:这些欠款用于哪些项目,项目系何人负责,具体和谁签订合同?原审被告人果然对一些细节问题含含糊糊,答不上来。
这个时候,虚假的“幽灵抗辩”就会露出马脚。
用证据说话,是杜邈在采访中对记者反复提及的一句话。
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为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就是非法占有目的,而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不会承认。
因此需要建立完整的证明体系,根据犯罪嫌疑人资产状况、经营模式、钱款用途等方面综合判断,认定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判决结果会相差很大,这也是我们的压力所在”,杜邈坦言,因为一个案子,夜里睡不着是常有的事。
有时夜里突然想到案件中的一点线索,防止第二天忘了,也要赶快起床记下来。
“经济犯罪案件对检察官提出更高要求,要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背后是专业能力的支撑。
”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办案“杜邈检察官是一个非常认真、非常细致的人。
”检察官助理于慧媛用两个“非常”形容杜邈的风格。
无犯罪记录证明

相关词条
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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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申请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 2、寄养家庭成员; 3、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 4、因公出国体育人员,国家测绘局因公出国人员; 5、粮油公路运输安全行车奖励; 6、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 7、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 8、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申请人; 9、人民陪审员; 10、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11、办理《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
2、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试办独立学院拟任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学院,董事会成员);
3、担任特种行业和除娱乐场所外的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典当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 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旧货企业法定代表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参与娱乐场所 的经营管理活动,担任经营印章刻制业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或者申请经营个体印章刻制业务;
无犯罪记录证明
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居民无犯罪事实的证明
01 定义
03 需要材料 05 立法观点
目录
02 一般用途 04 办理指南 06 相关词条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
定义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
一般用途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开设企业 从事职业
从事活动 职称资格
1、筹建期货经纪公司全体拟出资人共同指定的筹建负责人,申请开业的期货经纪公司拟聘用的其他期货从业 人员、拟聘用的其他期货业务辅助人员,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业的营业部从业 人员,拟设外资保险公司的筹建负责人,担任期货经纪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部门负 责人、合规审查部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董事、监事;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22.03.25•【字号】京公法字〔2022〕337号•【施行日期】2022.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事犯罪侦查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公法字〔2022〕337号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规范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查询申请表(单位)2. 查询申请表(中国公民)3. 查询申请表(外国人)4. 复查申请表(中国公民)5. 复查申请表(外国人)6. 无犯罪记录证明7. 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8. 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9. 复查意见北京市公安局2022年3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从事相关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
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理不属于犯罪记录内容。
第三条犯罪记录查询坚持依法申请、客观出具、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犯罪记录查询工作依据公安部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及其他相关信息查询平台。
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法规类别】量刑【发文字号】京高法发[2017]5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17【实施日期】2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京高法发〔2017〕52号)为依法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法[2016]386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北京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确保司法公正。
第二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准确裁量刑罚,确保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按照裁判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
第三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衔接,提高办案质效。
第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自证: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自证: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为了证明自己未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将提供以下证据和陈述:
1. 个人声明:我郑重声明自己从未参与任何形式的行贿活动。
我坚信诚实、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并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无犯罪记录证明:我会提供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将
证明我没有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3. 职业记录:我拥有一份良好的职业记录,始终诚实守信地履
行职责,并未在任何职位上涉及行贿或其他违法活动。
4. 推荐信:我将提供来自过去雇主、同事或其他相关人士的推
荐信,证明我在职场上一直保持着良好的道德和职业操守。
5. 社会参与:我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从未与任何与行贿相关
的组织或个人有过接触。
这可以通过社区服务记录、志愿者证明或
其他相关材料来证明。
6. 财务记录:我会提供我的财务记录,以证明我从未收受过任何形式的行贿款项或不正当财物。
7. 可信证人证言:我可以提供与我有过长期接触并了解我的可信证人的证言,证明我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并未涉及任何行贿犯罪活动。
通过以上证据和陈述,我自证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我对我的道德和职业操守深感自豪,并将继续遵守法律,以诚实和诚信的态度参与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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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以上)。
郭京毅受贿案

郭京毅受贿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二中刑初字第196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郭京毅。
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8年9月19日被羁押,同年11月17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张敬明、徐飞翔,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京检二分刑诉[2009]03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京毅犯受贿罪,于2009年12月28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丁子舟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郭京毅及其辩护人张敬明、徐飞翔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一、被告人郭京毅于2000年间,利用担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投资法律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上市审批提供帮助。
2005年3月,在该公司下属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中,被告人郭京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住房两套,获利人民币422,513.57元。
二、被告人郭京毅于2005年至2008年间,伙同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另案处理),利用许满刚的职务便利,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对某公司违规使用外汇问题进行检查一事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四次给予的钱款人民币1,600,000元、美元257,466.53元(折合人民币2,071,395.47元)、港币223,000元(折合人民币199,785.7元),共计人民币3,871,181.17元。
三、被告人郭京毅于2002年间,利用担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原处长刘伟(另案处理),为某公司设立外资公司一事提供帮助。
2003年5月,在该公司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项目中,被告人郭京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别墅一套,获利人民币1,234,520元。
四、被告人郭京毅于2004年至2007年间,利用担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兼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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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并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查询方法如下: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材料
(一)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向检察机关提供如下材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申请函中写明:
(1)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
(2)被查询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申请函样式请参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模板)※2、单位介绍信
介绍信中写明:
(1)申请查询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2)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前来办理的具体事项。
※3、查询事由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询事由证明文件是指能够证明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事由依据的相关文件,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谈判材料等相关文书。
※4、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被查询单位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5、被查询人的身份证件
(1)被查询人是大陆居民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查询人是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当地身份证件;
(3)被查询人是外籍人员的,需提供被查询人的护照。
※6、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印章。
※(二)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存在名称或姓名变更情况的,应对其曾用名及现用名都进行查询。
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方式
1、申请人直接到检察机关预约查询
2、通过电话预约或发送申请书到邮箱后预约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59717919;
互联网邮箱445967262@;
(周一至周五均可邮件预约,预约后请注意关注电话或邮箱回复信息)
三、现场接待收、取材料时间:
周一、周四上午10:00-11:30
四、《告知函》交付
1、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2、申请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到检察机关办理查询。
查询时需提交申请查询的全部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即时交付《告知函》。
3、申请人未按时取走《告知函》的,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将《告知函》保存15个工作日,逾期予以销毁。
申请人如两次未按时取走《告知函》,检察机关将不再为其提供电话、网络预约查询服务。
五、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路18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办公室,邮编100078。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成立于年月日,因参加年月日事宜,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具体内容如下:
被查询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招标方名称:
查询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查询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人:
年月日
经办人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电话:
手机号码:
填写要求:
1、申请函抬头应填写受理查询的检察院全称。
2、申请事宜应写明查询的具体事由依据。
如: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等具体信息。
3、申请查询的具体内容中,被查询单位需填写被查询单位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查询个人需填写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如需查询多家单位和个人的,请依次列出。
4、申请人填写申请单位全称或申请个人姓名,需加盖印章。
5、经办人信息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办公电话、个人手机号码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