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第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 年3 月19 日下发的“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河北证监局于2007年4月4日下发的“冀证监发[2007]24号”《关于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负责人成立专项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2005修订)、《证券法》(2005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并逐条对照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情况(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沧州明珠塑料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聚乙烯(PE)管材和管件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陆通”牌硅芯管、(通信用)双壁波纹管等PE通信管道产品以及燃气、给水管等PE 压力管道产品。
产品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铁路、广电、国防、水利、电力、燃气、市政建设工程等领域。
2006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26亿元,实现净利润0.31亿元。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angzhou Mingzhu Plastic Co.,Ltd.公司中文简称:沧州明珠公司英文简称:Cangzhou Mingzhu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公司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肖燕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简称:沧州明珠公司股票代码:002108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公司电子信箱:cz-mz@公司首次注册日期:1995年1月2日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机构:河北省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4月18日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机构:河北省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冀沧总字第130900100204号公司税务登记号码:1309036013103032、历史沿革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原外经贸部“外经贸资二函[2001]510号”文批准,于2001年7月8日由沧州明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属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为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鉅鴻(香港)有限公司、沧州市正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少林喜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沧州市中兴商贸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
保险公司整改报告

保险公司整改报告保险公司整改报告3篇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
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保险公司整改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公司整改报告1作为财产保险公司,支公司始终坚持把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作为首要任务,然而让每个客户都达到百分之百的满意度,却是十分困难的,它不仅仅在于外界的各种因素,客户的配合度,更在于我们自身的服务态度与我们员工的自身素质修养。
经过今年6月至11月总公司开展的总部级满意度评价回访工作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在查勘定损、理赔支付等方面还存在还许多不足的地方,下面是我支公司就查勘定损、理赔支付等方面进行的整改意见。
一、剖析跟踪,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财产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意见进行查摆剖析,制定相关的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到人。
在处理理赔事件的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和客户沟通,并建立投诉箱、电话回访。
对客户不满意的地方,确属我公司人员责任的,落实到个人,并纳入职工当月绩效考核,以此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态度,从而提升服务满意度。
二、合理排班,提升现场达到速度针对查勘反馈清单中的问题,公司经过细致研究,根据公司职工具体情况制定了科学的、详细的相关制度及排班表,确保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通过合理的排班,加快了工作人员到现场的速度,同时对现场情况做到准确、及时的掌握,保护了广大客户利益,体现了公司的服务理念。
三、专业指导,减少理赔矛盾纠纷理赔过程中公司与客户间也存在相应的矛盾纠纷,多数原因是工作人员引导服务不到位。
针对此情况,公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查勘技能培训,要求职工全面掌握查勘专业方面的知识,还制定了考核标准,由单位领导进行抽查检验,并且系统学习了全省车险查勘定损人员第一期培训班的经验,确保在查勘时对理赔做到及时、准确的评估,减少因手续、流程、金额等多方面不满造成的矛盾纠纷。
四、端正态度,树立岗位服务意识保险行业是服务性的行业,所以必须树立服务意识,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法人治理情况汇报

编号:临 2007-03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和四川证监局对四川省上市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的一 系列要求,4 月 17 日组织召开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 为切实做好公司治理自查和有关整改工作,我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开展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专项活动的计划安排。按照计划安排,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工作。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 报告如下:
二、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我公司自 1994 年上市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 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断致力于 法人治理结构的改善和建设,促使公司法人治理不断进步与完善,公司运作规范有效。 具体体现在: 1、建立起了完善的组织结构体系。建立起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相互制衡、各负其责的公司运作体系。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以股东年会和 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形式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向 股东会负责,积极把握公司重要决策事项;监事会起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经理 层职责清晰,按照董事会决策的目标与方委员会,设有战略发展委员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等,其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与审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各委员会发挥公司运作中各专项的作用,完善了董事会的决策运行机制。 2、制定了一系列法人治理的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根据公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围绕法人治理,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较全面的法人治理规章制度,并成册 为《法人治理手册》。其中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条例》、 《监事会工作条例》、《总经理工作条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条例和相关的工作制 度等十余项规章。完善的制度,使得公司法人治理工作依法行事、有章可循,规范明 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公司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与规范,内部控制体系
宜宾五粮液股份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word参考模板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证监局川证监上市[2007]12号“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治理结构进行了自查并提出如下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1、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不足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无会计专业人士。
2、关联交易额度较大,投资者关注度较高。
3、董事会中尚未设立专门委员会。
4、部份高管人员在关联单位交叉任职。
二、公司治理概况1、公司治理情况本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责,运作良好。
依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1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并经2006年5月1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这些规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先后建立了11个规范化制度,分别是:《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高管人员行为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独立董事制度》。
