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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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理学 例子

儒家理学 例子

儒家理学例子儒家理学是中国古代思想体系中一种重要的学说,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理学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注重道德伦理和人际关系的规范。

下面将列举10个儒家理学在实践中的例子。

1. 仁爱之道:儒家理学强调以仁爱之道来构建和谐人际关系。

在家庭中,人们应该以爱心和关怀对待家人,尊重长辈、孝敬父母。

在社会中,人们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形成和谐的社会关系。

2. 礼仪之道:儒家理学强调礼仪之道的重要性。

在社会交往中,人们应该遵守社会规范和礼仪,尊重他人的尊严和权益,讲究言行举止,注重仪态和礼貌。

3. 孝道:儒家理学非常重视孝道,强调子女应该尊敬和孝顺父母,尽孝道尽孝敬。

这种孝道观念对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和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 教育:儒家理学提倡教育的重要性。

儒家认为教育是培养人才、传承文化的重要途径,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强调师生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关心。

5. 君臣之道:儒家理学关注君臣关系的伦理准则。

君臣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君主应该以身作则,为人民树立榜样,而臣子应该效忠君主,竭尽全力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6. 父子之道:儒家理学强调父子之间的道德规范。

父亲应该关爱子女、教育子女,而子女应该孝敬父母、尊重父母的意见和决定。

7. 友善之道:儒家理学主张人与人之间要保持友善的关系。

在朋友之间,人们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共同进步。

8. 忠诚之道:儒家理学强调忠诚的重要性。

在家庭和社会中,人们应该忠诚于自己的职责和责任,不忘初心,坚守信仰。

9. 恭敬之道:儒家理学强调人们应该恭敬他人。

恭敬是一种对他人尊重和关怀的表现,可以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

10. 谦虚之道:儒家理学倡导谦虚的品质。

谦虚使人谦逊、虚心,能够接受他人的意见和批评,不自负、不傲慢,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

以上是儒家理学在实践中的一些例子。

儒家理学通过强调道德伦理和人际关系的规范,为社会提供了一种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儒家孝道在新时代的传承和转化的具体内容

儒家孝道在新时代的传承和转化的具体内容

儒家孝道在新时代的传承和转化一、儒家孝道的基本理念儒家孝道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部分,也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孝道强调尊敬长辈、关爱家人、维护家庭和睦,是我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重要体现。

儒家思想认为,孝顺父母是人伦之本,家族和睦是社会和谐之源,因此孝道一直被奉为儒家文化的重要传统。

二、儒家孝道在新时代的现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儒家孝道的传承和转化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现代社会,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家庭观念和伦理道德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和挑战。

传统的孝道理念在当代社会中面临着重新审视和转化的需求。

三、儒家孝道的传承为了实现儒家孝道在新时代的传承和转化,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1. 孝道教育应当加强对孝道的教育和宣传,使人们认识到孝道对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意义。

孝道教育不仅要在学校中进行,还应当融入社会各个层面,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孝道。

2. 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在传承孝道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既要尊重传统,又要顺应时代的需求。

可以借鉴现代科技手段,将孝道理念融入到新媒体和传播方式中,使之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

3. 弘扬孝道典故通过弘扬孝道典故,让人们重温经典故事中的孝道精神,激发人们对孝道的认同感和情感共鸣,加强对孝道的传承和弘扬。

四、儒家孝道的转化在传承孝道的也需要对孝道进行一定的转化,以适应当代社会的需求和挑战:1. 强调平等尊重在当代社会中,家庭关系呈现出多元化和平等化的特点,因此在传承孝道的过程中,也需要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尊重,避免一味强调上下级关系,创造更加和谐的家庭氛围。

2. 注重情感交流传统的孝道强调言传身教,但在现代社会中,也需要注重情感交流和互动,将孝道理念融入到亲情交流之中,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通联。

3. 孝道与社会责任除了家庭孝道,现代社会也需要将孝道理念延伸到社会责任之中,强调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奉献精神,让孝道观念更加符合当代社会的需求。

