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验收规范

一、一般规定

1、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机房或设备间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过流一般铜芯线为6A/平方,铝芯线为:3A/平方,计算电源供电线缆的粗细可以此标准计算。

2、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Ω。

3、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坚直、劳固结实。

4、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40%~50%。

5、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6、暗管直线敷设长度超过30米时,中间应加装过线盒。

7、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次时,应加装过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8、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10倍。光缆一般不得小于管径的10-15倍并且缆尾必须缠上电胶布。

9、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10、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11、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2、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涮锡并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3、暗盒均应该加装螺接以保护线路。

14、光缆的机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小于5-10米,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60CM-10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①电源线:根据国家标准,单个电器支线、开关线用标准1.5平方毫米线,主线用标准2.5平方毫米线;空调插座用4毫米平方线;

②背景音乐线:标准2×0.3平方毫米线

③环绕音响线:标准100-300芯无氧铜

④视频线:不低于75-4标准

⑤网络线:超五类UTP双绞线

⑥有线电视线:75欧姆宽带同轴电缆

⑦防盗及其它控制线:RVV4×0.5平方毫米线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各类信息面板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5、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6、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7、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8、电源的安装

①电源插座间距不大于3m,距门道不超过1.5m,距地面30cm

②所有插座距地高度30cm

③开关安装距地1.2~1.4m,距门框0.15~0.2m。

9、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10、暗盒接线头留长30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并表明类型、规格、日期和工程负责人。

11、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毫米。

12、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3、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14、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5、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暗盒高度的确定:暗盒的高度与原强电插座一致,背景音乐

调音开关的高度应与原强电开关的高度一致。若有多个暗盒在一起,暗盒之间的距离至少为10mm。

16、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7、线槽线管的固定

①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②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

③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第二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一、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②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音频

设备的输入、输出阻抗应为高阻抗或600Ω;

③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并与报价单一致。

④图象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象质量不应低于4分;(具体见附表)

⑤图象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二、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①、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②、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它设备的设置地点;

③、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④、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缆的线路路由。

三、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5~5m;室外应距地面3.5~10m,并不得低于3.5m。

2、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并应能监视电梯厢内全景。

3、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伤。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

4、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应避免逆光安装工程验收: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四方面内容:

A、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B、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

C、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

D、图纸、资料的移交。

具体竣工验收文件包括: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二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施工单位存档。

①工程说明;

②综合系统图;

③线槽、管道布线图;

④设备配置图;

⑤设备连接系统图;

⑥设备概要说明书;

⑦设备器材一览表;

⑧主观评价表;

⑨客观测试表;

⑩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竣工验收文件应保证质量,做到内容齐全,标记详细,缮写清楚,数据准确,互相对应。

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签署验收证书。验收证书的格式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下面是具体的验收检查方式

一、系统的工程质量

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下表的规定。

2、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验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二、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

1、图象质量的主观评价可采用五级损伤制评定;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

2、图象质量的主观评价项目应按表下面的规定。

主观评价项目

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观评价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

②主观评价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视器.黑白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400线;彩色电视监视器的③水平清晰度应高于270线。

④观看距离应为荧光屏面高度的6倍,光线柔和。

⑤评价人员不应少于五名,并应包括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

⑥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果。

⑦各主观评价项目的得分值均不应低于4分。

三、系统的质量客观测试

1、系统的质量客观测试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测试所用的仪器应有计量合格证书。

2、系统清晰度、灰度可用综合测试卡进行抽测,抽查数不宜小于10%,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2.1.6条的规定。

