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打开乡村振兴新空间
以宅基地改革推动乡村振兴

龙源期刊网 以宅基地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作者:丁琳琳来源:《当代县域经济》2018年第02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有哪些?从国家有关试点看,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是可选之策。
改革发展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政策、推动工作,注重牵住“牛鼻子”。
江西省余江县是全国15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之一,我们在当地的调研发现,抓住“宅改”这个农村综合改革的“牛鼻子”,可以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如何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余江的做法是,以“集体所有、一户一宅、新增和超标占用宅基地的有偿使用”为核心,配合新农村建设来实施改革。
“宅改”效果不仅没有局限于满足宅基地制度本身,而且对乡村振兴的其他方面大有裨益。
例如,明确集体产权,发展集体经济,赋予宅基地经营权,增加农民收入,强化集体治权,发挥村规民约的自治作用,加强乡村治理,引进乡贤治村,培养懂农村爱农民爱农业的工作队伍等,在一定程度上由“宅改”带动起来,对乡村整体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宅改”何以能有如此效果?尽管“宅改”的目的是强化集体意识、保障农民户有所居、集约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等,但是要落实好“宅改”,首先要解决一系列具体问题,如谁能代表农民决策并组织落实,拆哪、建哪、建什么,谁可以建、建多大,腾退、建设和后续管理维护所需经费等。
这些微观问题又涉及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下沉、村庄建设发展规划、集体产权的界定、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宏观问题。
可以说,“宅改”具有明确的问题导向,改革带动作用也显著。
只有把解决问题与机制改革联动起来,才能让“宅改”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一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日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等。
让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乡村振兴新抓手

让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乡村振兴新抓手作者:郑风田来源:《人民论坛》2018年第10期【摘要】探索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可以激活数百万亿的农村宅基地市场,不但可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城乡走向融合,而且可以让乡村获得城市的社会资本,止住衰败、走向振兴,因而具有非常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关键词】宅基地“三权分置” 乡村振兴【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据新华社报道,2018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启动,对解决当前农村宅基地的改革死结与乡村振兴都非常重要,也关系农民的福祉。
探索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如果步子能够迈得足够大,可以成功激活数百万亿的农村宅基地市场,不但可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城乡走向融合,而且可以让乡村获得城市的社会资本,止住衰败、走向振兴,因而具有非常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就必要性而言,首先,农村宅基地数量庞大,但闲置、低效率使用数量巨大。
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91612平方公里,而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为191158平方公里,农村建设用地面积是城镇的2倍以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三部分,即乡村企业用地、公益性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在农村的19万多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中,农村宅基地面积为13万平方公里,约占70%。
由于2.8亿农民进城打工,加上近亿人近年来变成城镇居民,大量的宅基地处于闲置与低效率利用状态,有些人估计占三分之一,也就是6000多万亩,而闲置不用状态约有一半,也就是3000多万亩。
其次,农村财产权收益无法提升,城乡居民财富差距愈拉愈大。
农民拥有2亿多亩的宅基地,基本上没有获得多少财产性收入。
近年来虽然多次提升农民财产性收益,但一直没有突破1%,主要原因还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宅基地一直没有改革,成为一块沉睡的资产。
农村宅基地变更的实践经验与启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农村宅基地变更的实践经验与启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农村宅基地变更的实践经验与启示一、引言乡村振兴作为我国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与变更成为关键之一。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农村宅基地变更的实践经验,探讨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与启示。
二、农村宅基地变更的现状农村宅基地变更是指将农村宅基地的土地用途从住宅用地转变为其他用途。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宅基地变更具有以下特点:1. 多样性:农村宅基地的用途转变包括农田、养殖、旅游等多种形式,涵盖了农业、生态旅游等多个领域。
2. 紧迫性:农村宅基地变更对于提升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迫切需求。
3. 制约性:农村宅基地变更面临土地权属不清、政策限制、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制约因素。
三、农村宅基地变更的实践经验1. 建立清晰的政策框架:制定明确的政策法规,界定农村宅基地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为农民提供合法合规的变更路径。
2. 完善土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确权登记制度,保障农村宅基地变更过程中的土地权益,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3. 引导多元化发展:鼓励农民将农村宅基地变更为适宜的农业生产基地、生态旅游区等,促进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4. 加强组织与合作: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共同参与农村宅基地变更项目,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5. 加强宣传与培训:积极宣传农村宅基地变更的意义和好处,提高农民对变更政策的了解和认知,同时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专业水平。