浅谈儒家经典中的孝道分析

浅谈儒家经典中的孝道分析

浅谈儒家经典中的孝道分析儒家经典中的孝道一直被视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价值观之一,其对个人品德和社会伦理的影响深远而持久。

在儒家经典中,孝道的内涵和实践方式得到了详细的阐述,对于我们理解和传承孝道文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从儒家经典中的经典著作《论语》、《孟子》和《大学》来探讨孝道,以期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和领会孝道的内涵和要义。

我们不得不提到孔子对孝道的阐述。

《论语》是儒家经典之一,是孔子的弟子记录下的孔子言行的书,其中对孝道的阐述颇为深刻。

在《论语》中,孔子说:“父母,矣闻允。

”言下之意,孔子认为孝顺父母是一种基本的伦理要求。

而在另一处,他也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表明孔子认为孝道是仁道的基础,孝道是实现人伦关系和谐的关键。

在《论语》中,孔子还反复强调了“不敬不孝”的道理,他认为孝道是人伦关系的基石,是做人的最基本原则。

这些阐述都凸显了孔子对孝道的重视和强调。

《大学》也对孝道作了详细的阐述。

《大学》是儒家经典之一,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观念。

在《大学》中,对孝道的阐述主要是倡导“养亲”的理念,认为孝道是养育父母的责任。

《大学》中还提出了“柔弱、刚强、侍贫、侍富”等诸多孝道的具体实践方式和要求。

这些阐述都为我们深入理解和践行孝道提供了宝贵的依据。

儒家经典中的孝道主要是在《论语》、《孟子》和《大学》中进行的。

这些经典著作对孝道的内涵和实践方式作了详细的阐述,为我们深入理解和践行孝道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支持。

在当今社会,孝道仍然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孝道精神,努力践行孝道,用自己的行动来延续中华民族的孝道传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个人品德的提升,建设和谐社会。

愿我们能够从儒家经典中深刻理解和传承孝道文化,使之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百善孝为先,教育子女必读的20句儒家经典!

百善孝为先,教育子女必读的20句儒家经典!

百善孝为先,教育子女必读的20句儒家经典!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来讲究忠孝治国,所以古语说“百善孝为先”,把孝作为一个好人的第一条件,实在是太深刻不过了。

不孝之人,不可与交,也成了我们看人与交友的信条。

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一些关于孝道的儒家经典!1出入扶持须谨慎,朝夕伺候莫厌烦。

