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水标准
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

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是由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我国饮用水的质量安全。
以下是对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的详细解读。
1、水源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要求水源应为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水体,水库、湖泊、河流等表面水体中,应当设置保护区,周围不得污染。
地下水应保护好上部的生态环境,不得在工业、城镇等区域处于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开采。
2、理化指标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要求水的PH值在6.5-8.5之间,溶解氧量不少于5毫克/升,高锰酸盐指数不得超过1.0毫克/升,氨氮、氰化物、铅等重金属的含量都有明确的限定值。
3、微生物指标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要求水中不得检出人体病原微生物和疫苗病原微生物,也不得检测出致病菌群落的数量超出要求标准。
同时水中的大肠杆菌、耐热大肠杆菌等也有限定的数量,以保证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4、放射性指标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要求水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均有具体的限定值。
例如,对于放射性钾,其容许限量为1000毫贝/升,而对于人工放射性核素如锶、钚、铀等,其容许限量则相对较低。
5、有机物指标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对有机物也有要求,如总有机碳不得超过4mg/L,氯仿抽提物不得超过0.1毫克/升等等。
这些指标的严格限制可以有效避免水中出现有害物质,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健康。
6、其他指标此外,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还针对水中其它有害物质,例如有机氯农药、氰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等的含量均有具体的限定值,并且还要求水的气味、味道、色度等要符合安全标准。
总体而言,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十分严格,覆盖范围广,其控制指标也比较细致。
因此,对于水的来源、水处理工艺、水管网维护等方面都有着较高的要求,以维护饮用水的质量安全。
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是指用于人类生活洗涤、饮用和烹饪的水。
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生活饮用水的标准可能略有不同。
通常情况下,生活饮用水应该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标准:
1.清澈透明:生活饮用水应该是清澈透明的,没有任何杂质或悬浮物。
2.无异味:生活饮用水应该无异味,没有任何刺鼻或不自然的气味。
3.无异色:生活饮用水应该是无色的,没有任何颜色或色彩。
4.无毒素:生活饮用水应该是无毒的,不含有任何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
5.微生物含量低:生活饮用水应该含有微生物数量低,以保证水的卫生安全。
6.pH值适中:生活饮用水的pH值应该在6.5-8.5之间,这是人体最适宜的pH值范
围。
7.含盐量适宜:生活饮用水的含盐量应该适宜,不应该过低或过高。
在确保上述标准的同时,还应该注意水的水质是否符合当地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是2006年8月1日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一部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的国家标准。
标准主要包括水质要求、评价方法、水质调查、消毒技术要求、管理措施等,旨在保证我国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保护人民的健康。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包括总有机碳、可溶性硅、悬浮物、铁、锰、氰化物、汞、砷、氟、甲烷、氯阳离子、硝酸盐等十二项指标,其中总有机碳、硝酸盐、可溶性硅和悬浮物是饮用水的主要污染物。
对于各项污染物,《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了它们的最大允许值,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
此外,《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还提出了水质监测、消毒处理等管理措施,以确保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水质监测,主要是通过定期检测水质的指标,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消毒处理,则是通过对饮用水加入消毒剂,来消除其中的有害物质,保证水质达到卫生标准。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实施,为我国提供了安全饮用水,保护了我们的健康。
为了落实标准的要求,我们应该加强饮用水的监测,严格消毒处理,确保其卫生安全。
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

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3.2.1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最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最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它规定了自来水的生产、输送和供应的标准和要求。
最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下面是其中主要内容的简述。
一、基本标准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自来水的水质应符合以下标准:1.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mL。
2.大肠菌群数量不得检出。
3.氧化还原电位应在-50mV至-200mV范围内。
4.余氯含量不得低于0.2mg/L。
5.PH值应在6.5至8.5之间。
6.异味和异色物质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7.生活饮用水不得出现臭味、味道和色泽的异常现象。
二、感官要求自来水的感官要求包括外观、色泽、味道和气味等。
通过人的五感进行鉴别,了解自来水的品质情况。
三、微生物指标生活饮用水中微生物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国家对自来水中的微生物指标做了明确的要求:3.致病菌和有害物质的含量应该在安全范围内。
四、化学指标生活饮用水中的化学物质对人的健康也有很大的影响。
国家规定了自来水中化学指标的安全标准和最大限量,我们需要注意生活饮用水中的以下指标:1.氟化物:不得超过1.5mg/L。
4.重金属:不得超过安全最大限量。
