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案例大全

煤矿事故案例大全煤矿事故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对煤矿安全的重视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将列举一些煤矿事故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
1. 2010年山西煤矿透水事故。
2010年4月,山西省阳泉市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了22名矿工被困井下。
经过紧急救援,最终成功营救出了全部被困人员,但其中仍有7名矿工不幸遇难。
事故原因主要是因为煤矿开采过程中未能有效处理矿井透水问题,导致矿井失水量过大,最终引发了透水事故。
2. 2005年辽宁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05年2月14日,辽宁省阜新市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74名矿工死亡。
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煤矿管理部门未能有效监测和控制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同时矿工在作业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了瓦斯爆炸的发生。
3. 2018年湖南煤矿坍塌事故。
2018年8月,湖南省益阳市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造成了15名矿工死亡。
事故原因主要是因为煤矿在开采过程中未能及时进行支护和加固工作,导致了矿井的坍塌,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
4. 2016年河南煤矿火灾事故。
2016年5月,河南省焦作市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32名矿工死亡。
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煤矿在生产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煤尘的扬尘量,同时未能及时清理矿井内的积尘,最终引发了火灾事故。
5. 2019年安徽煤矿事故。
2019年12月,安徽省六安市煤矿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事故,导致了10名矿工死亡。
事故原因主要是因为煤矿在生产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未能及时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煤矿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煤矿管理部门未能有效监管和管理,同时矿工在作业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因此,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是预防煤矿事故的关键。
山西省煤矿事故案例分析通风队剖析

阳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家庄矿“2.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15年2月12日11时38分,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家庄矿南一盘区15203进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225吨、瓦斯量6800立方米,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三维地震图显示,事故发生地点,存在一落差为6米的正断层,2009年,该矿令一巷道也曾在该断层处发生一起突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省委常委、副省长付建华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做好下一步工作,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山西煤监局,省煤炭厅、安监局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率领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矿井,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寺家庄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证照齐全,核定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年。
该矿15203进风顺槽设计1526m,已施工780m。
2月12日八点班,掘进人员在15203进风顺槽掘进工作面施工卸压钻孔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场6人被困。
经抢救3人脱险,3人遇难。
抢险工作于当日15时35分结束。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该矿没有在南一盘区实施区域性综合防突措施,15203进风顺槽处于向斜构造轴部,两台钻机同时施工卸压孔时,扰动煤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一、为深刻吸取“2.12”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1)切实提高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地、各煤矿企业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三个敬畏”、“三个越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煤矿安全事故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但由于煤矿工作环境复杂、作业条件恶劣,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下面我们就几起典型的煤矿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引起大家对煤矿安全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案例一,2005年11月28日,山西省阳泉市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0人死亡。