3、当对主观评价的分级有争议时,可用仪器对系统的随机信噪比及各种信号的干扰进行测试。

4、对系统的各项功能应进行检测,其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对工程商的功能检测按下表进行。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项目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方擎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所承接的所有系统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1人员架构:项目负责人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电话 2安全培训: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培训施工安全培训 3 材料,设备: 1 传输部分:线缆、光缆、连接头等 2 机房部分:交接箱、机柜、各类配线架、配线模块、跳线等。 3 终端部分:信息插座、光纤插座、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 4镀锌材料:镀锌钢管、镀锌线槽、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软管、接地螺栓。 5其他材料:接线盒、地面插座、塑料线槽及其附件。塑料线槽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 6上述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并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及“CCC”认证标识等。线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4 技术准备 1施工图纸齐全。 2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并经审批。 3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方案及专业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技术交底。 5施工面组成

综合布线系统可分为建筑群子系统、干线(垂直)子系统、配线(水平)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和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子系统由信息插座、信息终端设备及相应的适配器、连线组成。 6线槽、桥架敷设 1线缆桥架、线槽宜距离地面2.2m以上安装,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强电桥架,消防等)不应小于30cm。 2线缆桥架、线槽垂直敷设时,在线槽或者桥架上端下端每隔1.5M进行固定 3线缆桥架平行敷设时要求每隔2m进行固定,水平垂直不的大于5cm 4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mm。 5丝杆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6线缆桥架、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70%。 7桥架及线槽的安全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8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9线缆桥架、线槽水平,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处进行桥架接地 10两线槽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7 管线的敷设 1暗管敷设:暗管敷设宜选用阻燃硬质PVC管或镀锌钢管,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40%~50%。 2暗敷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70%。线槽高度不宜超过25mm。线槽的长度超过6m或线槽拐弯处宜设置过线盒。 3建筑物内横向布放的暗管管径不宜大于25mm,天棚里或墙内水平、垂直敷设管路的管径不易大于4cm。 8 线缆敷设 1缆线布放两端应贴有标签,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综合布线系统技术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山西百斯奥格科技有限公司 前言 ..... 一、桥架及线槽、管得安装及保护要求 1、3保护措施 二.缆线得敷设与保护方式要求 2、1缆线检验 2、2敷设方式 2、3保护措施 三.缆线终接 3.1终接材料检验 四.设备安装检验 厶1机柜、机架安装要求 4. 2各类配线设备安装要求 4. 3信息插座模块安装要求 4.4机架式设备安装要求 五、设备标识符与标签设置六、接地系统 10为了规范与提高工程部门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得施工标准及水平,引用国家标

准《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主要用于指导综合布线相关工程得施工及验收。 一、桥架及线槽.管得安装及保护要求 1材料检验 在桥架及线ffl等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首先要进行材料得检验。其主要检验内容如下: 1.1.1工程所用材料得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符合设计文件得要求并具备相应得质量文件或证书,无出厂检验证明文件、质量文件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1.2工程所用材料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1.1. 3经检验后得材料要做好检验记录,不合格品要独立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2安装方式 1.2. 1桥架及线槽得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要求,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1.2. 2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inm 1.2. 3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1.2. 4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 1.2. 5吊架与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1.2. 6金属桥架、线槽及金属管各段之间应保持连接&好,安装牢固。 1. 2. 7采用吊顶支撑柱布放缆线时,支撑点宜避开地面沟槽与线槽位置,支撑应牢固。 3保护措施 1.3.1预埋金属线槽保护要求: 1.3.1.1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按单层设置,每一路山进出同一过路盒得预埋线槽均不应超过3根,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nu 1. 3. 1、2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或在线槽路山交义、转弯时,要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与维修。 1.3.1.3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要具有防灰、防水、抗压得功能。