2、五分开情况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已做到五分开,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系统和自主经营能力。
专项技术工作报告

审计部在内控建设方面,确定了内控实施项目小组成员,搭建了内控工作组织架构;确定了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向公司管理层提交xx年度内控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组织内控实施启动大会的召开;按计划给各内控专员下发收集内控制度和自评可能存在风险领域的指令,并收集初步自评风险点;确定内控实施的范围;完成风险控制标准矩阵(销售、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资金活动、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信息与传递、合同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采购)的编制。
2、内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xx年3月,新增《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防东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xx年5月,修订了《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xx年5月,新增《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法定范围人员买卖股票申报办法》。
(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公司利用董事会会议召开期间及发送邮件方式,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应部门负责人了解文件精神和通知内容,充分认识到在现阶段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精)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一、综述(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 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5、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对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制订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职责范围及工作细则》、《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等。
上海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

上海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根据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海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宿科技”或“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1、公司的发展沿革公司前身为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宿科技有限”),成立于2000 年1月2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注册资本为1181.89万元人民币。
2008年5月,根据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书的约定,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上海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由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截至2008年3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69,558,572.30元按1:0.8626的比例折股形成(余额人民币9,558,572.30元转入资本公积)。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深南验字(2008)第2-00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出资均已缴清。
本公司2008年6月10日依法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完成了上述变更登记手续,换领编号为310114000449293号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08年9月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深圳市达晨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安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德诚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投资571.4286万元,增资后股东人数增至20人,注册资本增至6,571.4286万元。
经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沪宏会师报字(2008)第HB0344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出资均已缴清。
本公司2008年11月20日依法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完成了上述变更登记手续,换领编号为310114000449293号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金新农:独立董事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独立意见 2011-05-25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独立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 号)、《关于做好2009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9〕65 号)、深交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7〕39号)的要求。
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在系统、全面的自查过程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于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治理的现状,整改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我们对此无异议,并将持续了解整改情况和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措施。
(以下无正文)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李俊生2011年5月23日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蔡辉益2011年5月23日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刘宁2011年5月23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的报告四川证监局: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第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贵局的相关通知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报告如下:第一部分 自查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公司是1988年8月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发[1988]54号”批准由长城特殊钢公司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国家体改委批准本公司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8号文”复审通过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所复字「1994」第003号文”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于1994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8年6月,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公司)对本公司的母公司--长城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整体兼并。
本公司更名为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本公司的母公司--川投长钢集团公司实施债转股,本公司更名为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的母公司—四川长城特殊钢集团公司实施重组。
2004年6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改革[2004]458号”文件批复同意此次重组方案,并于2004年8月24日经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801号”批复同意有关股权划转方案。
由于攀钢集团是攀钢有限的控股股东,攀钢集团与攀钢有限为一致行动人,在完成本次重组后,攀钢集团、攀钢有限作为一致行动人,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更名为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赤波;注册资本:75,431万元;注册地址:四川省江油市江东路;经营范围:钢冶炼、钢压延加工、机电设备制造、销售;二级土木工程建筑;汽车运输及修理、机电设备维修;工业氧气、氮气、氩气及其他工业气体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冶金原辅材料销售。
本公司具备生产12大类特殊钢和金属制品的能力,可向能源交通、国防、航空、航天、航海、核工业、电子通讯、石油化工、机械及汽车制造等领域的企业提供5,000余个品种规格的特殊钢材和金属制品,已形成具有年产特殊钢65万吨、成品钢材70万吨生产能力的大型特钢企业。
公司有12%以上的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导产品有不锈钢、碳结钢、汽车阀门钢、蒸气轮叶片钢、高温合金钢及轴承钢、模具钢等系列产品。