经调查发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工在作业过程中使用电动工具引发了瓦斯爆炸。
而事故的根本原因则是矿井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不到位,瓦斯检测设备故障严重,导致瓦斯积聚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案例二,2010年4月5日,河南省安阳市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0人死亡。
经调查发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内部顶板支护不牢固,导致顶板坍塌。
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矿工在作业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正确设置支护措施,管理人员监督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顶板支护存在的安全隐患。
案例三,2015年8月12日,山西省太原市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5人死亡。
经调查发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内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导致透水管道破裂。
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矿井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对水文地质条件认识不足,导致透水管道设计不合理,水文地质勘察不到位,未能有效预防透水事故的发生。
通过以上几起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煤矿安全事故往往是由于多种原因综合作用导致的。
其中,管理混乱、安全设备故障、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等是导致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因此,煤矿企业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意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总之,煤矿安全事故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只有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希望通过对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和总结,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煤矿安全问题的关注,共同努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 原因是矿井采空区没有得到及时
填充和支护,导致顶板坍塌。
另外,矿工们在作业过程中没有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没有及时发 现和报告异常情况,也是事故发
生的原,没有对采空区进行有效的监 测和维护,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
事故原因分析
矿井周边存在大量地下水,但煤矿未 按规定进行水文地质勘查,未能准确 掌握地下水的分布和流动规律。
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矿工安全意识 薄弱,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 施。
矿井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及时排出 涌入矿井的水量,导致水位快速上涨。
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加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掌握 地下水的分布和流动规律,制
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01
02
03
04
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 系统稳定可靠;定期检查维护 通风设施,确保通风正常。
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确保 电气设备完好;定期进行电气 试验和检查,防止电气失爆。
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 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
力。
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力 度,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矿井塌陷等事故,制 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迅 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03
矿井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
2017年6月,某煤矿发生一起矿井透水事故,导致12名矿工被困。事故发生时, 矿工们正在井下作业,突然听到一声巨响,随后矿井内涌入大量地下水。
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紧急救援。经过数小时的奋战,最终成功救出所有 被困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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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警醒】这三年来,全国九起典型瓦斯事故案例分析

【警醒】这三年来,全国九起典型瓦斯事故案例分析瓦斯爆炸历来都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灾害之一。
