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汇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汇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以新型经营方式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体,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背景“新农民”、乡村社区、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组织形式,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
在中国农业发展中,传统的政府资助与大农户经营方式已经难以满足新时代下的农业生产和经营需要。
而新型组织则根据农村社会的多元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多样化的种植和养殖模式,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现代化。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一)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指在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形态中,在个体农户与大规模农业企业之间,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型农业生产组织。
在家庭农场中,分业经营、规模化经营、团队合作等方面得到重视。
据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已有127万家家庭农场,新增90万家,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44.6%。
(二)乡村社区乡村社区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村社区以社区自治为基础,通过共同治理和共同利益维护,全面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
2020年,我国已经建立了14.6万个乡村社区,涵盖了82.8%的村庄。
(三)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生产者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为农产品提供质量安全和品牌保障。
目前中国农业合作社的数量不断增长,在2019年已超过240万个。
(四)“新农民”“新农民”是指在农村新生代中,具备现代化管理能力和市场营销技能的农民,他们在传承传统农业文化的基础上,探索和创新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
在2019年,我国新农民人数超过1亿,占到全国农村人口的25%,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成为了新农民,推动农业生产和经营向现代化转型。
关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共7页】

关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为全面了解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进一步探索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和方法,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我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通过调研了解到,全市已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达XXX家,合作社数量占全市农村数量比例达到XXX%,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发展社员XX万人,带动农户XX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XX%。
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XX亿元,xx年实现经营收入XX亿元,实现盈余返还XX亿元,入社社员年人均纯收入比非社员同业农户增收XXX余元,高XX%。
全市共发展家庭农场XXX家,其中种植业XXX家、养殖业XX家、种养结合XX家;经营总面积XXX 万亩,其中流转面积XX万亩,流转期限5-15年之间,每年每亩价格XXX元之间;农场劳动力XXX人,季节性雇工XXX多人,机械设备XXX套;农场注册资本XXX亿元,xx年实现经营收入XX亿元。
二、运行特点(一)政府重视程度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xx年,市政府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明确了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特别是制定出台了工商部门免费登记、免征生产资料和销售产品增值税及购销合同印花税、免费培训等扶持政策。
借鉴上级做法,落实了由发改、财政、工商、税务、金融以及农业系统共13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沟通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市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XX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奖补;整合涉农资金,优先向规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倾斜,自xx年起,全市共有XX家合作社和XX家家庭农场先后获得上级资金扶持XXX万元。
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本文进行了调研,并将其结果整理如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1.数量迅速增长:调研数据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各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纷纷涌现,形成了规模庞大的队伍。
2.组织形式多样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多样,既有传统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也有现代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形式。
这种多样化的组织形式使得农民在经营农业过程中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调研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逐步扩大,许多农业企业实现了规模经营,新型农民合作社也逐渐壮大。
规模经营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生产效率,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4.技术含量较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科技创新,借助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农业企业大量应用信息化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
5.品牌效应逐渐显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品牌建设,通过品牌营销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打造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
这些品牌产品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带动了农产品销售的增长。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问题:1.资金短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资金短缺无法充分发挥其潜力。
政府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支持。
2.人才匮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综合性人才的需求较大,然而农村人才的流失问题依然存在。
政府应加大培养农业人才的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农业经营,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3.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这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逐渐崭露头角。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理解其作用和发展趋势。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与特点1. 定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以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农户、农业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
2. 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等特点。
多元化表现为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以合作、承包、流转等形式进行合作;市场化体现在农业经营主体更加注重产品销售与市场开发;专业化则体现在农业经营主体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1. 农民合作社的兴起:农民合作社作为最早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其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模式,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推出进一步强化了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过整合资源和优势互补,提高了农业的综合竞争力。
3. 大农户的崛起:随着土地流转、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些有一定规模的农户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代表。
他们通过规模经营、技术改良等手段,极大地推进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4. 农业企业的壮大:农业企业作为新兴力量,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扩大经营规模等措施,推动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问题1. 组织能力不足:一些农业经营主体在组织和管理能力上存在一定的薄弱点,导致协调农业生产要素和市场需求的能力有限。
2. 资金压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扩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土地流转费用、设备采购、科研投入等,目前还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
3. 人才短缺: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专业化人才的支持,但目前农业领域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机遇与挑战1. 消费需求的变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长,这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发展机会。
现代农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

《现代农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农业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通过对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特点进行分析,探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了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现代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一、引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为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等特点,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因此,深入研究现代农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现代农业的内涵与特点(一)现代农业的内涵现代农业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现代管理方法和现代经营理念,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市场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的农业发展模式。
