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项目承包招标投标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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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常设合同条件联合委员会制定的《土木工程承包

招标投标指南》

(推举用于英国)

目录

1 序言

2 总则

2.1 公开和选择性招标

2.2 承包商资格预审

2.3 批准的名单

2.4 选定的投标者数目

2.5 初步调查

2.6 投标期

2.7 开工日期

3 招标文件

3.1 投标者须知

3.2 合同条件

3.3 场地资料

3.4 招标文件的供应

4.投标期

4.1 询问(质疑)

4.2 投标前的会议

4.3 订正

4.4 同意标书的安排4.5 迟到的标书

4.6 供选择的标书

4.7 限制条件

5.评标

5.1 标书的撤回

5.2 错误

5.3 候选者名单通知书5.4 开标后的会谈

5.5 经协商后变更标书5.6 重新投标

5.7 评价报告

6.决标程序

6.1 最终结果通知书6.2 意向书

6.3 受标函

7.校核一览表

7.1 序言

7.2 总则

7.3 招标文件

7.4 投标期

7.5 评标

7.6 决标程序

1 序言

1.1 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合同条件常设联合委员会建立于1975年,其任务是监督ICE合同条件第五版的实行。联合委员会由每一发起团体的各三名成员组成,即土木工程师协会、咨询工程师协会或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总共九名成员,外加一位主席。 1.2 委员会工作的最初五年收到了许多关于招标投标程序方面的要求,显而易见,需要提供指导。因此,经各发起单位同意,本委员会编辑了这份文件。

1.3 照各发起单位的看法,此文件是在实践中在英国预备、提交和考虑用作土木工程承包标书的指南,尽管其许多叙述和主张同样适用于其他地点。在海外承包实践中,建议参考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EIDIC)出版的《土木工程承包合同的获得和评价标书的推举做法》。

1.4 在所有使用术语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的地点,其定义均为ICE 合同条件第五版所给予的。

2 总则

2.1 公开和选择性招标

1.在一般情况下采纳选择性招标与公开招标的对比已有充分的论证。公开招标在白费资源和低效率的无结果投标中牵涉到过多的承包商,因而是不受欢迎的。建立批准的名单或资格预审基础上的选择性招标,被大力推举为在各方面都产生最高效率和经济利益的最佳程序。尽管有此建议,假如仍然采纳公开招标,则应在发行招标文件时将已发给文件的承包商数目通知投标人。

2.2 承包商资格预审

1.对选择性招标来讲,通常要求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以关心编制一份有资格同意投标邀请书的公司名单。被邀请参加资格预审的公司应提交其适用于该类工程所在地或环境的有关经验的详情。所要求的信息要紧应反映该工程的技术内容和应予考虑的下列三方面的有关因素。

(a)承包商的财务状况。该公司财务上是否稳定或有无大集团的保险后台以应付在合同执行期间可能发生的并非不合理的任何财务问

题。此项估价通常包括审查年度报告(如为公营公司),由该公司开户银行出具有函件或信用报告。

(b)技术和组织能力。该公司是否有在所考虑的时刻内完成该工程的足够能力。向其他雇主和工程师作调查可有助于依照该公司过去的经历评价其完工能力。

(c)一般经验和履行合同的记录。该公司对该类型和规模的工程是否有足够的经验以及令人中意的履行合同的信誉。这种信息的获得,最好是通过与承包商面谈,这胜于完全依靠公开出版的文献或者他人的评论。

2.进行资格预审对承包商询问的范围应取决于工程的性质和工程师/业主已得到的信息。假如对承包商的资格和过去履行合同的记录已有详细的了解,则不必每一次都要求预审。

2.3 批准的名单

1. 保持一份常备的经批准的承包商名单,依旧在特定的基础上为每一工程项目编制一份通过选择的名单,取决于工程的规模、性质和业主的工程打算的接着性。不管是依照公开广告编制的特不批准的名单,依旧依照现有的常备名单,其目的差不多上为了识不那些公司是否拥有能令人中意地完成合同的必要技术和财务资源。

2. 常备名单应按工程的类型、等级和价值分成层次,与此相对应

地批准承包商的资格,重要的是使其了解列入名单所依据的因素。常备名单不应停滞不变,以鼓舞承包商不违约和保持必要的标准。在每一项合同执行的末尾,应单独地检查其履约情况以及将该公司转放另一适当等级的机会。对新公司列入常备名单的要求的检查至少应每年一次。

2.4 选定的投标者数目

1. 选择性招标的目的在于把投标的承包商的数目限制到一个切合实际水平。被邀请投标的承包商数目应许多于四家,也不超过八家,一般认为是良好的适应作法。

2.邀请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数目应考虑到工程项目的规模;招标是一种代价昂贵的业务,其费用与项目的规模成正比,而作为一般规律,项目的规模越大,邀请的投标者数目应该越少,为了雇主和建筑业的利益,必须明确地保证完全和公平的竞争,当雇主的工程打算包括许多份合同时,选择方式的运用应确保给所有合格的承包商提供均等的机会。

2.5 初步调查

1.为把邀请限制在从批准的名单中抽出的承包商名单之内,适应作法是进行关于公司对每一个体项目投标意愿的初步调查。此项初步调查的目的在于确保所要求的完满标书能如数返回,而且,一旦某

一公司谢绝投标,即可由名单上的另一家来代替,以达到要求的数目。由于承包商同意投标的邀请取决于该公司当时承担的任务,而谢绝邀请是负责任的表现,故应向承包商讲明,他们对当前投标的谢绝,并不损害今后投标的机会。承包商应被告知预期邀请投标的日期,以便他们能为处理此项投标工程作出可用资源的打算。上述日期如有任何修改,应立即通知承包商,因此凭此信息,他们能够考虑对其他投标机会的反应。

2.在初步调查和/或广告中对招标工程的叙述应足够详细,使潜在的投标者能够估量工程的规模和造价概数。所提供的信息应包括场地位置,工程性质,预期开工日期,指出要紧工程量,并提供任何专门特征的细节。

2.6 投标期

预备投标对承包商来讲是一项活动紧张的任务,而且为了业主的利益,从一开始就应给以充分的时刻。投标期的决定应考虑到工程项目的价值和复杂性,以及投标者与其他谈判的范围,故不应少于四个星期;对大型项目,建议投标期至少为八个星期。在投标期内,假如有一个投标者提出原定的投标时刻不充分并承诺给以延期,则须相应地通知全体投标者。为了对全体投标者公平合理,投标者须知应包括一项关于在一规定的日期之后即不再考虑延长投标期的要求的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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