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
【《家事诉讼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比较法研究》11000字(论文)】

家事诉讼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比较法研究目录家事诉讼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比较法研究 (1)第一节家事诉讼人身保护令启动制度的比较法研究 (1)一、保护令申请主体比较法研究 (1)二、保护令核发的比较法研究 (4)第二节家事诉讼人身保护令保护机制的比较法研究 (5)一、家事诉讼保护令的保护范围比较法研究 (6)二、家事诉讼保护令保障措施的比较法研究 (8)三、家事诉讼保护令程序的比较法研究 (9)第三节家事诉讼人身保护令执行体系的比较法研究 (11)一、家事诉讼人身保护令执行主体比较法研究 (11)二、家事诉讼人身保护令执行措施的比较法研究 (12)三、家事诉讼人身保护令执行保障的比较法研究 (13)第一节家事诉讼人身保护令启动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就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提出有实质意义的立法建议,有必要将视野拓展到国际领域,选取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典型国家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适用中的实践经验,探索其价值选择和制度规范,进而论证是否对我国司法实践有借鉴意义。
就前文梳理出的我国家事诉讼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出现的申请主体问题、举证问题、送达问题、执行问题,将域外保护令司法适用的视角聚焦到启动制度、保护机制、执行体系三个层次,从内容上能够涵盖域外保护令制度构建的各个阶段,保证研究内容的全面性,也可在逻辑上形成闭环,为构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适用的制度体系提供依据。
其中,启动制度是将当事人纳入到司法领域的第一个环节,我国现有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范中对申请主体范围规定得较为局限,关于保护令核发的规则也存在立法空白。
因此,从申请主体、核发规则两方面内容出发,考察域外保护令制度体系中的启动规则,从中汲取域外保护令在启动阶段法律规范的有益经验。
一、保护令申请主体比较法研究(一)保护令申请主体比较法规范美国作为最早建立独立民事保护令制度的国家,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
在民事保护令制度的规定上,各州的具体制度存在差异,故笔者选取了较为代表性的州,研究其保护令的制度规范。
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以中国裁判文书网427个案例为分析样本

摘 要在我国,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家庭暴力不仅侵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危害家庭稳定、不利于社会和谐,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会诱发违法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亟待解决。
通过借鉴域外的先进经验及我国自身的司法实践,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认为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我国在反家庭暴力立法方面起步较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身安全保护令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使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第一次有了明确的法律身份,对于推动我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有关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来看,规定的过于简单和笼统,对保护令在适用中可能出现的众多细节问题并未涉及。
为了具体研究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方法和案例研究方法,着重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关人身安全保护令的427份案例进行全样本分析。
从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法律依据,申请人数量、地域分布、性别比例,申请事由、审理结果及其影响因素,保护措施及有效期等五大方面描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实践中的具体运行状态,并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对样本案例的分析,得出了当前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存在着法律依据不足,申请率偏低、地区差异较大,家暴证明方式和证明标准模糊不清,保护令执行方式不明以及对违反保护令的惩处薄弱五大问题。
最后,针对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完善与细化现行法律规定,加强制度宣传、破除陈旧观念,明确家暴证明方式和证明标准,承办审判庭主导保护令执行以及加大违反保护令的处罚力度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 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IAbstractIn our country, domestic violence has become a serious social problem which not only encroaches upon victim'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does harm to stable family relationship and social harmony, but also probably induces the illegal crime. The harm to society is so serious that the action must be urgently taken. By profiting from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in foreign countries and our own judicial practice,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orders are considered to be the most effective way and means of preventing and combating domestic violence. In our country, legislation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 started relatively late, and in quite a long time, there was no clear legal basis on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orders. The introduction of laws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ade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system of formal legal status effective for the first time,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in-depth development for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 in our country. However, the content relating to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orders is simplistic and general, thus many issues that may arise in the application were not covered.In order to study the present situation as well as the inadequacy of the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literature research technique and the case study approach, focuses on analyzing 427 cases relating to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orders. It is planning to describe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in five aspects, including the legal basis, the number of applicants,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gender balance, and reasons for applying, outcome and impact factors, protection measures and validity. Through the