四、农村宅基地变更的重要作用1. 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农村宅基地变更可以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 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将农村宅基地变更为农业生产基地,有助于农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3.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将农村宅基地变更为生态旅游区等,有助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升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4. 带动农村就业:农村宅基地变更可以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吸引农民留在乡村就业创业。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老旧的木桌上,我泡了一杯热茶,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这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
下面是我的一些思考:一、改革背景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是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解决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农民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
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如分配不公、使用权流转不畅、违规建设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幸福感。
1.1农村人口流动加剧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农村人口流动加剧,导致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日益突出。
1.2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农村宅基地分配不均,部分地区存在超标占地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
1.3农民权益保护不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不畅,农民利益受损,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二、改革目标2.1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通过改革,实现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分配,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2.2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收益等方面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3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三、改革措施3.1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明确使用权归属,为农民提供法律保障。
3.2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允许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激活农村土地市场。
3.3加强农村宅基地用途管制明确农村宅基地用途,防止违规建设和闲置浪费。
3.4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鼓励农民依法自愿退出宅基地,合理补偿退出农户,为农村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创造条件。
3.5加强农村宅基地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村土地市场秩序。
四、改革试点4.1试点范围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地区进行改革试点,逐步推广。
4.2试点内容试点内容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流转、退出等制度的改革。
4.3试点步骤(1)制定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任务;(2)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3)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健全流转市场;(4)加强农村宅基地用途管制,确保土地合理利用;(5)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合理补偿退出农户;五、预期效果5.1土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改革后,农村宅基地分配更加合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
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20年9月以来,全国104个县(市、区)以及3个地级市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试点地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等需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
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方面,试点地区依法明晰宅基地所有权归属,将宅基地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推动健全宅基地集体管理制度,探索明确集体在宅基地规划、分配、调整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在农户资格权保障方面,试点地区制定农户资格权认定办法,开展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和登记,探索通过货币、权证、保障性住房、养老服务等多种方式实现农户宅基地资格权。
在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方面,试点地区结合实际,探索通过出租、转让等多种方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积极稳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带动人、业、钱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激发了乡村内生动力。
在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方面,试点地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因地制宜实行合法取得宅基地有偿退出、非法占用宅基地无偿退出,并探索了永久退出、暂时退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多种退出方式,减少了土地闲置浪费,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慎推进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试点地区补齐基础工作短板,不断探索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分置实现形式,加快形成一批确权、赋权、活。
