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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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湘政办发〔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14日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为推动《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更好落实,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如下措施。

一、定期发布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指数和榜单。

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力度。

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纳入高等院校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高等院校领导班子考核、生均经常性拨款、学科项目平台团队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将承接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情况纳入对市州的年度考核激励和对产业园区的综合评价。

三、高等院校应完善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分类评价激励制度。

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中试熟化、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将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评价指标,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高等院校根据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需要,可根据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岗位设置方案,在专业技术岗位中自主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岗位。

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职人员实行单列考核和评价,在自然科学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开展职称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03•【字号】湘政办发〔2024〕31号•【施行日期】202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3日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下统称两业)融合发展,实现两业共进,是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推动我省两业融合共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以两业融合发展为着力点,强化创新驱动、数字赋能,鼓励制造行业发展服务业态,支持服务行业向制造领域拓展应用,推动产业链拓展延伸、创新链精准适配、供应链安全可靠、价值链高端跃升,实现两业共进,构建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省两业融合共进取得明显成效,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融合共进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不断涌现,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两业之间的技术嵌入、要素耦合、业务关联和市场整合不断深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全省规模工业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超过53%,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过45%,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20家以上,新增国家级两业融合共进试点单位50家以上,省级两业融合共进试点单位1000家以上,建成150个左右省级工业旅游基地,发布200个两业融合共进典型案例。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公示类型:批前公示项目名称: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期限: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28日联系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211号岳阳市规划局邮编:414000 网址:《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Ⅰ01)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予公示,敬请社会各届人士和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范围:23.68km2东起随岳高速公路西侧,西至长江干堤道路西侧,南临擂鼓台路、煤灰湖路、黄泥沟路,北抵环湖路、兴业路及其局部所设防涝堤坝挡水一侧.二、规划目标:坚持“以港兴业、以业强区、以区拓城”,将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中部地区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造纸工业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装备制造业基地;湖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并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具有持久竞争力的岳阳市“两型社会”先导区和生态型工业新城区。

三、规划布局:规划形成“五区”的布局结构。

1 、港口航运物流区(679.60ha):沿长江岸线至其东侧用地纵深方向依次布置港口作业区和港口物流区。

在港口作业区的岸线腹地内布置码头作业区,除保留已批货主码头外,规划新建码头以社会公用码头为主。

码头区陆域纵深约600米。

规划借助长江航运及后方临港工业的优势,将港口物流区打造为全省及区域性的现代化全过程的物流基地。

除普通仓储物流企业和专业船舶制造与检修外,规划还将布置综合保税区。

2、装备制造产业区(467.84ha):主要安排与临港产业相关联的大型装备制造、重型机械制造、来料加工、电力能源配套、纸品产业链等产业入驻。

3、能源建材产业区(401.75ha):依托现有华新水泥、中天石化、在建恒阳化工物流等优势企业,重点发展布局大运量、大耗水的水泥制品、粉煤灰烧结砖瓦、新型墙体材料、重化工等相关产业。

4、新兴产业区(684.73ha):该区对接现有云溪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与中石化长岭炼油化工、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两家大型石化企业相对接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大力引进和支持“工业催化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药化工、环保溶剂、中间体和炼厂气体”等六条产业链,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企业入驻。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29•【字号】湘政办发〔2022〕53号•【施行日期】202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9日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好服务和推进“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助力稳定经济大盘,制定以下财政政策措施。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实施企业研发分类奖补政策。

依据企业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一定比例分类给予补助。

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8%给予补助。

其中,经测算补助额不足20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

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负责,不再重复列出。

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对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

对科技型企业用非财政资金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生产性设备除外),省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支出额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当年计提折旧费用后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湘政办发〔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13日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将低空经济培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传统通航运营补贴。

