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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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指政府或其他机构提供的公共资源(如土地、自然资源等)的交易市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实践中,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透明度不高。

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操作仍然比较模糊,缺乏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和交易流程。

导致一些交易受到贪污、腐败等问题的侵蚀,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二是推行电子化交易平台,提供实时的交易信息和流程,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三是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机制,对违法者进行严厉的处罚。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不平衡。

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人往往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公共资源。

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改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参与门槛,鼓励小型企业和个人进入市场;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和服务,提供相关培训和咨询,帮助小型企业和个人了解市场规则和交易流程;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交易成本较高。

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为了获得公共资源,企业和个人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用或其他费用,增加了交易成本。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简化交易流程,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二是降低中介费用,推行市场化的中介服务,提高中介机构的竞争力;三是探索创新的融资机制,为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管不够严格。

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存在管理漏洞和监管盲区。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健全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和权力,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和审查制度;二是加强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协会和组织,共同制定和执行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的现状与建议

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的现状与建议

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的现状与建议公共资源交易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不力以及其他一系列问题,导致公共资源交易存在一些乱象,影响我们社会的公正和透明。

本文将探讨当前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现状,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加强监督。

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的现状目前,我国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法规不完善尽管我国已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法规的实施细则不完善,导致监管困难。

同时,还存在一些灰色地带,供应商和招标人可以利用这些漏洞来逃避监管。

2. 监管手段滞后随着科技的发展,公共资源交易方式也在不断更新,涌现出网拍、电子招标等各种新形式。

然而,监管部门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滞后于这些新形式,导致监督工作效果不佳。

3. 内外勾结问题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巨额资金,一些不法分子与供应商、评标专家之间存在勾结的问题。

他们利用内外勾结的方式,以欺诈的手段获取利益,严重损害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的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1. 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首先需要完善法规制度,做到既有广泛覆盖又有针对性。

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建立相关的处罚机制,以减少不法分子的违规行为。

2. 强化监管手段为了跟上科技的发展步伐,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新形式的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手段和技术支持。

这包括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督,提高监管的效率和精度。

3. 建立诚信体系为了减少内外勾结的问题,建立一个严格的诚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

监管部门可以建立一个公共资源交易的黑名单制度,将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列入其中,同时也要对守法诚信的个人和企业给予奖励和激励。

4. 提高监督力度为了保证监管的有效性,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力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建议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建议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共事务的增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考:1.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建立一个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招标信息、交易结果等相关信息,以便供应商和公众了解和监督。

2. 完善招标流程:建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详细的招标流程和规范,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3. 提供培训和指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组织培训班和研讨会,向供应商和相关人员提供招标流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意识。

4. 引入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引入先进的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5. 加强风险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6.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 加强合作与交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与其他地区或国家的类似机构进行合作与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8. 提高服务质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建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机制,及时回应供应商和公众的需求和意见。

9.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确保招标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10. 推广绿色招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推广绿色招标,鼓励供应商提供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完善招标流程、提供培训和指导、引入电子化管理系统等措施,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浅析如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创新发展

浅析如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创新发展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摘要:在全球化经济带动下,人民生活质量和消费能力愈来愈高,有效促进了公共资源管理行业发展。

21世纪以来,我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业务不断增加,产业扩张速度快,导致公共资源市场竞争愈加激烈。

文章阐述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现状,提出了创新建设、优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发展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发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政府为主导管理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得了长远的发展,也进一步带动了我国招投标产业的综合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是坚持政府主导,服务群众的事业单位,其通过管控招投标建议活动,创新和公共招投标各项工作建设质量,对创新我国现代化建设,提升招投标行业的建设内涵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从资源,公共资源的持发展公共资源管理。

作为我国重要的产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应时代,赖产业才能够保证社会经持续发展。

公共交易中心管理,创新发展理,管理。

以创新角度分析公共交易中心发展要,提了改现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管理的建议,彳能够为单位合内工作建设,实现政府投资项管理,新招投产业建设有的控和管理,终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化建设实现改革。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必要性着改革开发进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主建设要,对建设和发展了有动。

《中共和国招投》的行、中央工建设项理导公《: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的》和“国和创新招投;点”,了公共资源交易产业发展o化%资源化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内,工作趋向化。

为了招投管理符合7建设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时,断创新,发公共资源作用。

对公共资源、高效、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阐述,提了创新发展,优化建设的措施建议,现将其阐述如下。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现状随着对事业单位改革力的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各构改革改的步伐也快o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年的探索,建起合中心特点、合当地管理要、符合地招投标环境的体,保了招投的基本稳定o然而随着经济与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发展也要与时俱进。

浅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发展创新

浅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发展创新

浅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发展创新前言随着我国招投标行业的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与服务的机构,在促进招投标事业规范发展、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供招投标服务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事业单位,也存在一些受体制影响的问题,因而需要在今后通过发展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成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管理、咨询与服务的机构。

其内容涵盖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产出让及产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以及相关物品的拍卖等方面,是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平台。

