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励评审办法
学生奖惩办法

学生奖惩办法一、奖励体系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励体系。
二、奖励种类1.学术优秀奖: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同学。
2.文体活动奖:奖励在各类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
3.社会实践奖:奖励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的同学。
4.创新创业奖: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
5.单项奖:针对特定领域或方面设立的奖励,根据具体情况评定。
三、奖励标准1.学术优秀奖:根据学业成绩、学术研究成果、创新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文体活动奖:根据参与度、比赛成绩、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3.社会实践奖:根据实践成果、社会影响、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价。
4.创新创业奖:根据创新成果、商业计划、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评价。
5.单项奖:根据特定领域或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四、奖励申请与审批1.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奖项,并按照学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由学生所在院系进行初审,学校相关机构进行复审。
3.申请者须提供真实材料,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获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发放与荣誉证书1.获得奖励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学校将定期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并邀请学生家长参加。
3.奖励发放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会在颁奖仪式后的一周内完成。
六、惩戒原则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惩戒应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规定,公开进行,接受监督。
2.教育为主原则:惩戒应注重教育,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提高自身素质为主要目的。
3.慎重原则:惩戒应慎重考虑,避免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程序规范原则:惩戒应遵循规范的程序,保证公正性。
七、惩戒种类与适用范围1.警告:适用于轻微违规行为,如上课迟到等。
2.严重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规行为,如旷课等。
3.记过:适用于较严重违规行为,如作弊等。
4.留校察看: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打架斗殴等。
5.开除学籍:适用于极其严重违规行为,如违法犯罪等。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励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中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优秀表现,树立学习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末各科成绩连续2学期均排名前10%的学生可获奖学金;2. 品学兼优:学年末记录无违纪行为,并在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奖学金;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参与了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可获奖学金。
第三章奖项设置1. 学习成绩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5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3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2000元。
2. 品学兼优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1)一等奖:每年评选10名,奖励金额3000元;(2)二等奖:每年评选30名,奖励金额2000元;(3)三等奖:每年评选60名,奖励金额1000元。
第四章评选程序1. 学习成绩奖学金:按照学年末各科成绩进行综合考评,连续2学期排名前10%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2. 品学兼优奖学金:作为初选的前提条件,学年末记录不得有违纪行为。
根据各种学科及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突出的学生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3. 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奖学金:学生自愿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进入初选名单,经教学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4. 最终获奖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电子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向获奖学生发放获奖通知书。
第五章奖励管理1. 奖学金奖励经费由学校进行统一安排,不得使用公共经费。
2. 获奖学生可自主选择奖金使用方式,可用于学习用品购买、课外活动费用、辅导班学费等。
中学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XXXX中学学校学生评优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或者在德、智、体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依据本暂行办法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鼓励的原则。
第二章荣誉称号的设置和奖励方式第四条学校设立以下个人奖项(一)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标兵对于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对于品学兼优、社会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三)优秀毕业生对于大学期间一贯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项(一)先进班集体对于班级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班集体,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二)优良学风先进集体对于学风建设成绩突出、学风优良的学生班集体,学校授予"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办法另行公布。
第六条其他奖励凡有其他突出成绩、先进事迹或特殊贡献的集体及个人,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特别表彰或奖励。
第七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学校酌情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奖状或证书;(二)给予嘉奖或通报表扬;(三)颁发奖金或纪念品;(四)其他方式。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比例第八条评选范围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业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个人奖项的评选。
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集体奖项的评选。
第九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当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
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是为了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育质量而制定的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
1. 学业成绩考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排名和评定,例如设立班级、年级、学校的优秀学生榜单,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2. 奖学金制度:学校设立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奖助学金申请表现等进行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学科竞赛奖励: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对在竞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4. 学生干部评选:学校评选各类学生干部,例如班委、学生会成员等,对胜任职务、工作出色的学生进行奖励。
5. 学生表彰大会:学校定期举行学生表彰大会,对在各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6. 学习进步奖励:学校对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学生勇于努力和克服困难。
总之,学校考评与奖励办法应该公平公正,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不仅仅关注成绩,还要注重学生的品德、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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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内容

学生评奖评优规章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学生个人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习竞争氛围,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评奖评优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普通班、重点班、特长班等各类学生。
三、评奖评优内容1. 优秀学生奖:表彰学习成绩优秀、品德好、积极向上的学生,奖励证书及奖金。
2. 校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
3. 班级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综合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
4. 品德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表现出色、言行举止端正的学生。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
6. 优秀团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团队协作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生可自荐或由老师提名,提出候选人名单。
2. 推荐阶段:由各班级推荐评选候选人,形成班级候选名单。
3. 报名阶段:候选人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个人材料。
4. 评审阶段:学校设置评审小组,对报名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名单。
5. 颁奖仪式:学校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证书及奖金,以表彰获奖学生的优秀表现。
五、奖励措施1. 优秀学生奖:奖励5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2. 校优秀学生:奖励3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3. 班级优秀学生:奖励2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4. 品德优秀学生:奖励10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5.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奖励5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6. 优秀团干部:奖励50元人民币及荣誉证书。
六、奖励评定标准1. 学习成绩:各科目成绩优秀,综合排名靠前。
2. 品德表现:言行举止端正,乐于助人,团结友爱。
3. 社会实践: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色。
4. 团队协作:团队合作能力强,具有领导才能,工作认真负责。
七、违规处理1. 若评选学生的个人行为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学校评选奖励办法