鼓励开展低空飞行,对于主运行基地设在湖南的通航企业年飞行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最大起飞重量1吨(含)以下的航空器予以500元/小时、最大起飞重量1吨(不含)—5吨(不含)的航空器予以2000元/小时、最大起飞重量5吨(含)以上的航空器予以3000元/小时的运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对于滑翔伞、动力伞等轻型运动航空器和热气球、飞艇等轻于空气航空器的运营企业,年飞行超过2500架次给予运营补贴,超出部分按照35元/架次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对在民航局取证或备案且通航年飞行小时达到1500小时以上的运输机场、飞行小时达到1000小时的通用机场及开展应急救援、医疗救助等公共属性业务的临时起降场地,每年给予100万元运行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场管理集团)二、加大新型航空器运营支持力度。

对于利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等新型飞行器开展商业化飞行的企业,每开通一条固定飞行航线且年飞行小时达到100小时,按照1000元/小时给予运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7•【字号】岳政发[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岳政发[200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临港产业新区”)位于岳阳市中心城区北部,东接云溪区云溪镇,南连市中心城区城陵矶片区和芭蕉湖北岸,西起长江东岸线,规划用地面积23.6平方公里。

实施临港产业新区开发战略,对进一步提升我市沿江对外开放城市和湘北门户城市地位、促进滨湖示范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为加快推进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以港兴业、以业强区、以区拓城发展战略,按照政府主导、区政合一、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突出规划先导、基础先行、政策先试,大力推进港口型经济跨越式发展,打造岳阳新的经济增长极。

2、按照“产业高地、试验新区、临港新城”的定位和“三年搭骨架、五年见成效、十年成规模”的工作要求,把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中南地区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电力能源工业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湖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岳阳市科学跨越、和谐崛起的先导区。

分期建设目标为:到2011年,完成临港产业新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综合型立体交通网络,形成临港产业新区大规模开发格局;以港口物流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临港工业初具规模,配套政策、管理体制等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到2013年,完成临港产业新区水路、公路和铁路联运的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构建过境、疏港与临港产业新区内交通相对分离的交通体系。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岳政办发[2009]19号【发布部门】岳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8.29【实施日期】2009.08.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09]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三年开发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岳政发〔2009〕5号)精神,为加速推进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港区”)开发建设,按照“三年搭骨架、五年见成效、十年成规模”的总体建设要求,现就港区三年开发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工作目标。

用3年(2009年至2011年)时间,完成6平方公里起步区(其中物流区、配套加工区共4平方公里,建材化工区、公共服务区各1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内外贯通的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以港口物流、建材化工为核心的临港工业,逐步完善港区配套政策、管理体制等制度体系建设。

(二)主要任务。

1、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通过银行融资、立项争资、企业注资等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力争到2011年到位资金30亿元,完成起步区6平方公里水、电、路等基础配套和市政设施建设,“一纵二横”骨干道路和内部循环路网建设。

2、积极推进土地储备开发。

科学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产业项目用地、移民安置用地和服务配套开发用地面积,准确测算用地安排及征地报批费用,完成10000亩土地的储备开发。

3、大力发展临港工业。

重点引进装备制造、进出口加工、重化工业、建材等港口型产业,初步形成物流、装备制造、建材化工三大支撑产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湘政办发〔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抓落实”的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十个统筹”,实施“八大行动”,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形成大抓落实浓厚氛围,推动全年重点任务更快更好落实,根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二、对实施产业培塑行动,加快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以“十大产业项目”为标志的产业投资、培育主导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予以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三、对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稳定工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试点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对推动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两业共融”,加快实施“智赋万企”行动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试点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五、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抓好粮食生产、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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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
快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10]4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8.06
【实施日期】2010.08.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6)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
(湘政办发[2010]4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精神,充分发挥城陵矶水运口岸优势,推进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设立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以下简称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其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授予其市级综合经济管理权。

二、支持岳阳市修订《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各层次规
划的指导和对接,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同时支持修订《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总体规划》,产业新区位于中心城区“一主三副”中云溪城区36.7平方公里以内。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做到即报即核。

对确需在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的产业项目,支持岳阳市依法定程序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并将其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尽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支持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成为全省航运物流重要枢纽和石化、能源、造纸和新兴产业基地,支持将省内相关产业扩张项目及承接省外产业转移项目布局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

五、加强对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精细化工、新材料等优势和新型产业项目的布局和发展。

对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给予倾斜性扶持。

六、保障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七、将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省按国家配套要求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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