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无约束报道对司法的负面作用及解决方案的探讨
关于司法公正中媒体监督的影响作用及关系思考

关于司法公正中媒体监督的影响作用及关系思考司法公正是指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确保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媒体监督作为监督司法公正的一种方式,对于司法制度的健康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媒体监督能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它能够及时、广泛地向公众传递有关司法审判的信息。
在公开审判和公开揭示案件信息的基础上,媒体可以将社会舆论引导和监督引入司法过程,使司法公正不受任何干扰,防止判决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媒体的监督还可以使得司法过程更加透明,公众能够真实了解和评价司法行为,促使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更加谨慎作出判断,从而减少不公正判决的发生。
其次,媒体监督能够提高司法公正的效果。
媒体监督能够增加司法人员的道德观念和职业操守,避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发生。
司法公正的实现需要司法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而媒体监督可以对司法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并对其进行舆论压力,从而促使他们依法公正执法,增加司法公正的实效。
再次,媒体监督可以减少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违背职业道德、徇私舞弊的行为。
媒体监督可以通过报道和追踪调查等方式,揭露和打击司法腐败行为,提高司法人员流程的透明度和廉洁程度,遏制司法腐败现象的发展。
然而,媒体监督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媒体监督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媒体在进行报道和评论时,常常会存在立场倾向和主观评价的偏见,从而影响司法公正,使公众对司法机关产生不信任。
其次,媒体监督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不公平的影响。
媒体的报道往往会对被告造成舆论压力,干扰案件的审判过程,甚至导致当事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最后,媒体监督也容易受到商业利益和政治影响的干扰。
媒体作为市场和政治利益的一部分,往往存在着利益关系和约束,导致其报道和监督不尽人意,限制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综上所述,媒体监督在司法公正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媒体干涉法律案件(3篇)

第1篇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媒体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媒体对法律案件的干涉却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本文将探讨媒体干涉法律案件的现象,分析其成因、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媒体干涉法律案件的现状近年来,我国媒体在报道法律案件时,有时会出现干涉司法公正的现象。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媒体过度渲染案件细节,导致舆论一边倒。
在报道法律案件时,部分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过度渲染案件细节,甚至编造事实,导致舆论一边倒,对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
2. 媒体炒作热点案件,干扰司法进程。
一些媒体为了追求高点击率,对热点案件进行炒作,导致司法机关在审理过程中受到舆论压力,甚至影响案件审理结果。
3. 媒体侵犯当事人隐私,损害其合法权益。
在报道法律案件时,部分媒体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披露其个人信息,侵犯其隐私权。
二、媒体干涉法律案件的原因1. 媒体竞争激烈,追求高点击率。
在互联网时代,媒体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吸引读者,部分媒体不惜炒作案件,以获取高点击率。
2. 舆论压力。
在一些法律案件中,公众对案件审理结果有较高期待,媒体为了迎合舆论,可能会对案件进行过度报道。
3. 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媒体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了解不足,导致在报道法律案件时,出现干涉司法公正的现象。
三、媒体干涉法律案件的影响1. 影响司法公正。
媒体过度报道法律案件,可能会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公众对司法系统产生不信任。
2. 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媒体炒作案件,泄露当事人隐私,可能对当事人造成心理、名誉等方面的损害。
3. 影响社会稳定。
媒体干涉法律案件,可能导致舆论情绪激动,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应对媒体干涉法律案件的措施1. 加强媒体自律。
媒体应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舆论。
2. 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