学校评选奖励办法总结如下:一、奖项设置学校评选奖励分为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
个人奖项包括学业奖、创新奖、体育奖和文艺奖等;集体奖项包括班级奖、学院奖、学校奖等。
通过设立不同奖项,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评选依据1. 学业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生的学习成绩。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成绩优秀奖:学生在该学期的学科成绩全班排名前10%。
(2)进步奖:学生在该学期的学科成绩比上学期有明显进步,且进步幅度在全班排名前30%。
2. 创新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科技创新奖:学生在科学研究、实验探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2)文学艺术创新奖:学生在文学写作、艺术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 体育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生在体育运动中的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个人项目奖:学生在个人项目中取得全校前三名。
(2)团体项目奖:学生所在团体在团体项目中取得全校前三名。
4. 文艺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生在文艺活动中的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声乐类奖:学生在歌唱比赛、合唱比赛中荣获第一名。
(2)舞蹈类奖:学生在舞蹈比赛、舞蹈表演中荣获第一名。
5. 班级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班级的整体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文明班级奖:班级的文明程度、卫生状况、纪律考核等方面得分最高的班级。
(2)团队合作奖:班级内部团队合作达到最好的班级。
6. 学院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院的整体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学术成果奖:学院的教育教学成果得到校内外认可。
(2)社会服务奖:学院的社会服务活动效果显著。
7. 学校奖的评选依据主要是学校的整体表现。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1)综合管理奖:学校的综合管理工作得到监管部门认可。
(2)学生培养奖:学校的学生培养工作成果显著。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生、班级和学院可以通过提名的方式推荐自己或他人参与评选。
2. 评委评审:评委会由学校相关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组成。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_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办法

优秀学生奖励制度_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办法优秀学生奖励制度_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办法为奖励先进,培养更多的优秀学生,应制定规范的优秀学生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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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励制度篇1为鼓励先进,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管理,依据国家颁发的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一、奖学金评选1.评选条件(1)奖学金主要以操行评定等级和学习成绩为主,操行等级期末评定为优,各科学习成绩均达80分,并且平均分达85分者才有资格参加评奖。
(2)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平均分达80分,可参加评奖。
(3)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4)抽烟、谈恋爱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和有赌博行为者不准评奖。
(5)考试作弊、协助作弊者不在考评之列.(6)未交够学费及其他费用者不评奖学金。
2.下列特殊情况不参加奖学金评定(1)试读生在试读期间;(2)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经批准休学的学生;3。
各班奖学金评选名额(以46人为标准) 及奖金发放标准一等奖: 1名人民币100元二等奖: 2名人民币70元三等奖: 3名人民币30元二、先进个人评选1。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a。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b。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每科成绩必须达80分;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可参加评奖。
d。
参加评选者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e.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f.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学校学生奖励与评优办法