五、放射性指标水中的放射性物质会对人类产生致癌和基因突变的影响,因此生活饮用水标准也对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含量做了监管和控制。
六、相关标准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对于水生产、输送、储存和供应等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
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关的标准主要包括:1.生活饮用水中氯代烃和溴代烃类含量的限制标准。
2.自来水中少量有机物含量的检测标准。
3.水龙头材料和接头的规格和标准。
总之,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实施是为了确保人们饮用安全的自来水。
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标准和指标,加强对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的监管,从而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1.引言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们平时日常饮用、烹饪和洗漱等用途的水源。
水质安全是保障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饮用水的质量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状况。
因此,制定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是确保人们饮用水安全的基本措施之一。
2.国际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各自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这一标准主要基于饮用水中的化学物质和微生物的浓度。
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食品及农业组织(FAO)联合制定了《世界饮用水指南》,该指南提供了全球范围内的饮用水质量标准建议,以保障人民的健康。
3.中国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也制定了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下是中国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pH值:6.5-8.5•总大肠菌群:不能检出•铜:≤1.0mg/L•锌:≤5.0mg/L•总砷:≤0.05mg/L•六价铬:≤0.05mg/L •高锰酸盐指数:≤2.0mg/L •氟化物:≤1.0mg/L•氰化物:≤0.05mg/L •挥发性酚:≤0.001mg/L •硝酸盐:≤10mg/L•亚硝酸盐:≤0.1mg/L •氨氮:≤0.50mg/L•氯化物:≤250mg/L •铁:≤0.3mg/L•锰:≤0.1mg/L•氯酸盐:≤100mg/L•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氯化亚砷:≤0.01mg/L•硫酸盐:≤300mg/L•可溶性铝:≤0.2mg/L4.分类标准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将水质分为五个等级:•一级:适用于直接饮用水源,如自来水厂供水;•二级:适用于通过简单处理后饮用的水源;•三级:适用于通过常规处理后饮用的水源;•四级:适用于通过特殊处理后饮用的水源;•五级:仅适用于非直接饮用水源。
5.水质监测和治理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水质监测和治理非常重要。
水质监测通常包括定期对水源、供水管道和水处理设备等进行检测,以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如果发现水质超标,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如增加水处理设备或改善水源质量等。
饮用水水质标准是多少

饮用水水质标准是多少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其水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那么,饮用水的水质标准究竟是多少呢?本文将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两个方面来探讨饮用水的水质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国家标准。
中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了饮用水的水质标准。
根据该标准,饮用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色度不得超过5度,浑浊度不得超过1度,臭和味不得超过Ⅱ级,pH值在6.5-8.5之间,余氯不得少于0.3mg/L,总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水中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物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也有详细规定。
这些指标的设定,旨在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我们来看国际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饮用水指南》(Guidelines for Drinking-water Quality),其中规定了全球范围内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根据WHO的标准,饮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埃希氏菌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数量应当低于一定的标准;化学指标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物、有机物质等应当符合一定的限量要求;另外,WHO还对放射性物质、致癌物质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这些指标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全球范围内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无论是国家标准还是国际标准,饮用水的水质标准都是非常严格的。
这些标准的设定,是为了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是对人们生命健康的高度负责。
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严格遵守饮用水的水质标准,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健康地生活。
饮用水检测国家标准

饮用水检测国家标准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对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饮用水的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饮用水检测国家标准,以便对饮用水进行科学、全面的监测和评价。
本文将就饮用水检测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关注饮用水的安全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饮用水检测国家标准的范围和内容。