(二)现代农业的特点1.科技含量高现代农业广泛应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先进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2.产业化程度高现代农业实现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了农业的附加值。
3.规模化经营现代农业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4.生态环保现代农业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采用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方式,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与类型(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具有较大规模、较高集约化程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和个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分析如今,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本文将分十二个小节展开讨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分析,剖析其出现的背景、特点、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背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快和人口结构的转型,传统的家庭农场和个体农民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政府在不断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其具有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的特点,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势头良好,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扶持政策,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龙头企业建设、农业合作社发展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升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氛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规模经济效应明显,能够带动农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发展,助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问题然而,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比如,农村土地流转不畅、农业龙头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农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不够等,都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机遇随着“三农”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农村治理体系的持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致富路子。
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挑战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比如,农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问题、人才短缺、市场竞争激烈等,都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创新和完善。
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路径为了应对挑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不断探索发展路径。
可以通过加强与农业科技的结合、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培育新型专业农民等方式,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报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农村供给侧结构性中涌现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于农村农业的转型升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进行调研研究,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推进措施。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1.专业化程度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营内容,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农田经营、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专业化的农业活动。
2.规模经营程度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的经营模式,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实现农业生产的高效率和高产量。
3.产业链化程度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不仅仅进行农产品的种植或养殖,还自主开展农产品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知识和技术水平不足。
部分农民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和农业生产的新要求。
2.资金和信贷支持不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投资设备、购买原材料和支付工资,但由于农业风险较大,银行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
3.信息化和现代化程度不高。
农村地区的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
三、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措施为了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1.加强培训与教育。
通过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农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他们的经营水平和创新能力。
2.完善金融支持体系。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提供更加灵活的贷款政策和信用担保,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
3.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市场信息、技术支持和产业链对接的能力。
4.政府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其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1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于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崭露头角,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文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进行深入分析。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和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村地区兴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体农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与传统的农业经营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以下特点:1. 规模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向于规模化经营,通过提升土地规模和生产规模,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2. 组织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常以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织形式存在,通过集体行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风险共担。
3. 技术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技术创新和先进生产工艺的引进,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4. 多元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经营过程中往往同时涉及农作物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多个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中国农村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50多万家,个体农民转型为农业企业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
1. 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代表之一,成为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形式。
它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服务、市场拓展等方式,推动农民走上现代农业经营的道路。
2. 专业合作社:除了农民合作社,许多涉及特定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也在农村得到了广泛发展。
例如,茶叶合作社、果树合作社等通过统一经营管理,提供技术培训和销售渠道,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3. 农业企业:许多农民和企业家开始投资农业,在农村建立农业企业。
这些农业企业往往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农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推动了农业现代化。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优势与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具有重要优势,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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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报告(一)——基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调查和数据高鸣郭芸芸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步发展,企业数量和规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和发展带动能力显着增强。
特别是2012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以下简称“文件”),厘清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加快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发展“黄金期”。
农业产业化龙头文件明确提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信贷方面提供便利。
文件规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仅包括上市公司,而且包括拟上市公司,还进一步包括了一些地区龙头和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
广大龙头企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质量管理,创建知名品牌,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展现出快速发展的新特征。
一、发展概况据农业部统计,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数量达万个,比2015年底增长%。
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万个,同期增长了%。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约为万亿元,增长了%,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1%;大中型企业增速加快,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同比增长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约为万亿元,增长了%。
