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百度文档))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汇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汇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以新型经营方式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体,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背景“新农民”、乡村社区、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组织形式,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
在中国农业发展中,传统的政府资助与大农户经营方式已经难以满足新时代下的农业生产和经营需要。
而新型组织则根据农村社会的多元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多样化的种植和养殖模式,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现代化。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一)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指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形态中,在个体农户与大规模农业企业之间,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型农业生产组织。
在家庭农场中,分业经营、规模化经营、团队合作等方面得到重视。
据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已有127万家家庭农场,新增90万家,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44.6%。
(二)乡村社区乡村社区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村社区以社区自治为基础,通过共同治理和共同利益维护,全面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
2020年,我国已经建立了14.6万个乡村社区,涵盖了82.8%的村庄。
(三)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生产者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为农产品提供质量安全和品牌保障。
目前中国农业合作社的数量不断增长,在2019年已超过240万个。
(四)“新农民”“新农民”是指在农村新生代中,具备现代化管理能力和市场营销技能的农民,他们在传承传统农业文化的基础上,探索和创新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
在2019年,我国新农民人数超过1亿,占到全国农村人口的25%,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成为了新农民,推动农业生产和经营向现代化转型。
关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共7页】

关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为全面了解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进一步探索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和方法,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我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通过调研了解到,全市已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达XXX家,合作社数量占全市农村数量比例达到XXX%,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发展社员XX万人,带动农户XX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XX%。
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XX亿元,xx年实现经营收入XX亿元,实现盈余返还XX亿元,入社社员年人均纯收入比非社员同业农户增收XXX余元,高XX%。
全市共发展家庭农场XXX家,其中种植业XXX家、养殖业XX家、种养结合XX家;经营总面积XXX 万亩,其中流转面积XX万亩,流转期限5-15年之间,每年每亩价格XXX元之间;农场劳动力XXX人,季节性雇工XXX多人,机械设备XXX套;农场注册资本XXX亿元,xx年实现经营收入XX亿元。
二、运行特点(一)政府重视程度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xx年,市政府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明确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特别是制定出台了工商部门免费登记、免征生产资料和销售产品增值税及购销合同印花税、免费培训等扶持政策。
借鉴上级做法,落实了由发改、财政、工商、税务、金融以及农业系统共13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沟通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市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XX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奖补;整合涉农资金,优先向规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倾斜,自xx年起,全市共有XX家合作社和XX家家庭农场先后获得上级资金扶持XXX万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以山东省为例

现代经济信息49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以山东省为例冯晓杰 内蒙古财经大学冯晓霞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岚县支行摘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与支柱。
近年来,山东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财税政策,其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但发展的同时遇到了一些问题。
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对于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大省意义重大。
关键词:家庭农场;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22-0496-01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农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国家每年都会制定一系列惠农政策以促进农业的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快速发展势头,农业经营方式在不断转变,各项扶持政策相继出台,截止到2018年,土地流转面积高达3174.8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34.4%。
山东省农业发展强于西部地区,玉米、小麦规模化程度较高,机械化程度在迅速发展,农民能够享受到基本国家政策的补贴和扶持。
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山东省各市、县、村的运营情况并不理想,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在各地方未能得到全面落实,种植大户、普通农民、蔬菜企业、茶叶公司等仍面临着各种困难,比如土地流转、资金、管理、技术、水利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经实地调研知,聊城市莘县、高唐县的种植规模非常大,机械化程度很高,然而,种植大户的收益却不容乐观。
种植大户投入成本之高与收益之低之间的巨大差异致使经营者利润较低甚至亏本。
潍坊市寿光蔬菜大棚发展良好,企业规模巨大,技术水平较为领先,胡萝卜出口稳居国内第一,与此同时该地在着力发展旅游业,注重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
但在发展农业的同时遇到了一些问题,从事大棚种植农民的人口老龄化使得大规模种植所需劳动力以及技术水平比较缺乏,影响该地区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的实施情况。
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该项目的背景和目标。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积极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
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引入新经营主体,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村全面振兴。
一、项目进展自项目立项以来,我们联合政府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些企业,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的实施。
首先我们组织了一场集中解释会,详细介绍了项目的意义、目标和具体措施,争取到了政府和农民的支持和配合。
接下来,我们对潜在的新经营主体进行了广泛调研和筛选。
经过层层筛选,我们选定了30个具备条件的新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合作社等。
我们与这些单位进行了深入沟通,明确合作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签订了合作协议。
二、项目成果自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首先,通过引入新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新经营主体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了农村生产力水平,农业产业链条得以优化和延伸。