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在报道法律案件时,能够做到客观、公正。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研究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研究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媒体对刑事案件的报道日益频繁,而这些报道往往会对刑事裁判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些媒体报道可能引起公众的误解或偏见,进而影响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和裁判结果的公信力。
本文将探讨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的消极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刑事案件媒体报道现状及其不良影响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和新闻媒体的快速发展,刑事案件的报道几乎是无处不在。
媒体对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大肆渲染,甚至引发公众的强烈情绪和偏见,使案件的审判陷入不利的境地。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所导致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煽动公众情绪:部分媒体报道往往夸大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危害程度,通过渲染案件背后的社会背景和人物关系,煽动公众的情绪,导致公众形成对被告人的偏见和歧视,对案件的观点和立场偏向。
2. 形成舆论压力:部分媒体报道可能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直接的影响,通过引发舆论压力,影响法官和陪审团的心态和决策,进而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3. 泄露案件信息:一些媒体报道可能泄露案件的关键信息,导致证据的丧失和目击证人的出现问题,进而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以上种种不良影响表明,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确实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需要引起重视和警惕。
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对刑事裁判产生消极影响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商业利益驱动:部分媒体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和增加点击率,倾向于渲染引人关注的案件,忽视了对事实真相的客观报道,甚至存在虚构事实和编造情节。
2. 媒体竞争激烈:当前媒体竞争激烈,为了确保自身的报道能够脱颖而出,一些媒体可能会采取过度渲染或歪曲事实的手法,以吸引更多的读者或观众,这将导致报道的失实和不客观。
3. 公众需求导向:一些媒体报道倾向于迎合公众的需求,通过渲染和煽动来满足公众对刺激和猎奇的需求,而忽视了报道的客观和公正。
以上原因使得刑事案件媒体报道存在着信息失实、不客观和偏颇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刑事裁判的公正性和司法公信力。
新媒体对法律与司法行业的影响

新媒体对法律与司法行业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崭露头角,对各行各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律与司法行业也不例外。
新媒体的出现为法律与司法工作者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和更多的工具,同时也给法律传播、司法公正等方面带来了挑战。
本文将探讨新媒体在法律与司法行业中的影响,并分析其带来的正面和负面影响。
一、迅速传播法律信息新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法律信息的传播效率。
通过新媒体平台,法律工作者可以迅速将重要的法律新闻、法规解读、法律案例等信息推送给广大用户,使各界人士对法律有更全面的了解。
此外,通过社交媒体、博客等平台,法律从业者还可以在公共领域分享自己的见解和经验,与更多人交流互动,从而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
二、提高法律意识新媒体的普及不仅传递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信息,也提高了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
人们通过新媒体平台接触到更多的法律议题,了解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保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性。
社交媒体平台上频繁出现的法律新闻、法律案例分析,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使更多人参与到法律事务中。
三、司法公开透明度提升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司法公开和透明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法院系统和相关司法机关纷纷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审判结果、法律解读等信息,使司法过程变得更加透明。
