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税制改革步伐,强化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对经济宏观调控及监督功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职能转变需要强化的职能主要有:参与拟定税法、税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完善税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税收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和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加强税收,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税收管理,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法为核心的规范、科学的征管体系,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需要逐步下放或转移的职能主要有:在合理调整税制结构,强化中央调控权的前提下,将地方税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将部分社会性、群众性、服务性工作转移由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订贯彻中央统一税收政策的某些具体政策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二)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等政策建议。
(三)参与研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及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收执法职能。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在税收政策、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是全国税收管理的重要机构
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机构,负责全国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
总局在北京设立,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局,实行全国统一税收征管体制。
下面将从总局的职责和职能以及其在税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在职责和职能方面,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和有序。
总局负责税收征收、稽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税务机关全面履行税收征管职责。
总局还负责组织开展税务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供税收咨询、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服务。
其次,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总局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国家税收的全面征收和及时入库。
总局依法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总局通过建设和管理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减少纳税人申报成本和税收征纳负担。
总局还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税收征管和执法协作,共同维护国家税收的公正、透明和有序。
总的来说,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机构,在税收征管和管理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
总局通过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及加强征管、查处违法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国家税收的全面征收和管理工作
的有序进行。
总局在税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对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
1、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

内设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局、厅):(一)办公厅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主任:孙瑞标副主任:王兰副主任:王陆进副主任:郭晓林副巡视员:王建生副巡视员:周维平(挂职)办公厅下设处室机构:局长办公室(总值班室)、办公室、文秘处、督办处、综合调研处、新闻宣传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室)、电子政务处、财务处、文印中心、信访处。
(二)政策法规司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司长:李三江(之前做个流转税管理司司长)巡视员:丛明副司长:杨元伟副司长:李万甫副巡视员:杨宏建政策法规司下设处室机构:综合处、税制改革处、法制处、复议应诉处(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世贸税收办公室。
(三)流转税管理司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龙岳辉性别:男年龄:42职务: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副司长主要经历:1982年参加税收工作历任税务所所长、县税务局副局长、局长1995年—1999年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1999年—2003年湖南省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2003年—2004年5月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处长2004年5月—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副司长(四)所得税管理司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职能简介

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职能简介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是珠海市国家税务局所属机构,为正科级的全职能局。
管辖范围包括石景山(望海楼南侧交通灯至海边)沿板樟山隧道方向到隧道口以南的吉大、拱北地区的市属企业。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工作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管辖地区经济税源和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安排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局辖区内的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2002年1月1日后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所管辖企业的进出口税收和出口供货企业的监控工作,并办理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一切涉税事项。
(六)负责本单位税收会计、统计以及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向上一级报送有关税务报表和财务报表。
(七)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二)承办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0个行政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
(一)行政机构:1、办公室(1)负责制定本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2)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3)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4)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5)负责督查督办及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6)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7)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1/25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 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 质量发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 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 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提高监管效能。
14
征管体制改革进展与成果
01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河南省税收征管措施
总结河南省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实践经 验,如推行电子税务局、优化纳税服务等。
2024/1/25
10
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与辅导
2024/1/25
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国家及河南省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 税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提供个性化纳税辅导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纳税辅导服务,帮 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并适用税收政策法规。
03
全面阐述个人所得税法规政策,包括纳税人义务、税率、扣除
项目等内容。
9
河南省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1 2 3
河南省地方税收法规
系统梳理河南省地方税收法规,包括房产税、城 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地方性税种的征收管理 规定。
河南省税收优惠政策
详细介绍河南省针对各类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税 收优惠等。
加强与纳税人沟通互动
积极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并解决纳税人在税收政策执行过 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1
03
纳税服务与征管改革
2024/1/25
12
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2024/1/25
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通过完善纳税服务制度、规范纳税服务流程、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等措施,构建全面覆盖、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
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所一览表

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所一览表(一)第一税务所(征收所)管辖范围:左家庄街道、三里屯街道、和平街街道、小关街道、麦子店街道、亚运村街道、安贞街道、香河园街道、奥运地区、大屯地区、太阳宫地区;工作职能:辖区内所辖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负责办理催报、罚款及滞纳金的加收工作;负责受理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的抄报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工作;负责会统核算,税款上解及税收计划的预测、制定工作;负责完税证等票证管理上报工作;负责“一窗式”和辅导期的手工比对工作,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上期比对结果的接收、通知单的发放;负责丢失防伪税控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审批;负责各类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工作;负责各种报表的上报、短期档案的归集工作以及应在办税服务厅内办理的有关涉税事宜。
地址:朝阳区左家庄东里甲3号邮政编码100028 电话:乘车路线:乘104路快车或110路公交车静安里站下车(二)第二税务所(征收所)管辖范围:望京开发区、酒仙桥街道、机场路街道、望京街道、来广营地区、东风地区、金盏地区、将台地区、孙河地区、崔各庄地区;工作职能:辖区内所辖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负责办理催报、罚款及滞纳金的加收工作;负责受理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的抄报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工作;负责会统核算,税款上解及税收计划的预测、制定工作;负责完税证等票证管理上报工作;负责“一窗式”和辅导期的手工比对工作,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上期比对结果的接收、通知单的发放;负责丢失防伪税控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审批;负责各类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工作;负责各种报表的上报、短期档案的归集工作,负责所辖地区的个体工商业户和集贸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发票的售卖工作以及应在办税服务厅内办理的有关涉税事宜。
地址:朝阳区驼房营南里邮政编码100016 电话:乘车路线:乘503、445路公交车驼房营站下车(三)第三税务所(征收所)管辖范围:平房地区、高碑店地区、管庄地区、长营地区、三间房地区、豆各庄地区、黑庄户地区、东坝地区工作职能:辖区内所辖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负责办理催报、罚款及滞纳金的加收工作;负责受理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的抄报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工作;负责会统核算,税款上解及税收计划的预测、制定工作;负责完税证等票证管理上报工作;负责“一窗式”和辅导期的手工比对工作,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上期比对结果的接收、通知单的发放;负责丢失防伪税控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审批;负责各类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工作;负责各种报表的上报、短期档案的归集工作,负责所辖地区的个体工商业户和集贸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发票的售卖工作以及应在办税服务厅内办理的有关涉税事宜。
我国税务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划分