collection of relevant literature and on our analysis of the sample, we can draw the conclusion that there is a lack of legal basis, low application rate, regional differences, domestic violence evidence, punishment and standard of proof blur in the current personal security protection system in our country. Finally, due to the problems of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orders in China, the article proposes to improve and refine the existing legal provisions, strengthen the institutional publicity, break stereotypes, clear the evidence and standard of proof for domestic violence, host the Chamber-led protection orderIexecution and increase the punishment of violation of protection order suggestions.Keywords: domestic violence, the laws on domestic violence, personal safety protection ordersII目 录导 论 (1)(一)研究背景 (1)(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2)(三)研究方法 (5)(四)研究意义 (5)一、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概述 (7)(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概念及发展 (7)(二)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发展历程 (8)(三)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主要内容 (11)(四)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特征 (13)二、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现状分析 (16)(一)我国人身保护令裁定的法律依据 (16)(二)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的申请人 (16)(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事由 (20)(四)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审理结果及其影响因素 (22)(五)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保护措施和期限 (24)三、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问题分析 (27)(一)保护令法律依据不足 (27)(二)申请率偏低且地区差异较大 (28)(三)家暴证明方式及标准模糊不清 (28)(四)保护令执行方式不明 (31)(五)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处薄弱 (32)四、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完善建议 (34)(一)完善与细化现行法律规定 (34)(二)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宣传 (36)(三)确定家暴证明方式和证明标准 (36)I(四)承办审判庭主导保护令执行 (37)(五)加大违反保护令的处罚力度 (38)结 论 (39)参考文献 (40)个人简介 (42)致 谢 (43)II导 论(一)研究背景家庭暴力是家庭不稳定、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法律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3篇)

第1篇引言家庭暴力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
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对于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或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进行详细解读。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定义及法律依据1. 定义人身安全保护令,又称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依法对家庭暴力行为人作出的禁止其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裁定。
2.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也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了规定。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1. 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伤害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 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应当证明自己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1. 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明确指出被申请人是谁,以便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和裁定。
2. 具体的请求申请人应当提出具体的请求,如禁止被申请人接近、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子女等。
3. 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受理与裁定1. 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2. 裁定内容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以下措施:(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子女;(3)禁止被申请人接触申请人及其子女;(4)禁止被申请人进入申请人住所地;(5)其他保护措施。
反家暴法之人身安全保护令科普

反家暴法之人身安全保护令科普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暴法的一个亮点,下面一起来看看到底是什么一回事。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免受施暴人实施的身体和精神等暴力行为做出的一项司法救济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改变了传统的单纯事后处罚的补救手段,通过事前和事中干预方式,增加了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方式和干预力度,是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最有效的措施。
《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专章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予以系统化的规定。
中国的人身保护令制度既吸收了国际反家暴法的成功经验,也注重中国国情,汲取中国司法实践的经验,是反家暴法中对受害人最重要、最有效的救济措施。
《反家庭暴力法》关于人身保护令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六大亮点:第一,构建起比较全面完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
《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共十个条文,包括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形式、管辖、条件、种类、措施、期限、送达、执行等内容,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设专条规定违反保护令的法律责任,全面完整地规定了有关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各项制度。
第二,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独立案由是重大突破。
明确“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之前,中国试点法院审理人身安全保护措施需要依附其他案由。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定为独立案由,使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依附于其他民事诉讼,也不需要依附于其他任何法律程序。
家庭暴力受害者在受到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独立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独立存在并且独立发挥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功能,有利于及时保护家暴受害人,防止家庭暴力升级。