宅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本村资格权名单的会议记录

宅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本村资格权名单的会议农村不动产权证的从无到有,是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里程碑。
近年来,XX县以XX镇、XX镇和XX镇作为试点,盘活农村闲置存量建设用地、探索宅基地资格权有偿退出、征迁村民异地安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解决历史遗留难题。
以敢试善为的担当和智慧,从五个方面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村民参与、集体决策、市场运作的农村宅改“新路径”,也为乡村振兴打开了新的发展空间。
“住了几十年的农村老房子,如今也和城里的商品房一样,都有了证。
”8月20日,XX县XX镇XX树村,尤洼组的XX回忆起去年10月自己拿到农村不动产权证时的场景,依然十分激动。
这本证也是2020年XX开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发放的第一本农村不动产权证。
资格确权,让农民吃下“定心丸”土地是农民的根,也是农民生存权益最集中的体现。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出现了“空心村”“空心房”等现象。
如何保障村民宅基地资格权?如何让农民口袋鼓起来?如何打开乡村振兴新空间?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要啃的“硬骨头”。
“宅改”第一步就是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确权工作。
XX镇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镇,坚持镇村组三级联动,坚持以点带面逐村推动,率先在全县整镇完成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工作。
“通过村民申请、村民组初审、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村民宅基地资格权。
”XX镇刘兴村党总支副书记尧开林说,工作启动以来,他们多渠道、多平台、多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让农户真正明白什么是资格权,怎么实现资格权。
在认定工作完成后,对拥有资格权的农户建立数据库并实行年度动态管理。
同时对各村民组宅基地利用情况进行摸排,对已经拆迁村民组数、已安置户数、未安置户数、现有农房利用情况一摸到底,查清家底,为宅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从农村破旧的瓦房搬进了带小院子的二层楼房,幸福感满满。
”黄满林是在这一轮资格权认定的农户,被集中安置到XX镇安置房之一的幸福新村小区,“资格权认定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毕竟农村人总是有点乡村情结。
深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深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金凌俊
【期刊名称】《农村经营管理》
【年(卷),期】2024()2
【摘要】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既是农民的居住场所,又是农户重要的家庭财产之一,承载着农民生产、生活、生态等各方面职能,具有“安身立命”之本的特殊地位。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旨在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居住权益,实现户有所居,同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扩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和多次实地调研,
对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改革情况作一梳理,并根据浙江省实际情况提出思考与建议,与
同行探讨。
【总页数】3页(P28-30)
【作者】金凌俊
【作者单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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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书桌上,我拿起笔,思绪如泉涌。
关于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方案,我已经思考了许久,现在,就让我将这十年的经验汇集成文字吧。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流失严重,宅基地闲置问题日益突出。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们镇决定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此次改革旨在规范宅基地使用,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乡村振兴。
二、总体目标1.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3.规范宅基地管理,减少闲置土地。
4.建立完善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引导农民有序转移。
三、具体措施1.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工作(1)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工作。
(2)对全镇农村宅基地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
(3)按照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民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2.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1)制定严格的宅基地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
(2)实行宅基地审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加大对违规审批的查处力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推进宅基地退出机制(1)制定宅基地退出政策,明确退出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
(2)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有序转移农村人口。
(3)对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和就业指导。
4.促进宅基地合理利用(1)鼓励农民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
(2)引导农民开展宅基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
(3)加大对宅基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村土地秩序。
5.加强宅基地管理队伍建设(1)提高宅基地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培训工作。
(2)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