学校学生奖励与评优办法学校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学生的进步和优秀应该得到肯定和表彰。
为了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培养良好的竞争意识,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学生奖励与评优办法。
一、奖学金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一种肯定和激励。
学校设立了不同等级的奖学金,按照绩点和学业排名进行评定。
优秀学生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学金,激励他们在学业上进一步努力。
二、学业进步奖学业进步奖的设立是为了表彰那些在学习上取得进步的学生。
学校根据学生在学期内成绩的变化幅度和成绩的绝对值来评定学业进步奖。
这样可以激励学生在学业上不断提高,使每个学生都有获得奖励的机会。
三、学科竞赛奖学科竞赛奖是对在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
学校鼓励并支持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对于获得一等奖、特等奖等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激发他们的创新和探索精神。
四、社会实践奖社会实践奖是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出色的学生进行鼓励和肯定。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开展志愿者活动、参加社会服务等,对于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倡导学生关心社会、关爱他人。
五、文体活动奖文体活动奖是对学生在艺术、体育等方面的优异表现进行表彰。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参与各类文体活动,并对突出的表现进行奖励,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力。
六、道德奖励道德奖励是对学生在道德品质上表现出色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和品质,对于表现出良好品行、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等的学生进行奖励,促进全体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七、优秀团干部奖优秀团干部奖是对学生在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一种表彰。
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学生组织,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对于在学生会、班委会等组织中表现出色的学生进行奖励,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八、志愿服务奖志愿服务奖是对学生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种奖励。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精神,对于在社区志愿服务、环保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给予奖励,倡导学生关注社会问题、乐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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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12-2013学年度学生奖励评审办法为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和班集体,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类别、奖励标准及评选指标(名额分配另文通知)(一)优秀学生标兵: 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直接获评国家奖学金,另加奖金2000元/生;获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6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8000元/生。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1292名,5000元/生。
(四)社会捐资奖(助)学金: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
兴农助学金:50名,1000元/生;四川省林业厅奖学金:5名,2000元/生;四川省林业厅助学金:40名,1000元/生;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名,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名,3000元/生;三等奖学金90名,1000元/生;正大奖学金:100名,1000元/生;四川电信奖学金:50名,1000元/生;联通奖学金:50名,1000元/生;广东温氏优秀学生奖学金:25名,2000元/生;川农高科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名,3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名,1000元/生;正红奖学金:30名,1000元/生;新视觉奖学金:30名,2000元/生;先正达农业奖学金:15名,3000元/生;汉斯赛德尔奖学金:10名,2500元/生;金土地奖学金:20名,1000元/生;药明康德助学金:10名,5000元/生;图书联合励志助学金:41名,1000元/生。
(五)单项奖:名额不限,颁发奖金。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年限要求: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者须为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助学金申请者须为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思想素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度内无违规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学习成绩及其他参评条件1.优秀学生标兵(1)思想政治表现好,原则上是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经学校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当学年度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85分,且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8%者(在校、院学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有突出获奖成果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学生,在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方面成绩显著的学生,经校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批准其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可适当放宽,但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0%)。
(3)外语成绩:①英语语种学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艺体、职教类本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英语专业本科学生英语专业四级成绩≥60分;②学习其它语种的学生外语结业成绩≥85分。
(4)计算机成绩:四年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计算机专业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三级考试;三年级、二年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专业通过国家或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考试。
(5)组织管理能力: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学生干部,且年度考核成绩≥85分。
(6)特色特长: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体艺术、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国家奖学金(1)参评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80分,且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10%,无补考。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未进入前10%而均位于前30%,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详见(四))。
(2)外语成绩:①英语语种学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职教类本科、艺体类本科、专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英语专业本科学生英语专业四级成绩≥60分;②学习其它语种的学生外语结业成绩≥85分。
(3)计算机成绩:四年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计算机专业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三年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专业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
(4)参评年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受到院级以上表彰者。
3.国家励志奖学金(1)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完成该学年规定的学分。
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达80分以上,原则上排名列同年级同专业评选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10%,前10%确实无法评出的,可以扩展到前20%。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可在前30%,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外语成绩: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参加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检测成绩≥60分,艺体类、职业技术师范类学生及普通专科学生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60分;二年级学生也可是学年英语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学习其他语种的学生外语学年平均成绩应在75分以上。
计算机成绩: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
(2)家庭经济困难(经认定);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药明康德奖学金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②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③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④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2)其它奖学金申请者须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达80分以上,且排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无补考(职教类学生要求无重修),完成该学年规定学分。
英语成绩: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成绩≥60分;职教类、艺体类、专科学生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60分或英语考试成绩≥80。
二年级学生也可是英语考试成绩≥80分(职教类、艺体类、专科二年级学生课程英语考试成绩≥75分)。
计算机成绩: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计算机二级,二年级学生不作要求。
(3)助学金①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课程无补考;一年级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
②家庭经济困难(经认定),日常生活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5.单项奖(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办法》(校学发[2009]25号)执行),特殊情况说明如下:(1)发表论文类①科研论文须是已经公开发表见刊方可受理;②重要核心期刊认定按照《四川农业大学重要核心期刊认定目录》(川农大校人发〔2008〕4号)和人事处2009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修订我校重要核心期刊目录的通知》执行;一般核心认定按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五版,出版时间为2008年12月)执行。
(2)职业(执业)资格类①凡是在校学生所获证书是“执业”或“注册”类证书,均接受申报;②以下公共职业证书可接受申报:翻译资格证(CA TTI)(二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心理咨询师。
③上述规定以外的项目不接受申报。
(3)各种竞赛类:应严格按照参加各种竞赛类奖励申报目录进行申报。
另,凡参加学术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文体竞赛活动等获奖的奖励说明:①上述属个人奖励的,其奖励额度减半。
同一竞赛获多重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奖励。
②所获证书发证机关须与主办单位一致。
参加各种竞赛类奖励申报目录序号项目名称主办(发证)单位所属级别备注1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学术联合会A2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学术联合会、省级人民政府A3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A4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A5 “外研社•亚马逊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北京外国语大学B6 “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国日报社 B7 “C 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央电视台CCTV—9频道、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B8 “中国策”全国大学生营销策划大赛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B9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杯”全国大学生电工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B10 美国大杏仁学生创新大赛中国食品科技学会和美国加州杏仁商会B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B 只认定一等奖12 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B 只认定一等奖13 “浩沙杯”全国万人健美操大赛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健美操协会、“浩沙杯”大会组织委员会B14 重庆国际马拉松赛中国田径协会重庆市人民政府 B15 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体育理事会、各省教育厅B16 IFLA大学生设计营IFLA(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 B17 SuperMAP杯(超图杯)全国高校GIS大赛中国地理学会、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B18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B19 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四川省教育厅 B20 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组委会、广告人杂志B21 中国国际空间环境艺术设计大赛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B22 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四川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成都市高等学校体育协会B备注:A类代表国家级;B类代表省级(4)申报项目必须是2012年9月1日以后获得的项目,此时间以前获得的不予受理,已经获得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其他要求说明“国家奖学金”中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标准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