网上法庭的推出使得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观看法庭审理的视频,从而更加直观地了解司法程序和裁判结果。
这有助于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让公众对司法行为有更多的监督和评价。
四、法律信息泛滥和传播失真新媒体的普及也带来了法律信息泛滥和传播失真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上信息的爆炸式增长,大量的法律信息被泛滥发布,有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
虽然新媒体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来源,但也给用户带来了面对信息过载的挑战,很难判断哪些信息是可信的,从而导致对法律的误解和错误的判断。
五、破坏司法公正与正当程序新媒体的影响还带来了破坏司法公正与正当程序的问题。
在新媒体时代,很多案件在网络上被大肆讨论和炒作,很多人在没有充分了解案情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发表对判决的评论和评判。
法律与媒体法律如何应对媒体影响

法律与媒体法律如何应对媒体影响媒体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法律的影响也日益显著。
法律与媒体之间的关系既有互补,又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本文将探讨法律如何应对媒体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法律对媒体的影响及其挑战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变得更加迅速和广泛。
媒体通过报道和解读法律事件,对公众的认知和舆论产生直接影响。
然而,媒体对法律的影响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媒体可能对法律案件进行误导性报道。
为了吸引读者或者提高收视率,媒体往往会夸大或曲解事实,导致公众对案件的认知错误。
这种情况下,法律需要通过加强公众法律教育和提供精确的信息来应对媒体的误导性报道。
其次,媒体的操作和选择也会对法律案件的审判产生影响。
媒体的焦点选择和信息呈现方式可能对法官、陪审团或者律师的判断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法律需要通过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和严格的法律程序来保证公正的审判。
最后,媒体对嫌疑人和受害者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也构成挑战。
在某些案件中,媒体可能侵犯相关人员的隐私,或者造成不必要的名誉损害。
为了保护个人的权益,法律需要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媒体的行为,并提供相应的救济渠道。
二、法律应对媒体影响的解决办法针对上述问题,法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媒体的影响:1. 提供公众法律教育:法律机构可以通过举办讲座、编写手册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准确的法律信息,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了解,从而减少对媒体报道的依赖。
2. 加强媒体监管:法律应该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制定相关法规来规范媒体的行为,包括对报道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对虚假信息进行查处等,确保媒体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 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法律应该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保证法官、陪审团和律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司法机关应遵循法律程序,不受媒体的干扰,做出公正的判断。
4. 加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保护:法律应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保护,明确媒体在报道中的行为准则,并为受害人提供相应的救济渠道,保护其合法权益。
媒体对司法审判的监督及其制度建构研究论文

媒体对司法审判的监督及其制度建构研究论文摘要:本文旨在探讨媒体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及其制度建构的重要性。
司法审判是确保社会公正和稳定运行的关键机制之一,而媒体作为舆论的传播者和监督者,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媒体监督不足、失职和过度渲染等问题,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媒体监督机制和相应的制度建构非常重要。
本文将深入分析媒体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关键词:媒体监督;司法审判;制度建构引言:媒体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舆论引导和监督的角色,司法审判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也需要媒体的参与和监督。
媒体的监督不仅能够增加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还能够防止司法部门的滥用权力和不当行为。
然而,在实践中,媒体监督常常存在种种问题,如夸大事实、偏听偏信和不当干预等,这对司法审判的公正与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媒体监督机制和相应的制度建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发展前景。