国家标准对饮用水的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对水质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有机物指标、重金属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理化指标包括水的pH值、浑浊度、色度等;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有机物指标包括有机物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重金属指标包括铅、镉、汞等重金属元素的含量。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检测,可以全面了解饮用水的安全状况,确保人们饮用水的健康和安全。
其次,饮用水检测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标准的制定是经过严格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而来的,它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法定依据。
同时,国家标准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和机构的配合和监督,确保标准得以全面贯彻执行。
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才能够有效地保障饮用水的安全,保护人们的健康。
另外,饮用水检测国家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也是十分必要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饮用水的安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国家标准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只有不断地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够更好地保障饮用水的安全,让人们放心饮用。
总的来说,饮用水检测国家标准对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保障人们健康的重要保障。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饮用水安全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标准的实施,共同维护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大家更加关注和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共同努力为饮用水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让我们共同为饮用水的安全努力,让每一滴水都变得更加纯净、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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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3 定义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 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 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项 目 限 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 度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浑浊度 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 450(mg/L)铝 0.2(mg/L)铁 0.3(mg/L)锰 0.1(mg/L)铜 1.0(mg/L)锌 1.0(mg/L)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0.002(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mg/L)硫酸盐 250(mg/L)氯化物 250(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耗氧量(以O2计) 3(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毒理学指标砷 0.05(mg/L)镉 0.005(nlg/L) 铬(六价) 0.05(mg/L)氰化物 0.05(mg/L)氟化物 1.0(mg/L)铅 0.01(mg/L)汞 0.001(mg/L) 硝酸盐(以N计) 20(mg/L)硒 0.01(mg/L)四氯化碳 0.002(mg/L)氯仿 0.06(mg/L) 细菌学指标细菌总数 100(CFU/mL)③总大肠菌群 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 每1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游离余氯 在与水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L,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L(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总α放射性 0.5(Bq/L)总β放射性 1(Bq/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②特殊情况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
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
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
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以决定能否饮用。
4.2.2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2。
表2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项 目 限 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硫化物 0.02(mg/L)钠 200(mg/L)毒理学指标锑 0.005(mg/L)钡 0.7(mg/L)铍 0.002(mg/L)硼 0.5(mg/L)钼 0.07(mg/L)镍 0.02(mg/L)银 0.05(mg/L)铊 0.0001(mg/L)二氯甲烷 0.02(mg/L)1,2-二氧乙烷 0.03(mg/L)1,1,1-三氯乙烷 2(mg/L)氯乙烯 0.005(mg/L)1,1-二氯乙烯 0.03(mg/L)1,2-二氯乙烯 0.05(mg/L)三氯乙烯 0.07(mg/L)四氯乙烯 0.04(mg/L)苯 0.01(mg/L)甲苯 0.7(mg/L)二甲苯 0.5(mg/L)乙苯 0.3(mg/L)苯乙烯 0.02(mg/L)苯并(a)芘 0.00001(mg/L)氯苯 0.3(mg/L)1,2-二氯苯 1(mg/L)1,4-二氯苯 0.3(mg/L)三氯苯(总量) 0.02(mg/L)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 0.008(mg/L)丙烯酰胺 0.0005(mg/L)六氯丁二烯 0.0006(mg/L)微囊藻毒素-LR 0.001(mg/L)甲草胺 0.02(mg/L)灭草松 0.3(mg/L)叶枯唑 0.5(mg/L)百菌清 0.01(mg/L)滴滴涕 0.001(mg/L)溴氰菊酯 