我国最早的煤矿瓦斯爆炸是1603年发生在山西省高平县唐安镇一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
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大型高效通风机的投入使用,自动遥测监控装置的使用和采取了瓦斯抽放等一系列技术措施,瓦斯爆炸事故已逐渐减少,但还是不能完全杜绝。
因此,掌握瓦斯爆炸的原因、规律和防治措施极为重要。
一、山西省阳泉市寺家庄煤业“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1.事故单位简介:寺家庄矿井隶属阳煤集团,位于昔阳县境内。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500万t/a,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事故经过:2013年1月7日15:05分,17名工人在15112工作面切巷内正在打锚索眼,10#横贯密闭墙正在抹面,突然内错尾巷内部发生瓦斯爆炸,10#横贯处密闭墙料石抛出,将通风队5名工人和途径此处的1名工人埋压,同时冲击波激起的硬物击中切巷溜煤岗位工后脑致其死亡。
事故共造成7名工人遇难,其余10人安全升井。
3.事故原因:由于内错尾巷6~12#横贯密闭区域瓦斯大量积聚,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瓦斯积聚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处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4.事故教训:(1)“安全第一”理念树立不牢,没有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存在重生产、轻安全、赶时间、抢衔接的问题;(2)在技术管理、技术措施制定上不严、不细,现场安全预想不到位;(3)施工过程中没有对周边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4)干部作风漂浮,深入现场不扎实,对于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把关不严,甚至出现缺位现象;(5)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对重点安全工程监管不力,没有从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有效的监管,没能及时发现重大隐患的存在。
二、贵州马场煤矿“3.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事故单位简介:马场煤矿隶属于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格目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矿位于贵州省大方县马场镇境内,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服务年限20年,按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
最新煤矿事故汇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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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汇编目录第一部分人身事故 (4)一、瓦斯抽采队“2012.5.10”人身事故 (4)二、综采二队“2012.9.25”人身事故 (4)三、综采二队“2012.11.14”人身事故 (5)四、综采一队“2013.1.16”人身事故 (6)五、综采二队“2013.2.9”人身事故 (7)六、综掘队“2013.4.15”人身事故 (8)七、综采队“2013.4.22”人身事故 (10)八、综采队“2013.4.23”人身事故 (11)九、辅助运输队“2013.7.06”人身事故 (12)十、综采队“2013.9.24”人身事故 (13)十一、综采队“2013.10.14”人身事故 (14)十二、综采队“2013.10.16”人身事故 (15)十三、掘进一队“2013.10.23”人身事故 (16)十四、综采队“2013.11.17”人身事故 (18)十五、综采队“2014.4.20”人身事故 (18)十六、井下机电队“2014.8.27”人身事故 (19)第二部分通风瓦斯事故 (20)一、“2012.5.19”3203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事故 (20)二、“2012.9.18”3202密闭瓦斯涌出量异常事故 (21)三、“2012.10.2”3301切眼工作面瓦斯报警事故 (22)四、“2012.10.5”3202运输顺槽东工作面瓦斯报警事故 (23)五、“2013.4.24”3210运输顺槽局扇双停瓦斯报警事故 (24)六、“2013.8.30”3206切眼工作面瓦斯报警事故 (25)七、“2013.9.07”西回风大巷工作面瓦斯报警事故 (26)八、“2013.9.10”3206密闭瓦斯积聚事故 (28)九、“2013.12.04”二盘区进风巷瓦斯报警事故 (29)十、“2014.1.23”3302切眼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报警事故 (30)十一、“2014.1.19”总回风大巷瓦斯报警事故 (32)十二、“2014.2.06”3302辅助回风巷瓦斯报警事故 (33)十三、“2014.3.11”二盘区中部瓦斯传感器报警事故 (34)十四、“2014.6.04”3102运输顺槽工作面瓦斯报警事故 (35)十五、“2014.7.15”3102各掘进工作面瓦斯报警事故 (36)十六、“2014.8.12”二盘区运输巷瓦斯报警事故 (37)十七、“2014.10.23”3102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报警事故 (38)第三部分机电运输事故 (40)一、综采队“2012.2.26”设备列车跑车事故 (40)二、机电运行队“2012.9.25”主井罐道掉落事故 (44)三、机电运行队“2013.1.1”主通风机双停事故 (46)四、综掘队“2013.3.6”3202回风电缆着火事故 (47)五、井下机电队“2013.3.19”主运大巷皮带撕裂事故 (50)六、综采队“2013.8.10”3207工作面电缆挤破事故 (51)七、开拓队“2013.9.17”二盘区进风巷电缆掉落事故 (52)八、综采队“2013.9.21”3207工作面采煤机滑靴事故 (53)九、井下机电队“2013.10.04”、“2013.10.05”矿井低压停电事故 (54)十、机电运行队“2013.10.11”1#风机风叶损坏事故 (56)十一、掘进二队“2013.11.15”风机烧坏事故 (58)十二、“2014.1.06”3210沿途风机双停事故 (59)十三、“2014.5.07”、“2014.5.09”主运皮带、102皮带撕裂事故 (60)十四、综采一队“2014.8.01”3102运输顺槽皮带蛇簧连接器错位事故 (62)十五、井下机电队“2014.8.11”3101运输顺槽皮带断裂事故 (63)十六、掘进一队“2014.8.11”主运大巷电缆三通短路、击穿事故 (65)十七、综采二队“2014.9.20”3210工作面滑靴事故 (65)第四部分顶板及工程质量事故 (66)一、综采二队“2012.11.15”3207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 (66)二、综采二队“2013.3.19”、“2013.3.23”3207采煤工作面冒顶事故 (67)三、掘进一队“2013.8.02”3209回风侧13#横川贯通补强支护锚索未及时张拉事故 (69)四、综掘队“2014.6.23”3207辅助进风巷冒顶事故 (70)五、综采二队“2014.9.24”3210工作面冒顶事故 (71)第五部分供排水事故 (72)一、井下机电队“2013.4.15”中央水仓溢水事故 (72)二、综掘二队“2013.8.08”主运大巷积水事故 (73)三、开拓队“2013.12.12”3206辅助回风巷水仓处积水事故 (75)四、机电队“2014.9.05”3210后通风眼积水事故 (75)第六部分其他事故 (77)一、“2013.8.23”副井井筒坠物事故 (77)二、综采队“2013.10.12”3206切眼前溜安装滑落事故 (78)三、“2013.12.02”3101切眼机尾设备安装位臵不当事故 (79)四、“2014.3.21”3101回风顺槽胶轮车碰撞瓦斯管事故 (80)五、“2014.6.03”3302回风顺槽埋有单体柱事故 (81)第一部分人身事故一、瓦斯抽采队“2012.5.10”人身事故2012年5月10日06点40分,2#钻机机长范建波安排新员工李强操作2#钻机进行打钻。
煤矿事故案例汇编

四、处理意见
1、根据矿发【2011】1号文规定,考核综装队年初 核定工资总额的5%,扣除管理人员12月份安全奖。 2、根据矿发【2011】118号文规定,给予综装队集 体罚款8000元,队长某某某、书记某某某各罚款 800元。 3、根据矿发【2011】139号文规定,扣除综装队重 点工程奖励的50%,扣除队长某某某、书记某某某、 跟班队长某某某、班长某某某重点工程风险抵押金 的50%,扣除安检员某某某风险抵押金的50%,按 剩余金额兑现。
三、防范措施
1、维修或倒抬棚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先支后拆 的原则,严禁提前拆除后再支护。 2、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架设的抬棚严禁出现 前倾后仰和迈步。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严禁超时作业,消除职工急于下班的心理。 4、生产技术部门在遇到条件发生变化时,要 做的超前谋划,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 施,下发通知指导现场施工。
二、事故原因 1、单开道岔左侧直道上存放的两辆空车没 有推到位,距道座子太近,与右侧弯道安全 距离不够,强行提拉砂车造成车辆碰撞导致 空车掉道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处理掉道车辆前未将砂车向后推出足够 的空间,处理方法不当,是事故发生的重要 原因。 3、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处理掉道车辆时行 动不协调是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
4、职工某某某工作不到位,罚款2000元。 5、绞车工某某某岗位责任不落实,罚款1000 元。 6、班长某某某安排工作不落实,现场管理不 到位给予罚款2000元。 7、跟班队长某某某自主保安意识不强,安全 预想不到位,罚款1000元。 8、安检员某某某监督检查不到位,给予罚款 2000元。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某某某受伤事故 调查处理的报告
主持人:某某某 单 位:综放二队 2012年12月23日
煤矿事故案例收集摘要

煤矿事故案例汇总摘要一、煤炭集团事故案例收集:1、阳煤集团《生命警示录》;2、潞矿集团《119例煤矿“一通三防”事故案例汇编》;3、汾矿集团《事故案例》;4、西山煤电集团《事故案例》;5、晋煤集团《事故案例汇编》;6、徐矿集团《事故案例》;7、长子某矿《事故案例》;二、文献资料事故案例收集:1、煤炭工业出版社《中国煤矿事故暨专家点评集》;2、煤炭工业出版社《全国煤矿特大事故案例选编》;3、煤炭工业出版社《全国小型煤矿特大事故案例选编》;4、煤炭工业出版社《煤矿事故调查技术与案例分析》;5、煤炭工业出版社《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战例及分析》;6、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中小矿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防范措施》;7、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煤矿事故案例》;8、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警钟》;9、气象出版社《企业常见事故案例分析与控制》;三、收集事故案例类别:(一)多发事故:瓦斯爆炸事故、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中毒窒息事故、缺氧窒息事故、机电事故、运输提升事故、顶板事故、透水事故、爆破事故、水害事故、瓦斯燃烧事故、瓦斯燃爆事故、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事故。
(二)其它事故:立井人员坠落事故、立井坠罐事故、立井坠物伤人事故、立井吊桶挤伤事故、立井掉冰砸罐事故、立井吊盘坠落事故、立井坍塌事故、斜巷矸石飞滚砸人致死事故、斜巷跑地轮撞人致死事故、碹拱坍塌事故、井筒掉冰砸人致死事故、高空坠人死亡事故、吊装物件砸压伤人事故、单体液压支柱伤人事故、耙岩机钢丝绳意外伤人事故、刮板输送机伤人事故、破碎机伤人事故、皮带输送机伤人事故、综采支架挤压伤人事故、煤库窒息事故、溜煤嘴及平台坍塌伤人事故、机车撞墙倒塌事故、雷管伤人事故、避雷器被击穿导致主扇无计划停风事故、煤库落煤埋压伤人事故、堆煤滑坡埋压伤人事故、天井坠落伤人事故、煤泥伤人事故、人员坠落煤仓事故、捅天井造成埋压事故、工房爆炸事故、地面塌陷事故、土锅炉爆炸事故、泥石流涌出事故、井工作业病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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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二O一五年目录第一章顶板事故 (1)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10)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0)第二章瓦斯事故 (11)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7)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第三章机电事故 (25)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4)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5)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8)第四章运输事故 (29)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29)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30)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1)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2)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3)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4)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5)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5)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7)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7)第五章水害与火灾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伟峰煤业“7、31”透水事故 (39)第二节开元公司“11、21”瓦斯燃烧事故 (40)第三节长沟公司“7、24”火灾事故 (40)第六章选煤厂事故 (42)第一节二矿“1、30”事故 (42)第二节二矿“10、17”事故 (43)第三节二矿“3、12”事故 (43)第七章其它事故 (44)第一节二矿“10、31”安装事故 (44)第二节二矿“1、20”拆架崩伤事故 (44)第三节五林井“5、26”重伤事故 (45)第四节开元公司7.30事故 (47)第五节新景矿“7、16”起吊事故 (47)第六节二矿“3、29”事故 (50)第一章顶板事故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一、事故经过2008年2月19日早六点班,新元公司综采一队出勤53人。
跟班队长李某与工长苏某对当班工作任务作了具体安排。
人员到达310101工作面后,跟班队长李某、跟班安监员梁某巡查时都发现了56#到58#支架处的顶板不好,需要维护,但都没有及时安排处理。
按照班前会的安排先在进风顺槽放顶。
中午13点左右,跟班队长李某安排工长苏某带人对工作面56#---58#液压支架处的顶板进行维护。
当时该处的空顶较高,苏某在未采取临时支护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爬到支架上用木头构顶支护顶板,姜某与朱某负责给支架上的苏某递送木料,崔某等人负责往工作面运送木料。
在姜某、朱某给苏某递了三根木料的时候,55#—58#架处煤帮空顶处发生塌顶,冒落下来的煤与矸石将姜某全身埋住,同时埋住了朱某的双腿。
跟班队长李某等立即赶来组织人员把姜某抢救出来,姜某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1、工作面构顶时没有采取临时支护等防范措施,操作人员违章进入煤帮空顶区作业,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与技术措施组织生产,作业现场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理,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生产责任制、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力,工人安全保护意识差,就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4、业务部门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作业现场存在违章行为不能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工长苏某未执行敲帮问顶,在未进行临时支护的情况下带头违章进入空顶区作业,就是对自己,对员工生命的不负责任。
因此首先要通过加强职工岗位操作、规程措施与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安全意识与岗位操作技能水平,增强对安全隐患的认识,才能真正做到正规操作,安全操作。
这起事故反映出个别队干、安监员等基层管理人员明知工作面有重大隐患,却不在现场把关,导致工长带头违章,引发事故。
因此要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执行跟班巡查与走动式管理,把握工作面现场的重点,难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决策、组织处理,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制止违章作业。
四、防范措施1、人员进入煤帮作业前,必须支设可靠的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落实现场管理人员的跟班带班职责与隐患排查制度,重点抓好关键与安全薄弱环节的跟班管理。
3、加大对员工安全教育与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
4、加强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
五、事故点评1、思想认识不到位。
班前的安全预想工作安排不细,预想不周,加上现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意识到冒顶区的危险程度,对违章作业视而不见,忽视了安全隐患对自身安全构成的危险,自保互保意识差,蛮干,图省事。
2、技术管理不到位。
构顶措施贯彻执行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掌握操作标准与程序,构顶前未检查煤壁及顶帮情况,也未及时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存在随意性,盲目性。