近年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首先,交易中心覆盖范围广泛,能够对公共领域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将分散的交易平台有机统一起来,规范交易行为,从而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的突出问题。

其次,地区建设发展包含一系列政府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的内容涉及多个行业,通过交易中心的协助,政府采购成本明显降低,且采购质量获得更有力的监督。

最后,交易中心是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阳光交易平台为目标,其监督与管理工作有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创新的必要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取得以上工作成果的同时,发展创新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一方面,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了规避交易中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必须追溯到利益关系的根本。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可避免,这就牵涉利益关系问题。

对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的规范,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冲突关系。

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严格的监督与管理,但监督与管理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是通过行业交易平台,实质只是个形式问题,并未因形式的变化而触及利益问题的根本。

事实上,公共资源交易不公平、不公正行为之所以有机可乘,与招投标管理信息不够公开透明有着本质的联系。

为保护交易市场各方主体的利益,单纯依靠将各类公共资源汇总到统一的交易平台,这只是管理权力的集中。

关于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管工作的思考金国荣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是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领域,重点环节。

近年来,我市在集中公共资源交易,推进“管办分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是,由于存在体制、机制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除了建设工程、土地、产权和政府采购以及部分交通、水利、物业等专业项目外,其它大量公共资源交易仍未进入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操作,而是在各主管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场外运作”、“同体监管”,因此,从体制上解决“管办分离”困难重重。

针对这一现状,本文就如何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的“管办分离”进行了调查和探讨,提出了一些看法。

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现状(一)公共资源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概念公共资源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利用国有资源、政府投资,或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拥有、控制或掌握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资源。

公共资源交易就是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除采用行政许可方式配置之外,能够采用市场机制配置的公共资源。

除了现有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市政绿化)、国有企业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采购物品等四大类公共资源(该四大类已统一进入交易平台操作)以外,依附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项目(户外广告),文化、卫生医疗(药品采购),教育(中小学教材),交通(公交线路承运、出租车经营权),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政府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政府服务类项目的采购等都应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畴。

(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现状杭州市公共资源进场集中交易目前主要依托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提供的集中交易平台,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国有企业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采购物品四大类以及部分交通、水利、物业等专业项目。

自2005年3月成立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在集中公共资源交易,推进统一平台建设,建立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利益的最大化和促进源头治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对建立和深化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思考及几点建议

对建立和深化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思考及几点建议摘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是在有形建筑有形市场不断完善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的一项有益尝试,是有形建筑市场模式的拓展和延伸。

这项措施整合各类有形建筑和工程建设市场资源,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在源头上可以起到预防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建立和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考一、引言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态势蔓延,逐渐趋于常态化、公开化、群体化,涉及国土、住建、水利、交通、规划、医疗、教育等多个行业和部门,尤其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发包、材料采购等多个审批管理环节极易出现问题。

2022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第六部分“深化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提高防治腐败工作水平”中指出:“推进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铁路、水利、交通运输等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

”公共资源不能合理有效的利用,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制约因素,所以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迫在眉睫。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中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条例的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凭借“摸着石头过河”开始立足于探索与实践,各种交易平台运行模式兴起,呈现综合化的发展态势。

二、公共资源的定义所谓公共资源,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利用国有资源、政府投资,或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拥有、控制或掌握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资源,包括社会资源、自然资源、行政资源以及相关延伸资源。

在经济学上,“公共资源”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资源:“一是这些资源不为哪一个个人或企业组织所拥有;二是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资源”。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政府采购和供应商交易的场所,它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也是引导和规范供应商行为的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不完善、操作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等,给政府采购和供应商交易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有必要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以推动其健康发展。

一、问题分析1. 制度不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制度是其运行的基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政府采购制度和供应商交易规则的制定和执行问题,监管机构的职责不清晰等,都会影响市场的正常运作。

2. 操作不规范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中,有些部门和供应商不够重视规则和制度的执行,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如擅自更改采购标准、违规竞标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给政府采购和供应商交易带来了风险。

3. 信息不透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对于政府采购和供应商交易至关重要,然而在现实中,有一些信息并不完全公开透明,如招标公告、采购结果等,给市场参与者带来了不确定性和风险。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妨碍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针对性地提出对策。

二、对策分析针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建议政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实施,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供应商交易规则,明确监管机构职责,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的法律框架。

合理的经济赔偿机制也必不可少,对于那些因市场不正常运作导致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一定的赔偿。

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约束市场的不正常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为了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提议加强市场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且建立违规行为记录和信用评估机制,对于违规的部门和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戒,以此来维护市场的秩序和规范。

还要加强市场主体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市场参与者的规范意识和法制观念,鼓励他们遵守市场规则,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重要平台,但其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将详细解释这些问题以及相应的措施。

问题一:信息公开不够透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导致公众对招标和采购过程缺乏了解,存在隐患和漏洞。

措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该完善公开透明机制,及时披露招标和采购信息,让公众参与其中,促进公正竞争,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

问题二:招标标准过于苛刻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标准过于苛刻,导致某些企业无法参与到招标竞争中来,而一些企业通过违规手段获得中标,从而损害公平。