农民受益于新经营主体的合作,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还提高了收入水平。
其次,项目促进了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新经营主体对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的合理利用,大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了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此外,项目还带动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推动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虽然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新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的信息交流不顺畅,影响了合作效果。
其次,项目的推进过程中,部分新经营主体的资金链出现了短缺现象,需要及时解决。
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下一步计划:一是加强与农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合作效果。
二是为新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其健康发展。
关于培育壮大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培育壮大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与思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们采取实地调研方式,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县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代,全面提高农业整体效益的重要举措来抓,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休闲农庄得到迅速发展,涌现出了伟利食品、健安米业、大三湘油茶、绿叶茶叶、绿贝生物等一批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产品档次较高的农业龙头企业;东冠农机农技专业合作社、六三专业合作社等一批有效促进粮食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式多样。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其发展模式可分为四类:一是政府主导型。
为以点带面促进粮食生产,县里统一规划在洲市、相市、江口、宝盖等乡镇搞万亩高产示范片,各乡镇搞千亩粮食生产示范片,在实践中,探索出“1+2”发展模式,即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农技农机两项技术,发展种粮农技农机合作社30个。
二是产业带动型。
我县的烟叶、白果、蔬菜、食用菌、水果、油茶、养殖产业不断扩大规模,实现产业化经营,都成立了多个合作社。
三是招商借力型。
通过招商引资,有12家客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引进资金2.78亿元。
四是土地入股型。
全县以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8.81万亩。
休闲农庄按其发展模式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自然资源型。
二是农业园区型。
三是休闲度假型。
二、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与普通农户相比具有明显优势,他们能够瞄准市场来经营,立足规模出效益。
2012年,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个人成员46312人,带动农户93276户,成员出资总额3.6亿元,产值达13.96亿元;合作组织向社员返还赢余11259.8万元,返还红利6824万元,社员比非社员年均多增收44.3%以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农村供给侧结构性中涌现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于农村农业的转型升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进行调研研究,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推进措施。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1.专业化程度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营内容,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农田经营、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专业化的农业活动。
2.规模经营程度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的经营模式,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实现农业生产的高效率和高产量。
3.产业链化程度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不仅仅进行农产品的种植或养殖,还自主开展农产品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知识和技术水平不足。
部分农民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和农业生产的新要求。
2.资金和信贷支持不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设备、购买原材料和支付工资,但由于农业风险较大,银行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
3.信息化和现代化程度不高。
农村地区的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
三、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措施为了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1.加强培训与教育。
通过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农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他们的经营水平和创新能力。
2.完善金融支持体系。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提供更加灵活的贷款政策和信用担保,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
3.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市场信息、技术支持和产业链对接的能力。
4.政府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其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1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于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崭露头角,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文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进行深入分析。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和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村地区兴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体农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与传统的农业经营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以下特点:1. 规模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向于规模化经营,通过提升土地规模和生产规模,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2. 组织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以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织形式存在,通过集体行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风险共担。
3. 技术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技术创新和先进生产工艺的引进,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4. 多元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经营过程中往往同时涉及农作物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多个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中国农村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50多万家,个体农民转型为农业企业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
1. 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代表之一,成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形式。
它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服务、市场拓展等方式,推动农民走上现代农业经营的道路。
2. 专业合作社:除了农民合作社,许多涉及特定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也在农村得到了广泛发展。
例如,茶叶合作社、果树合作社等通过统一经营管理,提供技术培训和销售渠道,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3. 农业企业:许多农民和企业家开始投资农业,在农村建立农业企业。
