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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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

随着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

调查数据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规模、辐射带动、盈利能力、资金来源、市场导向、产品认证、品牌建设、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通过我对廊坊市新型农业园区的调查我发现。其经营者大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积极参与技术培训,拥有一定的非农工作经历。与此同时,他们在融资、土地获得、服务体系、政策效率、后继人才等方面仍面临困难和挑战。加快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取向改革,转变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方式,营造农业创业与就业的良好环境,建立农业经营者的退出与进入机制,在其发展要求、发展效率、发展力量、发展机制上寻求突破,是现阶段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关键。

一般而言,农业经营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任何个人和组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家庭经营农户占主导的格局向现阶段的多类型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转变。这种多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社区性或行业性的服务组织等。

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相同的是,农户(家庭农场)仍然是中国农业

生产的基本经营单位。但是,随着中国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革、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加快,中国农户群体开始逐渐分化,农业经营者分化为传统农户、专业种植与养殖户、经营与服务性农户、半工半农型农户和非农农户五种主要类型。其中,专业种植与养殖户,被称为专业大户,是指以农业某一产业的专业化生产为主,初步实现规模经营的农户。有学者认为,与大规模的机械化农场相比,劳动和资本双重密集型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家庭农场)更加符合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是在现有城市化及土地流转水平下解决农业隐性失业、收入低下、产业升级困难等一系列问题的出路所在。

通过我对廊坊市新型农业园区的调查,我发现。尽管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和分配机制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但从本质上看,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具有适度的经营规模和带动效应;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较充足的资金来源;市场导向性强;注重品牌建设。结合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数据,本文给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分析:(一)经营规模较大,呈现辐射带动效应

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快,改变了农业经营者的土地经营规模结构。如果说农业专业大户是以其土地经营规模大为主要标志,则农民专业合作社走的是新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它们通过组织模式与利益机制的创新,实现了社员小规模生产基础上的合作社经营规模化,这将是中国小农基础上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的重要方向。被调查的农

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数平均约为130位,最多的合作社达到了1157位,社员平均土地经营规模为18.6亩,而被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规模的中位数水平是850亩,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合作社服务规模的中位数水平是1420亩

就农业企业而言,90.9%的被调查农业企业拥有生产基地,基地规模的中位数水平为516亩。农业企业通过“公司十农户”或“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等联结方式,不仅稳定了原料供应,而且带动了周边农户。调查数据反映,农业企业带动农户数的平均水平为2044户,中位数水平为1000户,带动农户最多的农业企业带动了11000户农户,创造了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盈利能力较强,资金来源呈现多元

调查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盈利能力比一般传统农户明显要强。以农业专业大户为例,2011年人均农业净收益的平均水平就已达到4.4万元,而同期河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为9258元。此外,得益于制度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十分可观,被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净收益平均为273.9万元,农业企业为149.7万元。较强的盈利能力不仅有利于农业经营者收入的增加,而且增强了其对农业的投入能力。在被调查的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分别有77.6%和55.4%的样本其农业投入资金主要是靠自有资金;相对而言,由于农业企业经营规模大,并且大多涉及农产品产后加工环节,资金需求量更大,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投入的样本比例就较低,只有14%。

(三)市场导向明显,销售渠道各有千秋

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商品率的提高,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加面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并且参与市场竞争。数据分析表明,被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78.69%的产品是针对市场需求生产的,这一比例在被调查的农业企业中提高到了84.32%。

在产品销售渠道方面,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有千秋,但相互间的差异也比较明显。

(四)重视品牌建设,产品认证比例较高

调查结果显示,拥有自己的农产品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例达到了61.8%,其中,拥有市级及以上名牌产品的合作社比例超过了35%。农业企业拥有各级产品品牌的比例更高,其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比例高达65.9%。相对而言,由于品牌建设需要较大投入,农业专业大户往往以加入合作社或参与订单农业的方式分享品牌效应。

但是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着不少发展瓶颈与难题。(一)资金土地约束,农业服务体系滞后;

(二)支农政策脱节,政策落实效率不高;

(三)后继人才缺乏,退出进入机制缺失。

总结:现阶段,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关键,是在其发展要求、发展效率、发展力量、发展机制上寻求突破,基本思路是:加快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取向改革,转变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方式,营造农业创业与就业的良好环境,建立农业经营者的

退出与进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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