意思是:年老的父母出入(门)要小心搀扶,早晚伺候父母不要厌烦。

出自《劝报亲恩篇》。

2爹娘面前能尽孝,一孝就是好儿男;翁婆身上能尽孝,又落孝来又落贤。

意思是:孝敬父母就是好儿男,孝敬公公、婆婆,能落个既孝敬又贤惠的名声。

出自《劝报亲恩篇》。

3弟子入则孝,出则弟。

意思是:少年弟子回到家里要孝敬父母,外出要敬爱兄长。

出自(春秋)《论语·学而第一》。

4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

意思是:父母呼唤,要赶快答应;父母有命令,应赶快去做。

出自(清)李毓秀《弟子规》。

5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

意思是:孝是天经地义的。

出自《孝经》。

6呼唤应声不敢慢,诚心诚意面带欢。

意思是:父母召唤,应马上答应,不能怠慢,要诚心诚意,面带欢笑。

出自《劝报亲恩篇》。

7好饭先尽爹娘用,好衣先尽爹娘穿。

意思是:好饭先给父母吃,好衣先给父母穿。

出自《劝报亲恩篇》。

8家贫知孝子,国乱识忠臣。

意思是:在家庭贫困的时候,才能发现真正的孝子,在国家危难的时候,才能识别真正的忠臣。

出自《名贤集》。

9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

意思是:不尊敬别人父母的人,肯定也不会敬重自己的父母。

出自《三国志·魏书》。

10孟子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

”意思是:孟子说:“(在舜的眼中看来)儿子与父母亲的关系相处得不好,不可以做人;儿子不能事事顺从父母亲的心意,便不成其为儿子。

”出自(春秋).《孟子·离娄上》。

”11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信,德之厚也;忠,德之正也;曾参中夫四德者也。

意思是:孝敬父母是道德的开始,敬爱哥哥是道德的次序,信用是道德的深度,忠诚是道德的方向。

儒家孝道观

儒家孝道观

儒家孝道观
中国古代哲学儒家思想中,孝道被视为一种重要的道德准则。

它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敬
爱和尊重,以及对家族和社会责任的承担。

儒家孝道观认为,孝道是家庭和社会发展的基石,能够促进社会和谐、道德提升和个人成长。

儒家孝道观中,子女的责任是用心尊敬和关心父母。

这不仅包括日常的表达和照顾,
还包括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意愿,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并给予他
们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

儒家孝道观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感恩之情。

孝道观认为,子女应该时刻怀有感恩之心,
明白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无法计量的。

子女应该珍惜时间,与父母共度更多的时光,并在日
常生活中表达对父母的感激之情。

儒家孝道观还强调了子女的责任承担。

子女不仅仅是家庭的延续,也是社会的一部分。

子女应该承担起家族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作出贡献。

通过这种方式,子女能够体现对父母的敬爱,并传承孝道的优良传统。

儒家孝道观认为,孝道是一种美德,能够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准则,更是一种生活方式。

遵循孝道观的人会展现出对他人的关心和爱,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品质。

儒家孝道观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感恩和责任承担。

通过贯彻这些价值观,孝道观
能够在家庭和社会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进步。

浅谈儒家经典中的孝道分析

浅谈儒家经典中的孝道分析

浅谈儒家经典中的孝道分析
儒家经典中的孝道是一种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关心和照顾。

在儒家经典中,孝道被视为个人品德和社会关系的基石,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儒家经典中的孝道强调了对父母的尊重和敬畏。

《孝经》中说:“无忧之至也,自恭以至于强文”,强调子女应当以自恭之心对待父母。

《论语》中也有孔子的经典名言:“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强调孝道的根本在于家庭的基础和稳定。

这些论述表明,在儒家经典中,孝道被视为子女对父母的一种敬畏之情,是家庭关系维系的重要纽带。

儒家经典中的孝道还强调了传承和发展。

《论语》中有孔子的名言:“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及其壮也,血气方刚;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曾不能治其身,曾不能治其家”,这里提到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子女对父母的责任不断加重。

这也说明了传承的重要性,子女需要将孝道传递给自己的子女,使之代代相传,形成一个良好的家风。

儒家经典中的孝道是一种重要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关心和照顾。

它不仅在理论上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更强调了孝道的实践和行动。

儒家经典中的孝道还强调了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性,要求子女将孝道代代相传,形成一个良好的家风。

儒家孝道观的认识

儒家孝道观的认识

儒家孝道观的认识
儒家孝道观是儒家文化中的重要观念,认为孝道是人类道德行为中最高的一种,是儒家伦理学的核心。

其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尊重亲长:儒家认为,父母是人类的源头,孝顺父母是人的最基本的开始,所以必须尊敬亲长。

2. 履行责任:儒家认为,孝道是实践情感道德的最基本之道,孝顺父母是人生的一种义务,一个人必须履行自己的孝道责任。

3. 建立家庭:儒家认为,孝道是建立强大家庭关系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必须通过孝道建立起家庭关系。

4. 自我修养:儒家认为,孝顺父母不仅是行为,更是心灵的修养,只有经过自我修养才能真正地孝顺父母。

5. 社会责任:儒家认为,孝顺父母不仅是个人的责任,也是社会责任,因为孝顺父母的行为能够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

总体来说,儒家孝道观认为,孝顺父母是人生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个人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人类道德的最高境界。