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规范

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的定义、分类、综合布线系统基本要求、技术指标、检测验收方法以及检测验收结论判定。 本标准对综合布线系统传输性能的检测项目及指标的规定适用于100Ω非屏蔽双绞线电缆以及 62.5/125μm多模光缆和8/125μm单模光缆。屏蔽双绞线电缆或其他线缆的检测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的检测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401-1987 光纤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测试方法 GBJ79-1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ECSC72:95 建筑物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ISO/IEC 11801:1995 信息技术——用户大楼综合布线 ANSI/TIA/EIA-586-A:1995 商用楼通信布线标准 ANSI/TIA/EIA-586-A-1:1997 4对100Ω布线传输延迟及延迟偏离技术要求 ANSI/TIA/EIA-586-A-2:1998 商用楼通信布线标准补充文件 ANSI/TIA/EIA-586-A-3:1998 捆绑和混合线缆的技术要求 ANSI/TIA/EIA-586-A-4:1999 非屏蔽双绞布线系统的模块化快接跳线近端串扰测量方法和要求 ANSI/TIA/EIA-586-A-5:1999 4对100Ω超五楼布线传输补充指南 ANSI/TIA/EIA-589-A:1998 商用楼通信路由和空间标准 ANSI/TIA/EIA-606:1993 商用楼通信设施管理标准 ANSI/TIA/EIA-607:1994 商用楼通信接地和汇联要求 ANSI/TIA/EIA TSB-67:1995 非屏蔽双绞线电缆布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综合布线系统 由通信电缆、光缆及各种连接硬件等构成的用以支持语音、数据、图象、视频通信的弱电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一般可划分为六个子系统(参见CESC72:95):工作区子系统、水平布线子系统、垂直布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管理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及建筑群布线子系统。 3.2. 工作区 用户使用终端设备的地方。 3.3. 工作区子系统 由终端设备到信息端口的连线组成。 3.4. 水平布线子系统 由楼层配线架、信息端口以及其间的电缆、光缆等组成的布线系统。 3.5. 垂直布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 由建筑物配线架以及连接建筑物配线架和各楼层配线架的电缆、光缆等组成的布线系统。 3.6. 管理子系统 由交连、互连与I/O组成。 3.7. 设备间子系统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详]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 1.网络系统工程包括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和综合布线三大部分。综合布线工程是网络线路的分布安装工程,系统集成是根据用户需求,优选各种技术和产品,将综合布线系统和网络交换设备连接并使各部分能协调工作,成为一个完整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的工程。为了加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管理,规、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保证验收后达到网络设计的目标,网络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 2.适用围:本规适用于河海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和接入校园网的网络系统项目的验收。 3.单位名称 本规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含义规定如下: 使用单位;指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直接使用单位。 负责单位;指代表河海大学签订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单位。 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承包商。 4.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验收由项目负责单位和使用单位会同项目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共同进行。 5.网络设备通常包含于系统集成或综合布线工程项目中,作为这些项目的一部分进行验收。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项目可以分别验收。验收的基本单位是合同。 6.验收以国家有关规、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合同、技术要求书、施工设计报告、经审核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 7.设备验收

对不同的设备要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主要检验①到货的品名与数量与订货清单一致性;②设备的外观完好性;③设备通电自检正常。设备验收方法和验收要求见附件9。 最后双方共同完成包括《产品到货验收记录》附件9、《产品到货清单》附件10、和《产品到货验收报告》附件8。 8.综合布线项目工程验收 8.1.验收按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GBT/T 50311-2000进行。 8.2.施工单位在完成项目后,提交工程文档资料一式三份(附 电子文档1份)交责任单位。 (1)布线结构图纸(附件1) (2)机房配线架接线表(附件2) (3)布线测试报告(附件3) (4)项目验收过程记录表(仅填基本信息容)附件4 (5)产品质保书 (6)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8.3.项目负责单位,在收齐上述材料后,逐项进行审核,并以 下述过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外观验收(附件4) (2)连接测试验收(附件4) 9.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验收 9.1.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整个施工、调试过程结束后,网络 系统继续试运行一个月,然后使用单位向项目负责单位提交系统运行测试报告。