一、媒体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1. 增加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媒体报道司法审判的过程和结果,能够让社会公众对司法程序和判决结果进行了解和评价,从而增加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媒体的报道能够披露司法审判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使公众对司法活动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
同时,媒体能够公开报道审判结果,并对判决是否公正进行评估和讨论,这种公正评价能够有效地促使法官和律师等司法从业人员更加慎重和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 防止司法部门的滥用权力和不当行为媒体作为一种看护舆论的力量,能够对司法部门的滥用权力和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
媒体的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揭示司法部门的违法乱纪行为,从而保障公民权利和法治正常运行。
媒体揭露司法审判中的贪污腐败、徇私舞弊等问题,使法庭成为一个公正和严肃的司法机构,为社会提供一个法治环境。
二、媒体对司法审判的监督问题1. 夸大事实和过度渲染媒体在报道司法审判时,往往会夸大事实和过度渲染,制造出一些轰动效应,从而对司法审判的客观性产生影响。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媒体监督和司法公正是两个重要的社会组成部分。
媒体监督是指媒体对社会各个领域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曝光,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透明度。
而司法公正则是指司法机构根据法律公正地处理每一个案件,确保每一个人都能享有公正和平等的对待。
在我们的生活中,媒体监督和司法公正往往会发生冲突。
媒体往往会通过报道和曝光来揭露一些社会丑闻和违法行为,而这些行为往往也涉及到司法机关正在处理的案件。
这种冲突可能导致某个案件的判决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司法公正。
然而,为了维护媒体自由和司法公正,我们需要找到一种平衡的方式来解决冲突。
以下是一些解决冲突的案例:案例一:2012 年,英国《每日电讯报》发布了一篇文章,揭露当时正在审理的一起贪污案。
这篇文章提到了审判中的细节和证据,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然而,法院认为这篇文章的发表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禁止了该报纸的进一步报道。
为解决冲突,法院最终采取了妥协的方式。
它允许该报纸报道该案件,但要求报道必须遵守一定的限制,不得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案例二:2016 年,美国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记者报》揭露了当地一名警察在执勤时射杀了一名非洲裔男子的事件。
该报纸引用了当时警察局长的内部备忘录,这并没有得到法院的许可。
虽然该报纸可能被指控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但公众的监督力量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法院最终决定,该报纸的报道并没有违法,因为它揭露了一件非常具有公共利益和社会价值的事件。
案例三:2020 年,印度一名电影演员刚刚被判处死刑。
媒体对这个案子的报道引发了公众的热议,但很快就被法院禁止。
为了解决这种冲突,媒体和法院之间开始了对话。
法院解释,禁令是为了防止对案件判决的影响,媒体则表示他们只报道事实并确保报道不会干扰司法程序。
最终,法院撤销了禁令,媒体得以继续报道,但是必须遵循特定的审查程序。
在这些案例中,媒体和司法机关最终找到了一种平衡的方式来解决冲突。
媒体得以继续报道,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限制,以确保其不会干扰司法程序。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

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解决在现代社会中,媒体监督已经成为了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常常存在冲突。
媒体的意见和报道不时会影响到司法判断,而司法决策也可能会受到媒体报道的质疑和影响。
为了解决这种矛盾,我们需要寻找办法平衡两种力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媒体监督和司法公正的本质。
媒体是引导舆论的主要力量之一,其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向公众传递信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正。
司法公正则是保障人民权益的一项基本价值。
只有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公正和繁荣。
然而,两者之间的平衡难度也极大。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案例来展示媒体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的抵触和解决方式:1.案例一:普拉达女士事件一位公益机构的志愿者向媒体爆料,声称意大利顶级奢侈品牌某个工厂里使用的虐待动物的贝扣已经如此严重,以至于一些员工被迫患上了肝癌或其他种类的疾病。
媒体对此进行了紧急报道,并且在短短几小时后将这一消息推广给全世界的社交媒体用户。