(3)加强对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组织实施1.成立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2.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
3.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对宅基地改革的认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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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改革:打开乡村振兴新空间
作者:李劲峰董建国
来源:《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8年第09期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总面积约为1.7亿亩,约占集体建设用地的54%。
近年来,随着农民大量进城,宅基地闲置现象突出。
然而,长期以来受土地管理制度制约,农民有宅基地使用权却没有处置权、拥有资产却带不来财产收入。
自2015年起,包括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31个省份的33个县市区展开。
试点3年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此基础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推进,农民将获得更多财产权利,乡村振兴也将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而随着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可流转、可抵押、可退出等多种创新形式出现,老房子正在变成“钱袋子”。
可流转:唤醒沉睡的资产
湖北武汉市从去年4月开始,鼓励市民用租赁、合作等方式下乡利用农村空闲农房。
2017年底,全市闲置农房中已超过1万套被签约出租。
在江夏区梁子湖畔,59岁的村民范秀云说,自家农房签了5年的出租合约,“每年可以获得4万元房租收入,非常划算。
”
长期以来,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除了严格禁止买卖转让外,能否出租、流转一直是法律政策模糊地带。
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将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将使用权剥离出来,即可在有条件情况下进行流转,盘活资源。
晋江(县级市)是福建省唯一的宅基地改革试点县。
走进磁灶镇大埔村,整齐划一的农民住宅小区映入眼帘。
就在15年前,这里要路没路、要配套没配套,污水横流。
这一切关键就在于土地,土地的关键又在于钱。
经过统一规划,大埔村探索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置换机制,村民将现有宅基地和房屋退出,用于置换住宅小区的新房,不愿意置换的,可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领取补偿款。
晋江通过“指标置换、资产置换、货币补偿、借地退出”等多种模式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目前全市共腾退宅基地6345亩。
可抵押:农房+金融=融资新渠道
湖北宜城市小河镇高庄村养殖户熊兴林去年拿到农房不动产权证后,马上找银行抵押贷款10万元,用于扩建猪舍。
受农村宅基地所有权限制,农房一直无法成为抵押物,通过“三权分置”,并经过确权发证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类似农民承包地一样,用于抵押融资贷款。
10多年前,晋江就已经开始了农房抵押贷款的探索。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英俊表示,随着早期经济发展、人口扩张,一批位置好的村庄演变成“城中村”或“镇中村”,这些农村宅基地及集体性质建设用地,尽管受政策限制不能自由交易,但其潜在的价值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在此背景下,农民的住房财产权观念不断强化,入市流转的意识不断增强。
晋江农商银行积极探索城镇住房抵押在农房领域延伸的可能。
2015年,晋江开拓出以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为主体的“农房乐”产品,将原本局限于农房的抵押范围扩大至农房及宅基地,并正式将宅基地的价值显化到抵押评估价值中,有效解决了早期农房及宅基地价值难以分割的问题。
晋江市2015年12月成为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县(市),截至2018年4月末,晋江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为9.98亿元,比试点前增加4.48亿元,居全国前列。
其中,农房抵押贷款占比达88%。
可退出:自愿退出,有偿使用,倡导“集约”
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大量进城农民不愿将户口随迁进城,关键是迁走户口就意味着自动放弃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承包权和资格权。
随着多地探索宅基地资源有偿退出,標志着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公平处置权利。
一年多前,安徽省金寨县白塔畈镇刘冲村村民张统知家搬到集中安置点。
他说,新房建房成本8万多元,老房子享受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每平方米补偿70元,共补偿2万多元,加上房屋补偿13万多元,如此下来不仅没掏钱还有余钱。
与此同时,很多地区由于管理混乱,出现农村常住人口不断减少,农村宅基地面积不断增加等乱象。
一些地区在宅基地改革试点中,纷纷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引导村民集约用地。
湖北宜城市基于全市80%的宅基地超占面积现状,采取倒逼退出、奖励补偿、集体回购、增减挂钩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退出闲置和多余的宅基地;同时创新采取“政府定价、村定标准、动态调节”的办法,对超占部分实行“分段+调节”的阶梯式缴费。
可入市:“三块地”改革试点的创新探索
在晋江金井镇围头村,村民和投资方都看中了一个地块,准备投资开农家乐。
地块不大,权属关系却异常复杂。
按照过去的办法,国土部门要先收储、再报批、再招拍挂。
“时间至少一两年。
”陈英俊说。
按村集体的想法,既要以土地招商,又不出让土地所有权。
有这样的好事?有!这就是晋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探索。
首先,入市的主体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授权的股份合作社;其次,无须再走收储、上报的路子,只需要最终由晋江市政府批准即可。
晋江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无论最后这块地是商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出让后收益的70%~85%都返还给入市者。
2018年2月,围头村这块3495平方米的土地迎来新的开发者,围头村村集体获得了182万元收益。
根据改革政策,还可以为地块竞得人抵押融资。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晋江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迅速。
”陈英俊表示。
笔者了解到,截至2017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
如浙江德清县完成入市交易136宗,农民和农民集体获得收益1.55亿元,惠及农民9.1万余人,为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增加农民收益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