综合布线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

综合布线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

综合布线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 1、综合要求 1.1.本项目包括:A、电脑网络布线; B、电视点布线; C、电话点布线; D、闭路电视监控布线。 1.2.电源布线不在综合布线的范围之内,电脑网络布线作备份布点,电话和电 视不作备份布点。 1.3.电脑网络布线如有室外部分,则用光纤布线,电话和电视的室外部分均由 施工方施工。 1.4.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综合布线、电气安全标准等规范。 1.5.充分考虑所采用线材与用户相关设备的阻抗匹配、传输距离及线间电容、 串扰、回波、损耗等因素。 1.6.充分考虑整体布线工程的防雷及接地并为布线系统建设一个独立的接地 网,必须提供完整、可行的防雷接地方案。 2、其他要求 2.1 系统的测试和验收 本系统的测试和验收参照整个系统应按下列标准的最新修订本进行设计与验收测试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 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 89:97)进行。 2.1.1整个系统应按下列标准的最新修订本进行设计与验收测试。 1)国家电气规范与国家电气安全规范。 2)BS7430----接地 3)EIA/TIA568B及569标准 4)ISO/IEC DIS 11801(200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国际标 准。 5)CECS72:9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1.2设备安装、测试、开通 1)测试工具采用FLUKE DSP4300 电缆测试仪进行验收测试,所有电脑网络 信息点(含备份点)按TIA/EIA568B信道测试模型100%通过测试。 2)设备安装、调测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均由施工方提供。 3)设备的机械结构应作抗震加固。 2.1.3移交测试 1)移交测试的条款应与技术规范一致。基于以上要求,施工方应提供测试条件、方法和过程的草案,谈判后,最终测试文件由双方共同拟定。2)移交测试是在用户方督导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施工方的人员进行的。3)如果移交测试没有满足测试文件的要求,要重新进行系统测试。 2.1.4试运行验收测试 1)试运行是考察整个网络的可靠性的重要步骤,试运行将在移交测试后进 行,试运行期为三个月。 2)当主要指标(可靠性,稳定性)在试运行验收满足要求后,最终验收才 能进行。 如果上述条件不满足,要另加三个月的试运行期。 系统设计及产品技术要求 设计原则 实用性 -实施后的计算机布线系统,将能够在现在和将来适应技术的发展。模块化 - 布线系统中,除去固定于建筑内的线缆外,其余所有的接插件都应是模块化的标准件,以便管理和使用。 扩充性 - 布线系统尽可能一次性考虑投资到位,但不排除是可扩充的,将来有更大的发展时,很容易将设备进行扩展。 经济性 - 在满足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造价。 灵活性 - 信息点能方便地与多种类型设备(如电话、计算机、检测器件以及传真等)进行连接。 可靠性 - 在网络主干线的传输介质上提供容错功能,保证未来现代化系统的可靠运行。

某信息中心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doc 53页)

某信息中心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doc 53页)

河海大学信息中心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1.网络系统工程包括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和综合布线三大部分。综合布线工程是网络线路的分布安装工程,系统集成是根据用户需求,优选各种技术和产品,将综合布线系统和网络交换设备连接并使各部分能协调工作,成为一个完整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系统的工程。为了加强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的验收管理,规范、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保证验收后达到网络设计的目标,网络系统正常、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河海大学校园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和接入校园网的网络系统项目的验收。 3.单位名称 本规范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含义规定如下: 使用单位;指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直接使用单位。 负责单位;指代表河海大学签订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单位。 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包括承包商。 4.网络系统工程项目的验收由项目负责单位和使用单位会同项目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等共同进行。

5.网络设备通常包含于系统集成或综合布线工程项目中,作为这些项目的一部分进行验收。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项目可以分别验收。验收的基本单位是合同。 6.验收以国家有关规范、网络系统工程项目合同、技术要求书、施工设计报告、经审核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 7.设备验收 对不同的设备要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设备验收。主要检验①到货的品名与数量与订货清单一致性;②设备的外观完好性;③设备通电自检正常。设备验收方法和验收要求见附件9。 最后双方共同完成包括《产品到货验收记录》附件9、《产品到货清单》附件10、和《产品到货验收报告》附件8。 8.综合布线项目工程验收 8.1.验收按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T 50311-2000进行。 8.2.施工单位在完成项目后,提交工程文档资料一式三份 (附电子文档1份)交责任单位。