(二)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53.25%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6.84% 32.10%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53.40%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1、截至2006年末,公司的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2006年末股份类别数量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3、其他内资持股其中:境内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4、外资持股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人民币普通股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其他547,268,635485,514,72561,753,91061,698,05055,860207,045,316207,045,31672.5564.368.198.180.0127.4527.45三、股份总数754,313,951 100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名称: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自甦成立日期:1996年11月注册资本:162,000万元主营业务:钢冶炼及压延加工,冶金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维修及备品件供应;第一、二、三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专用铁路线运输及维修;汽车运输、危货运输及装卸,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一、二、三级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土木工程建筑、冶金、机电、建筑的技术咨询及综合技术服务;废钢、废旧有色金属等的采购(不设门市,仅限于采购组织)。
实际控制人名称: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樊政炜注册资本:490,877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4001801212(5-5)主营业务:钢、铁、钒、钛、焦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机电设备、船舶制造修理;建筑材料、煤化工产品及副产品、工业气体、无机盐制造;金属、非金属矿采选;水电气生产供应;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设计、勘察、建筑;技防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压力容器制造、安装及修理;机械设备安装及修理;设备故障诊断及状态监测;金属表面防腐处理;电梯安装及维修;仪器仪表制造;楼宇自动化工程;机动车驾驶员技术培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咨询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长钢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攀钢集团近年来对本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是本公司未来发展的后盾和依托。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一控多”现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攀钢集团存在“一控多”现象,本公司是攀钢集团旗下三家上市公司之一,攀钢集团另外还控制了“攀钢钢钒(证券代码:SZ.000629)”和“攀渝钛业(证券代码:SZ.000515)”两家上市公司。
本公司和攀钢集团其他两家上市公司之间,业务相对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的现象。
2006年度也未与之发生关联交易。
(五)机构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的流通股股份,机构投资者及其持股数量是时常变动的,其进出对公司股票价格会造成一定影响,对其他方面无影响。
(六)《公司章程》是否严格按照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2006年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等法规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2006年10月17日)和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一)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现场见证并发表书面法律意见书。
故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各相关规定。
2、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随董事会决议公告于会议召开的20天以前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通知中对股东授权委托的程序进行了说明,并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在会议召开当天,律师对出席大会的股东资格及授权委托情况进行审查,出具股东资格审查报告并在会上当众进行宣读。
故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
3、股东大会提案审议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公司股东大会首先会审议通过会议议程,在会议议程中都明确了股东审议发言这一程序。
提案的审议按照充分发表意见的原则,在各项提案宣读完毕后由参会股东进行审议发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对股东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大会主持人或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均进行了答复或解释说明,保证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4、有无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有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公司无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或应监事会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5、是否有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无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
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的记录完整,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及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资格审查情况,各提案主要内容及审议发言要点,大会表决及决议情况等,并由参会董事签名。
股东大会记录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各次股东大会的记录都被完整安全地保存。
股东大会决议按规定时间及时披露。
7、公司是否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有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8、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均按照各相关法规进行,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1、公司是否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则?公司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于2006年根据新修订的有关法规和规章进行了修订。
公司没有专门制定《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有关事宜均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法规执行。
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由控股股东推荐的董事6名,由其他股东推荐的董事2名。
3、董事长的简历及其主要职责,是否存在兼职情况,是否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公司董事长李赤波,男,汉族,湖北襄阳县人,1968年7月出生,199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冶金系轧钢专业, 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轧钢高级工程师。
曾任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钢进出口公司经理,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40连轧管厂筹备处常务副处长(正部级),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40连轧管厂厂长,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的主要职责是:①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②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③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它有价证券;④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⑤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⑥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⑦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长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的监督,不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4、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特别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任免董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公司全体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免均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法定程序。
5、各董事的勤勉尽责情况,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情况?公司全体董事都能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作用,按要求参加董事会会议,在会上积极发言,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的提案事项进行充分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