儒家的孝道

儒家的孝道

儒家的孝道何谓“孝道”?《尔雅》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

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

东汉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云:“孝,善事父母者。

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他根据“孝”的小篆字形,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角的形体,与“子”字组合而成的会意字。

“老”与“子”合起就是“孝”。

“老”是上一代,“子”是下一代,上一代与下一代密不可分。

“孝”字,就好像是一个儿子背着一个老子。

上一代念念想着如何养育好下一代,才能对他的父母、祖先和社会有所交代;下一代念念想着如何背负父母,即把奉养父母的责任担在肩上,时时想着如何让父母生活得更快乐。

从“孝”字构成上,“孝”字本义是一个子女如何“善事父母”的道德观念。

因而孝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几千年来,人们把忠孝视为天性。

综观《论语》、《孝经》,儒家所谓“孝道”,分为由低到高的“养亲”、“敬亲”、“安亲”、“卒亲”四种境界。

只有在行孝实践中,逐步地由低境界到高境界,方可达到“孝道”的最高境界。

赡养即孝传统孝道的物质基础就是要从物质上供养父母,即赡养父母,生则养,这是子女孝敬父母的最低境界的孝行。

儒家提倡在物质生活上要首先保障父母,如果有肉,要首先让老年人吃。

孝道强调老年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优先性,如果父母生病,要及时诊治,精心照料,多给父母生活和精神上的关怀。

要求子女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应尽力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各种要求,父母有事应代其劳作,使父母得以安乐、愉悦。

孔子提出“父母唯其疾之忧”,即子女应以父母的疾病为忧的要求,更是儒家孝道的精华思想之一。

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历代不少子女在父母患病时皆能精心侍奉,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敬亲”(或“尊亲”)即孝传统孝道的精髓在于提倡对父母要敬和爱,不仅要求子女对父母尽奉养的义务,更重要是子女对父母有敬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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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孝道及其现实意义“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它有着悠久的历史。

据考证,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孝”字。

“孝”是一个会意字,它的意思是小子搀扶着长着长长胡须的老人。

《尔雅·释训》云:“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老部》说:“孝,善事父母”者。

段玉裁注曰:“《礼记》:‘孝者,畜也’。

顺於道,不逆於伦,是之谓畜。

” 畜者,养也。

“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于待奉和赡养父母的意思。

一、先秦时期儒家的孝道观1、奉养父母2、报答父母养育之恩。

3、尊敬父母,娶妻必告之。

4、孝顺父母应该成为效法的榜样。

5、不孝父母是最大的罪过。

第二,孔子论孝道孔子创立“仁学”,“孝”是“仁”的重要内容之一。

孔子的学生有若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在儒家看来,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是实行仁德的根本。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 君子抓住这个根本,实行“仁”的基础建立起来了,人与人之间伦理道德就会产生出来。

有一次,孟懿子问孝,孔子回答说:不违背礼的规定,孔子又将这个意思告诉樊迟,樊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孔子在向他解释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 父母在世时要以“礼”来事奉他们,父母死后要以“礼”来安葬他们,安葬以后还要按照“礼”的祭祀他们。

“事生”最基本的是“奉养”,首先要保证父母的吃和穿。

在些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要尊敬父母。

子游向孔子请问“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还回答子夏问时说:“色难。

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同上)如果,只养活父母,对父母不尊敬,即是每一顿都给他们酒肉吃,也不能算做到了“孝”。

孝顺发出自内心的真正的爱,语言要和气,面色要和悦,行为要恭敬。

子夏说:“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事奉父母,要做到尽心竭力。

孔子认为,为人子者不要给父母增加精神负担。

“孟武伯问孝。

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朱熹注:“言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惟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也。

人子体此,而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于不谨矣,岂不可以为不孝乎?”(《四书集注·为政注》)要保重自己的身体,不要使自己生病,更不能陷入不义而使父母担惊受怕。