措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招标标准,避免标准过于苛刻,同时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漏洞从中获益。

问题三:招标流程复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流程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企业和投标人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

措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该简化招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企业和投标人能够更加顺畅地参与到招标过程中来,提高整体竞争力。

问题四:供应商资质审核不严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不够严格,存在很多违规企业混进中标名单中来,损害公平竞争。

措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该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提高审核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不良企业参与到招标过程中来,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综上所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就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平竞争和效率,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正常运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 - 副本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几点建议——“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学习活动调研报告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机制运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各项交易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在保证公共资源阳光公平公正交易、减少财政投资支出、增加财政收益、遏制围标串标及借用资质投标、预防和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招标还不规范、招标效率不高等问题。

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学习实践活动,通过调研,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作了一些思考,提出几点建议。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县于2012年5月开始筹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月正式运行。

2013年以来工程交易股共受理进场交易项目120个,完成的项目拦标价59105.33万元,中标价56761.78万元,节约资金2343.55万元,节约率4.0%;组织政府采购项目40个,预算价5491.46万元,成交金额5003.76万元,节约资金487.7万元,节约率8.9%;共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73个,底价20004.63万元,成交金额21288.62万元,增收1283.99万元,收益率6.42%;完成矿业权出让项目3个,底价4.0万元,成交金额4.30万元,增收0.3万元,收益率7.5%。

主要做法如下:(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交易中心的筹建和运行工作,搭建了“一委一局一中心”的管理体制,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担任,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县财政投入近120万元资金规划设计,改造建设交易中心753平方米。

目前,中心有服务大厅1间、开标厅2间、评标室3间、办公室4间,配套有监控室、机房、档案室等辅助用房及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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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建设是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市场化配置是合理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为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建设。

近年来,江西省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建设发展迅速,成效明显,促进了全县公共资源的“阳光交易”,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情况,需要认真加以对待和解决。

一、当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健全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要分开设立。

但目前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大多数行政监管部门与其监管的交易中心(站)间普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和经济关联,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甚至是一个机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造成“同体监督”。

这种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操作模式,缺乏相互制约机制,难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二)招标投标运行不规范
随意变更招标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问题突出。

有的单位为规避监督和监管,把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

在农村,有的村干部宗族观念严重,民主法制意识淡薄,民主管理意识差,对本村的集体资源只是直接找人承包,根本不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招标投标。

即使进行了招标投标,也是围标、串标不断。

(三)软硬件建设有待提高
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工作人员少,从事招标投标业务的相关人员素质较低,专业人才缺乏。

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建设发展不均,有的未达到交易、办公、评标、信息发布等功能各分区相分离的要求;有的乡镇到现在都没有固定的开、评标室,工作开展很不平衡。

二、对策措施
(一)改革管理体制
实行管办分离是实施有效监督和保证公开、公正、公平交易的基础。

要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管办分离原则改革公共资源管理体制,实行监管职能和市场职能分离,监管部门与交易机构分设。

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交易职能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行使,负责规则制定及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管,不得直接介入市场操作;交易中心(站)要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不得与行政主管部门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交易取得的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实现监管职能与交易中心(站)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
彻底实现管办分离,降低交易和管理成本。

(二)完善监督体系
实行“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群众监督、中心(站)见证”的监督体系。

即行政监督部门必须驻场对交易中心(站)交易行为进行现场监管;监察机关承担起对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行为进行“再监督”的责任;交易信息一律在“宜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交易中心(站)在为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可以通过“见证服务”,发现问题并及时向监督机关汇报,发挥监督辅助作用。

(三)依靠科技支撑
通过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统一的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程无纸运行、系统控制、安全保密、系统联通,实现开标、投标、评标、定标、挂牌、竞价的全过程网络化、规范化、公共化;通过建设“全省统一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全省评标专家资源共享,评标专家的抽取、通知、确认全部由系统完成;通过完善电子监察平台,把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与行政审批系统、从业企业及人员管理系统、质量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共享平台等关联系统进行对接和融合,形成对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系统链条。

(四)进行流程再造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各类交易活动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对每个交易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制定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和监督办法,落实相关部门监督责任。

针对围标串标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取消报名环节、网上下载标书、网上公开答疑、多银行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实行资格后审等措施,再造交易流程。

针对违法分包、转包、故意肢解项目等现象,一方面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要建立黑名单制度。

加强对投标人的调查了解,建立相应的资料库,全面、及时记载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等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违规记录,纳入黑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并且规定一年内禁止参加宜丰县范围内所有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五)加强硬件建设
一要加大硬件建设力度。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拥有专业的开标室、评标室、询标室、专家抽取室,配备多媒体触摸屏、高清晰投影仪、电子评标、指纹门禁、通信屏蔽等硬件设备。

二要建设高清晰中心音视频监控系统。

实现对开标、评标、询标和专家抽取现场的音视频同步监控,音视频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备案。

中心音视频监控系统应与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对接,交易各方主体不用到开标现场,即可在“宜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在线观看开标大厅的现场视频,监督部门可对交易现场全过程进行远程音视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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