综合布线验收标准

二、综合布线系统测试的项目 综合布线系统的测试可以分为三类:验证测试、鉴定测试和认证测试。对于测试仪器的选用基本上也是这三类,它们之间在功能上虽会有些重叠,但每类测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各有其特定目的。 1、验证测试 验证测试是在施工过程中及验收之前,由施工者对所铺设的传输链路进行施工连通测试,测试重点检验传输链路连通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对施工后的链路参数进行预测,做到工程质量心中有数,以便验收顺利通过。例如每完成一个楼层后,对该水平线及信息插座进行测试。 验证测试仪器具有最基本的连通测试功能(如接线图测试),解决缆线连接是否正确,测试缆线及连接部件性能,包括开路、短路。有些测试仪器还有附加功能,测试缆线长度或对故障定位。验证测试仪器应在现场环境中随工使用,操作简便。 根据所使用的电缆测试仪(例如DSP40000)或用单端电缆测试仪(例如F620)进行随工测试及阶段施工情况测试,规范中指明了有基本链路和信道两种测试连接方法。 测试连接图可按基本链路测试连接方法连接,单端测试只连接测试仪主机,不需要接测试仪远端单元。 基本链路是指布线工程中固定链路部分,包括最长的90m水平电缆和在两端分别接有一个连接点。信道测试连接方式,用来测试端到端的链路,包括用户终端连接线在内的整体信道性能。 2、鉴定测试 鉴定测试仪不仅具有验证测试仪的那些功能,而且还要有所加强。鉴定测试仪最主要的一个能力就是判定被测试链路所能承载的网络信息量的大小。TIA-570-B标准中规定,链路鉴定通过测试链路来判定布线系统所能够支持的网络应用技术(例如100Base-Tx、火线等)。例如有两根链路但不知道它们的传输能力,链路A和链路B都通过了接线图验证测试;然而,鉴定测试会告诉您链路A最高只能支持10Base-T,链路B却能支持千兆以太网。鉴定测试仪能生成测试报告,可用于安装布线系统时文档备案和管理。这类测试仪有一个独特的能力就是可以诊断常见的可导致布线系统传输能力受限制的线缆故障,该功能远远超出了验证测试仪的基本连通性测试。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总述 1总则 2环境检查 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4设备安装检验 5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1缆线的敷设 5·2保护措施 6缆线终接 7工程电气测试 8管理系统验收 9工程验收 附录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编辑本段1总则 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予本规范规定。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编辑本段2环境检查 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5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电信间、设备间的位置、面积、高度、通风、防火及环境温、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2 建筑物进线间及入口设施的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引入管道与其他设施如电气、水、煤气、下水道等的位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2引入缆线采用的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线入口部位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采取排水及防止气、水、虫等进入的措施。 4进线间的位置、面积、高度、照明、电源、接地、防火、防水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3有关设施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抗震要求。 编辑本段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3.0.1 器材检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所用缆线和器材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应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文件或证书,元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质量文件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进口设备和材料应具有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 3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4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 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5备品、备件及各类文件资料应齐全。 3.0.2配 套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 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1.0.3 综合布线系统设施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根据工 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综合布线系统宜与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的 配线作统筹规划,同步设计,并应按照各系统对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优化设计。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中应选用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的 定型产品。 1.0.6 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术语和缩略语 2.1 术语 2.1 术语 2.1.1 布线 cabling 能够支持电子信息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插软线和连接器件组成的系统。 2.1.2 建筑群子系统 campus subsystem 建筑群子系统由配线设备、建筑物之间的干线缆线、设备缆线、跳线等组成。 2.1.3 电信间 telecommunications room 放置电信设备、缆线终接的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一个空间。 2.1.4 工作区 work area 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 2.1.5 信道 channel 连接两个应用设备的端到端的传输通道。 2.1.6 链路 link 一个CP链路或是一个永久链路。 2.1.7 永久链路 permanent link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5.2.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1 总则 2 环境检查 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4 设备安装检验 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1 缆线的敷设 5.2 保护措施 6 缆线终接 7 工程电气测试 8 管理系统验收 9 工程验收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环境检查 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 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5 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网络综合布线技术要求(专业文档)