(⼀)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在各省、⾃治区、直辖市设国家(地⽅)税务局;各省、⾃治区、直辖市下属地区、省辖市、⾃治州(盟)设国家(地⽅)税务局;各地区、省辖市、⾃治区(盟)在下属(县)市、⾃治区(旗)设国家(地⽅)税务局(分局) 【例1】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中,最低级别的局级税务机关是()。
A.省辖市级税务机关 B.(县)市级税务机关 C.乡(镇)级税务机关 D.村(街道)级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在各省、⾃治区、直辖市设国家(地⽅)税务局;各省、⾃治区、直辖市下属地区、省辖市、⾃治州(盟)设国家(地⽅)税务局;各地区、省辖市、⾃治区(盟)在下属(县)市、⾃治区(旗)设国家(地⽅)税务局(分局) (⼆)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 1、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征收范围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总⾏、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中央企业所得税(从2002.1.1起,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 (6)地⽅银⾏和外资银⾏以及⾮银⾏⾦融企业所得税 (7)海洋⽯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8)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征收印花税) (9)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10)出⼝产品退税的管理 (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 (12)中央税的滞补罚收⼊ (13)按中央税、中央与地⽅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各银⾏总⾏、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中央库,其他⼊地⽅库)。
对于所得税的归纳:中央企业所得税、海洋⽯油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融企业所得税、02年新办企业所得税均在国税局负责征收。
2、地⽅税务局系统的征收范围 (1)营业税 (2)个⼈所得税 (3)⼟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船使⽤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地使⽤税 (10)固定资产投资⽅向调节税(暂停) (11)地⽅企业所得税(包括地⽅国有、集体、私营企业) (12)印花税 (13)筵席税 (14)地⽅税的滞补罚收⼊ (15)地⽅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例2】按税法的征收规定,下列不属于由地⽅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有()。
机关里的十五个机关

机关里的十五个机关机关是一种具有特定职能的组织,通常设在政府或企业内部,负责采取决策、执行任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在政府机关中,常见的机构包括各部委、局、处、科等。
这里将介绍十五个机关,对它们的职能和工作进行简要介绍。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是中国最高层次的经济计划与宏观调控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规划,引导和规范国民经济的运行,促进国家发展和协调地区发展。
其官方网站提供了各类政策与规划文献,供各界人士研究参考。
二、教育部教育部是中国政府负责实施教育事业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国家教育政策、规划和管理全国教育事业,领导并管理中小学、高等学校与职业教育机构等。
近年来,在教育部的推动下,中国教育取得了显著进展,各类教育资源也得到了大力的扩充。
三、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是中国税收政策的制定和管理机构,也是国家税务系统的最高领导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征收、管理和监督全国的税收,推进税收改革和完善税法法规,维护税收法律秩序等。
近年来,随着税法的不断完善,税收体系的合理化和规范化水平也逐步提升。
四、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部是负责指导和推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国家级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国家科技政策、规划和管理国家科技发展、组织和监督科技创新活动等。
近年来,中国在科技领域取得的成就非常显著,其中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府和企业的投入获得了较高的回报和成果。
五、国家安全局国家安全局是中国国家安全体制中的重要机构,主要职责是保障国家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种安全威胁和犯罪活动,收集和分析国内外的安全情报,协调解决与国家安全相关的重大事件。
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国家安全局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
六、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管理金融体系,发行货币和人民币等。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开放,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改革也成为其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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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职务的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13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职能简介
办公厅
办公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政策法规司
政策法规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司
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含海关代征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所得税司
所得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财产和行为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以下简称财产和行为各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收业务管理,拟订具
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财产和行为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业务。
国际税务司
国际税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际税收、国际税务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谈判,承办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等工作;承办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外事工作。
收入规划核算司
收入规划核算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组织税收收入、税款缴纳入库、税收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数据管理应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编制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税收任务、出口退税指标;参与起草税款征缴退库制度,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承办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拟订税收收入规划和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管理税收数据;组织实施税收统计工作。
纳税服务司
纳税服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稽查局
稽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起草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财务管理司
财务管理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税系统经费、装备、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拟订国税系统财务、基建管理办法;管理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审核汇编国税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
督察内审司
督察内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国税系统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人事司
人事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拟订国税系统人事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国税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的任免提出意见;组织实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党群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国税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