第三,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代为申请制度,保护家庭关系中的弱者。
除当事人可以申请保护令外,为了保护那些受到家暴却没有能力或无法申请保护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受害者,法律赋予其近亲属和相关机构代为申请的权利。
以下对反家暴法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表述正确

以下对反家暴法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表述正确近年来,反家暴法的制定和实施,为有效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暴法中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保护受暴害人身安全、防止暴力扩大化的重要法律手段。
以下是对反家暴法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表述。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又称“保护令”,是指对被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采取禁止接近、禁止骚扰、禁止侵害等措施,以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防止继续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法律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于以下情形:1.被申请人实施或有实施家庭暴力侵害行为,威胁申请人人身安全的;2.申请人所述家庭暴力侵害事实基本属实,在短期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满足哪些要求?1.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必须合法、恰当、必要;2.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必须明确、具体;3.人身安全保护令所规定的禁止行为必须能够作出明确判断和具体限定;4.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对被申请人具有强制力。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力是什么?人身安全保护令经法院颁发,具有法律效力。
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给予相应的刑事追究。
同时,由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对被申请人具有强制力,因此被申请人如若不遵守该禁令,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程序是什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2.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如符合条件,在3日内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人民法院通知被申请人,要求其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4.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但依法可延长。
我国现行对反家暴法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存在的不足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反家暴法律制度,但是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颁布实行的是民事诉讼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天价律师费和证据难以收集,许多申请人根本无法提起诉讼;2.由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力受到限制,被申请人未必会收到法律制裁;3.由于一些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对其的强制措施无法得到及时实施。
《反家暴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人身保护令的,公需科目答

《反家暴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人身保护令的,公需科目答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普及,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我国颁布了《反家暴法》,并在其中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受害者在遭受家暴时提供了法律保障。
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保护对象界定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老人等。
其次,保护措施种类多样,如禁止被申请人靠近申请人、限制被申请人的行为等。
这些措施旨在降低受害者受到伤害的风险。
最后,保护令的申请和审核流程明确,执法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尽快展开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过程中,执法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
他们不仅要严格执行保护令,还要对违反保护令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此外,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监督也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应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共同营造和谐家庭环境。
此外,《反家暴法》还涉及到公需科目的内容。
公需科目是指针对家庭暴力预防、处置和救助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掌握这些知识和技能,有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增强反家暴工作的专业性。
反家暴法与公需科目的紧密结合,将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有力支持。
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我国在打击家庭暴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然而,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执法力度不足、社会观念滞后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反家暴工作,未来应加大对执法部门的培训和投入,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度,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
总之,《反家暴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相关措施为受害者提供了有力保障。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摘要】“家安则国安”,预防及惩治家庭暴力,任重道远。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被立法者命名出台之前,该制度在反家庭暴力进程中也有一定的运用。
本文通过梳理我国目前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方面的立法与实践现状,借鉴域外的立法和实践经验,为推动家庭暴力防治系统的构建和反家暴救济体系的形成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法律规制人身安全保护令一、反家庭暴力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简述(一)家庭暴力的界定及反家庭暴力的必要性1.家庭暴力的界定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即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含义——在家庭成员范围内,在身体上施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在精神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同时,在第37条还指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已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法律规制的主体范围。
为使《反家庭暴力法》有更好的法律规制效果,进而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应更加深入地界定家庭暴力的主体和类型:首先,受害者的范围不能过于狭隘,除家庭成员以及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外,离异的配偶和其他具有亲密关系的人同样应纳入其中;其次,关于家庭暴力的类型应进行补充,例如精神暴力、性暴力等足以控制、侵害受害者的暴力行为。