这些农业企业往往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农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推动了农业现代化。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优势与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具有重要优势,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作者:张中亮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14年第07期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农业和农村呈现务农老龄化、要素非农化、农民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趋势,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的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对我省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现代农业大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引领下,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在新型农业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初步显现,但也面临一系列难题亟待破解,需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完善政策机制,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充分发挥财政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与发展成效(一)发展基本情况。
1.发展速度持续加快。
截至2013年11月,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8.6万多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5万个,比2013年初增加1.2万个,比2007年的1086个增长64倍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1.5万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202家。
同一品种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1567户,畜牧养殖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大户1025户。
2.带动能力逐步增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引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实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方面,显示出强劲活力。
初步统计,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达348万户,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地面积2772万亩。
3.合作形式日益多样。
出现了“合作社+社员”、“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组织模式,以及土地股份合作、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加工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涉农服务更为专业,利益链接更为紧密。
4.生产经营及服务范围稳步拓宽。
生产经营范围逐步向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生产经营发展,逐步向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治、测土、施肥等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烘干、统一储存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延伸,正在形成专业化生产、区域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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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摸清和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信息化的发展现状,找准新型农业经营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县政府办及县农业局相关要求,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况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迅猛发展,截止2013年年末合作社总数达到526家,注册资金达到9亿元,成员数达到1.7万人,带动农户数达到1.8万户,成员户均纯收入3.78万元,这526家中,种植类323家,养殖类78家,服务类100家,其他25家。
基本形成了以农业、畜牧、蔬菜、林业、服务业等产业为主,各具特色的产业格局。
合作社的发展在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一些地区出现了农民“合就强、合就富”的景象。
合作社在组织内部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大大为社员节约了生产成本。
通过合作社的有效运作,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增加了农民收入。
调查研究中发现,近年来成功发展壮大起来的合作社,其成员人均纯收入比没有加入合作社的农户高20%左右。
2、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目前全县已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数达900多个,其中超百亩的有40个,我们了解的这40户的大致经营情况是:种植类:玉米和水稻,养殖类:猪、肉鸡、牛和羊,种植的相关作物面积有4000多亩地,养殖的头数约有40多万头。
3、农业信息化情况2000年成立了县农村经济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各乡镇以此为依托,成立了信息服务站,各村由村文书兼职信息员。
截止目前,全县乡镇农村经济服务站上网率达100%,已发展农村信息员400多人,农网累积发布各类信息万余条。
我县农网自从2002年开通以来,由改版前的8个版块增加到19个版块,栏目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更贴近农民和基层需求。
2006年,在全县开通了“12316”新农村热线,农民对热线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009年开通了12582农信通短信服务业务,为全县5000个农民的移动手机用户免费提供快捷实用的农业短信服务。
2010年全县所有行政村的经销店设《零公里信息》服务点,将每期《零公里信息报》及时张贴在经销店醒目处,方便村民阅读与交流。
2012年,全县各个乡镇,完成了“农村吉林”信息平台建设。
通过《农村吉林》平台的建设,能够宣传地方特色,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成为带动农民致富的好帮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体虽然在促进我县农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片面追求数量,发展后劲不足,发展不规范,资金链短缺等问题。
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主要表现:1、农户经营能力较弱,水平不高问题。
目前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下,农民面对市场出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寻求技术服务,由于力量小而且分散,产品售价相对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高,享受技术服务相对难,使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受到限制,增收困难,对于普通农民来说,要改变这种状况,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加盈利能力,联合起来是通常的选择,但是,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登记管理中,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
在后续发展中,只盲目跟风,不注重实际,致使新型农业经营体数量骤增,但质量普遍不高,一是表现为农户经营能力弱,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不高。
虽然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总数多,但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域交通便利,所以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数量较多,但经营规模、盈利能力,专业化水平,带动效应均不足,且管理分散,形不成合力,凝聚不成一个有效的产业。
有的地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收入少,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体少,规模小,也缺少扶持,不能对多数农民进行宣传培训。
还有的地方新型农业经营体只知道低头生产,不知道抬头看市场,看新品种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引进,使得自身与信息技术距离不断拉大,所以大多数农民对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了解,只限于表面,流于形式,即使加入合作社也不知道合作社为“何物”,自己在合作社中处于什么位置,从中能得到哪些服务。