一) 综合布线系统与网络设备架设系统 1.系统基本要求 本系统是一个综合化、高标准的布线系统与网络设备架设系统,必须达到国标《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中的甲级标准和《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综合布线配置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与网络设备架设系统产品必须为成熟产品并有成功项目案例,并充分考虑将来网络结构改变、扩容及配合新技术发展的需要而达到平滑过渡的可行性。 济南军区总医院保健楼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各包含三套网络系统,即:内网 (军字1号网)、军事综合信息网、外网,各网络系统物理隔离,包含语音网(电话),语音网需保证每个房间至少一条线路。 济南军区总医院保健楼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中的内、外网数据、语音点为六类星型拓扑结构。 1.1 工作区子系统 (1) 内、外网、军事综合信息网数据信息模块、语音模块采用六类原厂产品,支持六类定义的所有应用;可重复安装,能用工具反复压接,连续使用;具有多种颜色的模块以便信息识别管理。 (3)选择六类模块和国标单口或双口面板 ( 86*86 )来组成工作区信息插座,信息插座上有明显的标识以区分各种不同应用。 (3) 六类数据点配用六类标准原装跳线,分为5M 、3M、2M 三种,在合同总跳线数量不变原则下,三种跳线数量配比在弱电总包方完成水平子系统施工后由济南军区总医院信息科给定。 (4)地面信息插座采用铜制或不锈钢材质。 1.2 水平子系统 (1)水平子系统线缆采用六类4对PVC护套(低烟无卤)非屏蔽双绞线。 (2)水平电缆配线距离不超过90 米。 (3) 产品技术要求:双绞线、接插件(配线架、信息插座、尾线)、光纤要求使用同一