3、现场管理不到位。
跟班队干班前会虽然做了安排,但下井进入工作面后未及时安排处理冒顶区域,造成冒顶区顶板空顶时间长,加剧了煤壁的塑性破碎程度,为后面的事故埋下了伏笔;处理重大隐患没有跟班队干与安监员现场监督指挥与把关,当班工长在未进行敲帮问顶与采取临时支护的前提下,带头进入空顶区违章作业。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一、事故经过2010年11月8日八点班,长沟公司采煤队出勤38人。
工长雷某安排周某带领杜某、冯某在工作面回进风退锚放顶。
到达回风落山后,发现密柱以里三排钢带顶板完整未退锚。
周某安排冯某观察顶板,她与杜某在第二排密柱煤帮侧回掉一根单体柱,在第一排密柱煤帮侧回掉两根单体柱,并将回下的单体柱分别支设在第一排密柱以里第二、三排钢带下。
10时左右,周某叫杜某送液,冯某在密柱外观察顶板,自己进入落山开始退锚。
11时25分,在退完4个φ15、24mm锚索锁具((落山侧第一排钢带的3个与第二排钢带巷帮的1个),准备安退锚器退第一排钢带的第一根φ17、8mm锚索时,突然发生冒顶,落山侧冒落区的碎矸涌出将周某埋压,抢救过程中又发生二次流矸,待12时03分周某被救出来时已窒息死亡。
二、事故原因1、违章进入落山退锚放顶,被涌出的矸石埋压窒息,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上一班违反作业规程要求,没有“先退锚、后回柱”,而就是只回柱不退锚,形成2、4米长的悬顶,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隐患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队组劳动用工安排不合理,由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新工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也就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1、零点班未按照回采程序操作,只回柱不退锚放顶,造成落山悬顶,留下隐患。
周某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在新旧密柱间进行退锚放顶,违章进入密柱以里退锚造成事故。
其余两人没有制止违章,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不到位。
2、在实际工作中,指挥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对出现的隐患认识到位,巡查到位,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对于重大隐患要盯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防范措施1、继续强化操作要领、事故案例与作业规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增强她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正规操作。
2、根据生产工序的要求,合理调配班组岗位用工,关键工序、关键岗位一定要安排足够的有实践经验的工人担任,防范因新工人多,技术岗位人员缺乏造成的安全隐患。
3、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发现、整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隐患。
五、事故点评1、本起事故我们可以瞧出,假如上一班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退锚放顶,就不会形成2、4米长的悬顶,也不会有周某的密柱以里退锚;假若现场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能够按照《作业规程》要求不进入切顶密柱以里作业,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假若当班队干、工长、安全员或就是在场的其她人员,只要有一个人出来制止周某的违章行为,这起事故同样能够避免。
2、在实际工作中,从基层领导到操作人员有相当一部分人习惯了、干惯了,明知故犯违章,还有的经验少,技术素质差,瞎干胡干,很容易造成事故。
从这起事故警示我们,安全意识、操作技能的学习培训力度还需加强,要想不违章,首先得学习正规作业的规范与程序。
自保、互保、联保的意识也就是建立在对隐患的认知基础上的。
3、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跟班队干、安全员以及安监员没有盯住薄弱环节,安全监督不到位。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一、事故经过2012年2月15日八点班,元堡公司综采队出勤23人,班前会由党支部书记王某主持,安排当班主要工作就是加强工作面两端头维护,搞好质量标准化,并强调了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
随后当班人员于7点10分入井,8点整在工作面交接班后,工长葛某安排支架工、机组工机尾调架,其她人员清煤搞标化。
10:30分开始机组从60架往前开始割煤,机组拉了一次机头后约12点50分,葛某发现进风端头顶板压力增大,有下沉现象,随即指挥李某、段某等8人进行维护。
在打起第一架维护棚的时候,葛某发现支柱支设不合格,要求重新支设,在回撤原棚梁下最后两根柱时顶板突然垮塌,将段某、李某、葛某三人掩埋。
经过全力抢救,事故最终造成葛某、李某死亡,段某受伤。
二、事故原因1、在维护顶板时,没有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规定,临时支护强度不够且质量不高,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采煤工作面端头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施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未及时变更支护形式,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进风顺槽巷道超高,在超前支护难度大、顶板管理困难的情况下,未研究并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研究相应的技术措施,也就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
三、事故教训工长葛某对顶板隐患判断不准,且维护顶板也未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执行,导致发生事故。
因此,人员维护顶板前首先要在可靠的支护下操作,先支后回,保证退路畅通,并且操作期间必须设有经验的专人观察顶板。