0.02(mg/L)内吸磷 0.03(mg/L)(感官限值)乐果 0.08(mg/L)(感官限值) 2,4—滴 0.03(mg/L)叶枯唑 0.5(mg/L)百菌清 0.01(mg/L)滴滴涕 0.001(mg/L)溴氰菊酯 0.02(mg/L)内吸磷 0.03(mg/L)(感官限值)乐果 0.08(mg/L)(感官限值)2,4-滴 0.03(感官限值)七氯 0.0004(mg/L)七氯环氧化物 0.0002(mg/L) 六氯苯 0.001(mg/L) ,六六六 0.005(mg/L)林丹 0.002(mg/L) 马拉硫磷 0.25(mg/L)(感官限值)对硫磷 0.003(mg/L)(感官限值) 甲基对硫磷 0.02(mg/L)(感官限值) 五氯酚 0.009(mg/L)亚氯酸盐 0.2(mg/L)(适用于二氧化氯消毒) 一氯胺 3 (mg/L)2,4,6 三氯酚 0.2(mg/L)甲醛 0.9(mg/L)三卤甲烷①该类化合物中每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得超过1溴仿 0.1(mg/L)二溴一氯甲烷 0.1(mg/L)一溴二氯甲烷 0.06(mg/L)二氯乙酸 0.05(mg/L)三氯乙酸 0.1(mg/L)三氯乙醛(水合氯醛) 0.01(mg/L)氯化氰(以CN—计) 0.07(mg/L) 注:①三卤甲烷包括氯仿、溴仿、二溴一氯甲烷和一溴二氯甲烷共四种化合物。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5.1 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 只经过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MPN值不应超过200;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供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MPN值不应超过2000。
5.1.2 必须按第4.2节表1的规定,对水源水进行全部项目的测定和评价。
5.1.3 水源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表1的规定。
5.1.4 水源水的毒理学指标,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2节表1的规定。
5.1.5 水源水的放射性指标,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2节表1的规定。
5.1.6 当水源水中可能含有本规范4.2节表1所列之外的有害物质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确定所需增加的检测项目,凡列入4.2节表2及附录A中的有害物质限值,应符合其相应规定(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需符合相关规定)。
在此列表之外的有害物质限值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5.1.7 水源水中耗氧量不应超过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不应超过3mg/L。
5.1.8 饮水型氟中毒流行区应选用含氟化物量适宜的水源。
当无合适的水源而不得不采用高氟化物的水源时,应采取除氟措施,降低饮用水中氟化物含量。
5.1.9 当水源水碘化物含量低于10μg/L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补碘措施,防止发生碘缺乏病。
5.2 当水质不符合5.1节和附录A中的规定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
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6 水质监测6.1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的规定。
6.2 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 器设备,并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的水质也应定期检验。
6.3 采样点的选择和监测检验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在水源、出厂水和居民经常用水点采样。
城市集中式供水管网水的水质检验采样点数,一般应按供水人口每两万人设一个采样点计算。
供水人口超过一百万时,按上述比例计算出的采样点数可酌量减少。
人口在二十万以下时,应酌量增 加。
在全部采样点中应有一定的点数,选在水质易受污染的地点和管网系统陈旧部分等处。
每一采样点,每月采样检验应不少于两次,细菌学指标、浑浊度和肉眼可见物为必检项目。
其它指标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需要选定。
对水源水、出厂水和部分有代表性的管网末梢水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常规检验项目的全分析。
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可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存在问题,在必要时具体确定检验项目和频率。
当检测指标超出本规范第4.2节中的规定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监测频率。
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选择水源时或水源情况有改变时,应测定常规检测项目的全部指标。
具体采样点的选择,应由供水单位与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
出厂水必须每天测定一次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浑浊度和肉眼可见物,并适当增加游离余氯的测定频率。
自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的采样点数、采样频率和检验项目,按上述规定执行。
6.4 选择水源时的水质鉴定,应检测本规范第4.2节表1中规定的项目及该水源可能受某种成分污染的有关项目。
6.5 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水源水、出厂水和居民经常用水点进行定期监测,并应作出水质评价。
7 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8 本规范自二00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附录A 饮用水源水中有定物质的限值项 目 限 值(mg/L)乙腈 5.0丙烯腈 2.0乙醛 0.05三氯乙醛 0.01甲醛 0.9丙烯醛 0.1二氯甲烷 0.021,2—二氯乙烷 0.03环氧氯丙烷 0.02二硫化碳 2.0苯 0.01甲苯 0.7二甲苯 0.5乙苯 0.3氯苯 0.31,2—二氯苯二硝基苯 0.5硝基氯苯 0.05二硝基氯苯 0.5三氯苯 6.02三硝基甲苯 0.5四氯苯 0.02六氯苯 0.05异丙苯 0.25苯乙烯 0.02苯胺 0.1三乙胺 3.0已内酰胺 3.0丙烯酰胺 0.0005氯乙烯 0.005三氯乙烯 0.07四氯乙烯 0.04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0.008 氯丁二烯 0.002水合肼 0.01四乙基铅 0.0001 石油(包括煤油、汽油) 0.3吡啶 0.2松节油 0.2苦味酸 0.5 丁基黄原酸 0.005 活性氯 0.01硫化物 0.02黄磷 0.003钼 0.07钴 1.0铍 0.002硼 0.5锑 0.005镍 0.02钡 0.7钒 0.05钛 0.1铊 0.0001 马拉硫磷(4049) 0.25内吸磷(E059) 0.03 甲基对硫磷(甲基E605) 0.02 对硫磷(E605) 0.003 乐果 0.08林丹 0.002百菌清 0.01甲荼威 0.05溴氰菊酯 0.02叶枯唑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