厂家产品,不得混用。为了与医院弱电系统完全配套,本次产品选择与门诊楼、内科楼相同型号产品:康普。 1.3 干线子系统(以楼为单位) (1)语音主干采用25 对大对数电缆,从语言总配线间分别引至各分配线间,每层配线间敷设几根25 对大对数电缆以深化设计为准并留有余量。 (2)保健楼内各层弱电间至保健楼一层弱电机房敷设一根12 芯千兆多模光缆。 1.4 管理子系统 (1) 水平部分的数据及语音均采用24口/48 口六类快接式配线架端接;光纤配线架用于端接数据光纤主干,110 卡接式配线架用于端接楼内垂直语音主干电缆; (2) 所有的配线架应预留一定的余量,以供今后扩展。 (3)每个IDF设置网络机柜用于保护PDS设备和网络交换机。弱电井内的IDF 采用标准(宽度600mm,深度600mm)的网络机柜,每个分配线间的网络机柜数量根据实际线路的多少设置。 (4)机柜上所有跳线应一律走跳线管理环,不允许散乱在理线环外。机柜上空余部分(未上配线架或管理环)需有档板遮盖。 (5)所有光缆中的每芯光纤都应与光纤配线架端接。 (6)机柜内光纤配线架、交换机、网络配线架、语音配线架必须配置相应理线器。 1.5 设备间子系统 (1)总配线间(设备间) 配用机架式光纤配线箱,语音配线架、光纤跳线等; (2)设备间子系统是综合布线系统的总配线机构,是整个系统的核心。设备间子系统采用19"机柜落地式安装(安装在由龙骨支撑起的防静电地板上)。 跳线: 数据跳线选用两端RJ45接口,用于连接网络设备至配线架、用户终端至端口插座;光纤跳线应符合ANSI/EIA/TIA491的要求。所有跳线均要求为成品跳线(3)机柜选用:高*宽*深/2000*600*600 标准网络机柜,高*宽*深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SGBZ-0704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楼宇自动化控制用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号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购销合同的规定。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电缆外护套须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性能检验报告(注:电缆标志内容:在电缆的护套上约以1m的间隔标明生产厂厂名或代号及电缆型号规格,必要时还标明秤年份。标签内容:电缆型号规格,生产厂厂名或专用标志,制造年份、电缆长度)。 2.1.2钢管(或电线管)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除镀锌管外其它管材需预先除锈刷防腐漆(现浇混凝土内敷钢管,可不刷防腐漆,但应除锈)。镀锌管或刷过防腐漆的钢管外表完整无剥落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1.3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90)中相关规定。 2.1.4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孔不入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5各种镀锌铁件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2.1.6接插件:各类跳线、接线排、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等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发射、接收标志明显,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7配线设备,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2.1.8电缆桥架、金属桥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桥架镀锌层不应有脱落损坏现象,桥架应平整、光滑、无棱刺,无扭曲、翘边、铁损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9各种模块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10交接箱、暗线箱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11塑料线槽及其附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选用相应的定型产品。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线槽内外应光滑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2主要机具与测试设备: 2.2.1煨管器、液压煨管器、液压开孔器、压力案子、套丝机,套管机。 2.2.2手锤、錾子、钢锯、扁锉、圆锉、活扳子、鱼尾钳。 2.2.3铅笔、皮尺、水平尺、线坠灰铲,灰桶,水壶,油桶,油刷,粉线袋等。 2.2.4手电钻、台钻、钻头、射钉枪、拉铆、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2.5测试仪表和设备、万用表,摇表,光时域反射仪,噪声测试仪,场强测试仪,电桥,网络分析仪等。 2.3作业条件: 2.3.1结构工程中预留地槽、过管、孔洞的位置尺寸、数量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2.3.2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内装饰工程完工,地面、墙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3.3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时,板块铺设严密坚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地板支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要求。 2.3.4交接间、设备间提供可靠的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 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子系统的工程安装、检测验收和竣工验收。 1.2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检测,评定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 1.3 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中的有关规定。 1.4 采用专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的综合布线工程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1.5 建筑群主干光纤在网络中支持的应用距离大于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中第3.0.5条所规定的传输距离时,应按光纤传输系统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1.6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测验收执行GB/T50312中的规定。 2 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 Ⅰ主控项目

2.1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2.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2.2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按 GB/T50312中的规定检测。 2.3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它管线最小净距符合GB/T50312中的规定。 2.4 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 2.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3. 卡入跳线架连接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 4. 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之一(T568A或T568B)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简介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贯标讲义《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是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进行修订。规范内容布局基本沿用了原规范的章节,增加了第8章管理系统验收。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按新设计规范GB50311-2007作了较大调整。增加了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一、基础知识介绍 1、网络相关知识 计算机网络是现代数据通信的基础,是计算机技术与数据通信技术相互结合的产物,数据通信的任务是交流信息,是利用由通信介质所构建的网络平台进行信息传输和交流。 ①信息是对客观事物变化和特征的反映,是客观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和联系的表征,是客观事物经过感知或认识后的再现。信息的形态也日渐多样化,在当代信息的载体可以是文本(西文字符、中文字符等)、语音、图形、图像和视频。 ②数据是信息的具体表现。为了传送信息,首先要将文本、语音、图形、图像和视频用二进制代码表示,由信息传输设备或采集设备,把信息转换成二进制数据,然后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处理。 ③信号是数据的物理量编码,是信息的另一种物理表现形式。信息是以信号的形式在信道中传播,信号分为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 模拟信号是指信号波形模拟着信息的变化,其特点是时间和幅值都是连续的,所以模拟信号为连续信号。数字信号是指幅值被限制在有限个数值之内的信号,它是离散信号。最简单的信号为二元码或二进制码。在计算机数据通信中,最常用的是二进制码。 ④数据通信中的主要技术指标 数据传输速率:是指发送端和接受端之间每秒钟传输二进制数据的平均比特数,单位为位/秒。它反映了终端设备之间信息传输能力,是一段时间的平均值。 信号传输速率:指单位时间内通过信道传输的码元素,单位为波特,记作Baud。一般情况下,一个信号往往可以带有多个二进制位,所以在固定的信息传输速率下,比特率往往大于波特率。 信号宽带:是指信号频谱的宽度,也就是信号的最高频率分量与最低频率分量的差值。如语音信号的频率范围为300-3300Hz,带宽为3KHz。 信道带宽:是指信道能够传输信号的最高频率成分与最低频率成份的频率差,单位为赫兹(Hz)。信道带宽限定了通过信道的信号带宽,是衡量信道传输数据能力的极限指标。 信道容量:表示一个物理信道的最大数据传输速率,单位b/s。是信道传输数据能力的极限。 数据传输速率与带宽之间存在着一个对应的关系;信号的带宽越宽,其数据传输速率就越高;同样,信号数据传输速率越高,其带宽也越宽。这是因为数据传输速率的高低决定了信号周期T。 数据传输速率C=(1/T)×log2M b/s 式中T为一个数字脉冲信号的宽度(全意码)或重复周期(归零码)单位为秒; M——一个码元所取离散值的个数。 物理链路最大数据传输速率C与信道容量H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对于无噪声信道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依据