还有很多的农民不愿参加合作社,更不知道合作社是干什么的,不愿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所以不能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缓慢;二是表现为同类合作社的重复登记。
有的乡镇同类合作社就有多个,甚至一个村就有几个同类合作社,这使得本就缺乏的资金、技术等有限的资源向不同的方向流动,没有实现集中使用目的,并且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合作社的发展自然就没有推动力,存在夭折危险的可能性很大。
同类合作社的过滥,还存在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就是同行“竞争”,竞争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合作社的发展尚处在摸索阶段,在不具备生存能力情况下的竞争必然会引起合作社的“畸形”发展,使农民最终失去对合作社发展的信心。
2、资金不足及金融部门服务水平低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制定了很多政策,给予资金扶持,给予税收减免,给予登记设立不收费等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措施。
国家及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是最直接,也是最实惠的,但扶持资金有限、使用效果并不明显。
一是过多的合作社,分散了扶持资金的扶持力度,影响到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是资金筹措起来很困难。
合作社想要壮大发展,缺乏资金支持,虽然国家及省级给予了部分合作社的一定扶持资金,但是合作社想要真正发展壮大起来,走向市场,这些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
省相关金融部门虽然出台了对合作社的贷款扶持政策,但是具体到市级和县级操作起来非常困难,绝大多数市级和县级金融部门没有启动对合作社的贷款扶持政策,出现了“金融部门贷款门槛高,新型农业经营体资质、层级低”的现象,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体很难迈进金融贷款门槛的这个非常尴尬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使得金融扶持短期内难以奏效,如果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进行,风险大,成本高,使合作社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运作,不利于合作社的长期良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资金难以解决。
3、财务制度问题当前对新型农业经营体财务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有效的标准,缺乏一支专业的、有责任心的财务管理队伍,会计核算不规范,合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报告不统一,没有形成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使新型农业经营体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办法。
4、新型农业经营体经营方式落后及人才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体经营方式落后,不能掌握最新的市场动态,没有开拓市场的精神和经验,经营方法依旧停留在小农经济思潮中,没能够走出来,没有建立品牌的意识或者是建立品牌意识不强,没有或者是较难进行农产品质量认证,认证标准不够,甚至相距甚远,对于产品附加值认识不足,或者是力不从心问题等等。
在人才问题方面,领头人既要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有经济头脑,还要能够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同时,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体经营效益,但现实的状况是大多数的农民带头人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更谈不上运用现代管理技术进行策划管理,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的创新和发展。
5、品牌及质量认证等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体在发展前期只注重合作社成员、场地、资金及经营活动的发展等问题,对于建立品牌、同大中超市及连锁店和大型企业对接以及做好产品质量认证等相关问题认识不清,不到位,甚至自身没有这方面的能力,缺乏做大、做强企业的大局意识,使得建立品牌和产品质量认证问题成为棘手而且急需解决的问题。
6、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变更事项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成员、注册资金会不断发生变化,使合作社要不断频繁的办理变更手续,特别是一些需要重新申请注册的,但是我县工商部门一年中仅在1月份给合作社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因此出现了合作社成员入社、退社难的问题,以及不断发展变化中的合作社不在工商注册部门变更,书面资料数据应该变化而没有变化,导致合作社相关活动开展难。
三、思考和建议新型农业经营体发展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
但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给予有力地指导、支持、服务和必要的监督、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体一定会健康发展,并在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1、强化教育引导,促进自我发展。
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体的基本原则、组建办法和重大意义,营造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办法,寓教于乐,大力宣传农产品流通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党在农村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干部群众“充电”,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其办好新型农业经营体的能力。
三要利用好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体发展方面的典型人、典型事,树好典型,广泛宣传,通过典型,带动发展。
2、建立有效制度体系,做到规范发展。
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章程,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二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风险机制,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用来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以保护为农民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三要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体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搞好其建立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和积累等制度,保护社员的利益,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体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要促使其建立契约约束机制,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体和农户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既保护农户利益,又能使其自身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突出地方特色,扩大农业市场,积极稳妥发展。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水稻、玉米种植、水果、蔬菜、畜牧养殖、药材等优势产业为目标,以建立专业化乡镇、专业化村庄、专业化农户为重点,以全面发展、纵深服务、规范运作、延伸层次为主攻方向,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新型农业经营体体系。
一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能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经济、优势资源等,领头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体。
特别是要鼓励支持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能人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体,并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基地、有证照、有章程、有印章、有制度、有出资社员的“八有”标准,对现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体进行规范提高,增强带动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现有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体)+基地+农户”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体,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新型农业经营体上有龙头依靠,下有基地农户,把服务推向纵深,推向加工、销售行业,提高安全系数,增强整体实力。
三是县、乡两级的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畜牧、农机等部门,要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品牌戏,组织创办服务型、科技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体,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