2.反家庭暴力的必要性首先,受害者身心健康遭重创。
妇女、儿童、老人多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均会被严重摧残,甚至导致死亡等严重后果。
同时,往往由于受害者处于家庭中的弱势地位和高度紧张和恐惧心理,使得家庭暴力成为持续且隐蔽的社会问题;其次,破坏家庭和谐关系。
长期的家庭暴力对于家庭的和谐稳定具有严重的打击破坏作用,是催使婚姻关系崩溃瓦解的毒瘤。
无数因家庭暴力的存在而破裂的家庭,正是因施暴者对受害者长期的摧残而使受害者对婚姻心灰意冷、失去信心,家庭成员彼此离心离德、关系疏远,造成一个个不幸破裂的家庭;最后,诱发犯罪威胁社会安定。
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在家庭暴力行为侵害下的受害者在长期的压迫中会转变为不可控的反抗,心理被扭曲从而诱发报复性的犯罪。
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的五大制度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家暴一直是我国现如今社会上广为关注的一种不良现象,为了保障婚姻家庭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指定并且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
该法规制定了五大制度预防、制止、杜绝家庭暴力,这将会为家暴受害者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保护屏障。
这五大制度将会给广大受暴妇女维权带来怎样的改变呢?一、告诫制度:轻微家暴可以要求公安发告诫令受害者遭受轻微家庭暴力,可以立刻报警,并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令》。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告诫令》对施暴者有非常好的震慑威力,预防家庭暴力效果非常好。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告诫制度,告诫制度是指“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另外,由于家庭暴力是有一定周期性的,家庭暴力循环发生的可能性极大。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七条还配套规定了回访制度,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可以代为申请,法院颁发,公安协助执行《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程序简单。
受害者只要证明遭遇了家暴,或者面临了家暴的现实危险,法院就可以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由于受暴妇女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大部分受暴妇女都同时受到经济控制,可能同时处于人身危险和经济困难的状态中。
结合这一常见现象,《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交诉讼费,也不需要提供担保。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代为申请。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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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
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家庭暴力问题愈发严重,对于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得越来越迫切。
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提供了一个全面而有效的法律依据。
在法律规范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实际应用中,该制度不但能够有效保障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强化了对施暴者的惩罚和约束,对于反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具有积极意义。
本篇论文将从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出发,探究其设计背景及实施效果,并对其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进行分析和展望。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设计背景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行政或司法命令,要求制造暴力威胁的人立即停止暴力行为及接近、骚扰、威胁、恐吓或伤害受害人,并限制制造威胁人进入受害人居住场所。
它的起始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基本权利,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也为保障受害人获得及时救助和有效保护提供了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定,不仅可以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限制施暴者的行为,使其具有更高的机会去反思和改变自己的行为。
在家庭暴力频繁发生的背景下,国家和社会自然需要全面而成体系地保障受害人权利。
因此,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及其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成为了一场涉及社会和家庭责任的民族工程。
从制度设计背景上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中包含着法律实践中产生的重大典型问题,包括如何确定家庭暴力的范围及受害人,如何准确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等。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效果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能够有效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该制度主要依靠司法部门进行实施,通过诉讼的方
式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其实施方式类似于保护令的方式,对制造暴力威胁的人实行限制,并强化对保障受害人的依法救助。
在实际操作中,该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及时性强。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定及生效速度相对较快,对于及时化解家庭暴力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2、保护性强。
严格限制制造暴力威胁的人跟受害人的接触,保护受害人的基本权利。
3、可执行性强。
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力较强,对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预防和解决措施。
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不仅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基本权利,同时也可以使施暴者了解到自己的错误并改变自己的行为。
从社会效益上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能够降低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率,保障社会及家庭的稳定和谐。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
尽管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实施效果上都有较好的表现,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受害人和施暴者的主观因素依然较大,制度实施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的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导致某些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存在。
未来发展上把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完善配套服务机构和引入新科技手段,加强内部管理机构,严格规范执行力度的强化,以期提高效益并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四、结语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一项核心内容。
其制度设计和实施效果对于维护家庭和社会德治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在实际应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够止步于当前,更需要在法律法规优化和社会规范加强的前提下,通过多方合作和不断创新的方式探索和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推动更加有效和完善的家庭暴力治理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