一般知识 一、综合布线系统设计依据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 民用建筑线缆标准 EIA/TIA570; 民用建筑通信管理标准 EIA/TIA606; 民用建筑通信管理标准 EIA/TIA607; 国际建筑布线标准 IEC/ISO11801; 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高速局域网标准 ANSIFDDI; 综合业务数字网基本数据速率接口标准 CCITTISDN;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规范 GBT/T 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范 GBT/T 50312-2000; 《商用建筑线缆标准》 EIA/TIA568A; 《商用建筑线缆标准》 EIA/TIA56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37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规范》 GBJ7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标准 YD/T926.1-1997 网络布线YD/T 1019-1999 《数字通信对绞、星绞对称电缆》系列标准总规范。YD/T 1019-1999 《商用建筑线缆标准》 EIA/TIA568B; TIA/EIA-568-B.2-A1:Transmission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for 4-pair 100Ωcategory 6 Cabling ISO/IEC 11801 EN 50173 二、综合布线施工标准 1. 技术交底(方案设计思路及建设目标) 2. 勘察现场(是否具备工作面、有无交叉做业) 3. 制定施工方案(人员数量,机具种类、管线敷设路由) 4. 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管线敷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a、桥架、线槽及线管(镀锌管或PVC管)的安装铺设 b、水平系统穿线施工(双绞线、同轴/视频电缆、光纤等) c、垂直干线的布线施工(各种大对数电缆.室内/外光纤等) d、工作区的安装施工(各种连接模块的打线安装,光纤头的制作安装或熔 接) e、管理区及设备间的安装施工(跳线架、配线架的打线安装及接接,光纤头的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子系统的工程安装、检测验收和竣工验收。 1.2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检测,评定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 1.3 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中的有关规定。 1.4 采用专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的综合布线工程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1.5 建筑群主干光纤在网络中支持的应用距离大于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设计规范》GB/T50311中第3.0.5条所规定的传输距离时,应按光纤传输系统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1.6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测验收执行GB/T50312中的规定。 2 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 Ⅰ主控项目 2.1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2.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4.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2.2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

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按GB/T50312中的规定检测。 2.3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符合GB/T50312中的规定。 2.4 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 2.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3. 卡入跳线架连接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 4. 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之一(T568A或T568B)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 3.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接处的屏蔽罩必须以可靠的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 1 总则 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 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检查 2.0.1 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器材检验 3.0.1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 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3.0.2 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 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2 管材采用钢管、硬质聚氯乙烯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中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4 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 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0.3 缆线的检验要求如下: 1 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2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3 电缆外护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4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5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光缆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测试要求如下: 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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