孔子还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论语·里仁》)常言说:“儿行千里娘担忧”;当父母年老的时候,要常父母身的边尽孝道。

“事生”,还应该使兄弟之间互爱互助。

孔子说:“《书》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

”(《论语·为政》)还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弟妹尊敬兄长,兄长要友爱弟妹,这种兄友弟恭的场面,才能使家庭和谐,让父母高兴。

孔子赞颂闵子骞时说:“孝哉!闵子骞,人不间於其父母昆弟之言。

”(《论语·先进》)闵子骞是一位真正的孝子,别人对于他的父母、兄长赞赏他的话都不持异议和怀疑。

先秦儒家孝道观的基本精神“孝”在理论上的表现天经地义“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孟子·尽心上》,“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

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孝经·圣治章》)在先秦儒家看来,尊老敬亲意识源于人的与生俱来的自然天性和天然情感,是对自己的身由所出命由所系感恩戴德的报答之心,这种德性天然地充盈在人的心中,外在的行为只是这种天赋德性的自然流发和感情的真挚流露而已,因此,孝亲是应该子女发自肺腑的真情表露和义不容辞的人伦责任。

亲子之间的关系,是永远无法选择无法切断的天然血缘关系,对于父母的尊敬是对于他们人格的尊敬,这出自子女道德自觉;对于父母的赡养是对他们生活的照顾,这出自道义责任。

这两者都不是来自父母权力的威慑或对宗法关系的畏惧,而是源于人的内在良知和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之为人异于禽兽内在德性本质和道德自觉,既循天理,又顺人伦。

在儒家眼中,父子关系大如天,“仁人之事亲也如事天,事天如事亲,是故孝子成身。

”(《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由此看来,子女孝敬父母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无可分辨,无法逃避。

《荀子·荣辱》曰:“下忘其身,内忘其亲,上忘其君,则是人也,而曾狗彘之不若也。

”那些不懂孝亲尊老的人在儒家看来品行极端卑劣,简直猪狗不如。

1、在时间上,表现为永恒性。

“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

”(《孝经·三才章》)在先秦儒家学者看来,孝道成了天地之道在世俗社会的表现形式,与人类社会产生为同一过程(尽管在人类的最初阶段得不到显现,但那只是时势使然,子女无能为力也不允许行孝),是宇宙间恒常不变的普遍规则和自然法则,具有超越时代的永恒性。

2、在空间上,表现为广泛性。

《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载:“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

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馎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

”指出“孝”充塞天地,流行四海,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根本法则,因而具有超越狭隘地域界限的普遍性和广泛性,这样就把本来是家庭伦理规范的孝道,夸大为宇宙、社会的普遍的法则。

3、在主体上,表现为普遍性。

先秦儒家认为行孝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神圣义务,无论是天子诸侯,还是庶民百姓,皆应对父母祖先尽孝。

在儒家看来,上古圣贤名君无一例外都是孝子,“舜其大孝也与!”(《礼记·中庸》)、“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论语·泰伯》,而平民百姓自是更不待言,《孝经》就明确提出“五等之孝”,规定自天子至庶人无一例外皆应尽孝。

“夫孝者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上下通。

……夫制礼乐仁之本。

”(《白虎通义·五经》)因此,在先秦儒家看来,孝道能够塞天地,横四海,亘古今,通圣凡,能够彻粗精,兼体用,合内外,无所不至,贯通一切。

时间上的永恒性、空间上的广泛性和主体上的普遍性决定孝道伦理的普适性,具有超越时空的广阔意义。

可见,在古代中国,“孝”地位的尊崇和价值的显贵。

诸德之本先秦儒家认为,“孝”是诸德之本,教化之源。

“孝,文之本也。

”(《国语·周语》)“孝,礼之始也”(《左传·文公二年》),“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孝经·开宗明义》)既然“孝”是其他道德范畴生发的前提和根本,是德性教化的起始和源头,是加强道德修养,完善理想人格的“内圣”途中的起始步骤,因此只有首先做到了“孝”,才有资格谈到其他道德品质,离开孝德来谈其他道德规范都是空言扯谈。