结果,法院犹豫了几秒钟并进行了全面审查之后,得出了一个未被媒体报道的结论:媒体只取得了一部分的信息,并且错误的、不准确的或夸大了事实的消息被传播给了公众。
警方最终做出了判断,这些虐待行为不存在。
通过公开电话传播,法院告知人们这一事件的真相,并告诫媒体应注意真正的公正和客观性,避免引起社会恐慌,造成社会混乱和误解。
2.案例二:王室芭蕾舞男孩事件两位年轻的中国男孩跳了一段伴随流泪的现代芭蕾舞,以表达对自然环境破坏的忧虑。
由于这一表演太有震撼力,引起了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
然而,由于鉴定当事人的身份难度很大,我们无法得知这二人是来自何方。
一个名叫“王室舞群”的组织通过炒作这个事件来获得了广泛关注,不少媒体也对此反复报道。
最终,该组织因滥用王室名称被判定为欺诈罪名,并面临刑事指控。
媒体也因过度炒作而受到批评和警告。
3.案例三:卡文迪什女孩事件一名加拿大女孩绑架于高级旅馆,这起事件惊动了世界各地的媒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媒体无约束报道对司法的负面作用及解决方案的探讨媒体无约束报道对司法的负面作用及解决方法的探讨周明王小伟赵鑫赵亚男一. 前言1,背景今年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年份,除了天灾,我们也看到很多可以避免的人祸。
这些人祸给很多人带来无尽的悲伤。
从年初几次相似的校园伤人案件到富士康的“15连跳”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不幸,但是生活的脚步不能停下,我们只有找出原因才能预防这些灾难的再次发生。
而在这些灾难中,我们会发现媒体的报道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媒体在报道这些事件时有意的着重刻画孩子是如何受到残害,甚至有些媒体为了提高关注度,并进一步地增加销售额,在报道这些事件时故意夸大,让人民大众忽略了灾难背后的真实原因,这不仅伤害到了被害者的家人,同时也让犯罪嫌疑人以及有关单位“有口难言”。
这也就无疑在法院审判之前先给犯罪嫌疑人“新闻审判” 了一次,让犯罪嫌疑人正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当年名噪全国的河南郑州某公安分局局长张金柱酒后驾车撞人后逃离现场一案中,案件尚未判决,传媒声势浩大的声讨已形成“新闻审判”使得司法不可避免地受到左右。
在传媒铺天盖地的“轰炸”和“喊杀声”中,法院最终不得不做出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判决。
张金柱之死,用他自己的话讲,他是“死在传媒的手中而不是法律手中”;张金柱的律师也一直以"舆论高压”作为审判不公的理由。
传媒报道对审判独立的影响如此之大,需要我们尽快制定一些必要的、公认的调整规则。
为了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同时也为了探寻出媒体无约束的报道对司法公正的负面作用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小组在调研了一段时间之后,结合具体的调研数据以及法学专业人员(司法工作者以及法律教师)还有媒体人的观点,写出了此次调研成果报告,希望这篇报告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所帮助。
2,研究意义①,探讨媒体无约束报道对司法的负面作用可以让司法机关在以后的审判之中尽量减少媒体报道的干预,以做到最大意义上维护公平公正原则,不仅仅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保障;②,研究我们这个课题也可以促进媒体行业的更健康的发展,找到以后报道的误区,同时也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媒体报道的信任;③,研究这个课题也可以为媒体报道提供一些建议,以便于媒体更好的报道发生的时事,为司法机关提供一个可以信任的"证据资料库”,让每一个人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监督者,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调研方式1 •问卷调查:发放结合实地调查,一共300份调查问卷,回收290份,有效276份2•邮件采访:采访对象:律师,法官,老师还有媒体工作者三.数据分析调研对象一:普通大众1、您通常出于什么目的关注新闻?□工作需要□闲来无事,了解一下当前时事□丰富知识受调研的对象中,有 2.20%的人是由于工作需要才去看新闻,这部分的人关注的新闻也就是业内新闻,36.20%的人则是希望通过关注新闻丰富自己的知识,而更多的人是出于了解时事的目的。
这些都说明大众在闲时会关注新闻,而且大部分人希望了解新闻,关注这个社会发生的重要事件。
2、那些方面的新闻更能引起您的重视?(可多选)□时政新闻□经济新闻□政法新闻□科教文卫□城建公交□社会新闻□娱乐新闻□体育新闻□国际新闻从调研数据中,我们发现大部分人是更愿意关注时政新闻,而其他的新闻中,社会新闻国际新闻也都比较引人注意。
我们可以发现当下社会发生的一些事件可以立刻通过媒体传到大众的身边。
所以媒体报道事件时的一些用词是否客观很容易影响大众对一件事的评价。
所以媒体在这方面应该受到一定的权限约束。
3、新闻报道是否会改变你对某些事件的看法□会□有时会□一般不会口不会从调研数据中不难看出,有 70.80%的人认 为新闻有时会影响自己对某件事的看法, 也就是 说新闻媒体在大众的心中还是一种很重要了解 信息的渠道,所以新闻媒体对有些事件,特别是 关系到法律的案件,有重要的舆论压力,这就无 形之中给司法机关带来了困扰,在一定程度上会 影响司法的公正。
4、您认为在政法及社会类新闻报道中负面新闻 的更真实还是正面新闻的更真实?□正面的 □负面的 □差不多 □不一定从调研数据中,我们明显地发现55.10%的人认为媒体报道负面新闻时更真实,5.90%的认为 正面的新闻更具真实性,14.60%的人认为差不多,I 数据统计还有另外的24.40%的认为不确定,要看具 体的时间。
不管媒体报道的负面新闻是否是客观 的,在结果上,传达到民众这里,他们大部分相 信负面的新闻,这无疑就给当事人做了 “新闻审判”。