图1农业部第七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分布图2016年,农业部公布了第七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总共为1131个。
其中,山东省共计有85个,位居首位,第二名是四川省(58个),河南省和江苏省并列第三(55个)。
有13个省份的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高于40个,还有7个省份的数量介于30-40个之间。
从地区的分布来看,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传统农业大省。
例如,经济发达省份的浙江和广东等省份,传统农业大省的四川和河南等省。
这些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对周边地区经济辐射力强。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一端与广大农户链接,在另一端与流通商或消费者链接,充当着农产品供需市场的桥梁,同时也是产业化经营的营运中心、技术创新主体和市场开拓者,在经营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起着关键枢纽的作用。
图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营业收入分布图根据农民日报社三农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的83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含流通性农业企业)数据显示,高于45亿元营业收入的龙头企业有103家,营业收入为15亿元-45亿元之间的龙头企业为150家,而2亿元-15亿元营业收入的龙头企业数量最多(444家),8000万-2亿元营业收入的龙头企业数量为101家,低于8000万营业收入的仅有35家。
从中可知,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2亿元-15亿元,占比%。
2016年,江西省正邦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达到706亿元,成为最高营业收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高于100亿元营业收入的企业数量为50家,占比6%,高于50亿元营业收入的企业数量为89家,占比%。
在课题组统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500强中,其营业收入均高于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100强中,其营业收入均高于46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50强中,其营业收入均高于100亿元。
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布局呈现中间大、两头小的格局,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链中的火车头作用,还需要相关部门根据其规模特征进行科学引导,针对其经营规模和所处阶段进行扶持。
另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说,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做大做强,是顺应市场和自身发展的需要。
图3部分地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利润对比图图3是对部分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进行对比,通过对比可以看到,吉林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润率相对较高,达到了%;安徽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平均利润为万元,利润率为%;湖南省是传统的中部农业大省,2016年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均利润为万元,利润占比%;江苏为东部沿海省份,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而该省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均利润为8232万元,利润占比%;山东作为农业强省,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较好,农业企业走出去水平较高,该省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均利润为亿元,利润占比%;陕西为中国的西部省份,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利润占比为%。
各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与其产业结构布局和农业经济基础紧密相关。
此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作用突出,也为相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了多种类的社会化服务。
数据显示,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提供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2/3以上,有效保障了市场供应。
二、区域经营状况分析当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种基本形式。
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通过与农户的契约关系,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一体化经营,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解决生产、加工、销售相脱节、农户小生产和大市场相矛盾的状况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不同的经济区域,呈现不同的发展水平。
为推进各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各地区根据本地区的资源禀赋条件,开展了不同内容的管理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规划等。
例如,福建省制定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等文件,安徽省主办名牌农产品评选,湖北省组建了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进行担保,江苏省开通网络和组织技术交流等工作,广东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地流转等。
表1 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布表注:数据根据农民日报社三农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整理得出。
根据对83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析结果,有286家龙头企业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占比%;有337家龙头企业位于中部地区,占比%;有212家龙头企业位于西部地区,占比%。
从数量上可以看出,中部传统农业省份等地区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明显的量的优势,并明显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图4 10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布占比图图4是营业收入为10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布情况,从中可以看出,东部沿海地区有31个龙头企业的营业收入高于100亿元,占比63%;中部地区有13个营业收入高于100亿元,占比27%;西部地区有5个营业收入高于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占比10%。
结合表1和图4可知,尽管东部沿海地区的龙头企业数量不及中部地区,但是营业收入高于100亿元的龙头企业数量远远大于中部和西部地区。
这也进一步的反映了我国中部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多,但规模相对较小的现象。
与之相反,东部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于中部,但规模体量较大。
西部地区无论从数量或者体量上都与东部和中部地区有差距。
三、类型与品牌化发展分析在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类型多样,在不同行业中表现突出,充分发挥了对农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生产方面表现尤为亮眼。
粮食生产加工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致力于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的生产布局,改善农产品的供给结构,引导优势区调优调精、非优势区调减转向,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部分。
图5 涉农类上市公司的类型分布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农业上市公司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部分。
截至2017年,我国上市公司合计3034家企业,涉农类(不包含茶类)企业合计为121家,占比约4%。
其中涉农制造业69家,农业52家。
在我国的农业上市公司中,食品制造业占涉农类上市公司的31%,食品加工业同样占比31%,两类农业企业占所有涉农类上市企业的62%,这表明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食品行业。
另外,农业种植业占比13%,仅次于食品制造业与食品加工业,这主要集中在粮食、油料等品种的种植;牧业养殖业占比12%,渔业养殖业占比8%,林业种植业占比3%。
随着“互联网+农业”的快速发展和休闲农业的推广,相关服务业企业蓬勃发展,占比2%。
从产业链划分来看,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产业链中游(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和下游(食品加工业),占比%。
而国外农业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上游(农药、化肥、种子和饲料等)和下游,例如种子企业孟山都、粮油加工企业路易达孚等。
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分布在全国20多个省市区。
其中,山东省最多,共有7家;其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6家;湖南省和广东排名第三,分别为5家;另外北京的农业上市公司有4家。
从以上地区可知,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中南地区、华东地区等,而我国传统农业大省的农业上市公司数量较少,集团性不同业务增加,这也进一步表明农业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逐渐脱离传统农作物和农产品。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服务“三农”方面,尤其是在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引领小农进入现代农业生产轨道的方面作用突出。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有几种主要的发展模式,表现为“企业+农户”模式、“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模式、“企业+中介组织联合+农户”模式、“协会+企业+中介组织联合体+农户”模式,现阶段,“协会+企业+中介组织联合体+农户”模式逐渐成为主流模式,在实行农业规模化生产的省份作用尤其明显。
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的演变过程主要与交易费用和规模效益有很大关系,交易费用的降低,提高了产业链中各要素的配置效率,农业技术进步与分工明细则提高了经营主体的生产效率,经营主体获得了较高的规模效益。
农户和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体,农户与企业关系的演变是农业产业化演进的基础,政府在演进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黑龙江省为例,全省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5家,其中超过百亿元的有4家,部分油脂类的公司全年收入超过300亿元。
2016年以来,全省新建亿元以上的项目376个,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约282亿元,其中152个项目建成投产,新增农产品加工能力超过320万吨。
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起到了引领小农户发展的作用。
截止到2017年,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了引领了1600多个合作社加行业协会,共有耕地面积9600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54%。
其中,带动小农户320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67%,小农户户均增收2460元。
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2016年11月对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4个省(区、市)56个县(市、区)60个村3254个农户的专项调查,不考虑自家用工折扣和土地折租,经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稻谷种植亩均收益达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