儒家首先将侍老奉亲之孝作为“仁”的实质,既然儒家学说是以“仁”为核心的思想道德体系,“仁”在儒家思想学说体系中统摄其他一切道德规范,而“孝”在儒家看来又为“仁”之本,所以按此类推,“孝”也是其他道德范畴的本根,它们也都应该围绕“孝”而来展开。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

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孟子·离娄上》)曾子认为:“仁者,仁此者也;礼者,履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

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

”(《礼记·祭义》)荀子也认为:“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

故仁者,仁此者也;义者,分此者也;节者,死生此者也;忠者,惇慎此者也。

”(《荀子·君子》)蔡元培先生这样解释“孝”:“故孔子以孝统摄诸行。

言其常,曰养,曰敬,曰谕父母于道。

于其没也,曰干蛊。

夫至以继志述事为孝,则一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事,皆得统摄其中矣。

故曰:孝者,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是亦由家长制而演成伦理学说之一证也。

”揭示了“孝”从爱亲开始,对内统摄种种道德,为诸德之本。

马克斯·韦伯也认为“孝是元德,……绝对据于一切道德之首。

”“孝是引出其他各种德性的元德。

有了孝,就是经受了考验,就能保证履行官僚制最重要的特级义务,履行无条件的纪律。

”可见,“孝”作为先秦儒家的根本道德规范,是统摄其他道德规范的大经大法。

因此,从总体上可以说,“孝”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根源和基础,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源头和根本。

孝有等差在儒家看来,“孝”应该是有等差的,因为外在的“孝”源于心中的“爱”,而深情爱意又是有等差的,对象不同,爱意有别,而爱意有别,则孝有等差。

其一、爱有等差。

“立爱自亲始”(《礼记·祭义》),儒家认为,要实践“仁”,就应当从家中开始,从事亲做起,“事亲”是“仁”的根本,“仁之实,事亲是也。

”(《孟子·离娄上》)因此,儒家把“爱”当作“孝”的本质。

与此同时,先秦儒家还认为,“事孰为大,事亲为大。

……事亲,事之本也。

”(《孟子·离娄上》),在儒家看来,爱人有差异,有亲疏之分,但无等级之别。

孟子质问墨者夷之:“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孟子·滕文公上》)对于兄之子的爱肯定会厚于对于邻家子之爱,在儒家眼中,这是完全正常的。

先秦儒家反对一视同仁的爱无等差,主张按血缘关系的有无和远近而施与不同的爱,分出个亲疏厚薄,远近先后。

“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

”(《孟子·尽心上》)对于物,应该爱怜珍惜,但不能象对于人那样充满仁爱之心,对于民,应该仁爱,但不能象对于自己的亲人那样亲爱,也即是对于物只能爱不能仁,对于民只能仁而不能亲,亲是对自己的父母长辈的,应该有所区分,这是因为对象本身的差别原因,否则,“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孝经·士章》)其二、孝有层次。

儒家孝道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认为孝有等差、层次分明。

首先,行孝主体有等差,有贵有贱。

儒家提出“五等之孝”,具体规定了社会五种不同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的社会成员,依据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和身份等级不同,应尽的孝道责任和行孝的方式和标准也应该不尽相同,“天子之孝”重仁德,“诸侯之孝”重节度,“卿大夫之孝”重礼法,“士之孝”重忠顺,而“庶人之孝”重敬养,要求他们能够各安其分、各司其职。

其次,儒家认为行孝过程有层次,有始有终。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再次,先秦儒家认为行孝境界有高低,有大有小。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礼记·中庸》),“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礼记·祭义》)曾子还认为:“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

”(《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立孝》)则把孝行分为尽力、有礼、忠爱等三个档次,指出:“尽力而无礼,则小人也;致敬而不忠,则不入也”,只有“忠爱以敬”方为君子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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