所以媒体的影响力很大,如果稍不注意报 道的方式就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5、你认为新闻是否代表公正□代表 □不代表 其他调研数据中显示,55.70%的人认为新闻不代 表公正,在现实生活中没能客观报道出新闻事 件,9.20%的人认为新闻代表公正,其他35.10% 的人则认为说不清楚,主要是因为他们担心中间 存在政府的干预或是经济利益的影响。
新闻媒体 机构缺少独立性,导致新闻有失公正性。
6、你认为新闻媒体在司法审判之前作出自己的 判决推测是否恰当厂.数据统计□恰当□不恰当□不清楚调研数据中显示,61.60%的人认为新闻审判不恰当,21.10%的人认为恰当,另外仃.30% 的人认为不清楚,大部分还是认为新闻审判对当事人双方是不具公平性的。
毕竟这样的事前审判只会造成犯罪嫌疑人一方有理说不清。
7、你认为“新闻审判”对司法审判起的作用是□利大于弊□弊大于利口一样&您认为司法审判过程中除法律外应该更关注下列哪项?(可多选)□新闻报道带来的舆论□社会伦理道德□政府施加的压力□人民施加的压力□除法律外不受任何■数据统计70.00%60.00%50.00%40.00%30.00%20.00%10.00%0.00% 恰当不恰当不清楚■数据统计影响从调研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有210人选择了社会伦理道德,97人选择了人民施加的压力,另外还有86人选择了法律本身,少数人选择了新闻媒体带来的舆论和政府施加的压力。
在民众心里社会伦理道德才是底线,这其实与依法判案没有冲突,因为一个良好的法律是应该有其健全的法律精神,而法律精神总是与当前的社会伦理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
人民同时也希望司法机关判案时不能过多的考虑社会舆论和政府的压力,但实际上政府的压力来自于人民大众。
9、你对我国目前的新闻媒体的报道的方向及司法机关应注意的问题有何具体性的建议?(期待您的宝贵建议)普通民众:①新闻媒体的报道应该更贴近生活,关注百姓事;②报道的新闻应该做到客观真实,公平公正;③司法机关应该与政府机关独立开来,不受其影响;④新闻媒体不应该一味求新奇,求刺激而艺术加工新闻;⑤司法机关应该讲求人性,反映这个社会的伦理道德;⑥司法机关应该在判案时杜绝外力因素影响,要依法治国。
⑦司法机关应该更加透明合理,充分保证民众的知情权。
从对普通大众的调研我们可以得出:①媒体行业依旧是普通民众了解事实的主要渠道:不同的人可能处于不同的动机去看新闻时事,但是目前人们闲暇时会选择去看新闻(这个从央视新闻频道的收视率就可以看出,央视新闻频道的收视率始终占据前三)。
而从调研中,我们发现大部分人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那么这些报道势必会影响民众的看法;②现阶段民众也知道新闻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还是会收到新闻媒体的影响:尽管大部分民众认为新闻不代表公正和新闻审判不恰当,但是民众在新闻审判对司法的作用的回答中他们还是持中立的观点。
民众了解新闻媒体行业有时候会为了一些利益而使事件失去其客观性,但这样的报道对于那些犯罪分子可以严惩。
民众也就觉得很“公正”,但是这对于司法公正却是具有极大的负面作用,间接导致犯罪分子的辩护权失去意义,也为有些人提供陷害别人的机会;③民众希望新闻媒体报道根据客观性,不受外力因素干扰:在中国现阶段法治还不是很健全的时候,民众更希望媒体在此刻能保证自己的独立性,为广大人民监督政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同时,民众眼里的媒体不应该为了追求收视率或销售量等经济利益而刻意去加工新闻从而误导舆论;④民众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在审判时在法律的基础上更人性化,多考虑社会伦理道德:司法机关应该可以为大众解决纠纷,帮助大家实现和谐社会。
司法机关应该保证自己的绝对权力,不受政府干扰,但是要与时俱进。
毕竟社会的高速发展,社会伦理道德也在逐渐改变,这方面要体现在法律精神上。
1、您觉得现在媒体对个案的报道有哪些方面的不妥之处?司法人员以及老师:①为博人眼球导致偏于猎奇;②事实不准确,不全面,有一些纰漏;③观念无正面性或让人思考过于宽泛;④没有连续性,只选择报道一部分。
从这些法学工作者的回答中我们不难看出当前的新闻媒体对司法的负面作用还是很大的。
2、您怎样看待非法律人士对不同案件的看法(庭审之前)?司法人员以及老师:①这此非法律人士对个案的看法从他们的角度上讲是可以理解的;②这些人的看法具有代表性,毕竟反映了大众的看法;③这个不好说,因为每个案件都不同,大家的看法也不一样,道德评价和法律评价都不一样。
以上的回答,我们不难发现司法人员在判案时还是会考虑到民众的想法。
3、在您眼中新闻造成的舆论导向是不是正确的?司法人员以及老师:①不全部,有的是错的,有的导向听起来是正确的,但不具操作性;4、您觉得怎样可以尽量避免新闻的不可靠性和误导性?司法人员以及老师:①主要是新闻采集者的敬业和责任感;②还有新闻媒体的鉴别能力,防止受别人所利用。
5、您对于媒体在传播信息时有什么建议?司法人员以及老师:①不要总将收视率或销售量排在第一位,这会造成成短期行为,只要有好的观念和信息质量,则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兼收;6、您觉得我们作为学生应该如何分辨新闻的真实性?司法人员以及老师:①多实践,多探讨;②难以分辨,但能更多听取多方意见更好。
从对司法人员以及律师的调研我们可以得出:①媒体无约束的报道回给司法机关审判带来压力:非专业人士的对案件的基本看法在律师和法官看来还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毕竟这是人民大众在了解这个案子以后从自己的社会伦理道德做出的判断。
民众不可能每个人都亲眼看到案件的发生过程,因此媒体的报道成了民众了解事实的主要渠道,如果媒体此时有倾向性的或是为了提高收视率或销售量而刻意去加工事实,那么民众的看法肯定会受到媒体的干扰,失去了可参考性。
但是,大众虽然知道要依法判案,但在迷惑之下,他们还是会受影响。
所以媒体的报道会给司法机关带来一定的压力;②媒体的报道的客观性更多的依赖于媒体工作者自身的职业操守以及他们的责任感:新闻媒体报道时的导向性是一把双刃剑,但是在法治建设还不完善的中国,我们只有依靠法律去解决问题才能更快走向法制社会。
媒体的报道不应该收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这样只会使民众陷入不再信任媒体的怪圈中,务必做到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